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被抄家后,贓款的去向是哪里你知道嗎?不知道沒關系,小編告訴你。
貪污之風,自古皆有,封建時期的官吏貪污更是官場常態(tài)。
所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要是當了官還不貪污,真是稀奇少有了,所以像海瑞、包拯這些大清官才如此出名。
當然,有貪污,就有反貪,自古以來,打擊貪官、沒收贓款都不絕于耳,但是有一個問題大家都很感興趣,就是貪官被沒收的錢都去哪了呢?
在武俠小說《鹿鼎記》中就有這樣一段情節(jié)。鰲拜倒臺后,康熙令韋小寶和索額圖帶隊前去抄家,兩人把鰲拜府翻了個底朝天,共搜出了235萬3418兩銀子。
索額圖這樣的官場老油條,自然曉得皇上的意思,韋小寶在除掉鰲拜的過程中立下大功,這次抄家就當是賞賜了,于是,兩人一合計,只上交了135萬3418兩銀子,留下的100萬兩,兩人對半分,各自揣兜里50萬兩。
再來看清朝的另一個大貪官和珅,和珅倒臺后,光是白花花的銀子就從他家里搜出了兩億多兩。這些贓款雖然名義上登記在冊,“以川陜楚豫撫恤歸農之用”,但實際上,悉數(shù)成了嘉慶皇帝的私房錢。也正是因為這樣,才有了民間那句老話:“和珅跌倒,嘉慶吃飽?!?/p>
瞧見了沒?這就是沒收的贓款的第一個去處,也是最主要的去處——被皇帝收為己有或者被其他權臣瓜分。
那么有一個問題,皇帝缺錢嗎?他要那么多錢干嘛?他當然不是自己消費,主要是用于賞賜和分發(fā)。
明朝萬歷年間,宰相張居正被抄家,搜出來的10萬兩白銀剛上交給萬歷皇帝,萬歷轉眼又賞賜給了福王朱常洵。
還有唐朝憲宗年間,鎮(zhèn)海節(jié)度使李锜被抄家,沒過多久,這筆錢就被憲宗當成賞賜,發(fā)放給李锜所在當?shù)氐睦习傩铡?/p>
這也是沒收贓款的另一個主要去向——被皇上給“再分配”了,至于分配到哪里、分配給誰,就另當別論了。
其實,在歷史上,貪污贓款被沒收以后,很少有像唐憲宗那樣交還給平民百姓的,而是往往流轉到另一些權臣貪官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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