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恩赦死囚的力度有多大?宋寧宗曾一次赦免90%死囚!不清楚的讀者可以和小編一起看下去。
封建社會時期,新皇帝登基后、皇帝更換年號、冊立太子和皇后時,郊祀典禮或者遭遇嚴重自然災害等情況下,都會大赦天下!
大赦天下又分為大赦、曲赦和德音幾種。所謂大赦即不以罪行大小而論,一概赦免;某地發(fā)生災害、皇帝出行、或者指定赦免某一個州郡,被稱為曲赦;減免犯人罪行,則叫德音。
歷史上大赦天下次數(shù)最頻繁的當屬宋朝。北宋初期,每三年進行一次的郊祀恩赦已經成為定制,到了北宋中期,各種名目的“恩赦”更是層出不窮。
宋仁宗至和二年(公元1055年),知諫院范鎮(zhèn)上奏稱:“比者京師及輔郡歲一赦,去歲再赦,今歲三赦……姑息之政,無甚于此!……”由此可見北宋恩赦的頻率達到了幾乎每年一次。
到了南宋,除了恩赦更加頻繁,還有各種減刑措施。
宋孝宗把“錄囚”范圍從都城和近輔擴大到全國,所謂錄囚,是指皇帝或者司法系統(tǒng)官員訊察囚犯并決定可否原宥的制度,是為囚犯減刑的制度,宋寧宗則把一年一度的“錄囚”增加為一年兩次,如以一來,再加上原有的大赦、曲赦和德音,有些時候,罪犯在一年能夠得到三四次減刑的機會。
除了大赦和“錄囚”外,宋朝政府還大力赦免大辟者(死刑),北宋仁宗時期,全國每年大辟者大約有兩千余人左右,到了南宋高宗時期,這個數(shù)字下降到平均每年三十五人,下降了98%還多,這個數(shù)字是根據(jù)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高宗朝有大辟人數(shù)記載的十八年計算的平均值,雖不十分精準,但總體上能說明南宋恩赦大辟者的力度。
宋高宗每年都能赦免大批死刑罪犯,卻唯獨容不下力主抗金收復失地的岳飛、岳云和張憲等幾位氣沖霄漢、金刀鐵馬的良將,真是……此處省略臟話一萬字。
到了宋寧宗時期,全國有死刑犯一千八百十一人,但最終執(zhí)行死刑的只有一百八十一人,即被朝廷赦免了90%。
南宋中后期,平均每年大辟者大約在四百人左右。
綜上所述,宋朝的大赦頻率和力度,應該是所有封建王朝中執(zhí)牛耳者。
參考資料:《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宋史》、《宋會要輯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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