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宣,字贛君,西漢時期官員,官至宰相,封高陽侯,他也是漢宣帝劉詢的女婿。接下來對百科小編就給大家?guī)硐嚓P介紹,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通律法,起家廷尉書佐、都船獄吏,出任不其縣丞、樂浪郡丞。舉茂才出身,出任宛句縣令,遷長安令,頗有政績。漢成帝時期,歷任御史中丞、臨淮陳留二郡太守、左馮翊、少府卿、御史大夫,賞罰分明,威德并施,功勞卓著,迎娶敬武長公主。鴻嘉元年(前20年),出任御史大夫,代替張禹出任丞相,冊封高陽侯。永始二年(前15年),辦理邛成太后喪事不周,辭去丞相之職。漢哀帝時,免為庶人,最終在家中去世。
人物生平
入朝為官
薛宣年少時擔任廷尉文書的佐吏、都船監(jiān)獄的獄吏。后來在大司農下級官吏中選拔清廉官吏時,補任不其縣丞?,樼鹂ぬ刳w貢巡視下屬各縣,看到薛宣,很欣賞他的才能,讓他隨從巡視下屬各縣,回到郡府,令妻子孩子與他相見,告誡說:“贛君位至丞相,我二子也會做丞相史?!庇谑峭扑]薛宣廉潔,調任樂浪都尉丞。幽州刺史推舉他為秀才,擔任宛句縣令。大將軍王鳳聽說薛宣有才能,推薦他為長安令,治理政事果然很有名望。薛宣因通曉法律條文,漢元帝劉奭詔令讓他補任御史中丞。
上疏成帝
竟寧元年(前33年),漢成帝劉驁即位。漢成帝即位之初,薛宣擔任中丞,在朝中執(zhí)法,外統(tǒng)管刺史,薛宣上疏說:“陛下最高的德行,十分仁厚,哀憐百姓,整天辛勞,無一日安逸快樂,公正地執(zhí)掌圣道,刑罰恰當,然而吉慶氣氛不通,陰陽不調和,這是臣下不稱職,而圣化獨有不融洽的原因。臣私下想其一端,恐怕是官吏們多苛政,政教繁瑣,大概過失在統(tǒng)領刺史。有的不遵守條律規(guī)定之職守,行事各按自己的意思,很多干預郡縣政事,到開私門,聽信讒言,苛求吏民過失,譴責細微,求全責備。郡縣一級連一級催迫,內部也一個比一個苛刻,流傳到平民中去。因此鄉(xiāng)里缺少嘉賓之歡,九族之內忘了親人之恩,飲食方面周濟困難,富幫貧,送往迎來之禮也不做了。人類的道德規(guī)范不通,陰陽閉隔,和氣不興。《詩經》云:‘人呀不講交情,爭吵為著食品?!自捳f:‘苛政使民不親,煩苦使人傷恩。’當刺史奏事時,應明確約束,使之鮮明地知道本朝的要務。臣愚拙不知治世之道,希望明主審察?!睗h成帝嘉獎并且采納他的建議。
薛宣屢次向漢成帝進獻有益的言論,推舉彈劾所屬刺史郡國二千石,貶退提拔,使其黑白分明,由此更加出名。薛宣離開京師出任淮陽太守,政治教化普遍推行。當時陳留郡有盜賊騷擾,漢成帝調任薛宣為陳留太守,盜賊都被禁止,吏民都很敬重他。又調任為左馮翊太守,任期滿一年成為正式的太守。
懲戒楊謝
起初高陵縣令楊湛、櫟陽縣令謝游都貪猾不順從,挾持郡守短處,前二千石多次案驗而不能窮其事。等到薛宣治理政事時,楊湛、謝游到郡府拜見,薛宣設置酒飯同他們相對飲食,接待很周到,隨即暗中收集他們的罪贓,完全掌握了所需罪證。薛宣觀察楊湛有改正的念頭,便敬重他的效驗,親自寫成簡牒,一條條陳述他的邪惡罪證,密封給他,說:“吏民逐條陳述你的罪惡如簡牒上寫的,有的議論認為有將獄斷官錢入于腰包的嫌疑。馮翊敬重你,又念按贓值十金法令處分你又太重,我不忍公開你的罪行。所以秘密地用手書告知你,要你自己考慮退路,可以將來再出來做官。如果你沒有那些罪贓事,回一封信,來替你辨明此事?!睏钫孔灾镖E都與薛宣所記相當,而薛宣的詞語溫和體貼,沒有傷害意思。楊湛馬上解印綬交給來的官吏,寫了封書信感謝薛宣,終無怨言。
而櫟陽令謝游自以為是有名大儒,輕視薛宣。薛宣單獨傳遞文書明顯地責備他說:“告訴櫟陽令:吏民談論你治理政務繁瑣苛刻,流放處罰從事勞役的千人以上,盜取錢財數十萬,供給興造非法之用;買賣聽任富吏,價數不可知,都證驗明白,本要派官審察驗證,恐怕有負推薦你的人,使儒士遭受恥辱,所以派掾平來明白告訴你??鬃诱f:‘能夠貢獻自己的力量,這才任職,若是行不通,便該罷休?!阕屑毧紤],正準備選人代為櫟陽令?!敝x游得到聲討的文書,也解印綬走了。
治理有方
當時頻陽縣北面與上郡、西河接壤,為數郡交接處,多有盜賊。頻陽縣令薛恭,本是縣里孝子,按功績逐漸升任上來的,未曾治理民事,職責內之事不舉辦。而粟邑縣小,在偏僻的山中,百姓謹慎樸素容易治理。粟邑縣令尹賞,長久來是郡里管事的官吏,任樓煩縣長,推舉秀才,調任粟縣令。薛宣就根據時令條文奏請尹賞與薛恭換縣。二人換縣后治理民事只有幾個月,兩縣均治理得很好。薛宣便傳遞文書慰問勉勵他們說:“從前孟公綽若是叫他做晉國諸卿趙氏、魏氏的家臣,那是力有余裕的;卻沒有才能來做滕、薛這樣小國的大夫。本來有人因為德行好而顯耀,有人因為功能高而被推舉,‘君子的道路,怎么可以是一樣的!’下屬各縣各有賢人,馮翊拱手而享受縣的成功。希望努力職守,完成功業(yè)?!?/p>
賞罰分明
薛宣得知他管理的郡中吏民的罪名,就召見告訴那個縣的長吏,讓他們自己行使處罰。曉諭說:“郡府不自己揭露檢舉的原因,是不想代縣治理民事,侵奪賢令長的名譽?!遍L吏沒有不高興又畏懼,脫下帽子謝薛宣把恩惠歸給自己。
薛宣為官賞罰分明,用法公平而且一定實現(xiàn),他任職過的地方都是有教令可為準則,多數寬厚仁愛使民有利。池陽縣令推舉的廉吏獄掾王立,郡府未及召見,聽說王立受囚犯家屬賄錢。薛宣責備縣令,縣令查訊證實獄掾的事,原來是獄掾的妻子接受囚犯家屬的錢一萬六千,接受后才過了一夜,獄掾實不知。獄掾慚愧害怕而自殺。薛宣聽說后,傳遞文書給池陽縣說:“縣所舉廉吏獄掾王立,家人私受賄賂,而王立不知,殺身來自我表明。王立的確是廉潔之士,非??上?可以把‘府決曹掾’之名寫在王立的棺材上,以表彰他的英靈。府掾史平常和王立相識的,都參與送葬?!?/p>
到冬至夏至之日官吏休假,管理盜賊的曹掾張扶獨不肯休假,坐在官署治理事情。薛宣出文告說:“禮儀以和為貴,夫妻交接要尊重交通,冬夏至日,官吏按照律令休假,由來很久。官署里雖有公職事,家里也望偏私一下恩意。屬官應隨眾,回家對著妻子兒女,設置酒肴,邀請鄰里,一起歡笑相樂,這也是應該的!”張扶慚愧,官屬們都親善薛宣。
升任御史
薛宣為人喜歡威儀,進退舉止容儀溫文,達到比較高的程度。性格細致安靜有智謀,執(zhí)行職守,務求其利平安。下到節(jié)制用度筆硯開支,都有計劃,便于用而又節(jié)約。官吏百姓都很稱贊他。薛宣升任少府,供應皇帝享用的賦稅。
一個多月后,御史大夫于永去世,谷永上疏說:“帝王之德沒有什么比了解人還要大的,知人則百官任職,天官不空。所以皋陶說:‘理解臣下就顯得明智,能任人唯賢?!反蠓蛟趦葥纬⒌娘L俗教化,外面輔助丞相統(tǒng)領天下,任重職大,不是庸才能勝任得了的,現(xiàn)應在從眾卿中選拔,來補充他的空缺。得到合適的人選,那么萬民欣喜,百官悅服;不得合適的人,那么大職毀壞,帝王之功業(yè)就不興旺,在此一舉,能不周詳!竊見少府薛宣,才茂行潔,于從政通達,前任御史中丞,在天子輦轂之下執(zhí)行法令,不吐硬的不吞軟的,舉措合時而當理;出任臨淮、陳留太守,二郡稱好;為左馮翊,重教養(yǎng)善,威德并行,眾職美善有條理,為非作歹的人絕息,打官司的歷年不到丞相府,赦后余下的盜賊三輔只有十分之一。功效卓著,左內史從開始設置至今未曾有過??鬃诱f:‘假如我有所稱贊,必然是曾經試用過他的。’考核薛宣為官的政績,大在兩府,不敢過譽來犯欺詐之罪。臣聞賢才沒有什么比治理人還大的,宣已有效。他精通法律任廷尉有余,經術之雅足以參謀朝政,決斷有關國外的計議;身兼多能,有‘廉潔公道’之氣節(jié)。薛宣沒有私黨游說的幫助,臣恐陛下被《羔羊》之詩(美在位皆節(jié)儉正直)輕忽,舍棄公正樸實之臣,任用浮華空虛之名的人,因此越職,陳述薛宣品行及才能,希望陛下留神考察?!被实郾阋匝π麨橛反蠓?。
罷免相位
薛宣升任御史大夫的數月之后,代張禹為丞相,封為高陽侯,食邑千戶。薛宣任命趙貢兩子為丞相史。趙貢是趙廣漢兄之子,做官也因有才能聞名。任丞相后規(guī)定丞相府訴訟不滿萬錢不傳遞文書,后世都遵用薛宣舊例。然而官屬指責宣瑣碎無大禮,稱不上賢才。當時天子好儒雅,薛宣經術又淺,皇帝也看不起他。
久之,廣漢郡盜賊群起,丞相、御史差遣掾史追捕不能禁止?;实鄄虐莺訓|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以軍法從事。數月后,殺了他們的頭領鄭躬,投降的數千人,才平定下來。時邛成太后去世,喪事倉促,官吏們收田地稅簡單辦理。其后皇帝聽說此事,以此作為丞相、御史過失,便下書免去薛宣丞相之職說:“君為丞相,出入六年,忠孝之行,應為百官之表率,朕沒有聽說過。朕不英明,變異屢見,年成連年不豐收。倉庫空虛,百姓饑餓,流離失所,瘟疫死人的數以萬計,人至相食,盜賊并起,群職荒廢,這是朕無德而股肱不良造成的。目前廣漢群盜橫行,殘害吏民,朕為之傷心,幾次以此事問你,你回答都不如其實。西州隔絕,幾乎不成為一郡。三輔賦斂無限度,酷吏相沿為災,侵擾百姓,詔令你拷訊證實,你沒有打算弄清事實之意。九卿以下都是順承風氣所指,同時陷入欺騙之罪,咎由你而生!有司據法彈劾你任職懈怠,開怠慢欺騙之路,使風化受傷變薄,不能給四方為表率。不忍心把你交給法官,還是交上丞相高陽侯印綬,免去丞相職回家吧?!?/p>
恢復官爵
當初,薛宣做丞相,而翟方進為司直。薛宣知方進是名儒,有宰相才能,深交厚友之。后翟方進終于代為丞相,念薛宣舊恩,薛宣免職后二年,推薦薛宣通曉法律條文,詳熟國家制度,獨過錯不重,可再進用?;实壅髡傺π?,恢復高陽侯爵位,加寵特進,位次于皇帝師傅安昌侯張禹,加給事中,掌管尚書事。薛宣又受尊重,任政數年,后因好友定陵侯淳于長犯罪連累,被免官回家。
兄弟不和
薛宣有兩個弟弟:薛明、薛修。薛明官至南陽太守。薛修歷任郡守、京兆尹、少府職,善交際,得州里人們之稱頌。后母常隨薛修居官。薛宣做丞相時,薛修任臨菑令,薛宣接后母,薛修不送走。后母病死,薛修去官守孝。薛宣說薛修守孝三年做不到,兄弟間意見不同,薛修守孝三年,從此兄弟不和。
貶官去世
綏和二年(前7年),漢哀帝即位,博士申咸給事中,也是東海人,毀謗薛宣不供養(yǎng)后母,不服喪,骨肉之情淡薄,前因不忠孝免官,不宜恢復列侯在朝。薛宣之子薛況做右曹侍郎,多次聽他說此話,賄賂客楊明,想讓楊明傷害申咸之面目,使他不能居官位。剛逢司隸缺任,薛況恐申咸任此職,便令楊明隱蔽在宮門外斫傷申咸,砍掉鼻唇,身受八創(chuàng)。
事情下達有司,御史中丞眾等上奏說:“薛況是朝臣,父是原來的丞相,第二次封列侯,不輔佐國君敕予此爵。他們骨肉相疑,懷疑申咸受薛修言來毀謗薛宣。申咸說的都是薛宣行跡,眾人共見,公家應聽說過的。薛況知申咸給事中,怕他做司隸后舉奏薛,而公然令楊明等迫近宮闕,攔劫創(chuàng)殺近臣于大道人眾中,以此來隔斷聽覺視覺,杜絕論議之端,兇暴狡詐沒有畏忌,萬眾喧嘩,流傳四方,與普通百姓忿怒爭斗不同。臣聽說敬重近臣,為的是親近皇上。禮儀,過公門下車,見路馬則撫軾,國君的牲畜尚且敬之(而況近臣乎)?!洞呵铩分x,意惡功成,不免于被誅,上侵之源頭不可長。薛況首為惡,楊明親手傷人,效果和用意具惡,皆大不敬。楊明當重判,以及薛況都斬頭示眾。”廷尉直以為“律文‘斗毆以刃傷人,減罪判刑為戍邊筑城,那些賊人以刃傷人加罪一等,與主謀斗毆者同罪’。詔書不以詆毀欺詐成罪。經傳說:‘不以義待人而被毆傷無創(chuàng)痕的,與毆傷皮破血流的罪同,惡在不直。’申咸與薛修很好,而多次說薛宣壞話,流聞不義,不可謂直。薛況因此故傷申咸,計謀已定,后聽說要選擇司隸,因前謀而促使楊明,不是怕申任司隸故定謀。來源于私事爭斗,雖然是在宮中的旁門外道中傷申咸,與凡民爭斗無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古今之道理,夏、商、周三代不改變的??鬃诱f:‘一定要糾正禮儀的用詞不當,’名不正,就導致罰不準;刑罰不準,而民不知所從。今以薛況為首惡,楊明親手傷人為大不敬,公私無差?!洞呵铩分x,尋其本心而定罪。原來薛況因父被毀發(fā)忿怒,無別的大惡。施加詆毀欺詐,集小過成大法,陷入死刑,違背明詔,恐怕不是法律意思,不可施行。圣王不憑怒增刑。楊明判以受賄殺傷人,薛況與同謀者都因有爵減罪判罰流放邊遠地方筑城守城?!被实勰么耸聠柟渥h臣。丞相孔光、大師空師丹認為御史中丞的議論是對的,自將軍以下到博士議郎都認為廷尉是對的。薛況終于減罪一等,流放到敦煌。薛宣牽連免官為庶人,回到原郡,死于家中。
《史記·卷五十三·蕭相國世家第二十三》載,“沛公為漢王,以何為丞相。”漢王二年(前205年)派曹參以假左丞相的名義鎮(zhèn)守關中。 杜佑《通典·卷第二十一·職官三》載,“漢高帝即位,一丞相,綠綬,(高帝二年,拜曹參為假左丞相,即漢初丞相當有左右,今言一丞相,或漢書之誤。)以蕭何為之。” 序次 謚號 姓名 在位年數 在位時間 皇帝 西漢相國(公元前206年—前190年) 1 酂文終侯 蕭何 13年 公元前206年—前193年(漢高祖元年—漢惠帝二年) 漢高祖
漢惠帝 2平陽侯曹參3年前193年—前190年(漢惠帝二年—漢惠帝五年)漢惠帝3舞陽侯樊噲1年前190年—前189年(漢惠帝五年—漢惠帝六年)漢惠帝4呂王呂產9年前189年—前180年(漢惠帝六年—呂太后八年)漢惠帝
呂太后 《漢書·卷六十六·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第三十六》載,「征和二年春(前91年),制詔御史:『……其以涿郡太守屈氂為左丞相,分丞相長史為兩府,以待天下遠方之選。夫親親任賢,周唐之道也。以澎戶二千二百封左丞相為澎侯。』」故劉屈氂為此左、右丞相時期之左丞相,右丞相空缺。至前90年劉屈氂死而罷。 序次 謚號 姓名 在位年數 在位時間 皇帝 西漢丞相(公元前190年—公元25年) 1武侯王陵2年前189年—前187年(漢惠帝六年—呂太后元年)漢惠帝
呂太后 2 曲逆獻侯 陳平 11年 前190年—前178年(漢惠帝五年—漢文帝前元二年)
漢惠帝
呂太后
漢文帝 3 絳武侯 周勃 1年 前178年(漢文帝前元二年) 漢文帝 4 潁陰懿侯 灌嬰 1年 前177年—前176年(漢文帝前元二年—漢文帝前元三年) 漢文帝 5 北平文侯 張蒼 14年 前176年—前162年(漢文帝前元三年—漢文帝后元元年) 漢文帝 6 故安節(jié)侯 申屠嘉 7年 前162年—前155年(漢文帝后元元年—漢景帝前元二年) 漢文帝
漢景帝 7 開封夷侯 陶青 5年 前155年—前150年(漢景帝前元二年—漢景帝前元七年) 漢景帝 8 條侯 周亞夫 3年 前150年—前147年(漢景帝前元七年—漢景帝中元三年) 漢景帝 9 桃哀侯 劉舍 4年 前147年—前143年(漢景帝中元三年—漢景帝后元元年) 漢景帝 10 建陵哀侯 衛(wèi)綰 3年 前143年—前140年(漢景帝后元元年—漢武帝建元元年) 漢景帝
漢武帝 11 魏其侯 竇嬰 1年 前140年—前139年(漢武帝建元元年—漢武帝建元二年) 漢武帝 12 柏至侯 許昌 4年 前139年—前135年(漢武帝建元二年—漢武帝建元六年) 漢武帝 13 武安侯 田蚡 4年 前135年—前131年(漢武帝建元六年—漢武帝元光四年) 漢武帝 14 平棘侯 薛澤 7年 前131年—前124年(漢武帝元光四年—漢武帝元朔三年) 漢武帝 15 平津獻侯 公孫弘 3年 前124年—前121年(漢武帝元朔三年—漢武帝元狩二年) 漢武帝 16 樂安侯 李蔡 3年 前121年—前118年(漢武帝元狩二年—漢武帝元狩五年) 漢武帝 17 武強侯 莊青翟 3年 前118年—前115年(漢武帝元狩五年—漢武帝元鼎二年) 漢武帝 18 高陵侯 趙周 3年 前115年—前112年(漢武帝元鼎二年—漢武帝元鼎五年) 漢武帝 19 牧丘恬侯 石慶 9年 前112年—前103年(漢武帝元鼎五年—漢武帝元封六年) 漢武帝 20 葛繹侯 公孫賀 12年 前103年—前91年(漢武帝元封六年—漢武帝征和二年) 漢武帝 21 澎侯 劉屈氂 1年 前91年—前90年(漢武帝征和二年—漢武帝征和三年) 漢武帝 22 富民定侯 田千秋/車千秋 12年 前89年—前77年(漢武帝征和三年—漢昭帝元鳳四年) 漢武帝
漢昭帝 23 冝春敬侯 王欣 1年 前77年—前76年(漢昭帝元鳳四年—漢昭帝元鳳五年) 漢昭帝 24 安平敬侯 楊敞 1年 前75年—前74年(漢昭帝元鳳六年—漢昭帝元平元年) 漢昭帝 25 陽平節(jié)侯 蔡義 3年 前74年—前71年(漢昭帝元平元年—漢宣帝本始三年) 漢昭帝
漢廢帝
漢宣帝 26 扶陽節(jié)侯 韋賢 4年 前71年—前67年(漢宣帝本始三年—漢宣帝地節(jié)三年) 漢宣帝 27 高平憲侯 魏相 8年 前67年—前59年(漢宣帝本始三年—漢宣帝神爵三年) 漢宣帝 28 博陽定侯 丙吉 4年 前59年—前55年(漢宣帝神爵三年—漢宣帝五鳳三年) 漢宣帝 29 建成定侯 黃霸 4年 前55年—前51年(漢宣帝五鳳三年—漢宣帝甘露三年) 漢宣帝 30 西平安侯 于定國 8年 前51年—前43年(漢宣帝甘露三年—漢元帝永光元年) 漢宣帝
漢元帝 31 扶陽共侯 韋玄成 6年 前42年—前36年(漢元帝永光二年—漢元帝建昭三年) 漢元帝 32 樂安侯 匡衡 6年 前36年—前30年(漢元帝建昭三年—漢成帝建始三年) 漢元帝
漢成帝 33 樂昌侯 王商 4年 前29年—前25年(漢成帝建始四年—漢成帝河平四年) 漢成帝 34 安昌節(jié)侯 張禹 5年 前25年—前20年(漢成帝河平四年—漢成帝鴻嘉元年) 漢成帝 35 高陽侯 薛宣 5年 前20年—前15年(漢成帝鴻嘉元年—漢成帝永始二年) 漢成帝 36 高陵共侯 翟方進 8年 前15年—前7年(漢成帝永始二年—漢成帝綏和二年) 漢成帝 37 博山簡烈侯 孔光 2年 前7年—前5年(漢成帝綏和二年—漢哀帝建平二年) 漢成帝
漢哀帝 38 楊鄉(xiāng)侯 朱博 1年 前5年(漢哀帝建平二年) 漢哀帝 39 ——平當 1年 前5年—前4年(漢哀帝建平二年—漢哀帝建平三年) 漢哀帝 40 新甫侯 王嘉 2年 前4年—前2年(漢哀帝建平三年—漢哀帝元壽元年) 漢哀帝 41 博山簡烈侯 孔光 1年 前2年—前1年(漢哀帝元壽元年—漢哀帝元壽二年) 漢哀帝 42扶德侯馬宮6年 前1年—公元5年(漢哀帝元壽二年—漢平帝元始五年)漢哀帝
漢平帝 43 防鄉(xiāng)侯平晏4年6年—9年(孺子嬰居攝元年—【新】王莽始建國元年)漢平帝
孺子嬰
王莽 44 ——方望20年6年—25年(孺子嬰居攝元年—更始帝更始三年)孺子嬰
王莽
更始帝
曹參整日飲酒作樂是有目的的,因為漢朝經歷了楚漢爭霸,百姓正生活在水深火熱中,需要休養(yǎng)生息,減輕徭役和賦稅,減輕百姓的負擔。曹參當時采用的是無為而治,與官吏們飲酒高歌,會拉進彼此之間距離,更有利自己的政策,這樣漢朝會不再不堪重負,慢慢變得強盛起來。所以曹參被稱為賢相。
曹參是西漢的開國功臣,他曾經認為自己功勞最大,但是劉邦只是把他排在了第一位,而蕭何才是首功。因此和蕭何產生了隔閡。蕭何死前,推薦了曹參為丞相。雖然兩個人曾經有過間隙,但是蕭何還是任人唯賢,說明了曹參確實有治國之才。
蕭何也沒有看錯人,曹參果然很有才。他認為蕭何制定的法律制度符合國情,所以沒有更改法規(guī),還是按以前的來執(zhí)行。曹參選拔屬官并不只是看他們是否會能言善辯,而是看他們的實干能力。而且不拘小節(jié),下屬犯了一點小錯,他都會寬容。這樣一來,他的手下就能放手去干事,而不用謹小慎微,總是怕犯錯,處理政務的效率更高了。
不過大家發(fā)現(xiàn),曹參特別愛喝酒,總是飲酒作樂,不理政事。于是,就想勸說他不要喝酒誤事。但是曹參明白他們的意圖,誰勸說他,他就請誰喝酒,讓規(guī)勸他的人喝得大醉而歸,連開口的機會都沒有。
就連官吏也喜歡飲酒作樂,但是曹參并不管他們,反而同他們一起縱酒高歌,一下子拉進了與官吏的距離。從此以后,全國上下都知道丞相與官吏們的關系很融洽。
漢惠帝得知后,找曹參商談,本來想勸導他的,可是曹參卻說自己采用的是無為之治,休養(yǎng)生息更適合于漢朝,治理天下用蕭何的法規(guī)即可,希望漢惠帝能夠信任他,隨他怎么做。漢惠帝雖然半信半疑,但是還是采納了他的建議。
果不其然,曹參不負眾望,在他任命丞相期間,西漢變得愈發(fā)強大,政治和經驗都很穩(wěn)定,人口也增長了,百姓安居樂業(yè),對他很認可。所以曹參雖然整日飲酒作樂,但是無愧于千古賢相的稱號。
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傳第五十三 (第四段)
始高陵令楊湛、櫟陽令謝游皆貪猾不遜,持郡短長,前二千石數案不能竟。及宣視事,詣府謁,宣設酒飯與相對,接待甚備。已而陰求其罪臧,具得所受取。宣察湛有改節(jié)敬宣之效,乃手自牒書,條其奸臧,封與湛曰:“吏民條言君如牒,或議以為疑于主守盜。馮翊敬重令,又念十金法重,不忍相暴章。故密以手書相曉,欲君自圖進退,可復伸眉于后。即無其事,復封還記,得為君分明之?!闭孔灾镪敖詰洠o語溫潤,無傷害意。湛即時解印綬付吏,為記謝宣,終無怨言。
翻譯:薛宣察覺到楊湛有改過自新的想法,于是親自寫下文書,一一羅列他的罪狀,封存起來交給他。
PS:其中‘敬宣’一不出來,但原文中沒有提到楊湛對薛宣是否‘敬重’。
根據原文‘奸臧’和‘改節(jié)’,可以大概推測是改過自新的意思。
而從這一段整體來看,大概是說,有兩個犯錯誤的官員被薛宣發(fā)現(xiàn),薛宣慶他們吃飯。那兩個人私底下為自己求情,薛宣察覺到其中一個人有悔改的意思,決定寬恕他。沒有將他的罪行曝光,而是私下警告他不許再犯。
這里是百科上對西漢丞相薛宣的評價:
宣為吏賞罰分明,法度公平,所居皆有條教可紀,多仁恕愛利。其為人好威儀,進止雍容,甚可觀也。性密靜有思,思省吏職,求其便安。下至財用筆研,皆為設方略,利用而省費。
其職位相當于國務院總理,副國級
官名爵名姓名 任期
相國齊王韓信BC204.7-BC203.3
相國建成侯曹參BC203.3-BC201.2.13
相國陽陵侯傅寬BC196.3.20-BC196.4.18
相國酇侯蕭何BC196.4.18- BC195.4.7
相國舞陽侯樊噲BC195.4.7-BC195.5.7
相國絳侯周勃BC195.5.7-BC195.6.26
相國酇侯蕭何BC195.6.26-BC193.8.16
相國平陽侯曹參BC193.9.7——BC190.9.24
相國呂王呂產BC180.8.18-BC180.9.26
丞相曲逆侯陳平BC179.10.2——BC179.12.2
丞相絳侯周勃BC179.12.5——BC177.1.6
丞相潁陰侯灌嬰BC177.1.29——BC176.1.17
丞相北平侯張蒼BC176.2.11——BC162.8.31
丞相故安侯申屠嘉BC162.9.2——BC155.6.9
丞相開封侯陶青BC155.9.12——BC150.4.7
丞相條侯周亞夫BC150.4.7——BC147.11.10
丞相桃侯劉舍BC147.11.10——BC143.8.28
丞相建陵侯衛(wèi)綰BC143.10.14——BC140.7.4
丞相魏其侯竇嬰BC140.7.4——BC140.12.20
丞相柏至侯許昌BC139.3.30——BC135.7.5
丞相武安侯田鼢BC135.7.5——BC131.5.7
丞相平棘侯薛澤BC131.7.8——BC125.12.11
丞相平津侯公孫弘BC125.12.11——BC121.4.7
丞相樂安侯李蔡BC121.4.21——BC118.4.8
丞相武強侯莊青翟BC118.4.29——BC115.1.20
丞相高陵侯趙周BC115.4.9——BC112.10.20
丞相牧丘侯石慶BC112.11.4——BC103.3.4
丞相葛繹侯公孫賀BC103.4.22——BC91.2.23
丞相彭城侯劉屈氂BC91.4.9——BC90.7.18
丞相富民侯車千秋BC89.7.27——BC77.3.13
丞相富春侯王欣BC77.4.3——BC75.1.8
丞相安平侯楊敞BC74.1.18——BC74.9.19
丞相陽平侯蔡義BC74.10.18——BC71.7.25
丞相扶陽侯韋賢BC71.8.9——BC67.6.29
丞相高平侯魏相BC67.7.7——BC59.4.10
丞相博陽侯邴吉BC59.6.1——BC55.3.17
丞相建成侯黃霸BC55.4.15——BC51.4.11
丞相西平侯于定國BC51.6.15——BC43.12.14
丞相扶陽侯韋玄成BC42.3.3——BC36.8.5
丞相樂安侯匡衡BC36.8.24——BC29.2.3
丞相樂昌侯王商BC29.4.10——BC25.6.6
丞相安昌侯張禹BC25.8.9——BC20.5.19
丞相高陽侯薛宣BC20.6.18——BC15.11.28
丞相高陵侯翟方進BC15.12.21——BC7.3.14
丞相博山侯孔光BC7.4.17——BC5.5.9
丞相楊鄉(xiāng)侯朱博BC5.5.25——BC5.9.21
丞相關內侯平當BC5.10.31——BC4.4.24
丞相新甫侯王嘉BC4.6.11——BC2.4.11
丞相博山侯孔光BC2.8.9——BC1.6.22
大司徒博山侯孔光BC1.6.22——BC1.10.17
大司徒扶德侯馬宮BC1.10.17——AD5.10.12
大司徒防鄉(xiāng)侯平晏AD6.2.3——AD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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