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孔融很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融四歲,能讓梨”,孔融讓梨是中國千百年來流傳的道德教育故事,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從小要懂得謙讓,孔融前半生的故事可能每個人都十分熟悉,但是后半生的故事,會讓你大跌眼鏡。
孔融,魯國人,東漢末年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孔融出名并非四歲讓梨,而是16歲,名士張儉受到迫害,一路逃到孔融家中,被孔融所救,就在官兵抓捕張儉時,其兄孔褒為他頂罪,孔融因不畏權貴聞名。
在北海為相時,孔融在街頭上看到了一個死了父親的人,孔融看到哭得不夠悲傷,就認為他不孝,于是就把他給殺了,孔融藐視群臣,極為傲慢,根本不把曹操放在眼里,有一次孔融被黃巾管亥所圍,情勢緊急,就派人向劉備求救,劉備就說:“孔北海竟知道天下還有個劉備呢”。
建安元年,袁譚攻北海,雙方從春天打到了夏天,城內兵力僅剩百人,此時孔融還在讀書,在得知城破之后,孔融就拋下了妻兒,一路逃到了山東,然而漢獻帝不僅沒有怪罪他,還征召孔融為將作大匠,又升任少府,他更加傲慢了。
建安十二年,曹操北討烏桓,當時饑荒戰(zhàn)亂,曹操就上表要求禁酒,孔融又譏笑他,認為不要禁酒,曹操早就對他忍無可忍,而孔融的口無遮攔,終于讓曹操找到了借口。
原來孔融在醉酒之后說:父之于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欲發(fā)耳。子之于母,亦復奚為?譬如寄物缶中,出則離矣。這句話的意思,他跟父親沒什么感情,他只是父親發(fā)情的產(chǎn)物,母子之間也沒什么親情,把他生下來,只是將瓶子里面的東西分離了而已。
曹操就以“招合徒眾”,“欲圖不軌”、“謗訕朝廷”、“不遵超儀”等罪名,在建安十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將他處死,并株連全家,孔融死后,都沒人愿意給他收尸,可見孔融的人品在當時有多么差勁。
孔融四歲讓梨,讓大哥孔褒心懷愧疚,替他一死,孔褒的死讓孔融出名,孔融13歲又因孝行名天下,但又說出不孝的話,很顯然四歲讓梨,大概是為了得到父母的表揚,作秀的成分還是很多的。
美國也將“孔融讓梨”當作反面教材來解讀,其中一種解讀將孔融描繪成了一個富有心機的人,從小要學會撒謊,只要不擇手段,才會得到真正想要的東西,另外一種解讀是孔融不讓梨,就會遭到哥哥的毆打,美國版的解讀叫“約翰爭梨”。
西方一些家長從來不鼓勵讓梨,他們會鼓勵選擇大梨的孩子,贊揚他們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鼓勵選擇小梨的孩子,來贊揚他的友愛。一味的謙讓,不是弱小,就是心機太深,正如孔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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