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2年前的今天,1919年4月13日,阿姆利則慘案。
1919年4月13日,在阿姆利則城產(chǎn)生英印殖民政府軍隊屠殺印度人民的慘案。
1919年3月《羅拉特法》頒布后,印度人民舉行抗議示威游行和罷工、罷課、罷市運動。4月10日,殖民政府在阿姆利則城逮捕兩名印度民族政治家并將其驅逐,3萬大眾在市政廳廣場舉行抗議集會,遭到武裝警察和軍隊的彈壓,示威轉變成人民起義,趕走殖民軍隊,占據(jù)了火車站、電報局和電話局。當日晚,殖民政府派戴爾將軍率英軍開進該城。4月13日,2萬大眾在杰利安瓦拉培廣場舉行集會,慶祝本地節(jié)日。
戴爾將軍帶領配備有幾輛裝甲在的軍隊包圍廣場,封閉廣場出口,用機槍向集會大眾掃射達10分鐘之久。當人群蜂擁沖向狹窄的出口時,戴爾命令軍隊再次向人群密集處射擊,直至子彈射完才撤走。
慘案消息被殖民政府封閉達4個月,至10月始被表露,激起旁遮普和印度各地更大范圍的反英斗爭。據(jù)甘地暗中調查,此慘案死1千2百人,傷3千6百人。因反應強烈,英國不能不將戴爾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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