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頤浩(1071年-1139年4月30日),字元直。齊州(今山東濟南)人,祖籍滄州樂陵縣(今山東德州)。南宋初年宰相。
呂頤浩為宋哲宗紹圣元年(1094年)進士,初任密州司戶參軍。以李清臣薦為玢州教授。歷官至河北都轉運使。宋高宗南渡,起知揚州,改江東安撫制置使兼知揚州。兩入政府,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后以少傅、醴泉觀使致仕,退居臺州。紹興九年(1139年),呂頤浩去世,獲贈太師、秦國公,謚號“忠穆”。淳熙十五年(1188年),配享高宗廟庭。為昭勛閣二十四功臣之一。著有文集十五卷,已佚,今存《忠穆集》等。
呂頤浩自幼生長于西北兩邊,嫻熟軍旅;應詔上奏戰(zhàn)守之策,籌劃頗為完備。在宣和伐遼時,他奏陳河北危急五事,請議長久之策,一時稱此言“切直”。苗劉之亂時,又與張浚等人創(chuàng)議勤王,最終平息內(nèi)難。但他在相位時,專橫剛愎,力排李綱、李光等;為滿足軍需,又創(chuàng)立月椿錢,使東南百姓負擔沉重。
人物生平
呂頤浩的先祖原居滄州樂陵(今山東德州),后遷齊州(今山東濟南),遂為當?shù)厝恕?/p>
宋哲宗紹圣元年(1094年),呂頤浩登進士第。先任密州司戶參軍,其后累遷官職。
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隨大將種師道攻燕京(今北京市)后,被命為燕山府路轉運使。
宣和七年(1125年),呂頤浩曾因將領郭藥師欲降金,而一并被擄至金國,后被放歸,再被命為河北都轉運使,不久因病請辭。
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被命為揚州知州。
建炎三年(1129年),任同簽書樞密院事、江淮兩浙制置使,同年,苗傅、劉正彥兵變,高宗被迫退位,呂頤浩與張浚、劉光世、韓世忠等將領率軍勤王,平苗劉之亂,迎高宗復位,立下大功,先拜尚書右仆射,復遷左仆射。不久,金兵再度南侵,渡過長江,呂頤浩曾請高宗登船入海避敵。
宋朝立國重文輕武,故相權與軍權乃分。南宋初期,兵馬倥傯,因此有宰相兼領軍權者,呂頤浩即為其一。此時呂頤浩位高權重,“樞府幾無所預,頤浩在位尤顓恣”,因此為人所憚。
建炎四年(1130年),浙西制置使韓世忠困金將完顏宗弼于黃天蕩,呂頤浩建議高宗親征,御史中丞趙鼎即以冒進為由上疏,呂頤浩因此請辭,被命為鎮(zhèn)南軍節(jié)度、開府儀同三司、醴泉觀使。后改任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池州。
紹興元年(1131年),呂頤浩二度拜相,任少保、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與秦檜共相,呂頤浩主外而秦檜主內(nèi)。
紹興二年(1132年),再受命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并于鎮(zhèn)江(今江蘇省鎮(zhèn)江市)開都督府;此年因韓世忠之駐軍,呂頤浩與朱勝非創(chuàng)立月樁錢(一種賦稅),供給軍用。然其好任用私人,因此排擠秦檜、李綱、李光等人。
紹興三年(1133年),呂頤浩再被罷相,任鎮(zhèn)南軍節(jié)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洞霄宮,改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其后官職累遷,然已非在權力核心。紹興五年(1135年),封成國公。
紹興九年(1139年),金國歸還黃河以南之地,高宗欲調(diào)呂頤浩至陜西鎮(zhèn)守,呂頤浩以老病請辭。后再赴召至臨安(今浙江杭州),但病未能見到高宗,之后就告歸臺州養(yǎng)病。同年四月初一(4月30日),呂頤浩去世,享年六十九歲。獲贈太師、秦國公,謚號“忠穆”。
淳熙十五年(1188年),呂頤浩得以配享高宗廟庭。
寶慶二年(1226年),宋理宗圖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勛閣,呂頤浩位列其中。
主要影響
呂頤浩“有膽略,善鞍馬弓劍,當國步艱難之際,人倚之為重”,改革私鹽法,成效顯著。然而任用私人,且“報復恩仇”是其缺點。所創(chuàng)立的月樁錢后來衍生名目眾多,被認為“郡縣橫斂,銖積絲累,江東、西之害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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