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治水”的故事不簡單!“大禹治水”對中國社會有什么影響?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跟著小編一起看一看。
神話不能當做歷史來看,但神話所透露出的基本信息卻具有史料價值。
“大禹治水”衍生出了很多種故事,比如《西游記》當中,孫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就是大禹當年用來測量海水的定海神針;天下九州的分布傳說是大禹治水時所定;大禹曾經十三年(一說八年)在外奔波,三過家門而不入的故事也為人稱道。
故事逐漸豐滿、延伸,而“大禹治水”這件事的本身就被人忽略,慢慢簡化成大禹解決了一次洪災。但對比年代稍久一點的古籍記載,“大禹治水”的故事并沒有那么簡單,其背后所反映的變革對中國社會影響極大。
拋開衍生故事,單獨來分析一下“大禹治水”的過程,有很多細節(jié)值得推敲
《山海經·海內經》對這一事件的記載較為簡練:
洪水滔天,鯀竊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殺鯀于羽郊。鯀復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
短短的一段話,其實蘊含的信息量十分豐富。
首先交代的是這場洪災十分嚴重,已經到了必須要治理的地步,這就是所謂的“洪水滔天”。而第一個治理洪水的人叫做“鯀”,治理洪水的方法是用土堵住水流。他被天帝擊殺之后,其子禹開始治水。大禹用了疏通的辦法,終于治好了洪水。這么一看,好像和如今所說的“堵不如疏”一事并沒有什么不同。
但是一個根本性的問題就在于,鯀的治水到底有沒有實際效果。
俗話說,“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古人五行觀念當中,“土克水”一事毋庸置疑。所以防止大河泛濫,首先想到的辦法肯定不會是大禹開鑿新水道分流這么浩大的工程,而是像鯀一樣,修筑堤壩,用土墻來阻攔洪水的侵蝕。
根據《史記·夏本紀》記載:
於是堯聽四岳,用鯀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
后世認為鯀九年沒有治好洪水的說法,多是來自于漢代。并沒有說鯀“無功”,只是說他最終沒有完成治理洪水的大業(yè)。畢竟堤壩防洪的措施在當今這個時代依然是很有效的辦法,鯀在當時修筑的堤壩肯定也起到了防洪效果,否則也不會持續(xù)九年這么長時間。只不過這種辦法是治標不治本而已。后來禹的治水正是在鯀的基礎上進行的。
描述鯀治水的成效缺乏正面記載,但一些側面的信息也有所表露:
《太平廣記》記載了一種說法:
堯命夏鯀治水,九載無績。鯀自沉于羽淵,化為玄魚。時植振鱗橫游波上,見者謂為河精,羽淵與河海通源也。上古之人于羽山之下修立鯀廟,四時以致祭祀。
《左傳·昭公七年》同樣記載了上古時期人們對鯀的態(tài)度:
昔堯殛鯀于羽山,其神化為黃熊,以入于羽淵,實為夏郊,三代祀之。
可見人們早期還是比較認可鯀治水的功績,在其死后依然對他進行祭祀。
那么,鯀的行為其實最多也就是能力不足,并不是毫無作為,甚至在這九年之內還是有功績的,為什么會被殺死呢?
鯀的死亡并不因治水不力,而是另有緣由
按照《山海經》中的說法,鯀的治水是“不待帝命”,“竊得息壤”,所以被天帝擊殺了。也就是說,鯀治水是私自行為,并沒有得到“帝”的認可,還偷走了“息壤”,這才導致了他最后被誅殺的結局。而大禹之所以成功,是因為他奉了“帝命”,有名正言順的身份治理洪水。
《國語·晉語》中同樣也表露了這層含義:
昔者鯀違帝命,殛之于羽山,化為黃能(熊)以入于羽淵。
這些文獻都強調一件事,鯀并沒有取得“帝命”,而是擅自治水。這一緣由也透露了另一個信息,即鯀治水失敗的真正原因并不是方法不行,而是被帝取走了用來鎮(zhèn)壓洪水的“息壤”。
息壤是一種神土,能無限生長,息就是生長的意思。既然土能克水,息壤完全可以壓制住洪水才對,如果堅持下去,鯀并沒有失敗的理由。
所以屈原在《天問》當中有過一個疑問:
順欲成功,帝何刑焉?
是說鯀順應民心治水,并且馬上就要成功了,為什么天帝要在這個時候懲罰他呢?可見,在屈原生活的年代也有人認為是因為天帝的懲罰才導致了這次治水的失敗。這個時候鯀的形象有點像西方神話當中的普羅米修斯,都是為了底層群眾而獲罪,還是比較正面的。這也就解釋了為什么戰(zhàn)國之前的人們會修廟來祭祀鯀。
可明明是堯讓鯀治水的,為什么會說鯀“不待帝命”呢?
很多人忽略了這段記載中的一個細節(jié):鯀到底是被誰殺的。
鯀死亡的年代里,發(fā)生了一次政權更替
這次洪水發(fā)生在堯統(tǒng)治時期,但是鯀的死亡卻是由于舜的命令。
《淮南子·原道訓》中說:
舜……行視鯀之治水無狀,乃殛鯀于羽山以死。 ……于是舜舉鯀子禹,而使續(xù)鯀之業(yè)。
堯時發(fā)生了洪災,任命鯀來治理。但是舜成為首領之后,殺掉了鯀,讓禹來治水。這樣的流程和《山海經》等神話記載基本吻合。也就是說,鯀并沒有奉行舜的任命而治水,所以才有了“鯀違帝命”一說。
這么來看,似乎堯與舜之間的權力交替并不是普通的“禪讓”。
而這種跡象恰恰隨著一部史書的出土,有了文獻上的證明。
《竹書紀年》當中有四條記載與這段歷史有關:
昔堯德衰,為舜所囚也。
舜囚堯于平陽,取之帝位。
舜放堯于平陽。
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也。
雖然《竹書紀年》一直有古文和今文的爭端,但這最多是一部“偽書”,經過后世修訂改編而已,并不是一部后人托名的假書。該書被盜墓賊在晉代偶然發(fā)掘之后,其所記內容也散見于宋代之前的文獻之中,依然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所以《竹書紀年》的記載雖然與《孟子》等儒家經典正好相反,但卻是出自于年代久遠的史書,可信度較高。
如果根據其他時代政權更迭的跡象,“禪讓”這種制度很難讓人信服,特別是在堯舜禹僅兩次禪讓就變成了“家天下”的格局,更是讓這種制度備受懷疑。
鯀的死亡體現了上古社會統(tǒng)治方式變革的跡象
說起這個禪讓制度,就是堯禪讓給舜,然后舜禪讓給禹,從禹之后就變成了家天下的格局。
而“禪讓”之前的社會,黃帝、共工氏、顓頊等天下共主的出現,都是依靠武力征服;“禪讓”之后的社會,朝代更迭更是依靠武力完成。那為什么中間會出現僅有的兩次正面“禪讓”呢?這就不得不讓人懷疑。
可見這種制度成功次數太少,記載又特別模糊,而認為根據道德品格來選拔領導者的觀點又多是由后世標榜“尚賢”的儒墨兩家所說,不能排除其為了宣揚自身理念而捏造史事的嫌疑。而恰巧又出現了一部和正常史書記載都不同的《竹書紀年》,就讓這一段歷史撲朔迷離。
在這種特殊背景下,鯀的死亡就顯得特別微妙。
值得一提的是,“鯀”的遭遇和另一個神話中的人物形象十分接近,這就是共工。所以有學者認為這些神話的記載其實有點“張冠李戴”,但也可以作為鯀命運變化的旁證。
兩個人都有一個治水的兒子,鯀之子是禹,而共工之子是后土。從故事的相似性來看,后土治水和大禹治水有可能是由同一個故事衍生而出,只不過人物不同。而巧合的是,兩人都有被祝融殺死的傳說,共工是因為爭帝位而被祝融殺死,鯀是在堯與舜的政權更替時被處死。兩人的命運也很接近,都與部族首領更換有很大關系。
從這些上古傳說的對比當中,也可以發(fā)現一個明顯的時代變化。
夏商周三代時期,鯀的形象是比較正面的,其被殺的描述雖然有治水不力的因素,但更多地是在強調“未得帝命”或“違背帝命”。一般認為鯀是心系底層人民的治水英雄,所以民間自發(fā)地對其進行祭祀,而不是祭祀治水成功的禹。
其中最為明顯的是《尚書·洪范》的記載:
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鯀堙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疇,彝倫攸斁。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范’九疇,彝倫攸敘。
其大意就是在指責鯀的治水沒有取得帝命,即“不畀‘洪范’九疇”,洪范就是規(guī)矩、正統(tǒng)的含義,而所給出的評語更為犀利,彝倫攸斁,即道德敗壞。這里面就有很明顯的權力色彩,包含極大的貶義。
但在儒墨兩家學派成為顯學的戰(zhàn)國時期,才出現了鯀是因為治水失敗而被殺的說法。
兩種說法在以道家和法家為治國思想的漢初時期并存,司馬遷《史記》中明確說鯀治水是“九年而水不息”,《淮南子》卻明確點出鯀“未得帝命”,兩種說法都較為流行。
在后世儒家獨尊之后,《孟子》等典籍成為了讀書的人必修課,被當做了不能輕易質疑的史料記載,“鯀違帝命”的說法就漸漸地被“治水無功”所替代。
社會的變革有一個漫長的過程,并不會在某一個時代毫無征兆地發(fā)生急劇變化。
“大禹治水”故事的背后,所反映的正是上古時期社會從公天下的氏族統(tǒng)治逐漸轉變?yōu)榧姨煜碌耐醭d衰。所以,透過鯀的死亡,能看到上古社會統(tǒng)治方式變革的端倪。
這也就說明了為什么備受后世推崇的“禪讓”制僅僅施行了兩次就宣告終結,這個階段正好處于社會變革的非常時期,而權力交替的過程其實并沒有太多的平和。
本文地址:http://www.mcys1996.com/lishitanjiu/50714.html.
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無法核實真實出處,未能及時與作者取得聯系,或有版權異議的,請聯系管理員,我們會立即處理,本站部分文字與圖片資源來自于網絡,轉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立即通知我們(管理員郵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況屬實,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并同時向您表示歉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