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封建社會中,在對犯人的刑法中,有不少的酷刑,其中斬首也是我們最為熟知的。說到斬首,我們都會聯(lián)想到電視劇里的場景,在喧鬧的菜市口,一個長相十分兇橫,身材健碩的人拿著大刀,只要旁邊的監(jiān)斬官一聲號令,那個拿著大刀的人就會對著大刀猛的噴一口酒,然后舉起刀,準備向犯人斬去。
不過在影視劇這樣的場景中,一般犯人都不會死,因為一定會有人騎馬飛奔過來大喊刀下留人,而舉刀的人一般都會在這個時候就停下來。當舉刀的劊子手,在聽到刀下留人以后就真的停下來了,這到底是為什么呢?難道是因為劇中的這些人帶有主角光環(huán)嗎?其實并不是,在古代,這種事情也是真的有發(fā)生,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得從宋朝的制度說起了。
一、宋朝時期,社會經(jīng)濟文化繁榮,立法嚴明
在歷史上,雖然宋朝的名聲一直不是很好,但是實際上的它也是一個十分強盛的王朝,在它存在的幾百年里,它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都是比較繁盛,甚至可以于唐朝相媲美。并且宋朝的每一代皇帝都沒有十分昏庸的,都還是比較優(yōu)秀的,在宋朝時期,沒有宦官干擾朝政,也沒有外戚想要篡權,因此宋朝統(tǒng)治期間,政治還是比較開明的。
宋朝時期,朝廷更加重視文官和文化的發(fā)展,也正是因為這樣,所以宋朝的經(jīng)濟、文化發(fā)展都是十分的繁榮,不過凡事都應該有個度數(shù),過了那個度數(shù)就會適得其反,因為宋朝過分的重文輕武,所以最后也就有了亡國的教訓。
因為宋朝的政治開明,所以法律制度也就是非常嚴謹?shù)模虼怂纬瘯r期出了不少清正廉明的官員,其中包青天包拯就是典型的代表,他的廉明和大公無私都是為世代百姓所傳頌的。宋朝時期的法律制度是比較完善的,尤其是對死刑犯人的處置,更是非常的慎重,在宋朝的法律中,其中就有一條明文規(guī)定,死刑的犯人即使已經(jīng)在刑場上了,但是只要他在行刑之前喊冤了,那么就要立馬停止執(zhí)法,要再次對案件核查審理。
二、宋朝官員清正廉明,以身作則,維護百姓性命
當時,像包青天這樣的清官在行刑的時候,倘若聽到了犯人喊冤,那么他是一定會立馬停止行刑,對案件再次審理的,因為他不想錯放一個壞人,錯殺任何一個好人。像包青天這樣的大官對此都這么以身作則了,那么手下的劊子手自然也是會十分尊重人命的,就算有的劊子手對人命不以為然,但是在當時的朝廷法律的規(guī)定下,他們在聽到刀下留人的時候,也是不敢輕舉妄動的,倘若沒有聽取,而直接行刑,如果錯殺了,那么這樣的后果他們是承擔不起的,會性命不保。
宋朝相比于其他的朝代,其實它是十分注重百姓的。在其他朝代,很多的官員,在發(fā)現(xiàn)自己對案件誤判的時候,大都會為了自己的清譽和官位而選擇不提,更不會為了他們重新審判,伸張正義,因為官員的威信是比百姓更加重要的。而宋朝就不一樣了,官員的威信是遠遠比不上一個百姓的人命的,政治制度的嚴明,使得那個時候的劊子手不敢輕易的殺人,除非是那種已經(jīng)甘心認罪,或者是已經(jīng)確定有罪的人,他們才會放心決絕的下手
三、隨著社會的進步,宋朝法律得以延續(xù)修訂,清朝加以完善
雖然在古代,草菅人命的事情時有發(fā)生,百姓的性命也確實不值錢,但是在宋朝時期是一個例外,宋朝的法律很好的維護了百姓的性命和利益。隨著時間的發(fā)展,思想的進步,宋朝的法律制度也被后世不斷的完善,雖然中間出現(xiàn)了很多的波折,但是到了清朝,這一法律制度還是得以繼續(xù)任用,只要在行刑前犯人喊冤,那么就必須要停止,不過清朝時期這一制度和宋朝時期的還是有了一些改變的。
宋朝時是只要犯人在行刑之前喊了冤枉,那么朝廷就會沒有任何的條件去為犯人重新審理,但是清朝不一樣,清朝加了一條律法,那就是被處決的犯人在行刑前喊了冤枉,要想重新審理案件,就必須滾過全部都是釘子的床,只有滾過去了案件才可以被重新審理。
無論是宋朝還是清朝,雖然刀下留人這樣的情景劇讓人看了確實覺得狗血不真實,但是這確實是歷史上真實存在的,根據(jù)宋朝的法律制度,只要劊子手聽到刀下留人就會立馬停手,換成是任何人估計都不敢下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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