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4年前的今天,1919年5月19日 ,巴黎和會中國代表決定不承認(rèn)和約。
5月19日,法國外長畢勛對陸徵祥說:保存簽字,萬辦不到。25日,威爾遜對顧維鈞說:至于約上保存辦法,予亦不主張。22日,英方稱:此事關(guān)系極大,和約為協(xié)商及共事各國對敵國之約,不但無不簽字之理,抑亦無保存辦法。一致謝絕保存簽字的理由,是不愿開此先例。
23日,北京政府電令陸徵祥,如不能保存,即全約簽字。
28日,中國代表團(tuán)召開秘密會議,討論和約簽字問題。王正廷明確反對簽約,并指出:中國從前外交皆主遜讓,遂損失種種權(quán)利。今則讓無可以讓,不能不改變方針,各國屢欺中國,不可再受其欺。駐意大利公使王廣圻主張簽約,認(rèn)為如果謝絕,日本若以武力要挾,沒法得到其他列強(qiáng)的支援。
顧維鈞明確反對簽約,他說:日本志在侵犯,不可不留意。山東情勢關(guān)夫全國,較東3省利害尤巨。不簽字則全國注意日本,民氣1振。簽字則國內(nèi)將自相紛擾。駐法公使胡惟德表示:簽字1層,利于國家,決然為之,沒必要為個人毀譽(yù)計(jì)。施肇基最后發(fā)言說:此次和約,各小國均不滿意,恐不能永久踐行,中國亦可以不簽字。陸徵平和魏宸組沒有明確表態(tài)。在5位全權(quán)代表中,有3位明確反對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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