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北宋末年一個案子的文章,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快來看看吧!
北宋時期發(fā)生了一樁神奇的案子,因為一只小鳥害了七條性命,并且還有多名官員被拉下馬。那是公元1121年,在海寧郡有一戶人家,戶主名叫沈昱,是做紡織生意的。他有一個兒子,名叫沈秀,這年已經(jīng)18歲了,但是還沒有娶妻,他特別喜歡斗鳥,所以養(yǎng)了一只很聰明的畫眉鳥,每天他都要提著這只鳥去柳林里跟別人一起逗鳥,但是有一天他去那之后就沒有回來。
原來當時他去晚了,柳林里已經(jīng)沒了人。他回來的路上突然肚子劇痛,接著就暈了過去。這時有一個姓張的老漢路過,他看到了那個情景,覺得這鳥肯定值錢,于是就想順手拿走換些錢。他正想溜,沈秀醒來了,兩人起了爭執(zhí),張老漢一怒之下拿出刀子把他的頭砍了下來。因為害怕被人知道,他把頭顱塞到了旁邊的一棵空心柳樹里,然后拿起畫眉鳥就走了。
本來他是想去賣給一個相熟的客人,但是走著走著突然遇到了三名商人,其中一名商人叫李吉,也是一個愛鳥人,于是就拿了一兩二錢買了過去。
沈昱到了晚上還沒見兒子回來,就在城內(nèi)四處尋找。其實此時已經(jīng)有人發(fā)現(xiàn)柳林里的尸首,并且報了官,捕快正在城外查找苦主呢。直到第2天,沈家才把兒子失蹤的事情告到了官府。官府一聽事情不好,于是就限令十日內(nèi)抓住兇手,但是半個月了,兇手還沒找到,于是又加大賞金,說誰能找到頭顱就賞錢500貫。
整個臨安府都知道了這件事,有一戶姓黃的人家也聽說了。黃家十分貧窮,只有黃父和倆兒子。那天,黃父就給兒子說,他聽說了官府懸賞的事情,反正自己年紀已大了,就把頭顱砍下來讓兒子拿去報官吧,這樣還能得些賞錢。兩個兒子照做了,他們把父親的人頭埋到了湖邊。又過了半個月去報案,說自己找到了一個人頭。此時的人頭已經(jīng)被浸泡的失了形狀,根本看辨認不出。沈昱覺著他就是兒子的人頭,案件到此了解。
幾個月后,沈昱押著布匹去汴梁城,快要回來的時候想要逛一逛京城,正好走到了御用間的禽鳥房。他進去逛了一下,突然發(fā)現(xiàn)了一只很熟悉的鳥。沈昱失控一直喊叫,被人捉拿到了大理寺。經(jīng)審知道這是李吉進貢的畫眉,就把李吉捉拿來,說他是真兇,并且把他斬首了。李吉是冤枉的,當時跟他一起買鳥的那兩個買賣人知道,所以等他們想要伸冤。他們記得當時就是從一個老漢那里買的的,后來終于找出了老張。之后,知府也知道了沈秀人頭的下落,但是另外那個人頭到底是誰的呢?
他想到了當時報案的黃氏兄弟,一番拷打他們供認這是父親的人頭。這下真兇全都找到,老張以及黃氏兄弟全都被判了凌遲。行刑時,老張的妻子也去看了,但是受不了那個畫面摔倒了,不久死了。一只鳥居然殺了7個人,而且還連累了許多官員,涉案的官員都被革職,然后流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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