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1年前的今天,1900年2月11日,清廷令挖康梁祖墓,購“2犯”人頭。
1900年2月11日,清廷下令,嚴命李鴻章將康有為、梁啟超在廣東本籍的祖上墳墓盡皆鏟平,以儆兇邪。14日,清廷又命閩、浙、廣東督撫懸賞10萬兩,緝拿康有為、梁啟超,呈驗尸身,亦1體給賞。如愿得官階,亦必予破格之賞。如有購閱所發(fā)報章者,嚴拿懲辦,并將所著各書嚴查燒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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