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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都有哪些死刑?
商紂王最早使用“醢(脯)”“炮格”“焚”“烹”等酷刑。古代稱死刑為“大辟”,即大罪的意思,是古代懲罰犯人最狠的刑法條款。
死刑在中國出現(xiàn)時間很早,上古三代時期的“五刑”中,便有“大辟”之刑。具體都有哪些種類的死刑,清末法學家沈家本曾作過考證,其《歷代刑法考》共列出了24種,分別是:醢(脯)、炮格、焚、烹、轘、沈(沉)河、陵遲、支(肢)解、磔、要(腰)斬、梟首、戮尸、斬、絞、罄、棄市、笞殺、考竟、剖心、射殺、射鬼箭、生瘞、投崖。
這些死刑是依處決犯的方式來劃分的。如醢刑,是把犯人殺死后再剁成肉醬。在刑法史上,最早使用此刑的,是商朝末代之君紂王,《呂氏春秋·恃君覽·行論篇》記載了此事:“昔者紂為無道,殺梅伯而醢之?!?/p>
除了“醢”,《歷代刑法考》還記述了“炮格、焚、烹、轘”等處決犯人的酷刑。
炮格,又稱“烙刑”,將涂抹上油脂的銅柱架于炭火上燒烤,強令罪犯在銅柱上行走。因為太滑,犯人往往墜落炭火中,被活活燒死?!妒酚洝ひ蟊炯o》記載,此刑也系紂王發(fā)明,據(jù)說為取悅寵妃妲己。
烹,是將犯人放在大鍋里煮,也系紂王最早使用,他曾將周文王長子伯邑考如此烹殺。西楚霸王項羽勸降漢王劉邦手下周苛,周不從,結(jié)果被項羽“烹”了,此即《史記·項羽本紀》所記,“項王怒,烹周苛?!?/p>
轘,又稱車刑,東漢許慎《說文解字》中稱,“車裂人也”,即把犯人綁在朝四個方向跑的馬車后面,將犯人撕裂。此刑后期方式簡化,將犯人直接綁在馬后,即俗話所說的“五馬分尸”。
古代死刑處決方式有什么變化?
隋朝始廢“鞭刑及梟首”。唐代改絞刑為“斷右趾”
據(jù)程樹德《九朝律考》,漢律中的死刑僅有三種:即梟首、腰斬、棄市;晉代的死刑與漢律相同,也是梟、斬、棄市三種;到南北朝時期死刑減為兩種,如梁朝死罪只有“梟首”和“棄市”兩種。
楊堅(隋文帝)代后周建立隋朝后,廢除酷刑。據(jù)《隋書·刑法志》所記,楊堅“蠲除前代鞭刑及梟首、轘裂之法”。楊堅覺得梟首、轘裂這類處決犯人的手段太殘酷了,僅保留斬、絞二種死刑。
唐朝繼承了隋朝的立法思想,唐高祖李淵制定的《武德律》對罪犯的懲罰已比《隋律》減輕很多,如將50條應(yīng)判處絞刑的死罪改為肉刑“斷右趾”,李世民仍覺得太重,減為“加役流”。
《資治通鑒·唐紀九》記載,貞觀三年(公元629年),全國一年“斷死刑才二十九人”,達到封建法學家所希望的最好效果——“刑厝”(有刑法而不用)。
唐代最能體現(xiàn)“刑厝”精神的案例發(fā)生于貞觀六年。當年十二月辛未日(臘月二十二,公元633年2月9日),李世民在批核死囚名單時心生憐憫,將全國共計390名死囚放回家過年,約定次年秋天回來領(lǐng)刑。第二年九月,死囚如期回來受死,無一逃走。李世民很滿意,大筆一揮將他們?nèi)繜o罪釋放。
在隋唐時期,中國刑法基本立法原則是“慎刑”、“少殺”,對死刑控制很緊。如貞觀五年(公元631年),李世民下令將大理丞張?zhí)N古在街市上斬殺,過后感到后悔,因此下詔:今后有死刑犯人,即使下令立即處決,仍須三次復議才能執(zhí)行。
古代行刑為何多在鬧市?
秦朝處決死囚“梟首示眾”唐代“凡決大辟罪皆于市”死刑是極刑,其目的是震懾,維護社會秩序。在這種理念下,古代處決死囚都是公開的,而且在人多的地方行刑,允許群眾圍觀,“圍觀”就是看殺人,這無異于現(xiàn)代電視的“現(xiàn)場直播”。
古代處決犯人,一般選在街頭、鬧市區(qū)。《唐六典·刑部》中規(guī)定,“凡決大辟罪皆于市”。北京有條歇后語,叫“鶴年堂討刀傷藥——死到臨頭”,就是因為鶴年堂藥店在清代京城有名的刑場菜市口附近。
漢律中規(guī)定的梟首、腰斬、棄市三種死罪,也都要選擇在清朝菜市口這樣的地方執(zhí)行。梟首,即砍頭,頭砍下來后要懸掛在木桿上頭“公示”,這是秦朝處決死囚的常用手段,即所謂“梟首示眾”,后來也有將頭顱懸掛于城門樓上的。至于“棄市”之刑名,則直接因為行刑地點位于“市”,犯人在街市上處死后,不準收尸,原地“曬尸”一定時間,供公眾觀看。
三國時蜀國都鄉(xiāng)侯劉琰便被處以“棄市”之刑。而其遭此極刑,竟然是因為他吃醋,懷疑老婆胡氏與后主劉禪有染。胡氏很漂亮,進宮給太后拜年一個月后才回家。劉琰“家暴”一通胡氏后還休了她,結(jié)果被胡氏告到朝廷,遭到極刑。
“曬尸”時間一般是三天,高湛當皇帝時(北齊武成帝),于河清三年(公元564年)完成的《齊律》中規(guī)定,犯人被處死后要“陳尸三日,無市者列于鄉(xiāng)亭顯處”,意思是,如果行刑地不在街市上,要將尸體陳列在鄉(xiāng)間公共場所顯眼的地方。
古代為何要“秋后問斬”“午時三刻”行刑?
唐代“日未后乃行刑”明代“斷屠月”“禁殺日”行刑“杖八十”
古代對行刑的月、日、時很有講究。除“決不待時”的重刑死囚外,絕大多數(shù)朝代行刑都有固定的時間。《唐六典·刑部》中曾明文規(guī)定,“每歲立春后至秋分,不得決死刑。”
一般來說,古代多選擇在秋分以后、立春以前處決死囚,即所謂“秋后問斬”。這是為了順應(yīng)天時,合秋冬肅殺之氣。在固定月份之外,如果非要處決犯人,也要避開正月、五月、九月,因為這三個月份是“斷屠月”。
在可以行刑的月份,也不是哪一天都可以殺人,1、8、14、15、18、23、24、28、29、30這十天叫“十直日”,屬于“禁殺日”,是絕對不能行刑的,即使是“決不待時”的死囚,也不能在這月、這日行刑。另外,24個節(jié)氣日、國慶節(jié)、皇帝生日等重要日子也不能“殺人”。
如果不按法定時間行刑,責任人要被嚴懲?!睹髀伞ば搪伞嗒z》“死囚復奏待報”條規(guī)定:“若立春以后、秋分以前決死刑者,杖八十;其犯十惡之罪應(yīng)死,及強盜者,雖決不待時,若于禁刑日而決者,笞四十”;唐宋也是“杖八十”。
行刑時間一般都選在白天,即便是夜間,也要等到天亮以后再動手。唐宋多在下午日昳之后行刑,即《唐六朝·刑部》中“日未后乃行刑”一說。日昳之時是古代12時辰中的未時,對應(yīng)現(xiàn)代24時制為13時至15時,“未后”在冬天來講,太陽開始落山已近黃昏。選擇這個時辰應(yīng)是替死者考慮,方便死刑犯“托生”。
明清似乎多選在午時,對應(yīng)現(xiàn)代24時制為11時至13時,明清話本小說里所謂“午時三刻”大概就是因為有此背景。選擇午時則是為生者著想,午時陽氣最旺,鬼魂難以作祟,監(jiān)斬官、行刑者不怕“鬼魂”纏身,避免遭“報應(yīng)”。
一、古代被判處死刑的殺人犯,那要看他犯的罪有多大,輕的就選擇殺頭或者是吃藥死,重型殺人犯就會選擇五馬分尸千刀萬剮的刑罰,每個不同的國家他們處決罪犯的方法是不同的,大家只要知道觸犯了死刑的人最后都會被判處死刑,處決犯人的地方都是鬧市區(qū),這樣要做到以儆效尤的效果,這樣就會避免更多人去觸碰法律了。
二、中國古代是封建社會,由于法律不完善,古人地位低下,一些貴族殺人,這沒什么問題,古人的生命不值錢,死刑的刑罰也很多,但事實并非如此,雖然他們折磨了很多人,但如果他們決定了一個人的死刑,他們還是比較嚴厲的,畢竟古代農(nóng)業(yè)是一個農(nóng)業(yè)社會,不管你做什么,你都需要人力,如果你被判死刑,你的勞動力就會減少很多。
三、在古代判了死刑之后,并不是馬上執(zhí)行的,因為他們要仔細的符合確認這個人犯了罪,是不是應(yīng)該死,而他們判處死刑,大多數(shù)會選擇秋后,要是這個國家發(fā)生了什么大事,皇上會決定大赦天下,有些死刑犯的運氣好他們也會被免除死刑,再通過別的方式來接受懲罰,這樣他們也會保住了自己的性命。
那個年代的人沒有很高的法律意識,他們很容易去觸碰法律,最后會得到法律的嚴懲,現(xiàn)在已經(jīng)是新的社會,人們對法律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和諧社會是需要每個人去維護的,只要人人都做到了遵紀守法,那我們國家就會有很大的進步。
中國古代的死刑種類很多,死刑不僅僅是剝奪犯罪人的生命,還包括了羞辱、報復等含義。有的是一種很殘忍的酷刑。其種類有:凌遲、斬首、絞、賜死、棄市、車裂、脯、戮、炮格、磔(音折)、烹、焚、梟首等。有的是法定刑,如斬首、棄市、凌遲、絞,其他的則是一些臨時設(shè)置或使用的酷刑。
凌遲(寸殛)
這種刑罰開始于亂世五代。宋仁宗時開始使用,主要是處死那些重罪犯人,以示報應(yīng)、懲罰。遼、金、元、明、清都有這種法定刑。執(zhí)行方法很殘忍,先從非要害部位割肉,直至犯人慢慢死去,民間叫做千刀萬剮。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是中國酷刑之一。劊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數(shù)百至數(shù)千塊,用小刀逐塊割下來。而且,行刑很有講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則說明劊子手行刑失敗。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數(shù)小時的痛楚才會氣絕身亡。西方在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時曾下令對女巫采用鐵鉤將骨肉分離至死亡的類似刑罰,史上第一位有名氣的女數(shù)學家希帕提婭(Hypatia)即被基督教暴民以類似手法殺害。中世紀歐洲有以鐵梳切掉皮肉的死刑,16世紀日耳曼地區(qū)仍實施。
凌遲一詞最早見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本義為“丘陵之山勢漸緩”,引申其義至行罰上,即為“殺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凌遲大約始于五代,《文獻通考》說宋代中后期始用凌遲,《慶元條法事類》首度加載此刑,《宋史·刑法志》:“凌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彼翁媲略辏?63年),有汪端“數(shù)千人聚山澤為盜”,被俘后“磔汪端于郎州”。淳化五年(994年),又“磔李順黨八人于鳳翔市”。熙寧八年(1075年),沂州百姓朱唐告發(fā)越州余姚縣主簿謀反,此事牽連了秀州團練使世居和醫(yī)官劉育等,最后李逢、劉育和河中府觀察推官徐革都被凌遲處死?!哆|史·刑法志》:“死刑有絞、斬、凌遲之屬”。
元代以后正式成為官定刑罰,與斬首、絞刑同列法典。關(guān)漢卿《竇娥冤》第四折:“張驢兒毒殺親爺,奸占寡婦,合擬凌遲。押付市曹中,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
明初朱元璋將凌遲列入《大誥》,范圍相當廣?!洞竺髀伞啡∠舜笳a對凌遲的濫用,但依然明文規(guī)定對謀反大逆、殺父母、亂倫、連環(huán)殺人等重罪犯用凌遲處死,且凌遲殘酷度等級不同,以謀反大逆為最重一級。《大明律·刑律》:“謀反大逆: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
斬首
又名斬,但執(zhí)行方式在南北朝前后有所不同。南北朝前經(jīng)常是腰斬,之后則一般是砍頭,嚴重的也斬腰。
腰斬
腰斬,是最殘酷的死刑執(zhí)行方式之一,從罪犯腰部將罪犯切成兩段(或兩段以上)的刑罰,其目的是延長罪犯死亡的時間,增加其痛苦。明朝詩人高啟因文賈禍,被明太祖下令腰斬八截。一般來說,受刑人最終死亡原因是失血性休克,而包青天劇中的鍘刑亦是腰斬之一種。
傳聞中,雍正十二年三月十二日河南學政俞鴻圖被判處腰斬,是中國最后一位處以腰斬的政府官員,監(jiān)斬人是鄒士恒。俞鴻圖用手指蘸上身上的血在地上連續(xù)寫了七個“慘”字,才慢慢痛苦地死去。事后鄒士恒將此情景上奏,雍正亦惻然不忍,宣布廢除腰斬刑。
絞
古代將人用帛、繩等勒死或吊死叫做絞,自周、秦出現(xiàn)后,成為一種死刑。因為絞刑可以保全尸體,在隋唐之后,是法定刑中是次于斬的一種死刑。
賜死
這是對貴族和官員的處死方式,在唐朝定型,一般五品以上官員犯死罪,用這種方式處死,具體做法有自刎、上吊和服毒。
棄市
在秦漢時期是用刀刃殺死,魏晉以后是用絞刑處死,但地點都是在人多的鬧市,而且暴尸三天,以表示為眾人所拋棄,是一種帶恥辱特征的死刑。
車裂
車裂即五馬分尸。車裂,又稱轅、磔。民間俗稱五馬分尸,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相傳此刑乃將犯人的頭及四肢分別縛到五輛車上,由馬引車前進以撕裂其身體。也有說法是用于已死者的尸體。
脯
脯是把人殺死后將尸體曬成肉干。
在商朝末期,商紂王醢九侯之后,鄂侯認為紂王不應(yīng)該醢九候,與其爭辯此事的利害得失,紂王將鄂侯殺死曬成肉干。
戮
戮是先示眾羞辱,再處死(參考“殺和戮”)。
炮格
炮格就是炮烙,下邊點火把銅器燒熱,讓人赤腳在上邊走,使人掉進火中燒燙而死?;蚩`刑者于銅柱,銅柱大若鐘,中空置炭火于鐘內(nèi),焦灼肌膚而死。這種刑罰最早始于商朝末代君主商紂時,為針對百姓的抱怨和諸侯的叛變而設(shè)。
炮烙之刑最早起于商紂,《荀子·議兵》記:“紂刳比干,囚箕子,為炮烙刑?!薄俄n非子·喻老》記:“紂為肉圃,設(shè)炮烙,登糟邱,臨酒池?!薄妒酚洝ひ蟊炯o》寫:“紂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
但另一種說法炮烙是夏桀發(fā)明的?!队窈椒枯嬝龝し印氛f夏桀在瑤臺觀看炮烙之刑,關(guān)龍逢諫之,桀遂以炮烙殺龍逢。
磔
磔即張裂肢體,令其干枯,有的解釋說磔就是車裂。烹俗稱成煮。焚即活活燒死,有的時候叫點天燈。
梟首
梟首是把人斬首,然后將人頭掛在木桿上示眾,起到恐嚇作用,隋唐宋曾經(jīng)廢除,但明清時對強盜還用。
五刑和肉刑
中國古代的五刑是五種刑罰的統(tǒng)稱,可分為奴隸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奴隸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宮、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奴隸制五刑在漢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兩種五刑制只是對古代刑罰的一種概括,不能完全包括古代的刑罰制度。
奴隸制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種又叫做肉刑,因為這四種刑罰是對肉體的刑罰,而且受刑后無法復原。墨刑又叫做黥(音晴)刑,先割破人的面部,然后涂墨,傷好后留下深色的傷疤。漢文帝廢除肉刑后,經(jīng)過魏晉隋唐,都沒有此刑,但五代和宋又恢復,遼金元明清都有刺面刑,但有的輕罪則刺胳膊。到清末光緒末期,徹底廢除。
劓
即割鼻子,漢文帝廢除肉刑后,用笞三百代替,后來,又減少了笞數(shù)。此后,該刑不再出現(xiàn)。
刖
又叫|(音費),夏朝稱臏,周時稱刖。是指斬掉左腳、右腳或者斬雙腳。有的說稱臏是去掉膝蓋骨。秦朝稱為斬趾。
宮
又叫淫刑、腐刑、蠶室刑。開始是懲罰那些有***行為人,后來處此刑的人與***無關(guān)。宮刑是五刑中僅次于死刑的一種重刑。東漢時曾經(jīng)用這種刑罰來作為死罪減等刑。隋朝法律正式廢除。
大辟
大辟,即死刑。秦漢以前的死刑種類很多,如戮、烹、車裂(五馬分尸)、梟首(砍頭后懸掛示眾)、棄市(鬧市斬首后暴尸于眾)、絞、陵遲(也寫作凌遲)等。
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以前已經(jīng)存在,到了隋唐正式定為法定刑罰使用。笞是笞打,原來的刑具用小荊條擰成,到了清朝則用竹板做成。這種刑一般打臀部。受刑的輕重和行刑人有關(guān),可以徇私舞弊。笞分為五種等級: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杖
用粗荊條擰成,到隋朝時定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擊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時廢除。
徒
強制犯人勞役的刑罰?!短坡墒枳h》的《名例》篇解釋說:“徒者,奴也?!奔磩谝?。分五等:一年,一年半,兩年,兩年半,三年。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則加脊杖。
流
就是將犯人流放到邊遠地區(qū),不準回鄉(xiāng)。隋的流刑分三等: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分別勞役二年、二年半和三年。唐朝則各加一千里,但勞役時間減少,都是一年。
死
隋唐之后,死刑一般是兩種:絞和斬。宋元明清還加上了凌遲。明清加梟首。
殺和戮
殺和戮都有殺死的意思,但二者又有一些區(qū)別。在古代,人們將戮刑視為奇恥大辱,所以,在這里戮又有了羞辱和恥辱的含義。戮可以分為兩種,即生戮和死戮。
生戮即先將犯人示眾,然后再殺死。死戮是先將人殺死,然后再陳尸示眾,如果沒有被殺就已經(jīng)死的,就陳尸示眾,有時為了泄憤,還要鞭尸?;蛘邔⑹枪室馀玫教幎际?,叫做鞭尸揚灰,這不但是對死者的侮辱,還是對他在世的親屬的羞辱。
戮刑是對要受刑的人的一種羞辱,所以,到近代以后,都注重人的尊嚴和榮譽,處死犯人時一般要秘密處死。
菹醢
醢刑也稱菹醢,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之一,指將尸體剁成醢(即肉醬)。相傳這種刑罰是由商紂王所創(chuàng),用以對付九候。但也有對于活人使用者。
騎木驢
騎木驢,中國古代的一種女性刑罰,出自小說等文學作品以及口耳相傳之成果,缺乏實際刑案檔案證實,較有夸大恫嚇之意義。
坑殺
坑殺,或阬殺,是指古代軍隊打仗,將敵軍俘虜殺死后把尸體堆積起來的行為。史家一般將坑殺這個詞用作譴責,指屠殺無辜,如大規(guī)模殺俘和殺平民。有人往往望文生義,以為坑殺是活埋的意思,是不正確的。古書中往往有描述坑殺后尸體堆積如山的描述,例如慕容垂在看到參合陂之戰(zhàn)中被北魏坑殺的燕軍將士的遺骸,堆積如山,郁憤而死??梢娍託⒏静淮嬖诼竦膱鼍?。以長平之戰(zhàn)為例,白起也是不可能有時間挖出可以活埋四十萬人的大坑,而投降的趙軍不加以反抗。
枷項、立枷
枷項是將犯人綁在衙門前或市中心示眾的一種刑罰,若枷的重量過高,很容易會令受刑者死亡,所以枷項不但是酷刑,還是一種死刑。
絞刑
絞刑,實際上分為縊死和勒死兩種。
縊死俗稱吊死,是指以將人的頸部吊在半空,以其自身的重力,拉緊頸部繩索,從而引起死亡。勒死則是以繩索勒住人的脖子而使之窒息而死。
絞刑一般是指執(zhí)行死刑。又稱問吊、首吊、繯首死刑等?;浾Z稱吊頸,閩南語稱吊頭。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人們在推動社會進步的同時,也創(chuàng)造了一些令人聞之喪膽的酷刑。人類的創(chuàng)造性思維在創(chuàng)造迫害同類的酷刑的過程中,也絲毫沒有手軟。我們無法說清人類歷史上到底制造了多少種刑法工具。
古代的人們并不講究什么人道主義。他們喜歡看到犯人或者敵人在死亡的過程中慢慢煎熬。而不是給對方一個痛快的了斷。古代的統(tǒng)治者便在這種痛苦與死亡的過程中獲得快感。這是人性中最兇殘的一面。最魔鬼的一面。
1. 黥(q?ng)是古代的一種肉刑,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即用刀刺犯人額頰等處,再涂上墨,作為懲罰的標記,用來懲治犯有輕罪的人。
2. 劓(y?)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種割鼻子的懲罰。這種刑罰大約起于商代。
3. 笞刑,也是古代的一種刑罰。是一種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的刑罰。隋代把它作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4. 杖刑,是一種用大荊條或大竹板打抽打臀、腿、背的刑罰。隋代把它作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5. 刖(yu?)刑事古代的一種酷刑。是一種砍掉腳的懲罰。
6. 臏刑是古代的一種剔去膝蓋骨的一種酷刑。?孫子臏腿?即指臏刑。
7. 宮刑是破壞人的生殖機能的一種酷刑。司馬遷曾受宮刑。8. 大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死刑的總稱,方式多種多樣,統(tǒng)稱為大辟。
9. 炮烙相傳為商代紂王所用的一種酷刑,即把人放在炭火中燒的一種酷刑。
10. 車裂也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即把人頭、四肢分別拴在五輛馬車上,同時分馳,撕裂肢體,俗稱?五馬分尸?。商鞅就是受車裂之刑而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湯鑊(hu?)也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即把人投入到滾湯中煮死。
12. 凌遲是古代最殘酷的一種酷刑,也叫?剮刑?,即將人拴在木樁上,用刀將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往下切,最初一共一百二十刀,后來又發(fā)展到三百六十刀等。俗稱 千刀萬剮"。
13. 腰斬也是古代的一種酷刑,即將罪人從腰部斬斷。
14.棄市是古代在鬧市執(zhí)行死刑,并將尸體暴露在街頭的一種刑罰。
當然還有化學武器和原子彈!人類在對自己的同類下手的過程中沒有絲毫的手軟。文明的進步一方面推動了社會的發(fā)展,另外一方面也推動了人性的殘酷。正如許多科技文明的發(fā)展實際上誕生于戰(zhàn)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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