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那我們的主人公費揚果究竟有怎樣的故事呢?
史料記載,費揚果,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十六子(最小的兒子),生于天命五年(1620年)十月,生母不詳。
關(guān)于費揚果的生母,《清皇室四譜》記載為努爾哈赤繼任大福晉袞代,費揚果本人是在天聰九年(1635年)因莽古爾泰、德格類謀逆罪被連帶處死的。
其實,如果仔細分析的話,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據(jù)記載,費揚果一共有六個子女,均為嫡福晉伊爾根覺羅氏所生,最小的女兒生于崇德六年(1641年)八月,因此,至少在崇德五年(1640年),費揚果應(yīng)該還是在世的。而且,天命五年(1620年),努爾哈赤繼任大福晉袞代被休棄,隨即被生子莽古爾泰殺死,因此,費揚果的生母應(yīng)該并非袞代,可能是努爾哈赤某位身份低微的庶妃。
據(jù)《清史稿》記載,康熙五十二年,康熙令莽古爾泰、德格類的子孫恢復(fù)宗籍,當(dāng)時,費揚果的曾孫尼雅哈在宮中擔(dān)任三等侍衛(wèi),在聽聞此事后,尼雅哈上書康熙帝,請求恢復(fù)宗籍,康熙回復(fù):“此事朕知之,但不詳耳。費揚果,太祖子,太宗時因獲大罪誅死者?!?/p>
通過康熙的回復(fù),我們可以判斷費揚果是死于皇太極執(zhí)政時期,具體時間應(yīng)該是1640年到1643年之間,那么費揚果究竟是犯了什么大罪呢?
一般而言,身為天潢貴胄的皇子身份是何等尊貴,如果不是不可饒恕之罪,肯定不會被誅殺,因此筆者推測,費揚果可能犯得是謀逆罪。而且,康熙對此事也不太清楚了,也就是說,此事在康熙年間就已經(jīng)成了一個疑案。
值得一提的是,費揚果的曾孫尼雅哈沒有兒子,費揚果一支面臨絕嗣的窘境,于是,康熙便將九阿哥胤禟第七子四格過繼給了尼雅哈,并將費揚古子孫記在玉牒之末,賜紅帶子。然而,令人沒想到的是,四格的子嗣同樣不豐,這一支最終還是在道光年間絕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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