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封建王朝有三大選官用人制度分別是漢代以前的世卿世祿制、漢及魏晉南北朝的察舉制, 以及隋到清王朝的科舉制。
這三大制度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因各自利益代表的不同而發(fā)生了改變,并均對自己所在地時期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
其中位列第一的世卿世祿制后世有較大的爭議,焦點在于是否從西周或者更早就存在世卿世祿制,在這個方面共分為兩派人。一派人認為西周是存在世卿世祿制的,因為后世發(fā)掘的幾個墓葬可以對其證明,例如1974年在陜西扶風縣強家村出土的師鼎等器,它們的主人一家四代父死子繼,世襲“師”官職。1976年陜西扶風縣白家莊出土的微史家族銅器群,這一家族的六代人從西周初年開始,一直是父死子繼,世襲“作冊”史官之職。他們還拿出了《尚書·商書·盤庚篇》中說的“圖任舊人”和《詩經(jīng)·大雅·文王篇》中說的“凡周之士,不(丕)顯亦世“等古文來佐證自己觀點。
另外的一派則認為世卿世祿制是春秋中晚期才有的,這個從三家分晉和田氏代齊的祖上可以得到印證,同樣他們也拿出相關古文來證明,《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說:“周宣王時有卿士張仲,其后裔事晉為大夫。”可知張仲后裔因在王室不能世襲而跑到晉國去了。還有,“世卿,非禮也”(《公羊傳·隱公三年》),它不符合周札的規(guī)定等記述。漢代何休進一步解釋說:按照周禮,“公、卿、大夫、士皆選賢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職大,不當世(襲)”。在這些學者看來,世卿世祿制開始出現(xiàn)于春秋中后期。
從這兩派爭論我們可以得到幾個結論:①中國古代確實存在世卿世祿現(xiàn)象;②春秋中期之后到商鞅變法前存在世卿世祿是沒有爭議的③雙方都有歷史文獻或古物遺存到現(xiàn)代社會證明自己所言屬實
在這些結論中第一第二是沒有值得辯論的余地的唯有第三點值得商榷,我們都知道中國古代甚至現(xiàn)代社會都有些東西被刻意隱去或者故意改寫,導致我們所能得到的信息不全或者偏離真正的事實。這其中值得講的是《尚書》。作為古代統(tǒng)治者的欽定的六經(jīng)之一,其經(jīng)歷有點波折,先是古今存?zhèn)沃f不斷,難以分割清楚哪些是真是偽,所以拿尚書作證,有點公信力不足。
在我看來世卿世祿制其起始點應當是西周(商朝之事無文獻,多見于甲骨文,或后人記述,故難考而不考)。這是因為世卿世祿制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循序漸進的,我認為應當是先從大史或師(軍隊)的對于當時國家具有特殊而且重要的官職開始的,這種職位在當時一個具有教導王事,引導一代君王走向和忠實記錄史實的責任,另一個是保衛(wèi)國家,作為君主利刃的存在。都是必須有一定長遠眼光和忠誠的要求,所以君主才會讓這種職位世襲,當他們不能滿足君王需求時這個家族的世襲便會被打破,該由他人代替,當出現(xiàn)這種交替時,便會有人為君王的行為做解釋(類似于現(xiàn)在的某主義的理論家們),一來是維護君王的統(tǒng)治,二是為了自己利益。
到了王室微弱時,便是權臣當?shù)罆r,三家分晉與田氏代齊的世卿世祿便有了,所以世卿世祿制的起始點應當是西周,發(fā)展階段或者叫失去控制應當是春秋中期開始一直到商鞅變法為社會底層提供了一條向貴族進發(fā)的道路打破了上層人世卿世祿的平衡,加劇了內(nèi)部沖撞它便加速了自己內(nèi)部洗牌。迫使新的選人制度出臺。
1、先秦時期的世襲制
先秦時期通常實行“世卿世祿”制。戰(zhàn)國時期的官僚隊伍,主要是由軍功之士、文士和宗室貴族組成。為官者的入仕途徑和各國選拔官吏的辦法,大致 通過軍功入仕、薦舉入仕、游說自薦入仕。
2、秦漢時期的選舉制度
秦漢時期選拔官吏的辦法有五種,即察舉、征召、公車上書、郎官之先和太學。通過這些辦法選出了不少有才能的官吏。
3、魏晉時期的選舉制度
魏政權比較注重人才的選拔。早在曹操掌權的時期,就曾實行過“唯才是舉”的政策。曹丕建魏后,改變了這一用人方針,為了取得豪強地主的支持,他采納陳群的建議,開始推行“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即“九品官人法”。其辦法是由司徒在中央選一批當大官的士族,讓他們當原籍州郡的中正官,負責考察本郡士人,根據(jù)門第、德、才三項標準分為九品,寫出評狀,呈報吏部,作為選官用人的標準。
4、隋唐以后的科舉制度
唐人十分重視科舉,科舉制度更為完善。當時的科舉主要有常舉和制舉兩種形式。常舉每年十月開始,至次年三月結束。其科目有秀才、進士、明經(jīng)、明法、明書、明算、童子、道舉等。
擴展資料: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過“世卿世祿”制度產(chǎn)生。戰(zhàn)國時,“世卿世祿”制逐漸廢除,官吏的選舉發(fā)生了根本變化。秦在統(tǒng)一之前,“仕進之途,唯辟田與勝敵而已”,而勝敵是其主要途徑。秦統(tǒng)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軍功。到了漢代,朝廷為了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統(tǒng)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礎上,建立和發(fā)展了一整套選舉統(tǒng)治人才的選官制度。
這套制度包括察舉、皇帝征召、公府與州郡辟除、大臣舉薦、考試、任子、納資及其他多種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還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國古代官吏選用又分別出現(xiàn)了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濫觴的科舉制。這些選官用人制度對當時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方面的發(fā)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時也表現(xiàn)出各種弊端。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中國古代人才選拔制度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過“世卿世祿”制度產(chǎn)生。戰(zhàn)國時,“世卿世祿”制逐漸廢除,官吏的選舉發(fā)生了根本變化。秦在統(tǒng)一之前,“仕進之途,唯辟田與勝敵而已”,而勝敵是其主要途徑。秦統(tǒng)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軍功。到了漢代,朝廷為了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統(tǒng)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礎上,建立和發(fā)展了一整套選舉統(tǒng)治人才的選官制度。這套制度包括察舉、皇帝征召、公府與州郡辟除、大臣舉薦、考試、任子、納資及其他多種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還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國古代官吏選用又分別出現(xiàn)了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濫觴的科舉制。這些選官用人制度對當時政治、經(jīng)濟、文化等方面的發(fā)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時也表現(xiàn)出各種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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