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較真”國學(2):華人100句國學經(jīng)典》,經(jīng)作者“長歌一曲”授權(quán)。
導讀:
西方有希臘“三賢”: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斯多德;東方有中國 “三圣”:老子、孔子、墨子。
懂中國必從先秦開始,知“國學”必讀“三圣”經(jīng)典。本系列閱讀讓經(jīng)典回歸本真,把經(jīng)典讀“薄”,以100條經(jīng)典呈現(xiàn),以通俗語言加現(xiàn)實情境真實解讀。
91.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墨子 小取》)
釋義:同一問題,自己贊同的,不能反對別人贊同;自己否定的,不能要求別人又要肯定。
即,不能你這樣做、這樣說是對的,別人一樣做、一樣說又是錯的。一樣事,你可以做,別人不能做;同樣事,不愿放在自己身上,又可以安在別人身上。
實際就是不能違反“同一律”的意思。如,所謂美國愛搞“雙重標準”,就是違背以上的邏輯,當然也有美國自身的國際道德問題。
本句與儒家《大學》中的“有諸己,而后求諸人。無諸己,而后非諸人?!奔?,自己做到了,肯定了,再要求別人做到、肯定;自己不做了、否定了,再要求別人不做、否定,兩者道理其實一樣,側(cè)重面及所用場合不同,一個在邏輯辯論,一個在道德說教。
綜合闡釋:89、90、91三條,再結(jié)合“以名舉實,…”和“以類取,…”兩句,可知墨家不贊同玩弄概念、不問是非等只爭輸贏的辯論,這些邏輯也成墨家判斷是非善惡對錯的一種標準。
后世中國人,是該繼承學習墨家辯論的邏輯,講邏輯、講理的辯論,以理服人。而不是習慣以言語壓人,為反對而反對,扣帽子、人生攻擊,不針對、反對觀點而針對、反對人,只為打倒對方。而且言之無理,言之無據(jù),言之無物等等。搞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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