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明朝最大貪污案的文章,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快來看看吧!
明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盛短衰長的王朝,它前后延續(xù)了319年時間。朱元璋剛建立明朝時,明朝還十分強大,但在其之后的執(zhí)政時間里,官員被大量殺害,致使明朝力量衰減。
幼年的朱元璋家境貧困,為了吃飯活命還曾為地主放過牛。那時正處于元朝,民族矛盾尖銳,災荒頻發(fā),朝廷施舍下的糧食被官員們一層層的貪污,到百姓手里也就所剩無幾了??幢榱耸篱g冷暖的朱元璋從小就對這些貪污腐敗的官員們痛恨至極,于是在自己登上皇位后,他下定決心要嚴厲處置貪官污吏,還審理了明朝歷史上最大的貪污案,當時的他龍顏震怒,一聲令下,涉案的3萬多官員被一律殺光,撼動了整個朝廷。
這場明朝歷史上最大的貪污案,也是明朝洪武四大案之一,它最初是由一本奏折引起的。洪武十八年(也就是1385年),明朝御史余敏和丁廷呈給朱元璋一本奏折,這本奏折上明確地揭露了當時的戶部侍郎郭桓貪污之事。朱元璋看了這本奏折后龍顏震怒,即刻吩咐審刑司官員吳庸去調(diào)查此事。
吳庸經(jīng)過仔細調(diào)查,確認了郭桓貪污之事是真。與以往的貪污案不同,郭桓貪污案涉及的金額之大、牽連的官員之多令朱元璋心驚。郭桓在當時的官職是戶部侍郎,就相當于現(xiàn)在的財政部。而戶部有一項職能是收稅賦。在政治混亂的明代,這樣一種官職能夠讓郭桓有不少油水可撈。
郭桓利用職務(wù)之便開始大肆斂財,不僅私吞了浙西一大半的秋糧,而且還私吞了太平、鎮(zhèn)江兩地的賦稅。不僅如此,他還私設(shè)庫子錢、口食錢等。那么郭桓到底貪污了多少呢?據(jù)朱元璋《大誥》記載:“共折米算,所廢者兩千四百余萬精糧”。按照明朝制訂的標準計算,相當于有1200多萬兩,而明朝最高的一品官一年的俸祿也不過才1000石,由此可見,郭桓見錢可謂是螞蟥見血,利欲熏心!
貪污了這么多錢和糧食,朱元璋當然不會放過他。繼續(xù)往下調(diào)查,此案竟前前后后涉及了3萬多人,包括兵部侍郎王志、刑部尚書王惠迪等人也在貪污之列。面對著如此眾多的涉案官員,朱元璋感慨道:古今貪有若是乎!就是說古往今來,貪贓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這么過分的,實在是不多!可見明朝當時的官僚機構(gòu)有多么腐朽。
朱元璋怒不可遏,將以郭桓為首的六部侍郎以下涉案官員全部處死,斬殺人數(shù)達到3萬多。朱元璋自身勤廉節(jié)儉,他絕對不容許自己的官員如此猖狂,這樣一場大型斬殺起到了很好的“殺雞儆猴”的效果,明朝官員們都看到了朱元璋對于貪污腐敗行為的態(tài)度,也不敢再過多造次,明朝整個國家的朝政作風得到了很大改善。
這場貪污案其實還有一個插曲,那就是案子的主審官吳庸也被處死了,這是怎么回事呢?其實,吳庸只是當了一個替罪羊。由于朱元璋在民間追贓,許多富商大賈都被抄家滅門,甚至很多小百姓也沒能幸免,使得民怨沸騰,政局動蕩不安。而吳庸在牢里審問涉案人時又用嚴刑拷打,導致很多人命喪獄中,朱元璋就剛好把吳庸拉來當墊背,以平復民間的一片怨聲載道。
云奇告變明洪武十三年,即公元1380年,左丞相胡惟庸上書朱元璋,說胡家舊宅里的一口陳年老井突然涌出香甜的醴泉,此乃大明之祥瑞,請皇帝前去觀賞。朱元璋龍顏大悅,便帶領(lǐng)眾人前去觀賞。當車隊走到西華門的時候,忽然從路旁竄出一個人,攔在車前,阻止通行。此人任憑禁衛(wèi)軍拳打腳踢,甚至手臂被打斷,也絲毫不退讓。朱元璋心中感覺此人必有要事相告,于是就命衛(wèi)士將此人押到了跟前。
經(jīng)過詢問,原來此人是西華門內(nèi)史宦官云奇。但是云奇表明身份以后,便不再出聲,只是一個勁向胡惟庸舊宅的方向看去。朱元璋不禁疑竇叢生,就登上高臺,向胡惟庸舊宅方向望去。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但見胡惟庸舊宅亭臺樓閣之間隱藏著大批身披鎧甲、手持利刃的士兵。
朱元璋倒吸一口冷氣,當即就拘捕了胡惟庸,至此,胡惟庸案發(fā)。
現(xiàn)在看來,“云奇告變”實在不合乎情理,也更富于戲劇性。試想,朱元璋生性多疑,久經(jīng)政治磨礪,像“井出醴泉”這類的詳瑞之兆怎么會輕易相信。再者,此時大明天下初定,政務(wù)繁多,即使朱元璋真的相信胡家舊宅“井出醴泉”,也不大可能草率出行。那么,也只有一種情況可以解釋得通,那就是朱元璋想殺胡惟庸由來以久,所謂的“云奇告變”就是朱元璋自導自演,拘捕胡惟庸的借口。
那么,胡惟庸被殺的真實原因又是什么呢?胡惟庸他又做錯了什么呢?
君相之爭君相之爭才是胡惟庸被殺的最主要原因。自秦始皇廢除分封,實行郡縣制以來,中國歷代王朝都在不遺余力地在加強中央集權(quán)制,或者說在不斷加強皇帝的權(quán)力。而加強中央集權(quán)制的條件就是處理皇權(quán)與相權(quán)之爭。不管是漢武帝的內(nèi)朝制還是漢光武帝的“雖置三公,事歸臺閣”,以及隋唐時期的“三省六部”,無一例外在削弱相權(quán),增強皇權(quán)。
胡惟庸早期因深受朱元璋寵信,驕恣漸顯,在朝中有恃無恐,尤其在劉伯溫死后,更是一手遮天。他不按正常上奏的途徑行事,內(nèi)宦外宦及各司上奏的文書,胡惟庸都先拿來自己翻閱。凡是對自己不利的,統(tǒng)統(tǒng)匿而不報,更是對這些人進行政迫害;而對自己有利的,胡惟庸則不遺余力地進行提拔。
于是乎,那些急著想升官的官員和那些丟官的官員紛紛向胡惟庸靠攏,爭相向其獻媚,并以重金賄賂于他。這樣一來,丞相的權(quán)勢如日中天,恩威震主,對朱元璋的皇權(quán)造成了極大的威脅。朱元璋對此十分不安,他的腦海中就萌發(fā)了“棄中書省、廢丞相”的念頭。不過,丞相一職延續(xù)了一千多年,廢除絕非一朝一夕。朱元璋此時能做的,就是冷眼旁觀,“欲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朱元璋需要一個合適機會,一個合適理由除掉胡惟庸。
隨著胡惟庸的勢力越來越大,他愈發(fā)狂妄自大。胡惟庸的兒子騎著馬在鬧市奔行,卻從馬上摔了下去。恰好此時,路過一輛馬車,就把他壓死了。胡惟庸見自己的兒子慘死街頭,勃然大怒,沒有向朱元璋稟告,就私自將駕馬車的車夫殺死了。其實,如果胡惟庸如實向朱元璋稟告,朱元璋也會賣胡惟庸一個面子,將車夫殺死為胡惟庸的兒子抵命。而胡惟庸私自行為,就惹惱一朱元璋。胡惟庸見此不妙,就提出用金帛作為賠償,也被朱元璋駁回。至此,朱元璋所代表的皇權(quán)和胡惟庸所代表的相權(quán)正式開始交鋒。
朱元璋的惱怒加劇了胡惟庸的恐懼。于是,胡惟庸就和中丞涂節(jié)、御史大夫陳寧密謀造反,暗地里通知各方追隨他的武臣和同黨。此時,日本貢使私見胡惟庸,說他們可以派來精兵千人,藏于胡宅。胡惟庸只需要誘導朱元璋前來,到時候,日本精兵就與胡府力士一齊捉住朱元璋。
恰好此時,占城國派使節(jié)進京朝貢,胡惟庸私扣使節(jié)并且沒有把此事上報給朱元璋。朱元璋知道后,勃然大怒,在朝廷上公開審訊此事。但胡惟庸和汪廣洋沒有主動承擔責任,而把責任推給了禮部,而禮部內(nèi)部又互相推諉責任。朱元璋一怒之下,當場下令拘捕了跟此事有關(guān)的大臣,而胡惟庸和汪廣洋暫時沒有受到斥責。
不久,中丞涂節(jié)叛變胡惟庸,向朱元璋密報,說胡惟庸毒死了劉伯溫。朱元璋覺得汪廣洋應(yīng)該清楚此事的緣由,就把汪廣洋叫來問話。然而,汪廣洋矢口否認。朱元璋就以汪廣洋結(jié)黨朋欺,不久就將汪廣洋處死了。隨著汪廣洋身死,中丞涂節(jié)害怕他們密謀刺殺朱元璋的陰謀敗露,向朱元璋奏發(fā)了他們的謀逆之事。朱元璋見廢除丞相的時機已經(jīng)成熟,他親自審問,稱胡惟庸有謀反舉動,下令拘捕胡惟庸等人,并將其誅殺。至此,胡惟庸正式案發(fā)。胡惟庸案先后涉及御史大夫陳寧、中丞涂節(jié)、韓國公李善長、列侯陸仲亨、已故的滕國公顧時的子孫等開國功臣,前后共誅殺3萬余人,堪稱洪武第一大案。
胡惟庸被殺后,朱元璋遂罷丞相,革中書省,并嚴格規(guī)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說立者,處以重刑。丞相廢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quán)力,中央集權(quán)得到了進一步加強。
空印案,明初四大案之一。所謂空印,就是在文書上預先蓋上印章,需要用時再填寫上具體內(nèi)容。就像現(xiàn)在的合同,先蓋章,再填內(nèi)容。
按明朝規(guī)定,每年各布政司、府、縣都要向戶部呈送錢糧及財政收支、稅款賬目。戶部與各布政司、府、縣的數(shù)字須完全相符,分毫不差,才可以結(jié)項。因為涉及的內(nèi)容賬目繁多復雜,難免有不一致的地方,如果有一項不符,整個賬冊便要被駁回,重新填報,重新蓋上地方政府的印章。
古代交通不便,往返路途遙遠,一來一回幾個月就過去了,為了方便行事,地方辦事的官員,都會準備幾張蓋好了印的空白賬冊,用以備用。
這其實就是官場的一種潛規(guī)則。朱元璋知道后,勃然大怒。怒下面官員,不按規(guī)矩辦事,沒有把法規(guī)放在眼里,并且這樣還會引起中央和地方官員一起貪污,這就是欺君罔上的重罪。
于是朱元璋為了整肅官員作風,令主印官員處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軍。從中央到地方,受到牽連的官員數(shù)不勝數(shù),連名臣方孝孺的父親方克勤都受“空印案”而死。
對于涉案被殺的人數(shù),其實后人多有爭議,有殺數(shù)萬之說,有與郭桓案共計殺七、八萬人之說。方孝孺《葉鄭傳》說空印案被殺人數(shù)不過數(shù)百,而吳晗《朱元璋傳》:"空印案與郭桓案連坐被殺達七、八萬人。 "
之所以產(chǎn)生這樣的差別,是因為關(guān)于這個案件發(fā)生的時間,歷史上還有爭論,有的說是洪武八年,有的說是洪武九年,還有說洪武十五年。之所以時間不一樣,因為這個案件也不是獨立發(fā)生的。如果是洪武十五年發(fā)生,兩年后,又發(fā)生了與之相關(guān)的“郭恒案”,那么吳晗《朱元璋傳》:"空印案與郭桓案連坐被殺達七、八萬人。 "就是正確的。
朱元璋?怕?有人比他富
沈萬三的故事,在我國民間廣為流傳,可以相當?shù)湫偷乜闯鲋煸皩@些豪門富戶的態(tài)度。
此人名叫沈富,字仲榮,號稱天下首富。在各種記載中,少見其人劣跡,大約是元代極為活躍的國際、國內(nèi)貿(mào)易中的一位商業(yè)天才。由于人們搞不清此人是如何做到富可敵國的,于是便傳說他手中有一個聚寶盆,可以源源不斷地生聚財富。據(jù)說,帝國首都南京城的城墻、官府衙門、街道、橋梁有一半是該人捐資修建的。這使皇帝朱元璋的心里很不舒服。恰在此時,沈萬三為了破財免災,討好朱元璋,便自說自話地提出申請,說是愿意再捐一大筆錢,供天子犒賞軍隊。結(jié)果,這個馬屁拍到了馬蹄子上。朱元璋大怒,曰:一介平民,卻要犒賞天子的部隊,必是污長犯上的亂民,其罪當誅。后來,多虧那位馬皇后講情,認為人家送禮出錢,本是好意,不該殺頭。且一介平民富可敵國,本身就是不吉不祥的事情,早晚會遭天譴。于是,皇帝終于開恩,免其死罪,將他全家遷徙充軍到了云南。(《九朝談纂》卷1,引《近峰聞略》)
此后,朱元璋還曾數(shù)次取天下富戶填充到帝國首都南京。這種強制遷徙與性質(zhì)有所不同的移民政策,一直持續(xù)到永樂年間,據(jù)說涉及人口,累計達到了至少百萬人以上的規(guī)模。受到當代直到今天歷史學者們的熱烈贊頌。
與此同時,帝國實行了一項?糧長?制度。規(guī)定每一萬石稅糧為一個納稅區(qū),由當?shù)刈罡粦魮渭Z長,負責稅糧的催征輸解。這是實行?許拿下鄉(xiāng)官吏?之政策,割斷了政府官員們假借稅糧魚肉百姓后的一個替代性方案。朱元璋為此項發(fā)明相當?shù)靡?,說這是?以良民治良民?的高招(《明太祖實錄》卷68),并且給予這些糧長們應(yīng)該算是很不錯的優(yōu)惠待遇,直至從中直接選拔帝國官員,甚至高級官員。以至于很多年后,大學者顧炎武還在他那本著名的《天下郡國利病書》中記載說:?當時,父兄們經(jīng)常教導子弟,做糧長比參加科舉考試還好。?
朱元璋狠剎敢鉆他空子的官員
誰知,一些有財有勢的糧長們并不以此為滿足,他們希望更快捷迅速地得到更大的財與勢。他們想出的主意相當富有中國特色,比如,將自己及其親友們應(yīng)當繳納的稅糧,分攤到納稅區(qū)的眾人頭上;比如,除了該繳納的正糧之外,再加上各種附加費,這些附加費的名目可以達到十八種之多,通常是正糧的數(shù)倍以上;比如,將收繳上來的稅糧當作高利貸放出去,再對上申請延期交納,等等。同時,輔之以?臨門吊打?、拆屋揭瓦、逼賣家產(chǎn)等手段,表現(xiàn)出極高的智商水平和非道德勇氣。
朱元璋對此類人物一般采取的措施就是殺之,并抄其家。在他的《大誥三編》中,我們可以讀到他一次殺頭抄家160個糧長的記錄。有一個號稱浙江金華首富的楊姓糧長,放出狂話,說是皇帝征糧萬石,不及他一個田莊的收入。結(jié)果,解糧進京時,朱元璋召見,問他:?糧食何在他回答說:?霎時便到。?朱元璋?哼?一聲:?殺時便到嗎立命拉出去砍頭。消息傳出,其家人四散而逃,家產(chǎn)被當?shù)厝藫屄右豢?。?jù)說,有一次朱元璋夢見100個無頭之人跪在階下。十天后,有100個糧長解糧到京,恰好全部沒有足額按期交納。朱元璋下令格殺勿論(《九朝談纂》卷1,引《冶城客論》)。
在朱元璋當政的三十一年中,曾經(jīng)至少發(fā)起過六次大規(guī)模整肅帝國官吏與豪門富戶的運動。有學者認為,在這些大清洗中,大約有10萬以上到15萬帝國官吏與豪門富戶被殺死。因此,有國內(nèi)外學者將其稱之為?有計劃的屠殺?。
不分好壞一次殺了1300個一把手
這些屠殺的'情形不盡相同。其動機與目標大體可以分為兩類。
一類的目標針對著貪官污吏,如洪武四年的甄別天下官吏,洪武十五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的?郭桓案?,洪武十九年的?逮官吏積年為民害者?,大約可以歸入這一類。朱元璋習慣上將此類獲罪者稱之為?不肖無福之徒?。
另一類則主要針對可能威脅他的皇位,或者可能威脅到他的繼承人皇位的那些開國功臣們。這一類基本上屬于政治謀殺。包括從洪武十三年一直綿延到洪武二十六年的?胡藍黨案?和洪武二十三年的?罪妄言者?。朱元璋將此類人稱之為?奸黨?。
在針對第一類目標的戰(zhàn)場上,朱元璋的勝利短暫而曖昧。
在打擊這些所謂?不肖無福之徒?時,朱元璋顯得隨心所欲,但卻有一個相當引人注目的特點,就是盡可能地擴大打擊面,最好將那些豪門富戶們攀扯進來,同時,不惜采用最為嚴酷的手段。?空印案?,幾乎是當時人人皆知的冤案,發(fā)生在洪武十五年,即公元1382年。其緣起,用今天的語言描述相當簡單。大意可以表述為:戶部,即帝國最高財政機關(guān),在每年審核各地例行財政報表時,要求嚴格,精確到了小數(shù)點以后的多少位數(shù)字,稍有不合,立即作廢重報。于是,各地進京申報報表的財務(wù)人員為了少跑冤枉路,就在進京時,攜帶了蓋好本地公章的空白報表,以便與中央機關(guān)核對過數(shù)字后,或者在遭受到刁難時,就地重填。一個顯而易見的原因是,當時沒有電子郵件和特快專遞等,最遠的省份來回一趟需要幾個月時間,且不算時間、精力、花費等等,個中情形,相當苦惱。按理說,用這種報表是造不出有價證券來的,人們也很難靠這里的數(shù)字徇私舞弊。
因此,此種做法已經(jīng)普遍應(yīng)用,為各方所默認接受。誰知,朱元璋偶然知道了這個情形后,認定自己發(fā)現(xiàn)了一個官員相互勾結(jié)、舞弊欺詐的潑天大案。于是,這位缺少財務(wù)知識的皇帝立即發(fā)雷霆之怒,下令將全國各地、各級政府部門的正印官,即一把手全部處死,副手以下官員打一百棍,充軍邊疆。
當時,全國有13個布政使司,相當于我們今天的省;141個府,相當于今天的地級市;192個州,相當于今天的小地級市和大縣級市;1013個縣。這1300多個官員,不論良莠好壞,全部被殺掉。而且,是在有人已經(jīng)向朱元璋解釋清楚了個中緣由的情況下,被殺掉的。
結(jié)果,其中有一些深受百姓愛戴的好官也稀里糊涂地被干掉了。比如方孝孺的父親方克勤,時任山東濟寧知府。此君一件布袍穿了十幾年,每日三餐,有兩餐以一盤素菜下飯。當?shù)匕傩談t在他的任期內(nèi),號稱富足。于是,百姓們不愿意這位知府調(diào)離,自發(fā)地作歌傳唱挽留。歌曰:?使君勿去,我民父母。?結(jié)果,這么一個好官好人,此次卻被朱元璋不由分說地殺死(《明史》卷281,方克勤傳)。二十多年后,他的兒子方孝孺也成為中國歷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原因是,他不肯迎合奪了侄子皇位的永樂皇帝朱棣,結(jié)果成為中國歷史上唯一一位被滅了十族的人物。此是后話。
洪武朝最大貪污案殺了數(shù)萬官員
?郭桓案?則號稱是洪武朝最大的貪污案,發(fā)生在洪武十八年,即公元1385年。這位郭桓時任戶部侍郎,相當于今天的全國最高財政經(jīng)濟部門二把手。據(jù)說,在這個官員勾結(jié)舞弊的大貪污案件中,被貪污了的財物總計可以折合精米2400多萬石。差不多相當于當時全國一年的稅糧收入。
朱元璋要求對此案一追到底。就是說,要從中央部門開始,一級級地追查出所有犯罪終端。
最后的結(jié)果是,所有中央六個部和全國各地、各級的大部分官員被牽連進去。朱元璋自己說,此案?天下諸司盡皆贓罪,系獄者數(shù)萬,盡皆擬罪??!睹魇贰返摹缎谭ㄖ尽酚涊d:自六部左右侍郎,即從中央六部每個部兩位副部長開始的以下官員全部處死,全國各地各級官員處死者數(shù)萬人。由于?寄贓遍天下?,所以,?百姓中產(chǎn)之家大抵皆破?。就是說,朱元璋畢其功于一役,將天下的貪官污吏和豪門大戶一網(wǎng)打盡了。其中有多少冤魂怨鬼基本無從查考。
空印案
應(yīng)該說這確實是一個冤案,然而其影響之廣,范圍之大,實在罕見。
我們先說一下這個案件發(fā)生的時間,根據(jù)《刑法志》記載,此案發(fā)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但根據(jù)此案當事人的記載,真實發(fā)案時間是在洪武九年(1376),目前這一問題尚未得到確認,本文采用洪武九年的說法。
案件的緣由是這樣的,明朝規(guī)定,各地每年都要派人到戶部報告地方財政賬目,而地方賬目必須跟戶部審核后完全相符,這一年的地方財政計劃才能完成。如果對不上,即使只是一個數(shù)字,賬目就必須重新填造,更讓人為難的是所有重修賬冊必須要蓋上原衙門的印章才算有效。
這個規(guī)定在現(xiàn)在看來似乎不難執(zhí)行,但在當時可就難了。
要知道,當時沒有高速公路,也沒有鐵路,各府各縣必須派使者帶著賬冊去京城。這些使者的首要條件是身體好,因為這一路上是很辛苦的,沒有汽車火車讓你坐,你得騎馬、坐船、再騎馬,某些時候你可能還要搞些登山運動。
比如你是廣西某地的官員,要想到京城,最快也得一兩個月。就算你年初一就出發(fā),到京城起碼也是早春三月了。滿頭大汗跑去戶部,一核對,錯了一個數(shù)字。
行了,啥也別說了,兄弟你打馬回去吧,我等你。
于是又是一路狂奔,先騎馬,再坐船,回去改了賬冊,蓋了公章。我去也!
這就是四個月過去了,轉(zhuǎn)眼已是夏天,趕到京城,又見面了。
這位運氣不好,核對后發(fā)現(xiàn)還是有地方錯了,啥也別說了,還是回去吧,下次過來記得穿多點衣服啊,這邊冬天冷!
于是又趕回去,趕回來,這回核對上了,可差不多快到第二年了,你也別回去了,在這過年吧,計劃又該重新做了。
基本情況就是這樣,如果總怎么折騰,誰也受不了。經(jīng)過分析,官員們發(fā)現(xiàn),關(guān)鍵問題在于蓋印這個環(huán)節(jié),因為紙筆都是現(xiàn)成的,賬冊錯了改就是了,但印是不能讓你帶的,你把印拿走了,官老爺總不能拿蘿卜刻印蓋公文吧。當時在街頭私刻公章的生意還是沒幾個人敢做的,于是他們靈機一動,帶上事先預備好的蓋過印信的空白文冊不就行了嗎?
就這樣,帶空印文冊成了當時一條不成為的規(guī)定,朝廷上下都知道,除了一個人例外。
很不幸的是,這個人正是朱元璋。
洪武九年,朱元璋突然發(fā)現(xiàn)了這個所謂的秘密,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官員們竟然敢搞這些名堂!
他震怒了,他認為自己做了一回冤大頭,于是他派遣官員對此事進行了詳盡的調(diào)查。
按說只要一調(diào)查,這個問題是不難解釋的,其實即使是他派去調(diào)查的官員也清楚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但是一個奇怪的現(xiàn)象出現(xiàn)了,事情的緣由大家都知道,可就是沒有人說。
于是就出現(xiàn)了這樣的滑稽場景,問話的官員也知道,回答的官員也知道,只有朱元璋不知道。
這個現(xiàn)象不難解釋——官員們害怕。
如果上書辯解,很有可能被認為是同黨或者包庇,這個黑鍋誰背得起。
就在此時,一個勇敢的人站了出來,值得敬佩的是,他并不是在職官員,而只是一個平凡的生員。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只是一個老百姓。
這個人叫鄭士利,他沒有任何背景,沒有任何靠山,只是憑借自己的勇氣,只是為了說出真相。
他利用當時平民可以直接上書的渠道給朱元璋寫了一封很長的書信,這封書信在歷史上也很有名,在書信中鄭士利明確指出:空印文冊所用的是騎縫印,并不是一紙一印,而錢糧數(shù)字不同,必須一一核對,所以很難確定。說明了空印出現(xiàn)的原因
其實鄭士利不但敢于直言,也是個聰明人,他估計到朱元璋可能羞于認錯,便在文章的最后,為朱元璋開脫,寫道:其實您也是為了老百姓好,您是怕貪官污吏借機挪用這些空印紙,用來危害老百姓(恐奸吏得挾空印紙,為文移以虐民),您也是為了百姓好啊。
照鄭士利的意思那就是:皇帝大人您也沒錯,大臣們也沒錯,當然小人我也沒錯,大家都沒錯,誤會,誤會??!
朱元璋給他的賞賜是送去勞改。
因為鄭士利把朱元璋看得過于簡單了,朱元璋并不是一個糊涂的人,他也不是不肯認錯的人。其實從他的無數(shù)耳目那里,他是很容易得知事實真相的。如果他連這個問題都搞不清楚的話,明朝的天下就不會姓朱了。
那么他為什么還要處罰這些官員呢?
真正的原因在他的心里。
朱元璋從來就不信任那些官員們,這與他從小的經(jīng)歷是分不開的,他深刻了解這些官員們營私舞弊的本事,在他看來,這些人是靠不住的,即使現(xiàn)在這些官員們?yōu)樗苫睢?br>綜合各方面分析,空印案之所以給朱元璋如此大的觸動,是因為他認為這些官員們輕視他的權(quán)力,居然敢于不向他請示就私下擅自蓋印。這是藐視他的權(quán)威。
真是好大的狗膽!居然為了偷懶就私用權(quán)力,今天你們不經(jīng)過我的允許,把印蓋在文書上,要是容了你們,明天就會把印蓋到我的頭上!不整治你們一下是不行了。
鄭士利被罰作苦工了,作為一個平凡的人,他沒有機會見識皇家的威嚴,沒有福氣享受當官的榮耀,他一無所有,卻憑借自己的勇氣完成了他個人的壯舉。由于他的英勇行為,這位即非皇親國戚也非名臣將相的普通人被記入了明史。
相對于那些空印案中獲罪的官員們,鄭士利還是幸運的。
既然案件已經(jīng)定性,那么接下來的就是處罰了,問題在于幾乎全國所有的府縣都存在空印現(xiàn)象,總不能把所有的府縣官員都殺掉吧。
這又是一個難題,但在朱元璋那里,似乎沒有他解不開的題目。
他總能做出別人想不到的事情,旁人認為他絕不可能把涉案的所有官員都殺掉,但他真的就這樣做了。
官員們,無論你們在什么地方,不管是天涯還是海角,山地還是平原,所處的環(huán)境繁華或是荒蕪,你們的待遇都是一樣一樣的。
在我們宣布處罰結(jié)果之前,先說一下當時全國的行政結(jié)構(gòu),全國共有十三個省,一百四十多個府,一千多個縣,這些省府縣的官員很多都與空印案有關(guān)。
處罰如下:主印官員全部殺掉,副手打一百杖充軍。除此之外,連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獲罪者,理由是監(jiān)管不力。
這是名副其實的一掃光,平時都爭誰官大,這下倒好,干個副職還能去當兵,正職就得掉腦袋了,真是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在這次空印案中很多素有清廉之名的好官也被殺掉了,最有名的就是千古忠臣方孝孺他爹方克勤,這位仁兄在山東濟寧干知府,為政清廉,平時肉都舍不得多吃,衣服上滿是補丁,就因為他是主印官,糊里糊涂的沒了腦袋。
但要說明的是,空印案中所殺官員的數(shù)目是有爭議的,有些史料記載死者上萬人,這應(yīng)該是不準確的,因為朱元璋處理的只是掌印的官員,對副職他并未殺掉,朱元璋也并不是人們想象中的殺人狂,他是有著清醒的政治頭腦的。殺光官員這種蠢事,他不會干的。
綜合分析空印案,可以看出,此案和肅貪其實并無太大關(guān)系。官員們由于工作上的便利采取的一種變通手法,演變成了一件大案。而在大家都心知肚明且有人上書說明真相的情況下,朱元璋還接著處理此案,就值得我們深思了。
編輯本段
郭桓案
此案與上一案件不同,其中確實存在著貪污問題,但牽涉之廣,影響之大在貪污案件中確屬罕見,而此案中也確實存在著某些很多疑點。
事情的經(jīng)過是這樣的,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舉告發(fā)北平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官吏趙全德等與戶部侍郎郭桓合謀貪污,在朱元璋的編的《大浩》中,詳細列舉了郭桓貪污的方式和數(shù)量,看了實在讓人觸目驚心。我們有必要列舉一下(請仔細看,疑點就在其中),其貪污行為包括:
1.郭桓私分了太平、鎮(zhèn)江等府的賦稅,也就是說這些地方的錢糧朱元璋沒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2.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糧,具體數(shù)字是這樣的,當年浙西的錢糧是450萬石,郭桓只交給了朱元璋200多萬擔,其余的他自己私分了。
3.郭桓等人在征收賦稅的時候,巧立名目,創(chuàng)造性的征收多種賦稅:包括水腳錢、車腳錢、口食錢、庫子錢、蒲簍錢、竹簍錢、神佛錢等。
最后算出總賬,他和同黨一共貪污了2400多萬石糧食。
郭桓
這么看來,郭桓確實是膽大妄為,他勾結(jié)其他官吏貪污腐敗,朱元璋也并沒有放過他的同黨。那么郭桓的同黨是誰呢,經(jīng)過朱元璋的追查,六部的大多數(shù)官員都成為了郭桓的同黨!
他們包括禮部(禮法)尚書趙瑁、刑部(司法部)尚書王惠迪、兵部(國防部)侍郎王志、工部(建設(shè)部)侍郎麥至德等。請注意,這個名單很長,據(jù)《刑法志》記載,當時六部除上面所列高級官員外,所有侍郎(副部長)以下官員都被干掉了。
這也就是說當時的六部,每個部除了尚書(部長)一人,侍郎(副部長)兩人(上文已列出者除外),所有的辦事官員都被殺掉了。當時的部長真的成了光桿司令,官員們陷入了恐懼之中,見面的第一句話應(yīng)該就是“你們今天死了幾個?”其實到后來這個問題也不用回答,因為一個部里最多只剩下三個人。
這是中央官員,還有地方的經(jīng)辦官員,糧食是由省里送來的,往下查,就是各個府縣,府縣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謂的富戶、糧長。這些人也大多被殺掉。
此案一共殺掉了三萬余人,結(jié)果是“百姓中產(chǎn)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掃而空了。
轉(zhuǎn)自《明朝那些事兒》
編輯本段
胡惟庸案
中國明太祖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謀反,大肆株連殺戮功臣宿將的重大政治案件。與藍玉案合稱胡藍之獄。起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終于二十五年。明初,朱元璋對丞相胡惟庸專權(quán)擅政、
影視作品中的胡惟庸
結(jié)黨營私、驕橫跋扈的舉動極為不滿,采取種種方式對其制約。洪武十三年正月,有人上書告胡惟庸謀反,朱元璋遂以“枉法誣賢”、“蠹害政治”等罪名,將胡惟庸和涂節(jié)、陳寧等處死。胡惟庸死后,其謀反“罪狀”陸續(xù)被揭發(fā)。朱元璋為肅清“逆黨”,株連殺戮者達 3 萬余人。前后延續(xù)達10年之久,朱元璋并作《昭示奸黨錄》布告天下。“胡黨”而受株連至死或已死而追奪爵除的開國功臣有李善長、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永嘉侯朱亮祖、靖寧侯葉踦等 1公、21侯。胡惟庸 被殺后,朱元璋遂罷丞相 ,革中書省,并嚴格規(guī)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說立者,處以重刑。丞相廢除后,其事由六部分理,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quán)力,中央集權(quán)得到進一步加強。
編輯本段
藍玉案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借口涼國公藍玉謀反,株連殺戮功臣宿將的重大政治案件。因藍玉案被株連殺戮者,當時稱之為“藍黨”。該案與胡惟庸案合稱為“胡藍之獄”。經(jīng)兩個案件發(fā)生后,明朝元功宿將已屠戮殆盡。
藍玉雕塑
藍玉,鳳陽府定遠縣(今屬安徽)人,開平王常遇春內(nèi)弟。初隸常遇春帳下,有謀略,作戰(zhàn)英勇,屢立戰(zhàn)功。由管軍鎮(zhèn)撫積升至大都督府僉事。洪武十四年封永昌侯。二十年拜為大將軍,屯薊州。二十一年捕魚兒海(今內(nèi)蒙古東部貝爾湖)之戰(zhàn),殺北元太尉蠻子等,降其眾,獲馬駝牛羊十五萬余,焚其甲仗蓄積;又破哈剌章營,獲人畜甚多。朱元璋對其寵遇甚隆,比之為衛(wèi)青、李靖,封為涼國公。但藍玉居功自傲,日益驕橫跋扈。他蓄莊奴假子達數(shù)千人之多;乘勢暴橫,并仗勢侵占東昌(今山東聊城)民田。當御史按問時,竟將御史鞭打后趕走。北征時私占大量珍寶駝馬無算?;貛熞菇?jīng)喜峰關(guān),因守關(guān)吏未及時開門,竟縱兵毀關(guān)而入。他的所作所為,引起朱元璋不滿。但藍玉猶不收斂,擅定軍中將校升降與軍隊進止,導致朱元璋數(shù)次責備。洪武二十六年,錦衣衛(wèi)指揮蔣?告發(fā)藍玉謀反,下獄鞫訊后,獄詞稱同景川侯曹震、鶴壽侯張翼、舳艫侯朱壽、定遠侯王弼、東筦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反,擬乘朱元璋藉田時發(fā)動叛亂。朱元璋遂族誅藍玉等,并株連蔓引,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員,被殺者約兩萬人。朱元璋還手詔布告天下,并條例爰書為《逆臣錄》。列名《逆臣錄》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本文地址:http://www.mcys1996.com/lishitanjiu/50594.html.
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quán),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無法核實真實出處,未能及時與作者取得聯(lián)系,或有版權(quán)異議的,請聯(lián)系管理員,我們會立即處理,本站部分文字與圖片資源來自于網(wǎng)絡(luò),轉(zhuǎn)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quán)益,請立即通知我們(管理員郵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況屬實,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并同時向您表示歉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