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里是小編,今天給大家說說包拯和海瑞的故事,歡迎關注哦。
包拯、海瑞都是古代非常有名的廉吏,他們一心為國為民,不畏權貴,為民做主,一生剛正不阿,因此一個被稱為“包青天”,另一個則被稱為“海青天”。
那作為相隔百年的青天大老爺,包拯與海瑞到底誰擔任的官職更大呢?
包拯
包拯生前官至樞密副使,正二品。樞密副使是樞密院的副長官,協(xié)助樞密使執(zhí)掌宋朝軍令,《宋史.職官志》載:“樞密使,佐天子執(zhí)兵政,而同知、副使、簽書為之貳”。
樞密院是北宋最高的軍事機構,與中書門下分掌軍令與政令,號為“二府”,樞密院為“樞府”。宋太祖趙匡胤置樞密院的目的如宋末歷史學家馬端臨所說“樞密院官雖曰掌兵,亦未嘗不兼任宰相之事”,就是為分相權,因此北宋初期樞密院的權力非常大。
“佐天子執(zhí)兵政”,這就是樞密院。《宋史.職官志》載:“宋承唐制,抑又甚焉。三師、三公不常置,宰相不專任三省長官,尚書、門下并列于外,又別置中書禁中,是為政事堂,與樞密對掌大政”。宋初樞密院下設兵、吏、戶、禮等四房,分掌軍國機務、兵防、邊備、戎馬之政令,同時若得皇帝的批準,樞密院還有調兵之權。當然宋初,樞密院并沒有統(tǒng)兵的權力,如禁軍,有統(tǒng)兵之權的是殿前都指揮、侍衛(wèi)馬軍都指揮使、侍衛(wèi)步軍都指揮使等三衙,而樞密院只有調發(fā)禁軍的權力,正所謂樞密使有發(fā)兵之權,而無統(tǒng)兵之重;三衙有統(tǒng)兵之重,而無發(fā)兵之權。
簡單地說“樞密副使”就是宰相之職,他是宋初全國軍令的執(zhí)掌者之一,與參知政事、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等統(tǒng)稱為“執(zhí)政官”,可謂是宋初權勢最為顯赫的一個官職。
海瑞
海瑞生前官至南京右都御史(記住不是很多題主說的右僉都御史,右都御史是正二品,右僉都御史是正四品,右僉都御史位在左、右副都御史,左、右都御史之下),位列正二品。南京右都御史,是南京都察院的最高長官,職掌與北京都察院一樣,但是十三道監(jiān)察御史人數(shù)要少于北京,南京都察院監(jiān)察御史只有30人,而北京都察院大約有110人。同時南京都察院擁有提督操江之責,領上、下江防之事,這是北京都察院所沒有的。
都察院,為明朝最高監(jiān)察機構,“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凡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希進用者劾”,擁有監(jiān)察、彈劾百官及建議之權。都御史為都察院最高長官,“職專糾劾百司,辯明冤枉,提督各道,為天子耳目風紀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壞官紀者,劾。凡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成憲、希進用者,劾。遇朝覲、考察,同吏部司賢否陟黜。大獄重囚會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讞平之。其奉敕內地,拊循外地,各專其敕行事”(《明史.職官志》),他負責糾察、彈劾百官,辯明冤枉,提督各道御史。
都御史可彈劾奸邪、小人結黨、作威福亂政之徒,卑劣貪鄙敗壞官紀之徒,學術不正、上書陳言變亂現(xiàn)成章法、企圖進用之徒。同時遇到朝覲、考察時,都御史會同吏部尚書確認官員賢能與否,及官員升降。此外,大案件重囚犯在外朝會審,都御史與刑部、大理寺主官進行三司會審,明確其是否犯罪。
簡單的說右都御史有點類似于秦漢的御史大夫,他的主要職責就是監(jiān)察百官,看官員有無違法行為,有就彈劾他。同時明朝的右都御史還有一項比較大的特權,那就是“大事奏裁、小事立斷”的權利,都察院雖無執(zhí)法權,但是憑借著這個權力,在小事上,如知縣犯法,御史可以直接先免了他的官。
綜上所述,包拯的官職其實是明顯大于海瑞的,畢竟包拯的“樞密副使”是宰相之職,而海瑞雖是南京都察院的最高長官,位列右都御史職,也是與包拯的品級一樣,是正二品,但他畢竟不是宰相之職,且別忘記海瑞只是南京右都御史,相對于北京的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海瑞的右都御史還是稍微差了點火候,直白的說就是在權利上要比北京低了許多,如此就更比不上包拯的“樞密副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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