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古代能私藏兵器而不能私藏甲胄,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guān)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了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古代對冷兵器的管制絕對比現(xiàn)在還要嚴格,按照我的理解,中國古代最大一次刀具管制是在秦朝時期,據(jù)說秦始皇統(tǒng)一六國后,將天下的兵器都收集起來,打造了十二個銅人,連做武器的原材料都不讓流通了,還打造什么武器。
在古代戰(zhàn)爭結(jié)束后,一般都是“刀槍入庫,馬放南山”,禁止武器流通,歷朝歷代都對兵器和甲胄有著嚴格的管控。其中,管控最嚴格的兩件裝備,一個是弓弩,另一個就是甲胄了,禁止私藏弓弩是可以理解的,畢竟這個玩意殺傷力大,是古代重要的輸出型武器,那甲胄算怎么回事,甲胄又不能用來殺人。在古代私藏甲胄比私藏弓弩還要嚴重,從宋代到清代的法律都秉承“一甲頂三弩,三甲進地府”的原則,就是說藏三副盔甲就夠判死刑的了。
平定七國之亂的漢朝大將周亞夫,以治軍嚴謹為人稱道,戰(zhàn)功赫赫,是對漢朝做出過巨大貢獻的一位將領(lǐng),然而周亞夫晚年卻十分凄慘,在周亞夫快要去世的時候,他的兒子認為自己的父親生前是大將軍,為了表示孝順,想要打造五百甲盾,作為周亞夫的陪葬品。后來這件事情被人告發(fā),景帝派廷尉去審問周亞夫是不是要造反,周亞夫辯解說,這都是喪葬品,不是造反的,結(jié)果廷尉給出的審判結(jié)果是,周亞夫想要到陰間去造反。在這樣的侮辱下,周亞夫氣得絕食五天吐血而亡。
其實我國古代有明文規(guī)定:民間百姓不可以在家里放置甲胄,私藏甲胄比兵器還要嚴重的,可能會有牢獄之災(zāi),更嚴重的還可能會被判死刑。由此可見,甲胄在古代是一個比兵器還要敏感的違禁物品。導致這種情況出現(xiàn)的原因主要是古代的戰(zhàn)場很危險,將士在戰(zhàn)場上的死亡率很高,所以為了自身的安全,一定要穿上堅固的鎧甲來防御敵人,但是古代的鎧甲比兵器制造成本更高,因此,只有少量精銳才能夠穿戴盔甲,站在前排打仗。
雖然用刀劍可以攻擊敵人,但是如果沒有鎧甲,很容易被敵軍刺傷,所以鎧甲遠比刀劍要有用。這些重裝步兵,其實就相當于現(xiàn)在戰(zhàn)爭中的坦克,是戰(zhàn)場上具有殺傷力的武器。在真實的戰(zhàn)場上,主帥和將領(lǐng)都是要穿著厚厚的鎧甲,頭部也遮得嚴嚴實實。如果在古代要想殺死一個身穿鎧甲的人是很困難的,畢竟鎧甲是為了上戰(zhàn)場而保護將士們的人身安全的,一定會十分堅硬。雖然將士們的刀槍等武器很鋒利,但是普通的刀劍會很難將鎧甲刺透的。
在中國古代看起來聲勢浩大的造反群眾,往往最后會被人數(shù)少但是勝在精的官兵制服,其中一個最關(guān)鍵的因素,便是這些叛軍沒有高質(zhì)量的鎧甲。而官兵既有朝廷下發(fā)的武器,還有十分堅硬的鎧甲,所以普通百姓往往打不過官兵,而被鎮(zhèn)壓住。在古代,如果有人造反,那么首先負責鎮(zhèn)壓造反的官兵,會先將他們的器械沒收,然后再將他們關(guān)押起來。
鎧甲在古代的作用很大,統(tǒng)治者才會嚴格地監(jiān)控是否人們私藏甲胄。并且,普通百姓家里會有菜刀等日常生活用品,還有民間還有耕地用的鋒利的鋤頭,鐵鍬等,如果把這些生活用品也沒收的話,百姓便不能正常生活,這對百姓來說實在是太過分了。在古代以打鐵為生的人,都是要登記在冊的進行管理,一旦打仗,這些人作為特殊人員,會最先被征用。
但是在和平年代,朝廷不能徹底禁止打鐵的,這樣無異于阻礙社會生產(chǎn)力的進步,假如老百姓不能鐵制農(nóng)具來耕種,那必然餓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就會造反。正因為如此,這樣當時的統(tǒng)治者便沒有禁止百姓使用武器。所以如果百姓家里有刀槍的話,可以解釋為練習功夫用來強身健體或者自保,但是如果普通百姓家里有一套鎧甲,就很難有正常的解釋。所以這個時候統(tǒng)治者就會認為他們要造反,不然為什么家里會有甲胄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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