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滅九族有多少人
大家肯定都在影視劇中看到過被誅九族的大臣,俗話說伴君如伴虎,一個不留神,即便你有過再大的貢獻,也可能會被皇帝直接處死,或者更慘的是株連九族,那么株連九族到底是有多少人呢,這里簡單的給大家普及一下。
首先要知道的是九族是哪九族,肯定不是上下九代人,因為根本就沒有人能活到九世同堂,所以這里說的誅九族,其實是有分別的,就是對于一個被誅九族的官員來說,首先就是他父親的上下四族,加上他自己以及他的孩子,上下四族,而他的母親那邊,則是上下三族,還有剩下的兩族,便是自己的妻子了,可以說,被誅九族的人牽連到的無辜百姓太多了,并且都是自己的親人。
就按照那時候一家四個兒子兩個女兒來計算,粗略的計算下來,一個被誅九族的人,至少有3000余條無辜的生命被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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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秦國除了實行?夷三族?,還實行夷五族、夷七族等,如荊軻刺殺秦王失敗后,就被夷七族,《獄中上梁王書》載:?然則荊軻湛七族,要離燔妻子,豈足為大王道哉?。只得說,秦國律法的確是很森嚴的,也是很殘酷的,如范曄所言:?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一人犯法,牽連三族實在是有些過于殘忍。
同時對于秦國實行的?夷三族?到底是哪三族,現(xiàn)在尚未有定論。目前關(guān)于?夷三族?的三族一說,現(xiàn)主要流行三種說法:
一、父族、兒族、孫族?!吨芏Y?春官?小宗伯》載:?掌三族之別,以辨親疏?,東漢末經(jīng)學(xué)家鄭玄注曰:?三族,謂父、子、孫?。
二、父族、母族、妻族?!洞蟠鞫Y記?保傅》載:?三族輔之? ,北周大將軍盧辯注曰:?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三、父母、兄弟、妻子。裴骃《史記集解》引張晏曰:?父母、兄弟、妻子也?。
三種說法以第二種說法最為殘酷。當然無論哪一種說法,其所牽扯的人多數(shù)都是無辜的,畢竟犯法的只有一個人,可卻是要牽連那些與他有血緣關(guān)系的無辜之人,這真得是很殘忍。但無論如何,自秦國實行族誅刑罰后,歷朝歷代凡犯特大重罪,如謀反謀判謀大逆等十惡之罪名者,皇帝就有可能對其實行族誅的極刑,以此來警戒世人不得有反對朝廷之心,借此來維護自家對于天下的統(tǒng)治。
且自秦國開始實施?夷三族?的刑罰后,歷代不但沿用,且將其誅殺的范圍不斷擴大,從?夷三族?逐步發(fā)展到?夷五族、七族、八族、九族?,乃至是?夷十族?(《明實錄》載:?孝孺在建文朝,以侍讀學(xué)士直文淵閣。當靖難師入,以草詔不從,致夷十族?)。
?夷九族?到底起源于何時,尚不可知。直知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唯一一次明確記載有?誅九族?的是發(fā)生在隋末,《隋書.刑法志》載:?及楊玄感反,帝誅之罪及九族?,613年,隋煬帝二次出征高句麗時,楊玄感趁機反叛,屯兵于黎陽,后為大將軍宇文述所敗,隨后隋煬帝下詔誅其九族。因此,從史書寥寥記載來看,夷九族非是正規(guī)記載在律書上的律法,它非律令,而只是根據(jù)皇帝的意思來執(zhí)行的一種懲罰的方式,簡單說就是?潛規(guī)則?。
總得說,誅滅九族這樣殘酷的刑罰,就是用來威懾天下臣民的,它有點類似于現(xiàn)在的核彈,威懾大于實際,就是用來嚇人的,不是真的拿來用的。如荀子所說:?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讓那些心有不軌的人知道刑法之酷烈,從而不敢去做出不利于天下統(tǒng)治的事情,這也不失為一種針對犯罪行為的預(yù)防措施。
而對于?夷九族?到底是誅殺哪九族,因史料缺失更是無從知曉。目前對于?夷九族?的九族之說,一共有四種說法:
第一種、父族九。東漢經(jīng)學(xué)家鄭玄曾言:?九族,上至高祖,下至玄孫,凡九族?,九族指的就是高祖、曾祖、祖父、父親、兒子、孫子、仍孫、曾孫、玄孫這九代。
第二種、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即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兒之子(外孫)、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兒女)。?母族三?即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從母子(娘舅)。?妻族二?即岳父、岳母。
第三種、父族四、母族三、姥族二。?父族四?即父族上下4代(老太奶爺、太奶爺、奶爺、爸爸),姑母一家、姊妹一家、女兒一家。 ?母族三?即母族上下4代(老太姥姥、太姥姥、姥姥、媽媽),姥爺一家、從母一家。?姥族二?即姥族上下4代(老太姥岳母、太姥岳母、姥丈母娘、丈母),岳父一家。
第四種、父五族,母四族。?父五族?即玄孫、曾孫、孫、子、身。?母四族?即母、王母(祖母)、曾王母、高王母。
以上不管是哪種,牽連的人都是十分廣的,若是真的誅殺九族,這人數(shù)少則千人,多則萬人,可謂是牽連甚廣。如此,也因誅殺九族牽連的人實在是太多太多,這等殺戮實在是有傷天和,因此歷代君王甚少會用到這個刑罰,畢竟他們也怕死后會下十八層地獄,所以歷史上對實行誅九族的記載甚少,這也就能解釋了。
在重視親緣血統(tǒng)的中國人里,一直都有一項被稱為滅門律條的刑罰,那就是株連九族,其實在誅殺九族之外,還有七族、三族等刑律,這些殃及家人的懲罰都出自與「 ”族”刑。 其中以九族最為酷烈,就是將犯罪者所在的大家族中從高祖、曾祖、祖父、父親、本人、子、孫、重孫、玄孫這九輩人全部殺光。 這種牽連甚眾的刑罰其實在中國源遠流長,最早將個人的罪過連累給家族的刑罰出自于《尚書·泰誓》,其中在陳述紂王的殘暴時有「 ”罪及家人”的記載,另外在《周禮·秋官》,也有針對犯罪者家屬的懲罰,那就是「 ”殺其親者焚之”。 這些記載中都是最原始的一人犯罪牽連家人的記載,至于真正將誅族形成法律的是在春秋時期的秦國。 《史記·秦本紀》記載,秦文公二十年,開始實行誅三族之罪,在張岱的《夜航船》中,也有「 ”秦文公始族誅,公孫鞅始連坐”的說法。秦國誅滅的三族,有兩種不同的說法,一說指的是:父族、母族、妻族,另外一種說法指的是:父母、妻子、兄弟。(因此誅滅九族也可以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但無論是哪一種,對于任何人來說,都是滅門的慘禍。 那么什么樣的罪行可以構(gòu)成滅族的后果呢?按《史記·秦始皇本紀》所載,秦統(tǒng)一七國之后,下令「 ”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而關(guān)于族誅最著名的人就是荊軻,在刺殺秦始皇失敗、燕國被滅之后,荊軻全家被處以誅七族的懲罰,這也是關(guān)于誅三族演變?yōu)檎D七族的第一次記載。 既然誅七族有了,那么誅九族、誅十族也就在民間應(yīng)運而生了,但事實上,從中國歷史上被皇帝誅九族的只有一人,而誅十族在目前的史料來看,也是一檔荒唐的傳聞。 如果在網(wǎng)絡(luò)上搜索「 ”誅九族”這樣的條目,下面就會出現(xiàn)很多諸如此類的條目: 看起來似乎真的是確鑿無疑,并且也符合人們的想象,但事實上,這些文章是在偽造史料或者說是篡改史料,以胡惟庸事跡為例,這位在明初相權(quán)與皇權(quán)斗爭中挫敗的丞相大人,被納入了《明史·奸臣傳》,根據(jù)史料記載,在胡惟庸被人舉報之后,朱元璋經(jīng)過審訊之后,給出的處理結(jié)果是:「 ”乃誅惟庸”。 這里用的是一個「 ”誅”字,而非「 ”族”字,按照《說文解字》的解釋,誅是「 ”討”的意思,意為征戰(zhàn)、討伐,后來又演變?yōu)檎D滅之意,但是卻并未出現(xiàn)誅九族的字眼,甚至連「 ”族”字都未曾出現(xiàn),何來的最后一位被誅九族的丞相呢? 影視劇中的胡惟庸 至于景清被穿鑿附會的誅九族之說也只能說是捕風(fēng)捉影,《明史》列傳中的景清,是洪武年間的進士,在朱棣攻入南京的時候準備與方孝孺等其他大臣一同赴死,結(jié)果看燕軍勢大,景清獨自一人前去拜見朱棣,因為馴服被朱棣委任原職。 等到某日前去上朝之時,景清懷揣短刀,準備刺殺朱棣,當然一個書生想要殺人自然會有些反常,所以被朱棣識破,在搜出他身上所懷的短刀之后,朱棣就問他為什么要這么做,景清則回答了一句鐵骨錚錚的話:「 ”為故主報仇耳”! 這句振聾發(fā)聵的話,不但沒有讓朱棣釋懷,反而更激起了他的殺心,于是下令將景清「 ”磔死,族之”。 「 ”磔”就是將犯人尸體割碎,車裂、凌遲都是從這個字派生出來的,也就是民間常說的千刀萬剮,而族之經(jīng)過前面的解釋,就是將他的親族殺死,但具體誅殺了幾族,卻并無說明。 唯一可以證明這個「 ”族”字殘酷的,就是朱棣下令又將「 ”籍其鄉(xiāng),轉(zhuǎn)相攀染,謂之瓜蔓抄,村里為墟”。 有人將「 ”籍其鄉(xiāng)”這三個字解釋為,將景清鄉(xiāng)親全部處死,是非常武斷的,因為「 ”籍”在中國古代有籍沒之意,意思就是將個人財產(chǎn),包括自己和家人收入官中。 相對于籍來說,有四種處理方法,即:籍配,籍沒和充軍;籍略,籍沒和強??;籍死,犯罪被籍沒致死;籍產(chǎn),沒收罪犯所有的財產(chǎn)。 根據(jù)后面「 ”村里為墟”的說法,這里的「 ”籍”應(yīng)當是籍配、籍死的意思,但考慮到當時的政治環(huán)境,還沒有坐穩(wěn)皇帝寶座的朱棣,應(yīng)當不會將景清家鄉(xiāng)的人屠戮一空,因為這樣造成的影響,是無法洗清的,另外參考朱棣所謂「 ”誅十族”的事件,也可以從側(cè)面證明,景清鄉(xiāng)親的結(jié)果應(yīng)當是籍配。 「 ”誅十族”在中國是一個固定詞匯,在一些史料中是方孝孺的獨有「 ”待遇”,其間故事不消多說,就是建文帝舊臣方孝孺不肯為朱棣起草詔書,所以招致朱棣憤恨,因此誅滅方孝孺九族之外又加上方孝孺的師門一族。這個故事聽起來驚心動魄,但是細細推敲卻滿是疑點。 首先《明史》對于方孝孺被「 ”誅十族”的事情沒有具體記載,除了將方孝孺「 ”磔死”以外,只有一個大略的關(guān)于方孝孺事件前后有數(shù)百人被牽連誅殺的說法,并且在方孝孺被千刀萬剮之后,還是他門人后輩為他收斂的遺骨,如果真的誅滅了十族,那又何來的收尸人呢? 至于在《明史紀事本末》所提到的方孝孺學(xué)生廖鏞、杜嘉猷被株連的事情也與《舊事例議》所記載相違背,因此誅十族一事,依舊有待商榷。 方孝孺影視形象 事實上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唯一一次明確記載有「 ”誅九族”發(fā)生的是在隋末,在大業(yè)九年隋煬帝征伐高句麗期間,司徒楊素的長子楊玄感起兵反抗楊廣,但最后力有不支,被隋軍大敗后,楊玄感讓弟弟殺了自己。在被隋軍獲得尸首之后,楊玄感被分尸,懸掛城樓示眾,并且「 ”罪及九族”。 一人犯罪,親族伏法,這對于所有的犯罪分子來說都是在心理上一種禁錮,但隨著法律條文逐漸的進步,類似于誅滅九族這樣殘酷的判例,就變成了刑法中的核彈,取其引而不發(fā)的威懾之用。 荀子曾經(jīng)說過:不教而誅,則刑繁而邪不勝;教而不誅,則奸民不懲。所以讓那些心有不軌的人知道刑法之酷烈,也不失為是一種針對于犯罪行為的預(yù)防。
江山更有暴君出,僅誅七族豈敢休?隋煬帝比秦始皇更殘暴,竟發(fā)明了“株連九族”!清初學(xué)者劉繼莊<廣陽雜記>卷一謂:“(誅)九族始于隋煬帝”。這是事實。<唐六典. 注>:煬帝“末年嚴刻,生殺任情,不復(fù)依例。楊玄感反,誅九族,復(fù)行huan裂梟首,磔而射之?!?br> 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從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br> 明成祖朱棣就是其中的一個。它一巴掌把建文帝打下去后,揮舞屠刀,大殺建文的遺臣。據(jù)朱國楨<方祠記 >載,方孝孺被滅九族,死者達837人之多,慘絕人寰。景清謀刺朱棣不成,被碎割而死,九族及九族的親戚,亦即學(xué)生的學(xué)生,都無一幸免。對此, <明史>卷一四一載謂:“轉(zhuǎn)相攀染、謂之瓜蔓抄,村里為墟?!边@就是說,殺人象拉瓜藤,輾轉(zhuǎn)牽連,故曰瓜蔓抄。后人曾寫詩一首,慨乎言之: “一個忠成九族殃,全身遠害亦天常,夷齊死后君臣薄,力為君王固首陽?!保?lt;建文年譜>卷下)
文字獄也有誅九族的事件
按清律,凡謀反者和共謀,主犯凌遲處死,三代內(nèi)父、子、兄弟、及同居之叔伯兄弟及子中 16 歲以上男子全部斬首,不滿 16 歲的男童閹割后罰為奴,母、妻、妾、姐、妹、不論長幼全部罰為奴。外戚師生朋友也逃不了干系,就是死了也要挖出來戮尸。而文字獄的犯人無一不是謀反罪,都逃不脫以上命運。每起文字獄案件被奴、流、刑、殺的少則幾十,多則幾百。
順治年間浙江湖州人朱國禎(明末大臣、史學(xué)家),朱國禎私招人編寫《明史稿》,康熙二年被告發(fā)。查辦發(fā)現(xiàn)《明史稿》補入明天啟、崇禎兩朝事,并有指斥清人之語,稱康熙的曾祖努爾哈赤為建州(明朝地名)都督,不書清帝年號,用南明年號。吳興富戶莊廷龍購得朱國禎的《明史稿》,也被牽連,時莊廷龍已死,被開棺焚尸,凌遲或斬首者 72 人,充邊罰為奴者數(shù)百。史稱“《明史》案獄”。誰會想到買錯了本書也招致家破人亡。
翰林(相當今科學(xué)院士)徐駿在寫公文時,將“陛”誤寫為“狴”,被審查。有人在他的詩作中發(fā)現(xiàn)“清風(fēng)不識字,何須亂翻書”詩句。這本是徐駿在曬書時,見風(fēng)刮翻書頁,即興而作。卻被專案組的人認定“清”是滿清當局,“不識字”是指影射滿人沒文化;“亂翻書”是影射乾隆征書編四庫全書,徐丟了腦袋滅了族。
《南山集》獄,《南山集》為翰林院編修戴世民所著,記有南明(清入關(guān)后逃到南方的明末代王朝)之事,康熙五十二年(公元 1713 年 )以大逆罪被處死,受牽連的子孫親朋師友三百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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