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了解古代的刑具,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欣賞。
古代有很多非常令人感到不恥的懲罰人的刑法工具。比如一代妖后妲己就發(fā)明了炮烙之刑。讓無數(shù)人死的極為凄慘,這些在古代封建朝代的統(tǒng)治者眼中,僅僅只是玩樂消遣,卻說不準有一日等輪到自己身上的時候,還能不能承受的了?那古代最真實的嚴刑拷打有多厲害呢?看完這些刑具,咱們也可以估量一下能否吃得消!
明朝時期有一種人,不僅百姓害怕,連朝堂上的一品官員都非常的忌憚。哪怕他們的品級很低,他們就是錦衣衛(wèi)了。據(jù)說進了錦衣衛(wèi)的詔獄,想死都是一種奢望。
古代最輕的一種懲罰人的刑具應該就是打板子和打鞭子了。哪怕這種工具可能也會打死人。但是不會讓人看了就聞風喪膽。而有一些刑具簡直就殺人不見血了。官員將嫌疑罪犯帶到朝堂之上。首先也不問對方到底有沒有犯罪,就會行刑,姑且先打20大板,又或者夾手指。再或者用牙簽插到每個手指和指甲蓋的指縫之中。這是為了消磨嫌疑罪犯的意志,一是確保對方接下來精神渙散,能夠早點招罪,二是這種情況下還沒有認罪。可能就真的沒有罪,縣令知府心里大約也就有桿稱了!
再者比較嚴峻的一些刑罰工具,就是將燒紅的烙鐵直接燙到皮膚表層,又或者烙到骨子里,導致烙下一個終身殘疾。還有一些坐老虎凳、拔指甲、縫嘴巴。每一種刑具都讓人想死不能,想活卻也活不下去。男子可能還能厚臉皮的承受,而對待犯罪的女子,施刑的首先就會將女子的衣服全部脫光,讓女子毫無尊嚴,哪怕沒罪也招了。最終也不想活了。
可見古代有多么草菅人命,如果說其實現(xiàn)如今還有一些陽光照不到的地方,存在著一些黑暗的涉黑人員們,不知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說起古代的酷刑,中國的酷刑可謂源遠流長,從夏桀、商紂的炮烙(將人綁在燒紅的銅柱子上,烤成灰燼。),蠆盆(裝滿蛇或各類毒物的坑,將人置于坑里),剜眼、剜心,到先秦時期的車裂(五馬分尸),腰斬(從腰部將人斬成兩段。),剝皮(將人埋于土中,只剩頭部露在地上,用刀將人的頭皮割開一個口,灌入水銀,水銀的重量會一點點的將人皮剝下。),寸截(將人一寸一寸的砍斷。)。再到漢朝時期出現(xiàn)的宮刑(斬掉男性生殖器。)、人彘(砍斷人的四肢,剜去雙眼,置于酒缸中慢慢泡制而死,傳說呂后,武則天,慈禧都用過這種刑罰對付自己的情敵。),以及發(fā)展到頂峰時期的凌遲(千刀萬剮)??芍^千奇百怪,五花八門。
外國的酷刑比較出名的有古埃及的蟲噬(將人捆縛起來,置于容器內,將一罐罐的圣甲蟲倒入容器,直到圣甲蟲將人啃食干凈為止。),匈奴王阿提拉的人串(把人用一根削尖的木樁子從下體穿進,再從口腔穿出。)
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大卸八塊)、凌遲、縊首、烹煮、宮刑、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檀香刑等:<剝 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后,向里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里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后身體會從頭頂?shù)哪莻€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里……
皮剝下來之后制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后才剝,后來發(fā)展成活剝。
<腰 斬>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后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有人認為方孝孺是被腰斬的,但事實上他是被凌遲處死的。
<車 裂>
即五馬分尸,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塊,因為作為頭飾最先掉得,其次就是雙臂,等只剩雙腿連著軀干的時候,拉力會拉斷其中一條腿,軀干就會留在另一條腿上。不過根據(jù)了血的說法來看,不一定肢體就會從既定的部位斷掉,因為手腕和腳腕都比根部脆弱的多。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噴濺出來的血液才是其恐怖之處。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后,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后,呂后把他的寵妾戚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里喂養(yǎng),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后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后來發(fā)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
據(jù)說發(fā)展到后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zhí)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jù)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zhí)行人也要受刑。發(fā)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jiān)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就是不尊崇朱棣的旨意,而被凌遲。(最終還是被滅十族!本來只有九族,朱棣就把方孝孺得一些學生和朋友一起殺了。)
<縊 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后終于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 煮>
及請君入甕,典故是:武則天的兩名大臣周興和來俊臣,是當時有名的酷吏,成千上萬的人冤死在他們手下。有一次,周興被人密告伙同丘神績謀反。武則天便派來俊臣去審理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審出結果。來俊臣和周興平時關系不錯,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計。
一天,來俊臣故意請來周興,兩人飲酒聊天。來俊臣裝出滿臉愁容,對周興說:“唉!最近審問犯人老是沒有結果,請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絕招?”周興一向對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說:“我最近才發(fā)明一種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個大甕,四周堆滿燒紅的炭火,再把犯人放進去。再頑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這個滋味。”
來俊臣聽了,便吩咐手下人抬來一個大甕,照著剛才周興所說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甕燒得通紅。來俊臣突然站起來,把臉一沉,對周興說:“有人告你謀反,太后命我來審問你,如果你不老老實實供認的話,那我只好請你進這個大甕了!”
周興聽了驚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難逃,只好俯首認罪。
<宮 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而后寫了不朽作品《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后會死于尿毒癥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 刑>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有人說是把腳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而第三個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zhàn)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后,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后,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 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戰(zhàn)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zhàn)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zhàn)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后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么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個頭,然后開始凌虐..
活埋應該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時候常用的招數(shù)。
<鴆 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賜死情況。
<棍 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 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jù)《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尸體投到四望臺下。
<斷 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jù)《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guī)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xiàn)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鉛>
在佛教關于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232℃,鉛的熔點是攝氏327.4℃,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fā),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yī)生有奸情。劉去越發(fā)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只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刷 洗>
這里說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先用開水澆人,再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fā)明者是朱元璋,據(jù)沈文的《圣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后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jù)《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殺。
<彈琵琶>
彈琵琶十分的簡單,而且易行。這里指的不是樂器琵琶,而是用利刃把人的琵琶骨(肋骨)一根一根剃下來,最早應該是在明朝使用。
<抽腸>
明初,朱元璋曾對死刑犯人施行抽腸。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桿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桿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后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明末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啼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
<騎木驢>
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奸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jù)《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后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shù)日方氣絕」。
還有一些比如:割舌,炮烙,蠆盆等,意思不太清楚,不過是有的,你還是看看吧!
剝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后,向里面灌水銀下去。由于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里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后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里。皮剝下來之后制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后才剝,后來發(fā)展成活剝。
第三種剝法,小說里倒是見過,不知道歷史上有沒有。方法是把犯人衣服剝下來,把魚膠涂在犯人身上,之后粘上麻皮。魚膠凝固了之后,讓人狠狠的撕開,人身上的皮連著肉就被撕下來了。
腰斬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 ,斬完以后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唐代時多用來處決謀反者,如陳碩真)。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梟首(斬首)
這個酷刑大家應該都很了解吧,就是我們平常說的砍頭。原理是割斷脖子,也就是說將頭和軀干分離。這種極刑并不是要造成受刑人肢體殘缺,而是因為被截去部分相當重要,能導致立即死亡。縱觀各種極刑的多樣性和殘酷性,斬首刑一直被認為是一種“簡單”的死刑。關羽,文天祥,秋瑾,梁山一百單八將中的井木犴郝思文都是被梟首的。水滸傳原文記載:“......次日,只見小軍來報道:「杭州北關門城上,把竹竿挑起郝思文頭來示眾。」”
《辭源》于“梟首”條釋云:“舊時酷刑,斬頭而懸掛木上?!辈⑴e《史記》、《后漢書》二例作為書證。
車裂
即五馬分尸,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五馬分尸,人不會感到痛苦,其實“五馬分尸”重在“尸”字,既然是尸體,又何來的感覺呢?五馬分尸的出發(fā)點就是讓人死無全尸。歷史上有名的兩位受車裂之刑的是商鞅和荊軻,商鞅因為變法得罪秦國貴族,最終被車裂,而荊軻因為刺秦失敗,被處以車裂,當然都是死去后被處以刑罰的。
俱五刑 真正的具五刑是“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舌?!庇址Q之為具五刑(秦時已存在,漢時夷三族者皆具五刑)。即先在臉上刺字,再割去鼻子,再砍去左右手、腳,再用棍子打死,然后梟首(即斬頭而懸掛木上),再當眾把他的尸首剁成肉醬(彭越受此刑后,肉醬還分給大臣們吃),如果怕受刑人辱罵的話,就先割掉他舌頭。
凌遲
凌遲又名陵遲或凌持(此詞本意為秩序的崩塌),是一種慢慢折磨受刑人并使其在痛苦中死去的刑罰(契丹族的割肉刑發(fā)音與凌遲相近,遂成為該割肉刑的代名詞),正式作為一種刑罰出現(xiàn)于遼(見《遼史·刑法志》)。元代時定為死刑一種,規(guī)定代規(guī)定受刑者要割一百二十刀,明代時則規(guī)定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清代則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幾類。雖然要割的刀數(shù)不同,但都規(guī)定如果受刑者在割完數(shù)額之前死亡的,行刑者也要受刑,以至于發(fā)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jiān)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眾,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于生理的痛。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縊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后終于斷氣。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煮
即「請君入甕」
唐朝的武則天,是中國歷史上唯一的一位女皇帝。她為了維持自己的統(tǒng)治,采用嚴刑峻法,消除異己。因此,她手下的一些酷吏,便借機想方設法誣陷自己的政敵,并絞盡腦汁制造酷刑逼供。朝廷上下,籠罩著高壓的恐怖氣氛。
武則天的兩名大臣周興和來俊臣,是當時有名的酷吏,成千上萬的人冤死在他們手下。有一次,周興被人密告伙同丘神勣謀反。武則天便派來俊臣去審理這宗案件,并且定下期限審出結果。來俊臣和周興平時關系不錯,感到很棘手。他苦思冥想,生出一計。
一天,來俊臣故意請來周興,兩人飲酒聊天。來俊臣裝出滿臉愁容,對周興說:“唉!最近審問犯人老是沒有結果,請教老兄,不知可有什么新絕招?”周興一向對刑具很有研究,便很得意地說:“我最近才發(fā)明一種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用一個大甕,四周堆滿燒紅的炭火,再把犯人放進去。再頑固不化的人,也受不了這個滋味?!?br>
來俊臣聽了,便吩咐手下人抬來一個大甕,照著剛才周興所說的方法,用炭火把大甕燒得通紅。來俊臣突然站起來,把臉一沉,對周興說:“有人告你謀反,太后命我來審問你,如果你不老老實實供認的話,那我只好請你進這個大甕了!”
周興聽了驚恐失色,知道自己在劫難逃,只好俯首認罪。
宮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生殖器綁起來(包括陰囊)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后會死于尿毒癥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刑
關于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后者比較可信??傊拘淌且环N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zhàn)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后,才改為孫「臏」。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后,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于女囚。
這種酷刑貌似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筆記、小說里面都有提過。 而且現(xiàn)在還有人在用。最近的例子是臺灣白色恐怖時期,前一陣子在陳豐偉的文章里看到的 他有個病人,是以前黨外的大老,十根指頭的指甲縫永遠有個無法愈合的空隙,據(jù)說就是當年給警備總部拘留時,被警察拿針給扎的。
活埋
活埋是戰(zhàn)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戰(zhàn)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zhàn)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后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么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個頭,然后開始凌虐。
鴆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中國古代的毒藥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鴆」這種毒藥,成語中的「飲鴆止渴」便是源自于此,常用于賜死情況。
棍刑
即木樁刑,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 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 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此刑罰國外常用來處死異教徒,著名的德庫拉就對多名異教徒采取此刑處死。
鋸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jù)《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尸體投到四望臺下。
斷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梁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jù)《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guī)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于是,姬重耳批準,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 很大,現(xiàn)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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