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小編一起探尋歷史上真實的焦蹈。
焦蹈是無為縣人,而他中狀元在歷史上也是有記載的,據(jù)清《太平府志》和《繁昌縣志》記載,安徽繁昌由宋至清的三十六名進士中,僅有兩名狀元,焦蹈便是其中一位。
所以說,焦蹈考上狀元這件事無需置疑的。事實上,焦蹈從小就讀書就成績好,在當(dāng)?shù)乇环Q為“神童”,還獲鄉(xiāng)薦第一。這樣的人自然要去角逐科舉。
又是一年科考時,焦蹈帶著書童赴京趕考。不過赴京趕考的途中意外發(fā)生了。這事都要怪他的書童,事情是這樣的。
南宋史料《夷堅志》上記載,焦蹈上京趕考路過金陵,也就是現(xiàn)在的南京,在南京他走到一條小巷,突然一間閣樓上倒下一盆水,水濺街面,鏗然有聲,差點砸到二人身上。書童正要生氣大罵,卻見地上有一黃燦燦的金戒指。書童看了看,四周沒人,忙俯身拾起。
書童瞞著焦蹈,直到第三日才將此事告訴給了焦蹈。沒想到,焦蹈這個人一根筋,執(zhí)意要將金戒指還給主人,他擔(dān)心主人丟了金戒指,還不知怎樣責(zé)怪下人,弄不好會逼出人命。
書童沒想到主人會這樣做,苦苦相勸,一去一來,肯定會耽誤考期。但焦蹈說考試是小,人命關(guān)天。
沒辦法,主仆二人折回金陵,將金戒指還給了失主。二人做完這件事后,邊匆匆趕到京城,盡管主仆風(fēng)塵仆仆的趕路,但也無濟于事,已經(jīng)趕不上考試了。二人到京城后一籌莫展之時,沒想到這時發(fā)生了一件奇怪的時候,什么事情呢?
京城發(fā)火了,而且是考試場地發(fā)生大火,此事在《鐵圍山叢談》《能改齋漫錄》中都有記載。《宋史》中也有記載:“八年二月辛巳,開寶寺火。時寓禮部貢院于寺,點校試卷官翟曼、陳之方、馬希孟焚死,吏卒死者十四人?!?/p>
于是朝廷決定:本屆春闈大試擇日重考。這對焦蹈來說,可謂是“救命之火”。后來,自感運氣好的焦蹈發(fā)揮極佳,一舉奪魁,高中狀元。
所以,汴京人戲言,“火焚貢院,燒得狀元焦”,“不得場屋燒,哪得狀元焦”!這個焦蹈真要感謝這場大火。
但我們的疑問是,這場大火是有人故意為之的嗎?沒有證據(jù)表明是有人故意縱火,應(yīng)該是天意。
其實,宋朝本來就經(jīng)常發(fā)生失火事件,而且當(dāng)時京師以及各處要隘均設(shè)有火警和救火場所。所以,這場火災(zāi)很可能是偶然引發(fā)的。
焦蹈這小小子,果然運氣很好,不過不要高興的太早,因為焦蹈中狀元后的第六天就一命呼嗚了。
這樣真是太奇怪了,太邪乎了。那么,焦蹈為何暴斃而亡?關(guān)于焦蹈的死亡,歷史至今都是一個謎,流傳的說法有很多。
一說是金榜題名后的焦蹈,在回歸家鄉(xiāng)的途中路過金陵,那位丟失戒指的主人一眼就認出了這位拾金不昧的狀元郎,于是將書童拾到戒指的巷子命名為“狀元巷”。一傳十,十傳百,大家都想目睹一下這位狀元的風(fēng)采,最后因為看的人多了,焦蹈活活被看殺了。
這個說法有點搞笑,可信度不高。
第二種說法,比較邪乎,也很神奇,據(jù)《中吳紀聞》上記載,元豐年間,有一位盲人大師擅長摸骨看相,有一天,這位大師在算命,當(dāng)時剛好有官府揭榜說:“狀元郎為無為人焦蹈”,這位盲人大師聞之嘆息不已,并說:“命不久矣,不能食祿,可惜可惜啊?!?/p>
在場的人都說大師瞎說,胡說。沒想到不久,京師傳來消息,焦蹈揭榜后六日即卒。大師果然是大師,瞎說都很厲害。難道是大師下了咒了?
當(dāng)然不是。第三種說法是焦蹈狀元及第后,一心想早點趕緊回家報喜,結(jié)果舟車勞頓,途中偶染風(fēng)寒,醫(yī)治無效,與世長辭。這個說法有點可信,但也有疑點,疑點就是考中狀元的人,不可能在六日內(nèi)回家。
中了狀元后,還有各種流程,宋朝又是一個講究這些繁文縟節(jié)的,六日內(nèi)不一定過的完,所以,焦蹈暴斃一定是在京城,而不是在家鄉(xiāng),也不是在回家的路上。
所以焦蹈之死,完全因為是樂極生悲,本來考試已經(jīng)無望,奈何發(fā)生大火,要重新考試,這對焦蹈來說,簡直就是奇跡。隨后又高中狀元,簡直是高興不能再高興的事情。還有什么事情能比這個高興呢?
因此,焦蹈樂極生悲,太高興了,以至于忘乎所以,高興過了頭,而亡。成了歷史上最短命的高考狀元。
不過焦蹈中舉和六日暴斃而亡,的確很詭異、邪乎,我們只能說,天意難測。
他是在第三次牢獄之災(zāi)的時候,認為自己這一次肯定要冤死在獄中了,所以心情很悲憤,寫了一篇自訴狀,狀中將自己一生的抱負和坎坷盡數(shù)表達出來,而且寫的情真意切,讓人無比動容。當(dāng)時的大理寺少卿鄭汝諧看到他自訴狀后,便推薦給光宗看,光宗看到后不僅特赦了陳亮的死罪,還準許他去參加殿試。當(dāng)時陳亮殿試直接第一,以新科狀元的身份上任官職,結(jié)果突然暴病身亡。
說其他的一生真的是很悲慘,因為他當(dāng)時上書給孝宗以后,又不愿意做官,就回家每天喝酒作詩,很是快活,喝醉的時候就喜歡說一些胡話,多次批評孝宗和高宗只知道享樂而不思進取,于是被人以謀逆罪告發(fā),當(dāng)時刑部的主管是他參加科考的主考官,因為沒有錄取他,他之前一直嘲諷人家,這次算是落別人手里了。后來這件事上報給了孝宗,孝宗知道就是喝多了說的胡話,于是放了他。這才免去牢獄之苦。
后來陳亮家的一個仆人,因為和別人吵架太激動失手殺死了一個曾經(jīng)與陳亮父親發(fā)生過矛盾的人,死者家屬就一口咬定是陳亮指使仆人這么做的。他就被這件事牽連到進了牢房,第二次下獄。辛虧有好朋友辛棄疾他們幾個人的竭力營救,陳亮才能從牢房里面出來。這個時候他才認識到生命是多么可貴。
第二次出獄后的他一改之前放蕩不羈的性格,開始學(xué)者怎么說話做事,并且還全身心投入到治學(xué),想著自己這樣就不會再出事,結(jié)果更大的災(zāi)難在后面等著他。就是有一次陳亮設(shè)宴款待朋友,朋友回家后突然暴斃身亡,陳亮就倒霉的被認為是故意下去毒死朋友,第三次下獄。后來在獄中寫自訴狀這才沒事,但是就是天生沒有當(dāng)官的命,最后突然暴死,也挺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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