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金幼孜和練子寧的故事,今天給大家?guī)砹讼嚓P內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金幼孜和練子寧都是明朝初期的名臣,兩人年少時曾一同求學,所以成為至交。兩人心中都有各自的抱負,希望能夠學有所成,為社稷多做貢獻。雖然金幼孜與練子寧是至交,但是在人生的道路上,兩人的選擇卻截然相反。
建文四年,朱棣順利進入南京城,建文帝從此下落不明。緊接著,朱棣登基為帝,這時建文一朝的臣子,就要做出一個重要的決定,就是要不要歸順朱棣。
眾所周知,方孝孺就是因為不肯歸順,還當場頂撞朱棣,從而被滅了十族。黃子澄、齊泰也被滅了九族。那么金幼孜和練子寧二人,最終的選擇如何呢?
朱棣登基后,將練子寧綁上朝堂,練子寧寧死不屈,當場痛罵朱棣大逆不道。朱棣勃然大怒,隨即命人將練子寧舌頭割了,還解釋自己這是在效仿周公輔成王。結果練子寧用手蘸著嘴里的血,在地上寫道:“成王安在!”
朱棣一看更加憤怒了,于是下令將練子寧處以磔刑,同時誅殺練氏族人。當時練子寧家鄉(xiāng)四百多戶人慘遭屠殺,僅有一位叫練珍的孩子被人偷偷救出,才不至于讓練氏一族被殺絕。
這邊練子寧選擇寧死不屈,最終被朱棣殘忍殺害,而好友金幼孜則是選擇歸順朱棣,為他效力。練子寧和金幼孜是至交,本該是志同道合才對,為何在朱棣一事上,他們卻一個降一個不降呢?
一、仕途不同
金幼孜為什么會歸順朱棣,是因為他有志難舒,在建文朝完全不受重用。他剛剛入仕的時候,是戶科給事中,屬于從七品官職。他在朝中就是個低級官員,人微言輕,皇帝自然也不重視他,所以金幼孜在建文朝并無作為。
對于金幼孜來說,朱棣本來就是朱元璋的兒子,只要他是個明君,自己就可以輔佐他,借此展示自己的能力。事實證明,朱棣確實很看好金幼孜,他建立文淵閣后,就讓金幼孜進入文淵閣參掌機密。
而練子寧在洪武朝就受到朱元璋賞識,授翰林修撰。后來母親去世,練子寧回家奔喪,可是回來后,朱元璋又提拔他做了工部侍郎。建文元年,練子寧受到建文帝重用,任吏部左侍郎。
所以在練子寧心中,朱元璋和朱允炆對自己都有知遇之恩,他勢必會忠心輔佐下去。當朱棣起兵后,練子寧便認定他是反賊,甚至在發(fā)現(xiàn)李景隆有通敵之嫌時,他還以死相諫,要建文帝處死李景隆。他要誓死效忠建文帝,自然就不會投降朱棣。
二、志向不同
當初二人一同求學的時候,練子寧就這樣對金幼孜說過:“子異日必為良臣,我必為忠臣,無相負也。”從這里就可以看出,二人一開始的志向就有所不同,練子寧希望成為一個忠臣,而金幼孜更想成為良臣。
所謂忠臣,是指忠于某位君主,為其效力的官吏。練子寧得到朱元璋的賞識,朱允炆的重用,他自然要忠于兩位君主。當時建文帝在大火中失蹤,朱棣卻聲稱建文帝已經葬身火海,練子寧作為忠臣,只有以死表明其心。
所謂良臣,是指讓自己獲得好名聲,又能幫助君王得到顯赫的稱號,子孫世代先傳,榮寵享受不盡的大臣。
金幼孜在建文朝有志難舒,就算以死追隨建文帝,在后世也不過是默默無聞。與其如此,還不如投降朱棣,用自己的能力,為自己掙得一個好名聲,也幫助朱棣獲得顯赫稱號,讓自己的子孫世代相傳,榮寵享用不盡。所以,他選擇成為一名良臣。
其實盡管二人的選擇不同,但是毫無疑問,他們的選擇都沒有錯。練子寧雖然結局悲慘,但他終究落得個忠臣的好名聲。而金幼孜歸順朱棣以后,也得到其重用,不僅自己名留青史,子孫也皆受到皇帝厚待,被封了爵位。
所以不能因為練子寧寧死不屈,被朱棣處以極刑慘死,就說他是愚蠢的。也不能因為金幼孜選擇歸順朱棣,就說他是建文叛徒。兩人的選擇都沒錯,他們只是以自己選擇的形式,讓自己名留青史而已。
新干縣常住人口為329830人(2010年)。
新干縣簡介:
新干縣為江西省吉安市下轄縣。
秦代置新淦縣,因縣治臨近紫淦山及淦水,因而得名;1957年,改新淦縣為新干縣。
新干縣位于江西省中部,在吉安市北部。
東鄰豐城縣、樂安縣,南接永豐縣、峽江縣,西毗新余縣,北界樟樹市。
新干縣著名人物有何昌言、金幼孜、練子寧、王言、鄒努等;風景名勝有東山寺、東山森林公園、文昌塔、大洋洲程家商墓遺址、黎山景區(qū)、龍古山龍宮洞、新石器時期遺址景點等。
地形地貌
新干縣地勢由東南向西北呈蹊徑狀傾斜。
縣境北部、西部以平原為主,約占17%;東部、南部和中部以山地、丘陵和低崗為主,分別約占32%、10%和41%。
氣候
新干縣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qū),四季分明,雨量充沛。
年平均氣溫17.5°c, 年均降水量1604.5毫米,全年無霜275天。
在我看來,〈狂人日記〉中有關“吃人”的那段話,應當有這樣三個層次。
其一,中國“古來時常吃人”而被“仁義道德”遮蔽了的,這并非就是禮教“吃人”。
魯迅筆下的“狂人”在其“日記”中,說到中國歷史上的幾個“吃人”的例子,一是《左傳》宣公十五年的的宋國都城被楚軍圍困時的“易子而食”;二是《左傳》襄公二十一年,晉國州綽說的“食肉寢皮”(魯迅在《隨感錄五十四》、《隨感錄六十一不滿》以及《由中國女人的腳推斷中國人之并非中庸又由此推斷孔夫子有胃病》等雜文中都曾說到“食肉寢皮”,可見印象之深);三是“易牙蒸了他的兒子,給桀紂吃”;四是“本草什么”上“明明寫著人肉可以煎吃”;五是徐錫林(麟)的被吃;六是“去年城里殺了犯人,還有一個生癆病的人,用饅頭蘸血舐”,所有這些“吃人”的實例,大概都是從每頁都寫“仁義道德”的字逢里看出來的。只是“狂人憶中有誤”,才將易牙“蒸其首子(應為子首)而獻之(齊桓)公”說成了“易牙蒸了他的兒子,給桀紂吃”,又將唐代《本草拾遺》的作者陳藏器,誤為明代《本草綱目》的作者李時珍。這些因為出于小說人物之口而有些“變形”的史實,未必都與“禮教”有關,例如易牙將自己的兒子蒸了給齊桓公吃,未必就符合孔子或儒家的主張。但《論語》沒有提到此人此事,《孟子》雖然說到此人,說的卻是他的烹調,至于他的那件滅絕人性之事,連提都沒有提及。這可以說是被“仁義道德”遮蔽了的“吃人”。
其二,是那些“吃教”的人,借禮教之名“吃人”,這也不是禮教“吃人”。
這樣的人,也就是吳虞在《吃人與禮教》一文中說的“一面會吃人,一面又能夠講禮教”的人,他說了兩個例子。一個是被孔子稱為“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的齊桓公,周襄王拿祭肉給他,說他年紀大了,不必下拜盡君臣禮節(jié)。他與管仲商量后,還是下拜盡了君臣禮節(jié),從這一點看,此公似乎也講“禮教”,然而,易牙的兒子卻是給他吃了的。一個是“以太牢祀孔子”的漢高祖,吳虞稱他為“崇儒尊孔的發(fā)起人”,然而,正是這個漢高祖,“誅粱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醢”是古代把人殺死后剁成肉醬的一種酷刑,這位“崇儒尊孔的發(fā)起人”對彭越用了這樣一種酷刑之后,,不但自己吃用人肉剁成的肉醬,還要讓他的諸侯們都嘗嘗這種肉醬的滋味,大概也有點殺雞儆猴的意思。當然,這都是“禮教”的旗號正式打出來之前的事,雖然也都與“禮”有關?!岸Y教”的旗號打出來之后,這樣的事只會有增無減。魯迅很熟悉的魏晉名士嵇康,就是因為鐘會打了小報告而被害死的,這小報告中有一條罪名,就叫“害時亂教”,此“教”不正是“禮教”嗎?然而,被嵇康目為“禮法之士”的鐘會,又哪里就真的信奉“禮教”?倘若鐘會真的嚴守綱常名教,日后會落到那個下場?當然,鐘會還只是“吃教”者中的想當權勢者的人,至于“吃教”者中處于權力頂層的“一面會吃人,一面又能夠講禮教”的權勢者們之“吃人”,更是怵目驚心。那個采用董仲舒之“八字方針”的漢武帝“吃”了多少人誰能說得清楚,不是連他自己的親生兒子——還是太子呢——都被他“吃”了嗎?那個“效周公輔成王”的朱棣,即日后命胡廣、楊榮、金幼孜等儒家士大夫修《五經大全》、《四書大全》,并親自為之制序的永樂大帝又“吃”了多少人,那些個真正信奉禮教或綱常名教的,不是都被他以極其野蠻的方式“吃”了嗎——有的如練子寧被割了舌頭,有的如鐵玄被投入沸騰的油鍋之中,那個“讀書種子”方孝孺,還被滅了十族。
其三,魯迅在《狂人日記》中,確實也有“禮教”本身吃人的一層意思。這樣的實例,在這篇小說中有一個:“記得我四五歲時,坐在堂前乘涼,大哥說爺娘生病,做兒子的須割下一片肉來,煮熟了請他吃,才算好人:母親也沒有說不行。一片吃得,整個的自然也吃得”。此說其實也是于史有據的,就是出于宋代的“割股療親”——“上以孝取人,則勇者割股,怯者廬墓?!保ā端问贰みx舉志》)出于《二十四孝》的,則是“郭臣埋兒”。魯迅在《我之節(jié)烈觀》中所說的“表彰節(jié)烈”,即表彰那些為丈夫或未婚夫活著守寡或死去盡忠的女子。如此鼓吹孝道,表彰節(jié)烈,頗似衍太太之所為,明知小孩子在寒冬季節(jié)吃冰會肚子疼,卻鼓勵說,“好,再吃一塊。我記著,看誰吃的多”,明知小孩子打旋子旋得多會跌倒。卻鼓勁說:“好,八十二個了!再旋一個,八十三!好,八十四!”,讓子女為“孝”女子為“貞”而走上一條死亡之路。吳虞的《吃人與禮教》中所舉禮教“吃人”的臧洪與張巡兩例,則是為“忠”的了。臧洪是漢末之人,在袁紹“興兵圍洪,城中糧盡”之時,他居然“殺其愛妾,以食兵將”。(〈后漢書·臧洪傳〉)張巡是唐代睢陽守將,在“城中糧盡,易子而食”之時,“乃出其妾,對三軍殺之,以饗軍士,曰:‘請公為國家戮力守城,一心無二。巡不能自割肌膚,以啖將士,豈可惜此婦人!’”以此為榜樣,“城中婦人既盡,以男夫老小繼之,所食人口二三萬”。這樣血淋淋的“吃人”事跡,明明白白是在“禮教”的旗幟下出現(xiàn)的,還寫入了《唐書·忠義傳》?!岸Y教吃人”,當然也是通過具體的人去“吃”的,這是被“禮教”控制了的人,他們既“吃人”也被人“吃”,而這“吃”與“被吃”,都發(fā)生在不知不覺之間,《狂人日記》中的“我”說:“我未必無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幾片肉,現(xiàn)在也輪到我了……/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知道,現(xiàn)在明白,難見真的人!”最后發(fā)出這樣的呼吁: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
救救孩子……
我想,《狂人日記》中說的“吃人”二字,應當從上述三個層面去理解,才是完整的,符合魯迅的本意,而且無可挑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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