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代養(yǎng)老制度很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百善孝為先”是我們中國自古以來一直所推崇的孝道,正是基于此,我們一直很重視養(yǎng)老問題,把養(yǎng)老問題放在各類社會問題的突出位置,下了不少的心血去解決。
而在將“孝”融入進生活方方面面的古代,歷朝歷代對于養(yǎng)老都極為重視,都使出了各種手段力求讓老人安度晚年。
在這其中,唐朝的養(yǎng)老制度更是讓老人幸福感滿滿!
一、給侍制度:來自官府的暖心福利
何為給侍?其實從字面意思便可以窺見其意了,就是官府派人專門服侍符合年齡的老人。根據(jù)唐律的規(guī)定:八十歲以上的老人配侍丁一人,九十歲以上的老人配侍丁兩人,百歲以上的老人配侍丁五人。而這些侍丁并不一定必須是你的近親或者遠親,鄰居或者陌生人也可以擔任侍丁。
但老年人配給侍丁的年齡在唐朝也是有所變化的,最開始規(guī)定的是:“諸年八十及篤疾,給侍一人,九十二人,百歲五人?!保簿褪钦f八十歲以上的老人才享有配給侍丁的優(yōu)待??傻搅颂菩谔鞂毮觊g,國家更加富裕,玄宗對此進行了些許改變:“天下百姓丈夫七十五以上,婦女七十以上,宜各給一人充侍,任自揀擇,至八十以上,依常式處分?!?,此時年齡從以前的八十以上下調為七十以上即可配給侍丁。
這種靈活的選人制度就大大增加了給侍制度的可操作性,能夠落實到每個適齡老人身上,一些孤寡老人也能從中感受到官府送來的福利。
而考慮到侍丁的專門性,被選為侍丁的人會免除徭役,只需要專心服侍老人就可以了。這就好像我們現(xiàn)在的家庭保姆,只不過侍丁的工資是由官府支付,就是免除徭役。
毫無疑問這一規(guī)定增加了此項制度的吸引力,徭役一直占據(jù)著人們生活的大部分時間,如今只需要照顧一下老人便可免除徭役,何樂而不為呢?
二、物質保障:不可或缺
政府對老人的優(yōu)待還不止是有給侍制度。家有一老如有一寶,這個寶在唐朝不僅是指老人畢生的智慧,更是來自政府對老人的物質支持。
在古代社會,多數(shù)人都是以種田為生,可以說是靠天吃飯,遇到天災人禍,一家人的生存就成了問題,更別提養(yǎng)老了。
《賜孝義高年粟帛詔》里說道:“百行之本,要道維孝,其孝義之家,賜粟五石,高年八十以上, 賜粟二石,九十以上三石,百歲加絹二匹。”
但如果你是一個八十歲的高齡老人,或者你家里有一個八十歲以上的高齡老人,政府就會無償贈予老人粟、絹帛等物品,以滿足老人基本的生活需求。這就大大減輕了養(yǎng)老對于個人和家庭的負擔,也賦予了老人自給自足的可能,不會因缺乏勞動能力而無法獲得生存所需糧食,也不會因年老體弱而被家人嫌棄。
政府所給予的這些吃食,就相當于是承擔了老人的物質保障,家人只需照顧好老人就可以了。
三、大棒加大棗:獎勵與懲罰并存
家庭養(yǎng)老是古代養(yǎng)老的一般形式,多數(shù)老人都是由自己的子女贍養(yǎng),而為了約束子女善待老人,政府也是想出了不少辦法:
1、旌表門閭。來往之人一看便知這家因贍養(yǎng)老人和孝道獲得了朝廷的褒揚,也就知道了這家人的品性善良,可多有面子和驕傲啊!
2、上報朝廷,載入史冊。能被載入史書的不是皇親貴戚,就是大善或大奸之人。如今僅憑“孝道”,贍養(yǎng)自己的老人,普通百姓也可流傳百世,豈不是美事一樁?
3、得地方長官慰問。它一般都伴隨著賞賜而來,對于普通人家來說,賞賜和地方長官的慰問簡直給足了普通老百姓面子,還能順便得到物質獎勵,當時有哪家老百姓不想得到這莫大的殊榮呢?
4、增加做官的幾率。自漢武帝推行“以孝治天下,以舉孝廉”選舉人才之后,這個孝就成為了評判一個人品行好壞的重要標準了。到了唐朝,雖是以科舉選拔,但若是有才又有孝,那就妥妥的進入仕途了。
這說完了獎勵,就要談談懲罰了,兩頭用力才能切實保障老人的權益。對于那些不孝敬父母的子女,若是老人向官府告狀,就會給子女判刑。這子女如果再過分一點,比如毆打辱罵老人,就會涉及到性命問題了,被處以絞刑或斬首都是有可能的,具體參照《唐律》:
“謂告言、詛詈祖父母父母,及祖父母父母在,別籍、異財,若供養(yǎng)有闕;居父母喪,身自嫁娶,若作樂,釋服從吉;聞祖父母父母喪,匿不舉哀,詐稱祖父母父母死……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諸居父母喪,生子及兄弟別籍、異財者,徒一年。諸養(yǎng)子,所養(yǎng)父母無子而舍去者,徒二年?!?/p>
不管是獎勵與懲罰,這都是將保障老人的權益上升到法律層面上了,可見唐朝的養(yǎng)老制度的完善和健全。
四、陪伴精神養(yǎng)老:不能少!
空巢老人、一家人面和心不和、對外孝敬對內斥責老人、家庭冷暴力等等,像這樣的事件都是極有可能發(fā)生的。為此,朝廷別出心裁地制定了“父母在,不遠游”等種種從心理層面安撫老人的規(guī)定。
只要父母還在,子女就不能分家,也不能遠游,要陪在父母身邊。唐代很多官員,如張九齡都曾因其母親的原因,自請調往冀州做刺史。
不能對父母冷眼相待,若是一家的媳婦如此,丈夫憑此便可休妻,旁人也無可指摘。
對于老人來說,所希望的不就是兒女都陪在自己身邊,這些規(guī)定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貼合老人的愿望的。
五、小詩文有話說
綜上所述,唐朝時期針對普通百姓的養(yǎng)老,涉及到國家、社會、家庭的各個方面,不僅制度完善規(guī)范,同時又具有靈活開放以人為本的特點。生活在唐朝時期的老人,可謂實在幸福至極。
唐朝之所以能為老人制定出如此豐富而全面的養(yǎng)老制度,讓所有老人都能老有所養(yǎng),與其雄厚的財政實力和綜合國力是分不開的。
現(xiàn)如今,我們的社會也在漸漸步入老齡化的階段,老年人的問題逐漸成為了我們重中之重的社會問題。我們現(xiàn)在不僅要吸收以往和國外養(yǎng)老的精髓,更要發(fā)展適合當下的養(yǎng)老制度和養(yǎng)老文化,也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發(fā)展才會更加穩(wěn)定而持續(xù),時時充滿著新鮮的血液和活力。
參考資料:《賜孝義高年粟帛詔》、《唐律疏議》、《張九齡傳》、《新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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