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堯被判刑后他的家人怎么樣了?從中可以看出雍正并非無情!小編給大家提供詳細的相關內(nèi)容。
總體上說,年羹堯犯有大罪,但家族內(nèi)只有他和年富被殺,其余都得以全活。年羹堯被抄家但因為只進行過一次公布(現(xiàn)銀110萬兩),可見許多錢都在年家子孫手中。再加上其年氏乃是宗室女,被趕回家后也會有貼補。總之,年氏子孫不用我們唏噓慨嘆,人家生活照樣不錯。
(1)年羹堯的92項大小罪,及其審判標準
1726年1月13日,也就是有些人說的年羹堯被殺的時間,其實這個只是定刑時間,而不是殺他的時間。因為在判詞中有這么一句話:“仍將臣等審訊年羹堯惡跡。昭示中外。以為天下萬世人臣反逆不道、欺罔貪殘者戒。”
同時,年羹堯是在北京被殺的,不是在杭州。判詞中有這么一句話“朕念年羹堯青海之功。不忍加以極刑。著交步軍統(tǒng)領阿齊圖,令其自裁?!薄?/p>
當時給年羹堯定的罪是“九十二項罪”。其中大逆不道5項、欺君罔上9項、簪越16項。這些都是死罪。
除了30項死罪外,還有62項可大可小的罪。如狂妄13項、專權6項、貪腐18項、侵吞公款15項、嫉妒他人陷害6項、殘害他人4項。
每項具體明目就不說了。年羹堯確實因狂妄無主得罪天下官員、得罪皇帝,最終被殺?;实巯霘⒁粋€人那還不容易,忙著“添磚加瓦”給罪狀的人多了去了。說實話,指出92項罪那還是有點兒眉目的,并非空穴來風之詞。
判詞一開始就說:凡謀反不分已未行、皆凌遲處死。又大不敬者斬。詐傳詔旨者斬。大逆知情故縱隱藏者斬。官員交結紊亂朝政者斬。妻子為奴。財產(chǎn)入官。
其父及兄弟子孫伯叔、伯叔父兄弟之子、年十六歲以上者。俱按律斬。十五歲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及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奴。正犯財產(chǎn)入官。
(2)年羹堯父兄、妻、子孫如何處置?總體上不錯,給予較多照顧,兒孫們雖然被永久發(fā)配充軍,但不到兩年就都放回來了
年羹堯有哥哥弟弟數(shù)人,且年羹堯被殺的時候,其父親年遐齡還活著,他以筆貼式(主要是翻譯滿、漢文及其謄寫)起家,最高任湖廣巡撫,爵位是一等公、太傅。他的哥哥年希堯曾任工部侍郎、內(nèi)務府總管大臣等要職。此外還有年法堯、年則堯、年述堯等人。雍正對他們的處罰是:年遐齡、年希堯皆屬忠厚安分之人。著革職,寬免其罪。
也就是回家去做老百姓了。但是年羹堯沒被殺之前,托年羹堯的福,年家人沒少得到賞賜,例如御筆、衣物等,像賞賜個黃馬褂啥的,這些全部追回。
年羹堯的妻子是宗室之女,讓她回娘家住去了。
重點是年羹堯的兒子們。只有一個人因為在年羹堯做事過程中深度參與而被砍頭,這個人就是年富。其余的孩子們(包括孫子),只要到十五歲以上發(fā)配到廣西、云南、貴州等“煙瘴之地充軍。”。
自此處特別要說一個謠傳,有人說年羹堯只有三個兒子年熙、年富、年斌,其實是錯誤的,連雍正都說“年羹堯之子甚多”。
請注意,沒有到十五歲的怎么辦?現(xiàn)在監(jiān)獄關著等到了十五歲,無論子還是孫繼續(xù)發(fā)配。
然而,雍正五年春正月壬寅(正月十五,1727年2月5日),向刑部發(fā)旨意,大概意思是:當初我之所以發(fā)配年羹堯的孩子們、孫子們,主要是怕他們聯(lián)系年羹堯一黨的人、反對我的人等,互相串聯(lián)、搞出事端。所以,就把他們打發(fā)得遠遠地。自從年羹堯時候,年黨已經(jīng)解散了。年家人也沒有搞事兒。
我念及年羹堯當年平定青海,也是有很大功勞的!所以,年羹堯的孩子們都回來吧,交給他們的爺爺(或曾祖父)年遐齡管束。
至此,從1726年1月13日給年羹堯定罪,到1727年2月5日赦免年羹堯子孫差不多一年的時間,年羹堯犯了92條罪,他的家族本身只有兩人被殺。抄家得來的110萬兩現(xiàn)銀作為軍費給了岳鐘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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