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再婚之謎,明清文人竟讓她“沒有”再婚?不清楚的讀者可以和小編一起看下去。
在丈夫趙明誠去世之后,李清照曾經(jīng)有過再婚經(jīng)歷,這事在宋人著作中多有暗示或明確記載。例如:
一、王灼《碧雞漫志》卷二:趙(明誠)死,(李清照)再婚某氏,訟而離之。
二、朱?《萍洲可談》卷中:本朝女婦之有文者,李易安為首稱……然不終晚節(jié),流落以死。
三、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前集卷六十:易安再婚張汝舟,未幾反目,有《啟事》與綦處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眰髡邿o不笑之。
四、洪適《釋隸》卷二十六:趙君(趙明誠)無嗣,李又更嫁。
五、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二十一:《漱玉集》一卷,易安居士李氏清照撰……嫁東武趙明誠德甫。晚歲頗失節(jié)。
六、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十八:右承奉郎監(jiān)諸軍審計司張汝舟屬吏,以汝舟妻李氏訟其妄增舉數(shù)入官也……李氏,格非女,能為歌詞,自號易安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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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趙彥衛(wèi)《云麓漫抄》卷十四載李清照《投內(nèi)翰綦公?禮啟》:……忍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才……友兇橫者十旬,蓋非天降;居囹圄者九日,豈是人為!
在宋人著作中,我們不曾看到有誰對這種說法提出異議的。
但是,到了明清兩朝,情況發(fā)生了變化。明代開始有人對李清照曾經(jīng)再婚張汝舟的說法提出異議,入清之后異議之聲日益響亮。至晚清時期,李清照不曾再婚之說,贊同的人越來越多,口氣越來越肯定,儼然已成定論。請看:
一、明人徐[火勃]《徐氏筆精》卷七:《漁隱叢話》云:“趙無嗣,李又更嫁非類?!鼻以疲骸捌洹秵ⅰ吩唬骸陨S苤砭?,配此駔儈之下材’?!笔庵囃蛔阈拧拗f,不知起于何人,太誣賢媛也。
二、清陳文述《頤道堂詩選》外集卷七《題查伯葵撰后》:李清照再適之說,向竊疑之……《云麓漫抄》所載《投綦處厚啟》,殆好事者為之。蓋宋人小說,往往污蔑賢者……嘗欲制一文以雪其污,苦未得暇,今讀伯葵所作,可謂先得我心。
三、俞正燮《癸巳類稿?易安居士事輯》:……其時無學者不堪易安譏誚,改易安與綦學士啟,以張飛卿為張汝舟,以玉壺為玉臺,謂官文書使易安嫁汝舟,后結(jié)訟,又詔離之,有文案……余素惡易安改嫁張汝舟之說,雅雨堂刻《金石錄序》,以情度易安不當有此事……趙彥衛(wèi)、胡仔、李心傳等,不明是非,至后人貌為正論。
四、沈濤《瑟榭叢談》卷下:《老學庵筆記》……放翁不曰“張汝舟妻”而曰“趙明誠妻”,可見易安無改適之事。
五、吳衡照《蓮子居詞話》卷二:易安居士再適張汝舟,卒至對簿……反復推之,易安當不其然。
六、黃友琴《閨秀正始集?書雅雨堂重刊《金石錄》后》:李易安作《金石錄跋》,時年已五十有二。國朝雅雨盧公重梓是書,序中決其必無更嫁事,謂是好事者為之……數(shù)百年覆盆,遂得昭雪,自是易安可免被惡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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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陸心源《儀顧堂題跋?書后》:李易安改嫁,千古厚誣。
八、李慈銘《越縵堂乙集?書陸剛甫觀察后》:……張汝舟妻李氏,或本易安一家,與夫不咸,訟訐離異,當時忌易安之才如學士秦楚材者,及被易安誚刺如張九成等者,因?qū)⒋耸乱浦装病嗌甓q之,補俞氏之闕,正陸氏之誤,可為不易之定論矣。
…………
事實究竟如何,姑且不論(將作另文再論),看清代學者如此前赴后繼、激情澎湃地進行否定的論證,我不禁產(chǎn)生好奇:他們?yōu)楹稳绱瞬贿z余力、主張李清照不曾再婚呢?
經(jīng)過一番考察和思索,我認為,有如下幾種可能的原因:
首先是,明清時期道德觀念比前代更趨保守。人們對婦女尤其是像李清照那樣有一定身份地位的婦女的再婚事實,很難認同和接受。像清人梁紹玉那樣,有“其實改嫁本非圣賢所禁”(見其《兩般秋雨庵隨筆》卷二)這樣通達認識的人不多,更多的是像明人江之淮那樣無法接受曾經(jīng)跟趙明誠“佳人才子,千古絕唱”的李清照,竟然在丈夫死后跟他人再婚,“文君忍恥,猶可以具眼相憐;易安更適,真逐水桃花之不若矣?!?見其《古今女史》卷一引)明人黃溥雖然并未反對李清照再婚說,但是他的一番話語,卻頗能道出清代那些反對李清照再婚說者的心聲:“予嘆易安,翁則清獻,為世名臣,夫則明誠,官至郡守,亦景桑榆,何為而再適耶?”(《閑中今古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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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李清照的詞在明清時期日益受到推崇。雖然李清照的詩詞才華在她年輕時代就已經(jīng)受到了若干文壇前輩的肯定,宋代的文論家也對李清照的詞贊賞有加。但是,評價大致只是:她是宋朝婦女中詞寫得最好的一位。例如,王灼《碧雞漫志》云“若本朝婦人,當推文采第一”。朱?《萍洲可談》云“本朝女婦之有文者,李易安為首稱”。到了明清時期,評價就不止這個高度了。大多認為李清照屬于歷史上少數(shù)最優(yōu)秀的詞作者的行列,有人說,李清照是李后主的后身;或者說,李煜、李清照是詞人之正宗。
再次是,明清一些有成就的文人對嫉賢風氣深惡痛絕。不少人在申述李清照不曾再婚觀點的時候,都有這樣一種推論:李清照之所以“被再婚”,是因為她恃才自傲,曾經(jīng)譏笑過當時的一些文人。上引俞正燮、李慈銘的觀點,就都是如此。
我認為,明清學者之所以力主李清照不曾再婚,除了一定成分的“科學探索”之外,也不能排除他們的主觀需要,即,李清照不曾再婚,更符合他們的時代和自身利益。
李清照之所以會再婚又離婚是因為其再婚對象并非真心待她,甚至還常打罵她。李清照曾結(jié)過兩次婚,其首婚對象名為趙明誠。李清照與趙明誠都是官宦人家子弟,二人成婚于1101年。這一年,李清照父親與趙明誠父親都還身居高位,分別是禮部員外郎與吏部侍郎。但是1102年的七月,李清照父親便被朝堂黨爭無辜波及,繼而被罷官貶出京城。而趙明誠父親則在這一年多次得到升遷,而李清照也曾請求他幫忙為自己父親求情,但是并無效果。
此事發(fā)生之后,李清照父親無奈返回原籍,而李清照則因已經(jīng)嫁人的緣故而繼續(xù)留在京城。但是這場黨爭沒過多久便又波及到了李清照身上,1104年李清照因朝廷下令元祐黨人子弟不得在京居住而不得不與趙明誠分離。此次分離一直持續(xù)至1106年,李清照因朝廷大赦天下而得以重返京城。然而當時那個亂世可謂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1106年的時候趙明誠一家開始陷入政治風波之中。在此次風波之中趙家一行人一度被捕入獄,不過好在最后無罪釋放,不過趙明誠的父親卻在這場風波中因病逝世。
此次風波之后李清照與趙明誠離開京城,遷居至青州,在此一待便就是十年。而待離開青州之后,李清照與趙明誠便不曾過過多少太平日子,因為此時的北宋已經(jīng)搖搖欲墜。等到了1129年時趙明誠在奔波途中不慎染病,最后于這一年八月病逝。此后,孤身一人的李清照開始輾轉(zhuǎn)南下,最后于1132年抵達杭州并在此定居。身在杭州期間,李清照認識了一位名叫張汝舟的男子并再嫁于此人。
李清照與張汝舟再婚之后,他們的夫妻生活很快便出現(xiàn)了問題。因為李清照發(fā)現(xiàn)張汝舟婚前對她的關(guān)系與體貼都是假的,是因覬覦李清照所收藏的書畫典籍而偽裝出來的。李清照與趙明誠待在青州期間因為愛好曾四處收集字畫、古籍,但是這些東西在其四處奔波期間早已流失大半。不知這一情況的張汝舟因覬覦這些字畫而對李清照大獻殷勤,而當時的李清照也正因多年顛沛而身心脆弱,故而便有了再婚之舉。
而婚后的張汝舟在知曉實情之后便不再掩飾其真面目,開始時常打罵李清照,難以忍受的李清照后來終是向官府提出了和離。由于當時女子輕易不得和離,所以李清照便將張汝舟徇私舞弊之罪行告發(fā)至官府。但是即便如此,李清照也因妻告夫而需接受兩年刑罰。好在經(jīng)由其親友幫忙,李清照最終得免牢獄之災。
在這個離婚率高居不下的年代,離婚對于我們來說已經(jīng)見慣不怪了。但是在尚處于封建社會的宋朝,離婚就顯得有些另類了。然而,即使在這樣的大環(huán)境下,女詞人李清照還是選擇了與自己的再婚丈夫張汝舟離婚,這到底是為什么呢?
在宋朝所有的離婚案例中,最著名的有兩例,一例是李清照與其再婚丈夫張汝舟,另一例則是后來的陸游與唐婉。不過這兩例離婚案件又有所不同,陸游與唐婉的分開純屬迫不得已,若不是陸母的強勢干預,相信他們會一直白頭到老,而李清照與張汝舟之間,是李清照提出要離婚的,這是為什么呢?
眾所周知,李清照的前夫是趙明誠,兩人自從結(jié)婚后就恩愛纏綿,琴瑟相和,一直被后世傳為佳話。
李清照18歲時與太學生、丞相趙挺之子趙明誠結(jié)為連理。婚后,兩人志趣相投,感情融洽,時常互相切磋詩詞文章,共同研究和收集鐘鼎碑石。在經(jīng)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夫妻兩人經(jīng)常為了搜集名人書畫和古董漆器而“食去重肉,衣去重彩,首無明珠翡翠之飾,室無涂金刺繡之具”。每個月的初一和十五,夫妻兩人還會相伴去都城開封的相國寺一帶的集市上尋訪金石書畫,只要看中了,便傾囊購下。在兩人的合力經(jīng)營下,他們的書齋“歸來堂”,單是鐘鼎碑碣之文書就達到了兩千多卷。
后來趙明誠編纂《金石錄》的時候,李清照又給予他全力支持,憑借其廣博的古董知識和出眾的記憶力,每當丈夫遇到問題時,李清照總能幫其解決。夫妻倆如此夫唱婦隨,相處和諧,彼此之間的感情也越來越深。
也許越是美好的開始,往往越會有著悲慘的結(jié)局,1129年,趙明誠死于湖州,一段將近30年的美滿姻緣就此落幕。
丈夫趙明誠的死給李清照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再加上當時的北宋剛剛滅亡,戰(zhàn)亂不斷,李清照行無定所,身心憔悴,不久又嫁給了一個叫張汝舟的人。
古代女子對貞潔看得極為重要,即使丈夫去世,也會為了守貞而不再改嫁,向來心性高潔的李清照怎么會選擇改嫁呢?關(guān)于這點,史說不一,不過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身處亂世,而李清照身邊又帶有之前收集的金石古董,因此愈覺得一個人生活的艱辛,再加上丈夫趙明誠的《金石錄》尚未完成,李清照希望自己能代替他去完成,于是在權(quán)衡再三之后,她選擇了對她仰慕已久的張汝舟。
李清照剛剛接觸張汝舟的時候,覺得此人也是個彬彬有禮的君子。結(jié)婚后的一段時間里,張對她也是照顧周到。不過,張汝舟對李清照不同于趙明誠,他看中的實際上是李清照身邊所攜帶的文物,在李清照并不愿意將這些東西與他共享時,張汝舟很快就露出原形。李清照在亂世之中始終攜帶這些沉重的文物,自然將其與自己的生命等同,斷不肯輕易失去。但是張汝舟認為:你既嫁我,連你的人都是我的,你所擁有的東西當然也就是我的了。雙方立場的不同導致了他們在文物支配權(quán)上鬧矛盾,彼此間的裂縫也越來越大,最終同床異夢。
張汝舟發(fā)現(xiàn)自己并不能完全讓李清照屈服后,開始惱羞成怒,最后完全顧不上文人所應該具備的風度,對李清照拳腳相加,大打出手。李清照是視人格比生命更珍貴的女子,自然無法忍受張汝舟如此這般的對待,便下定決心要與張分手。但是在封建社會,女人要離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無奈之中,李清照走上了一條絕路:告發(fā)張汝舟的欺君之罪,而她自己也因此招致了牢獄之災。
原來,張汝舟參加科舉考試是通過作弊過關(guān)的,在娶了李清照后,張一時得意,就將這件事拿來夸耀。李清照在找不到其他更好辦法的時候,只好選擇走這條對自己也沒有好處的路。依照當時的法律,女人告丈夫,無論是對是錯,都要坐牢兩年。李清照是一個對感情生活要求極高的人,絕不肯湊合,因此她寧愿與張汝舟鬧得魚死網(wǎng)破也不肯受精神的奴役。她在給友人的信中說:“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p>
官司結(jié)果出來后,張汝舟被發(fā)配到柳州,而李清照依照法律也要坐牢兩年。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可能是李清照的名聲太大,此事引起了許多人的關(guān)注,再加上自己家人和趙明誠家族的幫忙,李清照只坐了九天牢便被釋放了,但這件事對她的打擊也相當嚴重。
出獄后,李清照立即給營救她的親戚寫信,除了表達感激之情,其中也不乏擔心自己名譽的句子:“清照敢不省過知慚,捫心識愧。責全責智,已難逃萬世之譏;敗德敗名,何以見中朝之士。雖南山之竹,豈能窮多口之談?惟智者之言,可以止無根之謗”。在如此沉重的名譽負荷下,女詞人悄悄地進入了老年。由此我們可以更深入地懂得她寫于晚年的代表作如《聲聲慢》了,也更理解發(fā)出“這次第,怎一個愁字了得?”的感慨時的李清照,在心理上背負著多么沉重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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