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覺得常遇春過得不幸福,因為老朱后宮美女萬千,而常遇春呢,只有一個老婆,且膝下無子。男人的生活怎能這么過?老朱己所欲,就施于人,“賜二宮女”與常遇春。
老朱送溫暖,事先沒征求常氏同意,是想給常氏一個驚喜。只是驚送來了,喜卻沒送來。別看常遇春是大將,天不怕,地不怕,可他是妻管嚴。老朱前腳剛走,常遇春的老婆就掀翻了醋壇子,兩人干起仗來,結果常遇春輸了—不是常遇春打不贏,而是他甘于認輸。所以,常遇春日里還是單與元配相依,夜里也是單與元配相偎。
只是作為男人,看到兩個如花美眷近在咫尺,未免動心。那天早晨,常遇春起床,其中一女給他打來洗臉水,遞毛巾時不經(jīng)意露出了一截白藕似的纖纖玉指,惹得常遇春情不自禁地贊美:“好白手!”
常遇春那天下班回家,老婆送給他一個紅盒子。打開一看,常遇春大吃一驚,盒子里裝的恰是早晨所夸贊的那只“好白手”。這一驚吃得不小,他雖然不敢與老婆大吵大鬧,但一夜無眠,眼前晃蕩的都是那只“好白手”。
次日上班,常遇春恍恍惚惚,“儀度錯愕”。開常委會,老朱問,老常有什么意見?常遇春舉頭茫然,訕訕問:剛才討論什么問題?老朱心里生疑,就問他出了什么事。常遇春不敢答。老朱是不容許任何人在他面前有隱私的,就反復問,常遇春則反復“不敢對”。老朱有點惱火,說:“面目非昔,豈謀朕耳?”話說到這份上,常遇春哪里還敢隱瞞,就照實說了。
在老朱看來,事情鬧成這樣,不是常遇春懦弱,而是常遇春甘于懦弱。老朱一向覺得,要為人民謀幸福,就要大送特送他自認為的幸福給人民。他不曾問常遇春想不想要老婆,就蠻橫地送老婆過去,那意思是逼民享福。只是,常遇春只適合一夫一妻,不適合一夫多妻,結果就悲劇了。而老朱為民做主做慣了,聽說常遇春的老婆不識好歹,就對他說:你放心,我替你做主。說罷,他就招待常遇春“入宮飲酒解憂”。
這邊廂,老朱將常遇春安排在宮里喝酒,那邊廂,他就為民做主去了。老朱替常遇春打抱不平,有的是權力,有的是國家機器,所以打得非常徹底。他將常遇春的老婆割頭、剖腹、切碎、煮熟,然后召集眾革命干部,一起來分享人肉盛宴。在每塊肉上都寫著廚師“朱元璋”,又寫著菜名“悍婦之肉”。
朱元璋沒太多愛好,最愛干的就是為民做主。他把這當成最大的權力感與成就感,不但不準民為民做主,也不準其他人為民做主。他取消宰相,為的就是自己能最大限度地為民做主。己所不欲,他施于人;己所欲,他也施于人。比方說,老朱認為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就叫大家不要到外面去,你不聽他的,那就“逸夫處死”;又比如,老朱認為,電視里天天放映“義夫節(jié)婦,孝子賢孫,勸人為善及歡樂太平者”,這多么幸福,他就給你做主了,你不聽他的,要看其他曲目,那就“敢有收藏者,全家殺了”;再比如,老朱覺得,當官好啊,讀那么多書都是為了當官嘛,他就為民做主,讓所有士子都要出來做官,你說不,他就制定“寰中入夫不為君用之法”,抓你入獄……
老朱不但愛給人送老婆,更愛給人送老爹。老朱說拼爹時代,有個好爸爸就可以跑步邁向幸福,也不用百姓點頭,就給送父母官來了。只是“常遇春回,不見其妻,驚成癲癇”。老朱給常遇春送老婆當幸福,將常遇春弄成了癲子;給百姓送父母官當幸福,也會將百姓弄成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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