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古代文字獄的文章,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快來看看吧!
《漢語大詞典》定義為“舊時謂統(tǒng)治者為迫害知識分子,故意從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羅織成罪”。可以說,在中國的歷史上“文字獄”一直都存在。其實,說起文字獄,相信大家對它并不陌生,無論是春秋、西漢,還是三國、魏晉南北朝,史書中均有對文字獄的記載。
比如:魯襄公二十五年,齊國丞相崔杼弒君篡位,史官因為記載事實引來了殺身之禍;西漢時期,楊惲因為一本書被皇帝誤會,大罵其背叛國家,遭到腰斬;三國時期,嵇康因為一本書被斬殺在東市;南北朝時期,北魏臣子崔浩因為記錄拓跋氏家族曾受過的屈辱引來了誅族之禍,即:著名的國史之獄。
早期,文字獄的規(guī)模并不大,范圍很小,牽涉到的人員也不多。但是,到了北宋時期,文字獄卻急速發(fā)展,突然出現(xiàn)了許多案件,比如:著名的烏臺詩案,元豐二年,御史上奏彈劾蘇軾說:“蘇軾的《湖州謝上表》一詩中飽含著對朝廷的嘲諷和不滿,恐怕對朝廷懷有異心?!?/p>
不久之后,國子博士和御史中丞一起連上了幾封奏折給皇帝,并在其中多次數(shù)落蘇軾的不當之處,還說:“蘇軾不學無術,憑借自己少年之名和在科考中的優(yōu)異成績?yōu)樗麨?,?shù)次說儒館的壞話?!庇谑?,蘇軾被貶至黃州,他的好友也因此事受到了朝廷的猜疑和彈劾。
歷朝歷代,文字獄均有出現(xiàn),不過,關于元朝到底有沒有文字獄這個問題,歷史上存在著許多爭議。有人認為:元朝是沒有文字獄的,茅山詩禍就是最有力的證據(jù)。并且,他們對漢族士人的文字作品一向不大留意,連“夷狄”、“胡”、“蕃”之類字眼也不忌諱(這與清朝統(tǒng)治者成強烈對比)。
所以,盡管元初遺民詩文大有“違礙”,也有人告訐,但是,文字獄卻怎么也興不起來。因此,元朝是唯一一個沒有迫害過文人墨客的清白朝代,使得中原文化在元朝時期被順利的繼承了下來。同時,還豐富了元朝文人的思維方式和文學創(chuàng)作。所以,也有人認為:茅山詩禍的發(fā)生就標志著元朝舍棄了文字獄。
自此以后,元朝涌現(xiàn)出了許多關注現(xiàn)實的文學作品,更是造就了元曲的誕生。
那么,元朝到底有沒有文字獄呢?
可以說,在元朝統(tǒng)治初期,漢人對其統(tǒng)治抱有著一種強烈的反抗精神,而宋恭帝趙就是這些人的精神領袖。但忽必烈卻沒有殺死趙以警示民眾,而是給了他一大筆錢,送他去西藏出家。忽必烈認為:他這樣做一來可以鞏固自家的統(tǒng)治,二來保住了趙顯的性命更顯示出了自己仁政,可謂是一箭雙雕。
但到了公元1323年,52歲的宋恭帝十分懷念以往在宋朝的時光,詩勁一下就上來便寫了幾句詩發(fā)發(fā)牢騷:
寄語林和靖,梅開幾度花。黃金臺上客,無復得還家。
但沒想到的是,卻引來了元朝統(tǒng)治者的不滿。最后,忽必烈更是賜死了宋恭帝。所以,關于元朝到底有無文字獄這一問題,目前還沒有確切的證據(jù)。
但我們知道,文字獄是從明朝時期開始大流行的。
野史傳說朱元璋十分忌諱“光”、“禿”等字眼,就連“僧”也不喜歡,甚至,連和“僧”讀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樣厭惡;他曾參加過紅巾軍,因此不喜歡別人說“賊”、“寇”,連和賊讀音相近的“則”也厭惡?!堕e中今古錄》中說,杭州教授徐一夔在賀表里,因寫了“光”字和“則”字,朱元璋認為是諷刺他,就殺了徐一夔。
在學術界,史學家們普遍認為,清朝是文字獄的發(fā)展巔峰。史學家顧頡剛認為:“清代三百年,文獻不存......”有記載,從順治帝到乾隆帝時期,大清一共經(jīng)歷了一百六十余次文字獄。其中,僅僅乾隆帝一人就造成了一百三十多次文字獄。在這段時間里,無數(shù)的文人墨客遭受殘害,國內文學更是一蹶不振。
其實,清朝的文字獄最早起源于順治帝時期,在這一期間,大清產(chǎn)生了一個新的官位——言論檢查官,其職責主要是檢查書籍的出版等。到了乾隆統(tǒng)治時期,文字獄愈演愈烈,甚至,發(fā)展到了一種捕風捉影的程度。后來,乾隆帝以修四庫全書為由,嚴令徹查禁書,導致許多珍貴的書籍都丟失了。
那么,文字獄為什么在清朝時期發(fā)展得最旺盛呢?
一般來說,我們認為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一、清朝初期,人們還停留在明朝所創(chuàng)造的大好盛世中,對大清統(tǒng)治存在反抗心理;
二、皇室內部矛盾激烈,皇帝們希望借助文字獄削弱各個王侯的力量。
雖然,在乾隆之后文字獄漸漸趨于平緩,但其依然對中國社會和中國古代文學帶來了巨大的影響。因為,很多文人都以寫書謀生,而文字獄的興盛卻使得寫書成為了一種高危職業(yè),隨時可能引來殺身之禍。所以,為了保住性命,文人們只能埋沒自己的才華,埋頭于古書之中,從而,造成了清朝時期人才稀缺,文學漸漸跟不上時代的發(fā)展。
此外,文字獄還帶來了官場風氣的敗壞。
許多官員都是靠科舉考試才進入朝廷的,作為文人,他們必然是文字獄的受害者,可作為官員,他們不得不跟著統(tǒng)治者一起殘害文人。所以,他們既不想因為自己的小錯牽連家人,也不想因為沒有落實皇帝的圣旨被判刑,真的是伴君如伴虎。
參考資料:
【《明代文字獄禍考略》、《筆禍史》、《清史稿·卷十一·高宗本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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