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知道:古代畫押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guī)碓敿毥榻B,接著往下看吧~
古代審理犯人和給犯人定罪的時候,卒吏都會讓犯人在紙狀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并按下手印,代表著犯人對紙狀上的內(nèi)容認同。不過看到這里大家或許會感到很奇怪,在那個年代根本就沒有像今天這樣的指紋技術,那么它按手印的意義又是在哪里呢?
要了解古代人們是怎樣運用指紋,那就要知道指紋有什么特征。
——指紋是我們?nèi)祟愂种改┒似つw的紋路,也就是手指末端突起的紋線,它們看起來就像是一個個同心橢圓形,并且每個人之間的指紋都不盡相同,哪怕是雙胞胎亦是如此。所以指紋一直分辨一個人最為細節(jié)的地方。
正是因為此,指紋很早以前就開始被運用到了案件偵查方面,因為罪犯在犯案過程中難免會留下一些指紋,而警官們在現(xiàn)場運用指紋收集器采集指紋,只要再帶回到警察局里與嫌疑犯對比,就能找出兇手出來,所以指紋一直被認為是確定罪犯最強有力的證據(jù)。
不過在古代指紋的運用方面就比較狹隘了。雖然古時罪犯在作案現(xiàn)場也會留下大量指紋,但是當時并沒有先進的設備去采集這些指紋,再者古時房屋多為土坯房,指紋也不容易保存在案發(fā)現(xiàn)場,所以古人在偵察案件時是無法用指紋的。
不過即便如此,早在兩千多年以前,古人仍然注意到了指紋。
古人很早就發(fā)現(xiàn)了指紋的獨特性,不過由于技術有限,單靠肉眼分辨出指紋的異同十分困難,所以當時的古人也只是對其做了粗略的研究。
秦朝出土的文物當中便有古人對指紋的記載。秦朝是一個注重法律的國家,所以這些出土的文件中對案件的描述非常詳細,其中記載了一起盜竊案就對指紋、手印進行了記錄,書中說在房屋里面、洞穴里外的土壤上都發(fā)現(xiàn)了膝蓋的痕跡,并且屋子里圍墻上也有手的印記。
雖然記錄的十分粗略,但是卻證明在兩千多年前我國確實開始研究指紋了。
古時對于指紋的運用主要就是在刑事訴訟方面,并且聰明的古人發(fā)現(xiàn),人類指紋在每個年齡階段都會發(fā)生一定的大小變化,倘若年齡較小,那么其指紋就會比較清晰、密集,年齡越大,那么其指紋就會變得有褶皺、相對稀疏。原理也非常簡單,隨著年齡增長,人類的皮膚會變得越來越松弛,從而產(chǎn)生皺紋,也就導致指紋發(fā)生上述的變化。
在史書也有通過辨別指紋來分辨罪犯的案件。那是一場發(fā)生在元朝時期的案件,民間發(fā)生了一起案件,富豪長期奴役農(nóng)民他家十七口人,遭到了控訴,所以富豪便被告上了衙門,但是富豪非常狡猾,拿出了按了指紋的賣身契,說這是兩家有協(xié)議,這就導致長期以來并沒有強有力的證據(jù)證明富豪有罪。
所以官員幾年來還是沒有給富豪定下罪名,之后時任提刑按察使的潘澤著手處理此案,他從富豪留下的指紋中發(fā)現(xiàn),這上面的指紋很有可能不是農(nóng)民的,此案有蹊蹺。
于是潘澤為了證明自己的想法,在當?shù)卣襾韼讉€十三四歲的少年,有男孩有女孩,讓他們把自己的指紋按在紙上做對比,從指紋的疏密程度來判斷人的年齡,并且發(fā)現(xiàn)這些指紋的疏密程度都比較密集。而賣身契的指紋卻全部是稀疏的,這是完全不合常理的,畢竟農(nóng)民家十七口人是有小孩的,所以指紋不可能全部是稀疏。
這充分證明了富豪當時協(xié)議上的指紋是偽造的,而如今證據(jù)已經(jīng)確鑿,富豪是沒有辦法再狡辯了。
這起案件也證明了古人在指紋方面的研究,并且古人也利用指紋、手印的其他特征解決了很多案子,其實在元朝之前,更早的宋代也有一起這樣類似的案子。
當時永新縣有個叫龍聿的有錢人,經(jīng)常誘騙周整和他賭博,并且靠著出老千、用計謀來贏周整,這周整也是個愚蠢的人,每次都被龍聿騙到,并且欠了龍聿一大筆錢。龍聿看他實在是沒有錢還了,于是就讓周整把自己家里的肥沃的土地賣給龍聿,欠的錢也不用還了。
但是當時周整年齡比較小,家里的土地是周母管著的,如果沒有周母按過手印的賣地券,那么龍聿是拿不到田地的,于是龍聿便讓周整回家拿到了周母在空白紙上按的手印,然后在紙張上立下賣地字據(jù),這樣一來就是在周母不知道的情況下拿到了周家的上等田地。
但是龍聿卻犯了個致命錯誤,他把日期寫在了手印上面,如果細看賣地契約就能看出來是先有手印再有字據(jù)的,龍聿也并沒有發(fā)現(xiàn)這一錯誤。
周母得知此事后,立馬把龍聿告上了官府,不過當時的知府看到賣地契約上有周母的手印,于是便沒有給龍聿定罪,周母倒也作罷,可在當時一塊好田地可是一個家庭的生命,怎么能就此放棄?
于是在新知府就職之后再次將龍聿告上官府,這次知府對字據(jù)上的指紋詳細觀察了一番,便發(fā)現(xiàn)了龍聿的計謀,于是便判決土地仍然屬于周母。
這起案件的記載充分證明了古時對指紋的運用,并且也能辨認出指紋是誰留下的了。雖然我國古時在指紋技術方面的運用沒有現(xiàn)在這么廣泛,但是在當時已經(jīng)是非常先進的技術了,其他大多數(shù)國家甚至還沒有開始對指紋進行研究。
而我國早在西漢時期就已經(jīng)把指紋技術用在了刑事方面,再到后來,隨著古人對指紋的研究,這項技術也被運用在文書契約、簽字畫押、婚姻家庭等方面。
在文書契約方面,例如賣身契、賣地契約、欠款契約等都需要指紋作證,刑事方面,例如收集證據(jù)、定罪等過程都需要指紋的參與。
所以準確點來說,古時并不是沒有指紋技術,而是對于指紋技術的運用沒有今天這么廣泛,不過放眼全世界,能夠有如此先進的技術當時世界上還真沒有幾個,說道這里不得不佩服我們老祖宗的智慧當真是博大精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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