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羅馬時代,士兵們會按日定量,領到一筆名為“salarium”的專門補貼,這筆補貼不是金錢,而是食鹽。盡管后來軍餉代替了食鹽,但拉丁文“salarium”保留了下來,經過法語和英語的演變,最終以“salary”的形式出現,用來泛指“薪水”、“薪金”。如今,物質生活非常優(yōu)越,鹽的重要性被忽視了。然而中國的古代史,就是一部鹽業(yè)發(fā)展史,可以說鹽是立國之本,富強之基。
鹽之所以如此重要,先從鹽的特性說起。維持人體健康必須鹽的補充。鹽的咸味來自于豐富的鈉?,F代醫(yī)學研究證明,鈉能促進消化,增強食欲,協助新陳代謝,還可以維護人體滲透壓和酸堿平衡。古代對鹽最直觀的感覺,就是不吃鹽渾身乏力,無法從事農業(yè)生產,行軍打仗更是空談。
此外,在古代,食物不易長時間保存。古人發(fā)明了鹽腌的方法,將蔬菜和肉類制作成咸菜和咸肉,這樣一來,食物的保質期大大增加。百姓可以留著自用,有備無患。商人通過異地販賣牟利,類似于現在的冷鏈保鮮運輸。
在古代農業(yè)社會,個人通過耕種滿足自己的溫飽需要,唯獨鹽需要外來供應。而鹽的產地,除了沿海地區(qū)比較分散外,中國內陸產鹽地相對集中,例如山西解州、四川自貢、陜西花馬池等。嗅覺靈敏的商人首先發(fā)現了其中蘊含的商機,將原本孤立的個體,聯結成一個貿易網絡。
最先重視發(fā)展鹽業(yè)的國家是齊國。周武王滅商建周,姜子牙因功受封在營丘(今山東淄博市淄博區(qū)),建立了齊國。姜子牙在齊國修明政事,順其風俗,簡化禮儀,開放工商業(yè),尤其是大力發(fā)展鹽業(yè)和漁業(yè)貿易。繁榮的貿易往來,以及寬松的經營環(huán)境,給齊國帶來了巨大的利益。《史記·貨殖列傳》對此有詳細的記載:“太公望封于營丘,地瀉鹵,人民寡,于是太公勸其女功,極技巧,通漁鹽,則人物歸之,繈全而輻湊。故齊冠帶衣履天下,海岱之間斂袂而往朝焉。”
古代曬制海鹽
以齊國都城臨淄為例,憑借古濟水的水運優(yōu)勢,建立一張龐大的貿易網絡。對外出口食鹽,換取齊國急需的糧食和物產。臨淄因此逐步發(fā)展為東方第一大都會。春秋中期齊桓公時,臨淄人口有20萬人,戰(zhàn)國中期超過35萬人,到了漢武帝則達到了50萬人?!稇?zhàn)國策·齊策一》中,蘇秦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臨淄之中七萬戶,臣竊度之,下戶三男子,三七二十一萬”。人口的空前增長,是臨淄對外貿易繁榮的一個標志,也是鹽業(yè)紅利的綜合體現。
有識之士很快認識到鹽業(yè)對國家的重要性。春秋時期,齊國宰相管仲提出了“官山?!敝贫?,即朝廷對鹽業(yè)實行壟斷經營,有販賣私鹽的不法之徒將處以死刑。古代,人們消費支出主要用于購買食品,糧食在商品交易中占有主要地位,與此相應,鹽與糧食密不可分,控制了鹽業(yè),就控制了整個農業(yè)貿易。另外,鹽還具有“隱形征稅”的作用。個人的食鹽消費量很少,對食鹽的價格并不敏感,人們購買咸肉時,只注重咸肉本身,往往忽略了國家對咸肉中鹽征收的稅收。控制了鹽的產地、數量、價格以及流通,就能對消費者征稅。鹽稅成為古代財政收入中最大的來源之一,甚至可以稱為“第二人頭稅”。
齊國大力發(fā)展鹽業(yè),通過龐大的貿易網絡,達到天下人向齊國交稅的目的。有了鹽業(yè)做后盾,齊國迅速成為春秋五霸之一。有了齊國的成功案例,秦國實行商鞅變法,也實行鹽業(yè)專賣,富國強兵,最終實現統一大業(yè)。
西漢初年,政府推行“與民休息”政策,開放了鹽業(yè)市場,允許私人資本進入鹽業(yè)市場。鹽商很快富甲一方。漢武帝在位時,連年財政赤字,民間富商“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漢武帝認識到了鹽業(yè)對賦稅的重要性。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大司馬桑弘羊主持實行“籠鹽鐵”制度,將鹽業(yè)經營權重新收歸國有。在產鹽地,設置“司鹽校尉”作為政府的代表,監(jiān)督鹽民進行鹽業(yè)生產,鹽由政府收購、運輸和銷售??梢哉f,產鹽地是漢朝當之無愧的“國有企業(yè)”。
在漢昭帝和王莽新朝時期,鹽業(yè)專賣都有所松動。不同的是漢昭帝召開了著名的“鹽鐵之議”,主動放開了部分鹽禁,受到了史學家的好評和肯定。而王莽新朝時期,大商巨富通過賄賂地方官員,公開或半公開“盜煮”,鹽業(yè)市場受到了私鹽的沖擊,公元前22年,朝廷被迫廢止鹽禁。魏晉三國時期,各方勢力覬覦鹽業(yè)的巨額利潤,對鹽田展開了你死我活的爭奪。對于鹽田實行“國營”或“軍營”政策,孫吳政權對鹽田實行“軍營”,由軍隊控制鹽業(yè)生產和銷售。
唐代用于鹽業(yè)專營的榷鹽院
隋朝初期,隋文帝楊堅本著“官民共利”的思想,開放鹽田、鹽井。個人遵循鹽業(yè)生產制度,取得鹽業(yè)生產、經營、銷售的權利。沒有合法手續(xù)的私鹽,將受到朝廷打擊。隋朝末年,朝廷對鹽業(yè)的控制力削弱,私鹽泛濫,朝廷經常抓捕販賣私鹽的不法分子,導致民變四起,許多民變首領就是販賣私鹽出身的。
唐朝白居易有一首名為《鹽商婦》的詩,“鹽商婦,多金帛,不事田農與蠶績。南北東西不失家,風水為鄉(xiāng)船作宅?!泵鑼懥他}商的夫人富有安逸,衣食無憂的生活。唐代中期,實行“榷鹽法”。鹽民組織食鹽生產,朝廷統一收購,然后加價賣給鹽商,鹽商將鹽運輸到指定的經銷點出售,朝廷控制了貨源,掌握了批發(fā)環(huán)節(jié),削弱了鹽商的盈利能力,增加了國家的財稅收入。唐朝中后期,鹽業(yè)收入占據了財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天工開物》中的制鹽部份過程
兩宋時期是中國鹽業(yè)發(fā)展的輝煌時期。朝廷設置了轉運司,它是聯系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中介,起到上下溝通的作用。轉運使專管鹽務,嚴格控制鹽業(yè)流通,劃分銷鹽區(qū)域,實行銷界政策,某一種鹽只能在指定地域銷售,不得越界。北宋時期,產自青海的青鹽銷售價是44文,其實際采購成本只有5文。熙寧年間1石米的售價是400文,1石米的重量是100斤,換算下來1斤鹽的價值約等于11-12斤大米,折算現在的購買力,1斤鹽的價格達到了近30元。鹽通過北宋朝廷系統的運作,運銷體系不斷完善,朝廷府庫日趨充盈,財政收入中有三分之二來自于鹽稅。
明清時期,朝廷延續(xù)了兩宋的做法,實行“綱商引岸”制度。鹽商運銷食鹽,需要繳納鹽課,領取鹽引,然后到指定的產鹽區(qū)購鹽,再販往指定的地區(qū)銷售。在清朝,鹽民為了獲取高額利潤,利用古代的設備開采鹽井。1835年,自貢的燊海井鑿穿厚厚的巖層,噴涌出黑色鹵水,鹽工們或許沒有想到,這口鹽井的深度已達1001.42米,是人類第一口超過千米的深井,堪稱古代工程學奇跡。
鹽業(yè)專賣,促進了國家的發(fā)展,推動了社會的進步,保證民生的穩(wěn)定,可以說,鹽是國家級的重要戰(zhàn)略物資,受到了歷朝歷代的普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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