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為大家?guī)硗醢彩摹拔鯇幾兎ā?,希望對你們能有所幫助?/p>
王安石是一個才華橫溢的人,他名列“唐宋八大家”,其文學造詣獲得當世與后世的諸多好評,在這方面,王安石受到的爭議并不大。
對于王安石的身后評價之所以會充滿爭議,主要原因就在于他辦的另一件大事:熙寧變法。
每提及此事,大多數(shù)人都會扼腕嘆息,認為這是一次改變北宋積弱的絕好良機,可惜北宋沒能把握住。
今天,我們略過王安石的文學成就,聊聊他的“熙寧變法”。
提起“熙寧變法”的由來,主流意見是由于趙匡胤“杯酒釋兵權”,造成了“強干弱枝”的局面,以至于外敵威脅日益增大,內部又有冗員冗兵冗費的“三冗”。在這種背景下,王安石提出改革,并獲得了宋神宗的首肯。
事實上,這個說法只能算是表面文章,因為過于高大上,內中緣由顯然要結合利益來分析。
“熙寧變法”和之前失敗的“慶歷新政”一脈相承,都是對舊有秩序發(fā)起沖擊??蓡栴}是:什么才是舊有秩序呢?
自侯景禍亂江南和黃巢起兵反唐之后,“豪門士族”這個名詞已經成為歷史,科舉大行其道,官僚集團登上歷史舞臺。
和豪門士族相比,官僚集團擁有極強的壟斷地位嗎?恐怕是沒有的。
自北宋立國以來,并沒有哪個世家大族繼續(xù)把持朝堂,壟斷社會資源。在這種背景下,各種變法開始逐漸登堂入室。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在宋朝之前,有哪個中原王朝進行過影響極大的變法嗎?答案是沒有。影響最大的變法是北魏孝文帝革俗漢化,但那時候的北魏只是北方政權,并未統(tǒng)一天下,此舉對南方也無直接影響。
豪門士族和官僚集團各有各的弊病,豪門士族的弊病是抵制大一統(tǒng),習慣于小家小戶過安生日子。官僚集團并不抵制大一統(tǒng),但由于權力不世襲,所以他們很少像豪門士族那樣團結起來分蛋糕,而是大家內斗搞黨爭。
具體點說,自北宋立國以來就一直是黨爭不斷,“慶歷新政”和“熙寧變法”美其名曰是革除弊病,實際上都不過是黨爭的產物而已。
為避免偏題,我們略過“慶歷新政”,直接說于熙寧二年(公元1069年)開始施行的“熙寧變法”。
提起“熙寧變法”,很多人喜歡從青苗法、市易法、保馬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等角度展開論述,說起來簡直是如數(shù)家珍。
可上述法令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主要針對經濟層面,與黨爭關系并不太大。而在熙寧四年(公元1071年),王安石決定“不列《春秋》于學宮”,引起莫大爭議。
大學者胡寅在作品《先公行狀》中大罵王安石,認為是王安石自己讀不懂《春秋》,所以才決定“不列《春秋》于學宮”。
這個說法,實在是有些小瞧了王安石。
前文我說過,王安石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本人又是進士出身(第四名)。據(jù)說,如果不是王安石在文章里用了犯忌諱的詞,那王安石就不是第四名,而是第一名。
不管第一還是第四,至少可以肯定一點:王安石絕不至于讀不懂《春秋》,他決定“不列《春秋》于學宮”主要是出于政治上的考慮。
我們來看看新舊兩黨主要成員的身份:
新黨推動變法,以王安石、呂惠卿、曾布、章惇和韓絳等人為代表;舊黨抵制變法,以韓琦、司馬光、歐陽修和蘇軾等人為代表。
如果展開說呂惠卿、曾布、章惇和韓絳等人的生平,會使這篇文章顯得冗長,我直接說結論:后世在評價這些人的時候,幾乎眾口一詞地說他們是“投機分子”。
換言之,以王安石為代表的新黨,就是一個以投機分子為主,在最短時間內攫取現(xiàn)實利益的組合。
再看舊黨成員,有一個算一個,幾乎全是名重一時的大人物。如果新舊兩黨站在同一個舞臺上PK,新黨絕對會被打個七零八落。
王安石為什么要抵制《春秋》?從權謀的角度來看,那就是王安石在積極張羅打手。
王安石非常清楚,如果在規(guī)則范圍內,自己絕對玩不過韓琦這幫老官油子,所以王安石用這種方式,直接跳出規(guī)則范圍,讓更多生力軍加入進來,試圖把水攪渾。
這樣說或許有些難懂,如果用擺在臺面上的話來說就是:“《春秋》已經過時,難以成為變法的主要依據(jù),所以不得列入學宮?!?/p>
很多人對于黨爭是只聽其名、不識其詳,我就簡單地用《春秋》來舉個例子。
《春秋》到底說了什么?其實沒人知道。為什么呢?因為這本書過于“博大精深”了。
請大家記住,如果某本書能與“博大精深”或類似的詞聯(lián)系在一起,我都不太推薦大家去閱讀,因為對于大多數(shù)人而言,讀這種書只會越讀越迷糊。
一本書只要博大精深,它所涵蓋的內容必然會非常多。如果你大贊這本書,肯定能顯得自己非常有水平;可如果你大批這本書,同樣也能顯得你非常有水平。
《贊春秋》和《批春秋》從表面上看是兩件事,其實它們是一件事:如果不對《春秋》進行極度深刻的研讀,根本沒資格“贊”或“批”。
只要大家同意我上述的論斷,自然可以得出新的結論:類似于《春秋》這樣“博大精深”的著作,其實就是一個筐,你想往里面裝什么,請隨意,因為書中都能找到支持你的內容。
我們把話題扯回“熙寧變法”,新舊兩黨在變法問題上交鋒時,肯定會到處找證據(jù),以證明自己的觀點正確。
如果事態(tài)發(fā)展到這一步,新黨就會被舊黨拽到一個極其劣勢的環(huán)境中。因為舊黨都是一幫老官油子,玩廷議辯論這種事,新黨只能白給。
王安石之所以不列《春秋》于學宮,就是釜底抽薪,不想跟舊黨在這方面較量,而是直接把問題轉變過來:凡是不利于變法的,我們統(tǒng)統(tǒng)不提倡。
這樣一來,就等于逼著舊黨不能再用言語攻擊,而必須親自下場肉搏。在這方面,新黨可不怕舊黨。
王安石變法為何會失敗?很多人都說是因為王安石觸動了既得利益集團的根本利益。這話不假,但這話說得片面。
宋徽宗在位期間,著名的“奸相”蔡京執(zhí)政,史書的評價是“蔡京變鈔法,以后比熙寧又再倍矣?!?/p>
換言之,蔡京就是在用王安石那一套來發(fā)展經濟的,結果非??上?,卻也沒有像王安石那樣搞得天怒人怨。
或許有人會說:“那是因為蔡京權勢滔天,大家不敢給他使絆子。”可在靖康年間,蔡京對于政局的影響幾乎等于零,哪有半分“權勢滔天”的樣子呢?
蔡京能用王安石那一套玩得出神入化,王安石自己創(chuàng)出一套玩法,卻只能搞得天怒人怨,這到底是王安石水平不行,還是他的出發(fā)點有問題呢?我個人傾向于后者。
在“熙寧變法”期間,北宋的情況遠沒有大家想象中的那樣崩壞。如果王安石能夠安下心來,專注于發(fā)展經濟,也不至于會出現(xiàn)長達五十年的“新舊黨爭”。
史學家余英時先生說:“黨爭是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中一個重要的構成部分”,又說“在熙寧變法以前,皇帝是超越于黨爭之上的;但在神宗與王安石‘共定國是’以后,皇帝事實上已與以宰相為首的執(zhí)政派聯(lián)成一黨,不復具有超越的地位。”
從這個角度來分析,“熙寧變法”要么是打著變法幌子的黨爭,要么是被王安石玩砸鍋的變法行動。從王安石的生平來看,他是一個成熟老練的政治家,玩砸鍋的可能性不大。
常言道“論跡不論心”,我們誰也不知道,王安石搞出來的“熙寧變法”有幾分為公的打算。但從結果來看,“熙寧變法”是一個標志性事件,打開了潘多拉魔盒,使得整個北宋朝堂的黨爭不斷加碼。
一、變法中的經濟制度改革損害了士大夫階層核心利益。
北宋文人士大夫集團代表的是大地主和大商人的利益,所謂正人君子就算自己兩袖清風,其背后的家族非富即貴。宋朝不限制土地兼并,官田很少,所以地主階級兼并成風。以下舉例王安石變法中的青苗法、方田均稅法和市易法是如何侵犯士大夫官僚地主階級利益的。
1、青苗法:抑制了豪強地主的土地兼并和高利貸收入
青苗法實際上就是將政府變?yōu)榭少J款銀行。每年青苗不接的時候,農民可以向政府貸款,等到豐收之后,再行歸還。青苗法(40%利息)取代了市面上的地主階級的高利貸(100~200%左右的利息),限制了大地主高利貸對農民的盤剝;
往年的高利貸農民要是還不上,只好賣田賣地,所以土地被大地主兼并,但有了青苗法之后,大地主高利貸放不出去,土地兼并的生財之道也被抑制。
2、方田均稅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紳大地主的隱田漏稅行為
宋代官僚和大地主階級隱田漏稅隨著土地兼并變得越來越嚴重,據(jù)《宋史》記載,登記在國家版籍上的土地,從宋真宗時期的524萬頃銳減至宋仁宗時期的228萬頃,土地兼并,隱田漏稅達到史無前例的程度。國家稅負被這些蛀蟲掏空。
“勢官富姓占田無限,兼并偽冒,習以成俗,重禁莫能禁止焉?!?——元 脫脫《宋史·食貨志》 宋史記載官僚大地主階級占用了無數(shù)的田地,兼并、偽冒已經成為習俗了,朝廷嚴重禁止也禁止不了。
方田均稅法就是對漏稅耕地和田賦清查和整理。僅僅熙寧年間多查出360萬畝;又對全國耕地重新評估,依照肥沃貧瘠,分為五等,不同等次賦稅不同,免去底層收入者的稅收,使得賦稅更公平。這自然影響到了大地主階級的最核心利益。
3、市易法:限制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控制,商人利益受損
市易法是用來平抑物價的制度,實際上就是政府具有了現(xiàn)代中央銀行兼物價局的職能。政府籌集一定資本金,物價低廉時,由政府購入;等到物價上漲,再行售出。目的是防止商人壟斷,哄抬物價,并實現(xiàn)國家資本增值。但這使得使大商人獨占的商業(yè)利潤中的一大部分被收歸國家,打擊了大商人對市場的操縱和壟斷。
綜上所述,經濟制度改革嚴重影響到了官僚地主階級的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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