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1368年―1644年 )
,中國歷史上的朝代周朝瑞(?~1625.9.29)
人物生平
疏糾國事
周朝瑞(?~1625.9.29),字思永
明光宗即位,他被提拔為吏科給事中
,上疏請求收留錄用前朝的忠臣。不久陳述剛開始執(zhí)政時應(yīng)注意的三項要務(wù),即:一、任用仁愛賢能的人;二借變進諫
天啟元年(1621年)又提升為禮科左給事中,這時遼陽戰(zhàn)事危急
。周朝瑞請求在內(nèi)閣大臣中推選二個通曉軍事的人專門負責這事,而用職方郎一人專門管理機要事情,給事中二人專門負責來往的公文,皇帝同意了。雄縣知縣王納諫被宦官誣告,假傳圣旨降了官級。給事中毛士龍因此檢舉駁斥宦官,被府丞邵輔忠陷害,宮廷傳旨將他除名。周朝瑞一并上疏一一討論。十二月十四日,太陽上面覆蓋了一個東西,忽然大風吹起狂沙,天空一片火紅。都城的人驚嚇得不知所措,有關(guān)部門不敢報告皇帝。周朝瑞請求皇帝修身自省,下詔給朝廷內(nèi)外的臣屬,不要互相斗爭耽誤國家大事,責問有關(guān)部門不上報的罪責,皇帝接受了。這時皇帝即位一年多了,還不曾親自主持國家政權(quán)力主復講
第二年(1622年)二月
,廣寧失陷,下詔停止每天的學習講讀。周朝瑞等人上疏說:“這果真是皇帝的意思,輔臣應(yīng)當據(jù)理力爭。如果輔臣迎合宦官的意圖,那么過失就大了。況且皇帝年輕,還沒有自己的明確主張,全靠早晨講解經(jīng)史的機會,各臣能夠一睹皇帝的龍顏,一起揭穿指鹿為馬的奸計。如今上朝的機會已逐漸減少,倘若再取消講解經(jīng)史,深宮重重阻隔,無法會見,地方司馬的報告不能傳入,像呂大防一樣被貶職而不被人知,國家大事將毀于一旦了。”正好禮部也有同樣的說法,于是下令照常舉行每天輔助皇帝講解經(jīng)史。力斗閹黨
不久
,同各給事御史惠世揚、左光斗等人極力追究大學士沈纮勾結(jié)中官操練部隊,是窩藏在皇帝身邊的內(nèi)奸。沈纮上疏辯護。周朝瑞等人徹底揭發(fā)他賄賂勾結(jié)魏忠賢、盧受、客氏,而末尾又涉及他的私黨邵輔忠壯烈遇害
周朝瑞剛被提拔為太仆少卿
,而徐大化是魏忠賢的心腹,一定要殺死周朝瑞,將他的名字竄入汪文言案中,跟楊漣等五人一起逮捕,投進鎮(zhèn)撫司的監(jiān)獄,判處胡亂議論“移宮”的事情以及接受熊廷弼賄賂一萬兩。過了五天再審訊,嚴刑拷打,竟打死在獄中。身后贈恤
崇禎初年(1628年),贈大理寺卿
,讓他的一個兒子做官。明安宗時首先談一下對東林黨最初的認識,小時候在家看過一本老版的《時文選粹》
時隔多年,依舊記得那些文字描繪的一幕幕觸目驚心的場景
東林黨,留給我的第一印象便是鐵骨錚錚
然而,后來再去通過各種文獻史書去了解這個團體后
,卻逐漸發(fā)現(xiàn)自己昔日的觀點太過于片面
東林黨人因東林書院而得名。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
天啟年間
明崇禎帝即位后
可是此時東林黨已經(jīng)沒有了視死如歸的楊漣那樣的真烈士。那么
清兵入關(guān)
這足以說明:錢謙益組建的后東林黨
,完全變質(zhì)——前期東林黨,是以身作則、殺身成仁的信仰集團,而后期東林黨,是“殺他人之身成自己之仁”的利益集團、幾乎悉數(shù)偽君子。那些滿口“大義”的清流,在滿清屠刀下少數(shù)有些骨氣,大部分都是“脫下舊服換新袍”,帶頭“剃發(fā)易服”。為什么正義凜然的清流志士東林黨人,后期變成了道貌岸然的偽君子集團?
一是因為天啟年間的那場劫難
,東林黨被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打怕了。遭閹黨重創(chuàng)后,東林黨茍活下來的大多是軟骨頭,這些軟骨頭竊取了東林黨的領(lǐng)導權(quán);二是因為在崇禎時期
,東林黨本身的毛病擴大化。什么毛病?清議——“空談之氣太勝”。
有人說
,大明亡于東林黨,這是言過其實,東林黨人無心禍國,只是無力救國。為什么這么說呢?我們可以拿東林人的得意后生來說話。大家知道,左光斗有個高徒,史可法三案之一——梃擊案
國本之爭方告平息
,明朝宮廷中又相繼發(fā)生“梃擊案”、“紅丸案”、“移宮案”。三案反映了萬歷末年以后最高統(tǒng)治集團內(nèi)部為爭奪權(quán)力而激烈斗爭的情況。萬歷四十三年(1615)
,梃擊案發(fā)生。五月初四日酉時
,有不知姓名男子,手持棗木梃,入慈慶宮門,擊傷守門內(nèi)侍李錨。至前殿檐下,為內(nèi)侍韓本用等所執(zhí)。押送法司按問。慈慶宮者,皇太子朱常洛所居宮殿。當時,“中外疑鄭貴妃與其弟國泰謀危太子……舉朝震駭”。次日,巡城御史劉廷元(浙黨)審問后奏稱:犯人名張差,薊州人,語無倫次,跡似瘋癲。又經(jīng)刑部山東司郎中胡士相、員外郎趙會楨、勞永嘉(浙黨)會審以內(nèi)閣方從哲為首的浙黨攻擊王之寀胡言
其時
三案之二——紅丸案
萬歷四十八年(1620)七月
光宗之死,內(nèi)外臣僚皆歸咎于李可灼
。惟首輔方從哲以光宗遺詔,擬賞李可灼銀50兩,群情大嘩。紛紛上言,彈劾李可灼及方從哲三案之三——移宮案
移宮案為三案最后一案。移宮所指宮殿為乾清官
。乾清官地位之重要,左光斗曾有評說:“內(nèi)廷之有乾清官,猶外庭之有皇極殿。惟天子御天居之,惟皇后配天得共居之。其他妃嬪雖以次進御,不得恒居。非但避嫌,亦以別尊卑也?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當光宗即位后
,原一再阻撓的鄭貴妃懼帝忌恨,一改往日常態(tài),極力討好光宗,以珠玉及美女四人進獻,選侍李氏最得帝寵。鄭貴妃又獻媚于李選侍,兩人互相勾連,鄭貴妃為其爭封皇后,請其隨光宗皇帝遷至乾清宮(按:當時新天子尚無皇后,即位前之太子妃郭氏已去世);李選侍亦請晉封鄭貴妃為皇太后。于是光宗命首輔方從哲封貴妃為皇太后光宗皇帝死于即位第30天凌晨。由于死得突然
,當時并無大臣守衛(wèi)在側(cè)。李選侍與心腹太監(jiān)李進忠(即魏忠賢)密謀,企圖挾持即將登位的皇長子、年方十六歲的朱由校據(jù)乾清官,以操縱朝政。移時,閣臣方從哲、劉一燥、韓火廣,尚書周嘉謨以及張向達群臣議定于初六日擁戴朱由校登極
,登極則必先騰出乾清官,于是諸臣紛紛上疏要李選侍從速離宮。其中李選侍其時正與李進忠謀劃對策
由于搬遷時間過于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