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小編帶你追尋歷史上真實的曾秉正,探索發(fā)生在他們身上的歷史故事。
此人名叫曾秉正,江西南昌人,出身書香門第。明朝洪武初年,朱元璋希望為國家多招攬人才,于是命令地方推薦人才,曾秉正就是這樣得到推薦的。起初他任海州學正,后來因給朱元璋上書,得到嘉獎,從而被提拔為思文監(jiān)丞。
曾秉正為人正直、為官清廉,朱元璋最是欣賞清官,所以對他倍加重用。沒過多久,曾秉正就改任刑部主事,之后又為陜西參政。朱元璋設立通政司后,就任命曾秉正為第一任通政使,可見其多受重用。
雖然朱元璋很欣賞曾秉正的能力和為人,但后者性格太過耿直,有時說話不懂避諱,便常常得罪朱元璋。要是遇到脾氣好的皇帝,偶爾頂撞幾句,或許還容易被原諒??墒侵煸捌獗┰?,喜怒無常,有的時候就很難容忍大臣頂撞他。
有一次曾秉正又出言頂撞,朱元璋龍顏大怒,便罷免了他的職務。沒辦法,曾秉正就只好卷鋪蓋準備走人,然而前面提到過,他為官清廉,加上明朝官員俸祿又低,所以曾秉正連回鄉(xiāng)的路費都沒有。
可是自己在京師已經待不下去了,這可怎么辦呢?被逼無奈之下,曾秉正竟做出一個令人無法理解的決定,就是將自己四歲的女兒給賣了。史書記載:“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p>
雖說曾秉正的處境,也實在值得人同情,但再怎么說,也不能成為他賣女兒的理由。朱元璋是個注重親情的人,知道有官員竟敢賣女兒,自然不能寬恕。而且他認為,曾秉正此行為,實在不配為人父。
于是朱元璋下令,即刻將曾秉正捉拿歸案,并處以宮刑。史書記載:“帝聞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終。”
其實除了曾秉正,明朝這樣做的官員還有很多,只不過被處以宮刑的,還是極其罕見的。不過仔細想想,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要是曾秉正平時俸祿能夠多一點,或許最后也不會被逼到這份上。
那么有些人就要懷疑了,曾秉正是明朝堂堂正三品官員,怎么可能會這么窮呢?但事實的確如此,根據明朝的制度,正三品官員的月俸是35石,正一品官員月俸也才87石。而親王年俸萬石,平均每個月也有833石,可見其差距。
更重要的是,正三品官員俸祿明面上寫著這么多,但實際在發(fā)放的時候,還常常用寶鈔,甚至是實物來代替。如此一來,實際到手的價值就遠少于35石了?;蛟S有人會說,寶鈔不是也一樣嗎?
問題就出在這里,朱元璋發(fā)行大明寶鈔,是覺得寶鈔用起來方便。但他又不懂經濟規(guī)律,總是濫發(fā)紙幣,這就導致紙幣貶值嚴重。到了明朝中后期,就漸漸沒人愿意用大明寶鈔了。
所以就算官員獲得等值的大明寶鈔,實際上很快就貶值,購買力非常低。再說,曾秉正一個三品官員,除了要養(yǎng)活家人,好歹家里也要有一批下人吧,以這樣的俸祿,他根本就養(yǎng)不起。
迫于無奈,他實在沒有辦法,就只能想出將女兒賣掉的辦法,盡管這個辦法的確令人無法理解。不過這也反映出,朱元璋實行這一制度的弊端。官員們入不敷出,無法養(yǎng)活一家人,被逼無奈,他們就只好貪污受賄。所以不管朱元璋殺了多少貪官,始終無法真正改變明朝貪腐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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