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封建的社會中,皇帝通常會對宗親及一些有功之臣等眾人賜予顯赫的光榮封號。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今天小編就帶領大家一起走進古代爵位制度的世界,因為涉及爵位種類和明細眾多,所以本文僅從離我們最近的清史當中,挑選我們所熟知的親王、郡王和藩王三類來進行具體講解。
關于親王、郡王和藩王的具體區(qū)別,如果以清朝為例的話,在我看來區(qū)別還是非常明顯的,主要從血緣親疏、有無實權以及爵位傳承等三方面來具體體現(xiàn)。
一、共同點:
同屬爵位之列
在講區(qū)別之前,我們先來簡略地介紹一下清朝的封爵制度。清代的爵位體系,從受封者具體身份角度上劃分的話可以分為三個板塊,分別是皇室宗親(直系和分支)、蒙古王公親貴和對朝廷有大功之臣。而親王、郡王和藩王在大范圍上都屬于清朝爵位制度中的一員,這也是三者的共同點。
二、具體區(qū)分
1、血緣親疏
1644年入關的清朝,在很多方面基本沿襲了明朝的制度,而關于封爵這塊來講,雖然同明朝一樣,在清朝初期也存在藩王體系一說,但與明朝兩百余年的藩王制度相比,清朝在此就遜色很多了。除了對清朝入主中原有功的吳三桂尚可喜和耿精忠等人被封藩王之外,縱覽清史再無藩王記錄可尋。
清朝與明朝相比,除了藩王數(shù)量銳減,還有更為關鍵的一點就是,清朝的藩王在血緣上與明朝的藩王不可同日而語。明代的藩王以歷代皇帝諸子為王前往藩地赴任,而清朝的藩王上文已然說明,僅指有功于國家社稷之臣。所以,在血緣上,清代的藩王與皇帝是毫無血緣可言的。
而清朝的親王和郡王在血緣上就要比藩王近得多了,二者在整體上絕大部分屬于三大類中的皇室宗親之列,意思就是只有正兒八經(jīng)的愛新覺羅宗親才可以獲此封號。清朝在宗室爵位當中,共有十三個級別,分別是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zhèn)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zhèn)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zhèn)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閑散宗室,待遇和級別依次降低。
當然,也有人會說,蒙古親貴不是也有封親王和郡王的人嗎?是的,確實有,不過就血緣親疏關系來講,因為清朝自創(chuàng)建以來就秉持的“滿蒙一家親”的準則,歷代皇帝不乏有公主嫁到蒙古或是蒙古王公之女入侍清代后宮之例,所以許多受封者與清朝皇室還是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的,與藩王相比還是要優(yōu)先得多。
2、有無實權
諸如吳三桂等人,有藩王的封號,完全出于清廷對其有功于社稷的感恩回饋。而且與明朝藩王一樣,是有藩地的。當時,由于清朝入關不久,對于全國尤其是南方諸省控制力不及,所以將一些降清的漢臣封為藩王賜予南方重鎮(zhèn)作為其藩鎮(zhèn),從而加強對南方的管理,由此可以看出,清朝的藩王不僅可以擁有藩地,同時對所轄藩鎮(zhèn)還有超強的控制權,這也是為何當康熙宣布撤藩令之后,三藩可以立馬擁兵而反的原因。
而親王和郡王,雖然在血緣上與皇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雖然二者擁有超品的超高品級(乾隆年間成為定制)。但清朝效仿晉朝,宗王封于京師,讓宗室封王者全部留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既沒有藩邸,也沒有治藩之權。所以,清朝的親王和郡王如果單純從爵位上來看,就是說出去很高大上,但實際上是沒有實權的。
當然,如果某位親王和郡王得到了皇帝的特別信任,得到了其他擁有具體實權的官職,那么對于這些人來說,便是非常幸運的。例如雍正帝心中比親兄弟還親的十三爺胤祥,除了擁有和碩怡親王的霸氣頭銜,還有議政大臣、軍機大臣等擁有實權的官職,而且在乾隆年間還被追賜“世襲罔替”之權,成為清朝第九位鐵帽子王(清中后期第一位),在這樣環(huán)境下的親王和郡王才是最高端的體現(xiàn)。
3、爵位傳承
藩王雖然在清朝出現(xiàn)的時間很短,但就其存在時的傳承而言,幾乎等同于只有極少數(shù)宗親才可擁有的“世襲罔替”之權。例如尚可喜的平南王,其子尚之信以及尚之孝之后所承襲的爵位都是平南王。
而親王和郡王,在一般情況下,是“降級承襲”的。比如第一代為親王,那么第二代承襲時就會自動降一級成為郡王,如果第一代是貝勒,那么第二代承襲時則為固山貝子。當然,這只是一般情況。整個清朝,擁有“世世代代可以承襲原爵位”特權的親、郡王一共有12家,即我們所說的十二大“鐵帽子王”,他們的后代承襲時可以不用降級,仍按原級繼承,即“世襲罔替”。
史海君說:
清朝的藩王,如同白駒過隙一般,自康熙平定三藩之亂后,再無藩王出現(xiàn),原因很簡單,因為其坐擁重鎮(zhèn)享有軍政大權,嚴重威脅了皇帝的統(tǒng)治。
而親王和郡王,雖然與皇家關系密切,但在一般情況下(蒙古王公除外,另一套體系),是沒有半點實權可言的,最多就是說出去好聽一些。要想內外兼修,得到皇帝的信任重用或者對于國家有大功是必備條件,擁有這兩項權益之一的人,不僅可以擁有享實權的官職,而且幸運兒更會得到“世襲罔替”之權,成為人生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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