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代娶妻很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在我國古代的各個朝代中貧富差距都是十分的巨大,像當官的有權(quán)的基本上都是富裕的家庭,大部分的人是能夠吃飽穿暖過點小日子的。
但是也有很多的人連吃飯都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在古代由于人們基本上靠天吃飯,所以有時候發(fā)個洪澇災害,干旱災害就把一個家庭給毀掉了。
再加上封建社會的剝削,所以很多的人是窮的叮當響,這個時候飯都沒得吃,更別說娶妻成家啦。
在中華民族五千年的歷史長河中,有著許許多多的風俗習慣。有些優(yōu)秀的傳統(tǒng)我們至今還在傳承,但是一些陋習我們也隨之摒棄。
在古代是十分看重人口數(shù)量的,而且那種大環(huán)境下的男尊女卑觀念根深蒂固,女性是沒有絲毫的權(quán)利,基本上都是被當做傳宗接代的工具。
所以就會遭到一些非常不人性的待遇,上層貴族的人還好說,女性基本上也會過上一個好的生活。
但是對于窮人這一層來說,就出現(xiàn)了一個非常違背倫理的事情,那就是“典妻”。
什么意思呢,就是把妻子典當給別人來傳宗接代。
典當我們都知道,古裝劇里我們隨處可以看到典當行,如果缺錢用,就可以拿值錢的東西去典當行進行典當,和現(xiàn)在的貸款有異曲同工之妙。
都是將一件值錢的東西進行抵押,以后還可以拿著錢財取回來。典婚就是其中的一種。
古代的女子,除了母系社會之外,地位一直是底下的。他們一直被封建社會的思想所毒害。典婚就是毒害的一種。
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叫鮑超的男子,想要進京趕考,但是因為家境貧寒,無法取得足夠的路費,于是他就將自己的結(jié)發(fā)妻子進行典當。
以此來獲取到足夠的路費來進京,在他的心里,結(jié)發(fā)妻子不如進京的路費重要。
這種典當在漢朝的時候就已經(jīng)有了,在宋朝流行起來。在古代人的思想中,男子是傳宗接代的血脈,而女子終歸是別人家的。
所以男性的比例大大多于女性,這也使得很多窮苦人家沒有能力娶妻生子。
俗話說不孝有三無后為大,所以很多人都會想辦法傳承香火,這也就有了典婚。
典當前男女雙方會見一次面,看看買家是否滿意,滿意就簽字畫押,確定期限和酬金,典當成交后,女子就要給男子傳承香火。
典當?shù)馁M用一般不會很高,所以當時很多的窮苦人家都會選擇這種結(jié)婚方式來繁衍后代,雖然典婚很令人不齒,但是這也是時代的產(chǎn)物。
因為在那個物資匱乏的時代里,人們的思想較為落后,傳承香火是人生組重要的一件事。
而傳承香火都是男子的責任,所以女子的地位底下是必然的結(jié)果,也正是因為女子的地位地下,才使得女子像物品貨物一樣被交易,被典當。
又像物品一樣被別人買回家。這是時代的悲劇,也是女性的悲劇。
古代并不是可以三妻四妾,正妻還是只能有一位,其他的全都是妾,但是這也是對于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來說才可以做的,畢竟她們都是要靠自己養(yǎng)的,她們自身沒有任何的謀生才能,只能依附于自己。但是這樣一來,對窮人就很不友好了,如果本來女性比例就少的話就更不好了,很多窮人可能根本就娶不到妻子,那這樣的事情,古代的官府們會不會出面管理呢?
古時候沒有規(guī)定必須一夫一妻,所以大戶人家的老爺很多都會娶很多小妾,這樣就會出問題了,因為古代本來就比較重男輕女,一般男生會比女生多,這樣很多窮人家的男子就娶不到媳婦了,這肯定不是官府愿意看到的,對此古代官府有3個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一、官府進行分配
現(xiàn)在很多女生不愿意太早結(jié)婚,會讓部分男青年找媳婦遇到麻煩,古代官府針對這種情況會進行強行分配。如在晉朝時期就規(guī)定“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也就是說,只要是女子,17歲了還不愿意,或者還沒嫁出去的,就會讓官方強行給她分配男子。而這些男子肯定是當?shù)貨]找到老婆的人中間來選擇。這樣解決了一些窮人找不到媳婦的問題。
二、鼓勵娶二婚女子
古代部分地區(qū)官府是鼓勵娶二婚女的,也鼓勵寡婦再嫁,過去男人一般視娶寡婦為低人一等,所以,過去不只寡婦再嫁難,男子娶二婚女亦難,不過有官府的鼓勵下就好辦多了,這樣會慢慢演變成一種社會風俗。在古代的北方少數(shù)民族中,便不以娶寡為恥,特別是在家族內(nèi)部,弟娶嫂、嫂嫁叔成了比較常見的現(xiàn)象,這樣也能解決窮人娶媳婦的問題。
三、官府建立官媒
在古時候官府還建立了官媒,由官府設(shè)立專職人員以解決婚嫁事宜。在周代國家專門設(shè)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官府人員,稱為媒氏。周朝之后"媒氏"被稱為"媒官""媒互人"。據(jù)《管子·入國篇》載,在春秋戰(zhàn)國時候,除了為年輕人安排嫁娶外,官媒還要幫助鰥夫寡婦重新組織家庭,這個官媒也能幫助窮人家里的男子娶媳婦。
古代官府對娶媳婦的事情還是非常重視的,這樣窮人家的適齡男子也就不擔心娶不到媳婦了,其實古時候男子不擔心娶不到媳婦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因為古時候常年打仗,很多年輕男子都戰(zhàn)死了,反倒是女子沒有什么危險,所以適齡女子還是很多的。
中國歷史悠久,被稱為四大文明古國,至今已有五千年的歷史,不過有一般的時間是處在封建社會,在古時候,古人的思想是封建的,在當時是男權(quán)當?shù)?,女性的地位都非常的地,可以說是男人的附屬品,而在那樣的環(huán)境下,很多陋習都漸漸的誕生了,今天我就和大家講一講一個陋習,從古至今窮人一直都沒有消失過,要是窮人娶不到老婆怎么辦?這個時候就有一個陋習“典妻婚”給他們生兒育女。
那么到底什么是典妻婚?從字面意思就能理解,就是將妻子當做物件典當,換取錢財。古時候經(jīng)濟和現(xiàn)在是沒得比,所以很多人因為家里窮就去不上老婆,有的就算是娶了老婆,但是為了能夠生活的好一點,于是就將自己的老婆典當,換錢這樣兩方都受益,一個有錢花,一個都老婆,但是唯獨這女子受委屈,被男人當做物品典當,卻又不能反抗,這女子被自己丈夫典當出去,就要給人生孩子,畢竟人家花錢就是為了能夠有后代。
不過這個典當妻子還是有限制的,不是說給了錢就要留在那一輩子,等到日期一到,妻子又可以回到丈夫的身邊,當時很多窮人都用這種方法傳宗接代,一開始出現(xiàn)在漢朝,不過在朝廷知道這件事之后,就下令禁止這樣的行為,一直到了清朝的時候,這個典妻婚又被盛行起來。
而且典妻婚還是有不走的,需要經(jīng)過媒婆介紹,并且要簽下協(xié)議書,還有聘禮,然后才能去接妻子,在協(xié)議書里,要寫明典妻的時間,給出多少錢,還有一些具體的事情,一般情況下,典妻的時限是三年半,而價錢則是按照妻子的相貌和典妻多久來計算。還有就是在典妻的時間里,妻子并不能回到原本丈夫的家中,也不能和原丈夫家里人有任何接觸,就算是自己的孩子也不行。
不過時間一久,這個行為就被清政府知道了,并且在考慮人理道德方面,所以就下令禁止,而且當時還出了一套懲罰,就是一旦發(fā)現(xiàn)再有此事發(fā)生,那么就必須立刻廢除,并且雙方的男子都要挨大板子,并且還要被罰款,由此可以看出這樣的事情還是被政府所在意的,所以才會嚴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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