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德芳的故事大家喜歡嗎?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讀一下~
趙德芳的“八賢王”是戲曲中虛構(gòu)的,實際上他是宋太祖趙匡胤第四子,活著的時候從來沒被封過王,最大的職位也就是山南西道節(jié)度使、同平章事、檢校太尉等虛職。太平興國六年23歲的趙德芳病逝,他的叔叔宋太宗趙光義追封他為楚王。至于趙德芳為什么沒有繼承宋太祖趙匡胤的皇位,因為趙匡胤就沒想過讓兒子繼位。
趙匡胤的弟弟宋太宗趙光義一直是其心中的第一繼承人,這從趙匡胤不聽宰相趙普的勸阻,甚至于將趙普革職也要讓趙光義擔(dān)任開封尹、封晉王就能看出來。因為五代以來基本上就沒有正式立太子的,“親王爵位”加上“首都的府尹”就是皇儲的標(biāo)配,比如晉少帝石重貴,后周世宗柴榮繼位前都是“開封尹”,也就是說從973年開始趙光義就是以實際上的皇儲身份在參與朝政,大權(quán)在握。而反觀趙德芳根本是被他爹閑置了,身為趙匡胤的親兒子根本沒有任何實權(quán),也沒參與過朝政,憑什么繼位。
趙匡胤會決定由自己的弟弟繼位是由于他的成長經(jīng)歷以及當(dāng)時的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產(chǎn)物。
公元960年宋朝立國到公元976年趙匡胤去世,宋朝還沒有統(tǒng)一全國,南方、北方都有對手存在,特別是北方的大遼更是大敵,也就是說宋朝的基業(yè)還沒有穩(wěn)固,隨時有傾覆的危險。而在五代時期,王朝第二代就被滅國、滅族的比比皆是,趙匡胤是歷經(jīng)后唐、后晉、后漢、后周更替的人物,不可能不吸取之前的教訓(xùn)。因此為了宋朝的江山穩(wěn)固,趙宋皇室的宗脈延續(xù),讓已經(jīng)人到中年、證明了自己能力的趙光義繼位是最好的選擇。
另外趙匡胤自己就是“陳橋兵變,黃袍加身”上位的,他篡位的本錢就是手中的軍隊和崇高的威望。雖然趙匡胤為了避免重蹈覆轍,于公元963年“杯酒釋兵權(quán)”解除了手下大將的兵權(quán),但是短短10年時間是不夠徹底消除這些宋朝開國大將在軍中的影響的,憑趙匡胤自己兒子完全壓不住這幫驕兵悍將。因此從小和趙匡胤一起南征北戰(zhàn)打天下,在軍中、朝中都很有威望的趙光義是最合適的繼承人。
趙光義某種程度上來說確實沒有辜負趙匡胤的期望,雖然在收復(fù)燕云十六州時失敗,但是確實結(jié)束了五代十國的分裂割據(jù)局面,穩(wěn)定了新生的大宋江山,讓北宋享國167年。
后唐天成二年(927),趙匡胤生于洛陽他父親趙弘殷供職的夾馬營。開寶九年(976),在位十六年的趙匡胤突然去世,年壽僅49歲多一點。趙匡胤突然死亡后,繼位的為什么是趙匡義,而不是趙匡胤四個兒子中的任何一位呢?
其實,這個問題有兩種說法,一是傳弟說,二是奪位說。
關(guān)于傳弟說:據(jù)史料記載,趙匡胤、匡義兄弟的母親杜太后,她在臨終前曾把兒子們和以及宰相趙普叫到跟前,口授交待遺言,她說,由趙普記錄,確定了一個皇位繼承的要求,她要求趙匡胤,去世后傳位于趙匡義,趙匡義死后由四弟趙廷美接任,趙廷美去世,再傳位給趙匡胤的兒子趙德昭或趙德芳。趙普書寫好后,杜太后安排“藏之金匱,命謹(jǐn)密宮人掌之”,這就是正史、野史上均有記載的“金匱之盟”,也是傳弟說的史料來源。
關(guān)于奪位說:當(dāng)時和后來,坊間普遍認為趙匡義的帝位來得不正,說他是通過“斧聲燭影”的陰謀手段,害死了自己的兄長后,奪取了帝位。支持這一說法,是因為趙匡義在當(dāng)上皇帝后,曾對自己的弟弟和趙匡胤的幾個兒子進行殘酷的迫害。
“金匱之盟”雖然讓趙匡義登上了皇位,但有一利則有一弊,同樣是這個約定的規(guī)定,卻讓把位子傳給弟弟趙廷美,卻不能傳給自己的親生兒子,趙匡義非常不爽。為此,他把已經(jīng)貶到地方的趙普召回,再度任他為宰相,實際上是讓他給自己出主意想辦法。趙普最擅長策劃陰謀,于是,就有了《宋史?趙普傳》中所記載的:“柴禹錫、趙镕等告秦王廷美驕恣,將有陰謀竊發(fā)?”趙匡義與趙普合謀,先將趙廷美貶到了洛陽,接著貶到涪陵,使他困于偏遠之地,郁郁而終。
清除弟弟的同時,趙匡義又開始清除趙匡胤的兒子們。趙匡胤四子,長子趙德秀和三子趙德林均早亡;次子趙德昭,是“金匱之盟”規(guī)定最有資格繼任下一任皇帝的人,太平興國四年(979),趙德昭跟隨已是皇帝的趙匡義出兵北伐幽州,有一次夜里軍中驚亂,趙匡義突然失蹤,有人竟然提議立趙德昭為皇帝,趙匡義得知后很不高興,多次借此批評趙德昭。
后來,趙德昭向趙匡義提議封賞這次北伐功臣,趙匡義怒罵道:“等你自己當(dāng)了皇帝后,再封賞不遲?!壁w德昭隨后自殺而死。四子趙德芳也是有資格的繼任者,于趙匡義繼位后第六年因病去世。
《宋史》中關(guān)于趙德昭、趙德芳兄弟有這樣一句話“德昭不得其死,德芳相繼夭絕。”至此,趙匡義的傳位之難全部迎刃而解。
本文地址:http://www.mcys1996.com/lishitanjiu/46993.html.
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quán),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無法核實真實出處,未能及時與作者取得聯(lián)系,或有版權(quán)異議的,請聯(lián)系管理員,我們會立即處理,本站部分文字與圖片資源來自于網(wǎng)絡(luò),轉(zhuǎn)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biāo)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quán)益,請立即通知我們(管理員郵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況屬實,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并同時向您表示歉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