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知道:岳飛的罪名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guī)碓敿毥榻B,接著往下看吧~
對于岳飛,大家都會想到他的精忠報國,雪靖康之恥一直是他心心念念的事。每每讀到他的《滿江紅》時,總讓人心情澎湃又感慨不已。金軍來勢洶洶,南宋王朝危如累卵。岳飛此時意氣風發(fā),四次出征,親自指揮大小戰(zhàn)役百余次。揮師北伐,正欲雪靖康恥時,不想被皇帝趙構(gòu)及秦檜賜死于風波亭?,F(xiàn)而今有很多學者試圖為秦檜翻案,認為岳飛確實謀反。那么岳飛謀反的罪名究竟是"莫須有",還是"鐵證如山"?
風波冤獄
岳飛案的審理過程全權(quán)交由大理寺。起因是由岳家軍的李興、徐慶、王貴、龐榮等十多名將領(lǐng)聯(lián)名揭發(fā),岳飛與大臣張憲密謀,企圖私自調(diào)兵謀反。同謀于鵬、孫革認罪招供,刑部商議定罪,宋高宗趙構(gòu)下詔賜死。由于岳飛拒不認罪且證據(jù)不足,無法定岳飛死罪,只得最后給出的罪名是毫不相干的幾條,如"抗命不歸"、"沒有把握戰(zhàn)爭時機",最后還是以莫須有的罪名倉促的殺害于風波亭。判決結(jié)果倉促草率,大理寺下達罪名的第二天就遭殺害,這位未必有罪的大英雄就這樣冤死了。完全跳過了刑部司法程序,甚至連高宗的詔書都是后來補辦的。
莫須有就是未必有,或者說不一定有。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一定要治這位未必有罪的岳飛于死地呢?試想,對于國家來說,這樣一位英勇作戰(zhàn),又不會謀反的優(yōu)秀將領(lǐng)沒有理由殺害呀。究其根本,那就是情商太低??杀蓢@!在南宋那樣一個腐敗的社會風氣里,岳飛絕對是個異類,別的將軍都在貪污軍餉。而他呢,總是拿出自己的薪俸來養(yǎng)軍,所以那個時候的岳家軍是戰(zhàn)無不勝,道德操守更是不在話下。他一心想雪靖康之恥,迎被俘二帝南歸。這岳飛也不想想雪了靖康之恥了,二帝南歸了,當朝的皇帝趙構(gòu)往哪擱。
除了趙構(gòu)害怕兄長回來會影響他的帝位之外,宋朝君主一直害怕武將掌權(quán)也是一個重要因素。從宋太祖趙匡胤開始,就有杯酒肆兵權(quán)。因為趙匡胤沒當皇帝之前就是后周的將軍,自己背主棄君,黃袍加身一躍成了開國皇帝。所以他害怕歷史重演,對手下武將掌權(quán)真的是很忌憚,這也導致了宋朝的風氣使然。當時岳飛、韓世忠等人的部隊都有很濃的私人部隊色彩,岳飛有自己的岳家軍,韓世忠有韓家軍。從趙構(gòu)的角度上來說,岳飛在大勝收復中原后難保不會借著手上的兵權(quán)和崇高的威望篡位,而岳飛認為自己于心無愧,又什么話都敢說,除了干涉立太子這樣的敏感問題外,還說過把自己和宋太祖趙匡胤相比的敏感話題,觸動了趙姓君主最敏感的神經(jīng)。
后人常常把于謙和岳飛放在一起相提并論,因為他們都是我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民族英雄,而且都被冤殺。岳飛被殺時,大將韓世忠心中不平,憤罵秦檜。秦檜說:“岳飛的兒子岳云給張憲寫的反信雖沒找到,但事情肯定是有的。(其事體莫須有)”韓世忠說:“莫須有何以服天下”。岳飛的罪名是謀逆,他兒子寫了反信,雖然沒有任何證據(jù),但事情肯定是有的,這就是捏造罪名了。后人就以“莫須有”3個字代替無中生有,羅織罪名。
岳飛
奪門之變時,朱祁鎮(zhèn)重登帝位。從個人情感上講,朱祁鎮(zhèn)對于謙肯定不抱好感,但從國家大義上,于謙有功于大明,朱祁鎮(zhèn)曾猶豫是不是要殺于謙。這時奪門功臣徐有偵說:“不殺死于謙的話,復辟之事就沒有名分?!毙煊袀傻脑掽c出于謙被殺的主要原因,即作為政治斗爭的失敗者,殺了他奪門之變才能合法合理。只是要殺于謙總得給于謙羅織罪名吧?徐有貞指使言官以“迎立外藩”之罪彈劾于謙和王文兩人。
岳飛
《明史》:即執(zhí)謙與大學士王文下獄。誣謙等與黃竑構(gòu)邪議,更立東宮;又與太監(jiān)王誠、舒良、張永、王勤等謀迎立襄王子。
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于謙還有個難友是王文,于謙和王文的罪名有2個:
岳飛
1.發(fā)表不軌言論,企圖更立東宮。朱祁鈺曾于景泰三年廢了朱祁鎮(zhèn)的兒子朱見深的太子之位,立了自己的兒子朱見濟為太子,此舉于謙是持反對意見,只是朱祁鈺執(zhí)意要廢立太子,又得到王文、陳循等大臣的支持,于謙最終無能為力。景泰四年,朱見濟夭折,之后太子之位空懸。奪門之變前,于謙與朝中群臣商討,打算上奏明代宗朱祁鈺,請求重新立朱見深為太子。于謙本來就打算盡到臣子的職責,通過上奏折的方式,請求立太子,這種做法合理合法。再者,朱見深是朱祁鎮(zhèn)的長子,請求立朱見深為太子也符合朱祁鎮(zhèn)的利益。由此可以看出,于謙并沒有所謂的“更立東宮”之罪,況且東宮之位空懸,哪來“更立”這種說法?
于謙
2.迎立藩王,即襄王子。奪門之變前,朝中確實有一些大臣在計劃迎立襄王子,這些大臣以王文為首,于謙與此事毫無關(guān)系。王文心在打小算盤,當年他曾支持廢掉朱祁鎮(zhèn),又默許朱祁鈺囚禁朱祁鎮(zhèn)、朱祁鈺廢立太子等事情,心中擔心朱見深繼位后算舊賬,所以才希望迎立藩王。不過王文雖有打算,也只是想上奏給代宗朱祁鈺,表達他的意見。王文并沒有真的去迎立藩王。
由此可以看出,于謙和王文都是被冤枉的。但徐有貞可不打算放過于謙和王文,而是緊抓住于謙和王文“迎立藩王”不放,企圖讓于謙和王文坐死“迎立藩王”之罪。王文不服氣,反駁說:“召親王入京,需要用金牌信符,可以派人去調(diào)查一下金牌信符?!苯Y(jié)果調(diào)查之下,確實沒有任何動用過牌、符的證據(jù)。
于謙
抓不住于謙和王文的把柄,徐有貞說:“你們雖沒有這么做,但有這種想法?!毖韵轮馐钦f,于謙、王文等人有這個想法,只是沒有付諸行動,這也是大罪。當時的刑部主事蕭維楨為了巴結(jié)徐有貞,竟真的以想這么做為由,判處于謙、王文死罪。王文是想了,但沒付諸行動。于謙對迎立藩王之事從頭到尾都沒有參與,想都沒有想過。
《明史紀事本末》:有貞曰:“雖無顯跡,意有之?!狈ㄋ臼捑S楨等阿亨輩,乃以“意欲”二字成獄。
于謙
由此可以看出,于謙確實是被冤殺,其罪名完全是無中生有,是徐有貞為于謙羅織的罪名,也不需要什么證據(jù)。同為民族英雄,岳飛和于謙,一個被“莫須有”的罪名殺死,另一個被“意欲”的罪名殺死,真是千古奇冤。
岳飛被秦檜以謾侮先皇、意圖謀反的罪名害死的。
紹興十一年六月,秦檜進封為慶國公。七月《徽宗實錄》修成,升為少保,加封冀國公。九月,兀術(shù)有求和之意,秦檜上奏宋廷,派劉光遠、曹勛出使金國,商議以淮水為界,宋割唐、鄧二州。
隨后又派何鑄回訪,答應(yīng)金的條件。十月,秦檜讓諫官萬俟卨彈劾岳飛,張俊又誣告岳飛部將張憲謀反,岳飛父子被押送大理寺。
十一月,金帥兀術(shù)派蕭毅等到臨安,宋金簽訂紹興和議。十二月,因岳飛在議和、立嗣等問題上和自己沖突。
秦檜便誣告岳飛曾說自己和宋太祖都是三十歲任節(jié)度使,謾侮先皇、意圖謀反,又以受詔不救淮西等罪名,將岳飛賜死獄中。
人物經(jīng)歷:
岳飛從二十歲起,曾先后四次從軍。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澤至紹興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參與、指揮大小戰(zhàn)斗數(shù)百次。金軍攻打江南時,獨樹一幟,力主抗金,收復建康。紹興四年(1134年),收復襄陽六郡。
紹興六年(1136年),率師北伐,順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紹興十年(1140年),完顏宗弼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兩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義軍紛紛響應(yīng),夾擊金軍。岳家軍先后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在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zhèn)。宋高宗趙構(gòu)和宰相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師。
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1142年1月,以莫須有的罪名,與長子岳云、部將張憲一同遇害。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后又追謚忠武,封鄂王。
莫須有”三個字,原來是“難道沒有嗎?”的意思。印證“宋史”原文:“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狈涩F(xiàn)代話,明明是“岳飛的罪名,難道沒有嗎?”的傲慢語氣。這種語氣,才正是當時針鋒相對的對話,“莫須有”三個字這樣解釋,才說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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