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姓
人們普遍認(rèn)為,姓最初是代表有共同血緣、血統(tǒng)、血族關(guān)系的種族稱號,簡稱族號。是整個氏族部落的稱號。我們的祖先最初使用姓的目的是為了“別婚姻”,“明世系”、“別種族”。它產(chǎn)生的時間大約在原始社會的氏族公社時期。(姓氏起源)
姓是怎么來的?人們推測,姓的由來與祖先的圖騰崇拜有關(guān)系。在原始蒙眛時代,各部落、氏族都有各自的圖騰崇拜物,這種圖騰崇拜物成了本部落的標(biāo)志。后來便成了這個部落全體成員的代號,即“姓”。
二、氏
由于人口的繁衍,原來的部落又分出若干新的部落,這些部落為了互相區(qū)別以表示自己的特異性,就為自己的子部落單獨起一個本部落共用的代號,這便是“氏”,當(dāng)然也有的小部落沒這樣做,而仍然沿用老部落的姓的。有的部落一邊沿用舊姓,一邊有自己的“氏”。這些小部落后來又分出更多的小部落,它們又為自己確定氏,這樣氏便越來越多,甚至于遠遠超過原來姓的規(guī)模。
所以“氏”可以說是姓的分支。秦漢之前,姓和氏在不同場合使用,哪些人有姓,哪些人用氏有嚴(yán)格規(guī)定,漢朝以后,姓氏不加區(qū)分,姓氏合一,統(tǒng)稱為姓。
姓與氏是什么關(guān)系呢?姓是大的氏族部落集團的徽示,氏是一個姓所分出的小氏族支系的標(biāo)志。姓氏合二為一,是秦漢時才開始的。貴族才有姓氏,貴族男子稱氏,女子稱姓。
三、名
名是每個人的代號。姓氏是公共的,名是個人的。
周秦兩漢單名多于雙名。
唐宋后,取復(fù)名多起來,皇帝除外,因單名易于避諱。
宋以后,尤其明清,字輩譜命名法最盛行。
明清以族譜命名為特征,影響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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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者,統(tǒng)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锻ㄖ尽な献迓浴吩唬喝?夏商周)以前,姓氏分而為二,男子稱氏,妊人(女子)稱姓。氏所以別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姓所以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別。
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天下同姓是一家,故而同姓不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為一,皆所以別婚姻而以地望明貴賤。注“貴者有氏”: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裂土封侯),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絕祀,無國無之。
姓在先秦的含義:
朱鳳瀚著《商周家族形態(tài)研究》將“姓”字在先秦時代的含義如下:
其一,實本義是女子所生的子女。《說文》:“姓,人所生也。占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戶,因生以為姓,從女生,生亦聲,春秋傳曰天子因生以賜姓。”所謂“人所生也”即母所生之子女。
其二,“姓”即是子女,子女相為親,相組為族。所以廣其義,姓可作族屬、族人解,亦可以進一步將之理解為泛稱的“族”的意思,如殷墟卜辭中之“多生”西周春秋金文中之“百生”。
在卜辭中“多生”是指占卜主體(王)的親族。西周金文中的“百生”,從銘文內(nèi)容看,可以用來稱本族族人,也可以泛指沒有親族關(guān)系的其他族的族人。至于東周文獻中所見的“百姓”,則不僅可以有以上“百生”之義,而且有的含義更廣泛,幾乎近于今日所說之百姓,即民眾,舊解或?qū)ⅰ卑傩铡贬尀椤鞍俟佟保湔f不可信。
其三,“姓”本義既為女子所生子嗣,則同一女子所生子嗣組成的親族也可以稱為“姓”。以表示其同出于一個女性始祖的這種特殊的親屬關(guān)系。這是“姓”的另一引申義。此種親族組織強調(diào)女性始祖,則當(dāng)如許多學(xué)者所推擬的。
其四,“姓”在東周文獻中有時是指姓族之名號,如《國語·周語下》言“賜姓曰姜”之“姓”,即應(yīng)理解為所賜姓族之名號即姜。又如《左傳·哀公》“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于吳,故不書姓”很明顯“姓”在這里是指吳女所屬姓族之名號,即“姬”。
所謂姓族之“姓”與作姓族名號講的“姓”是一實一名,屬于兩種概念范疇,所以會發(fā)生此種混同,當(dāng)如楊希枚先生所言是由于名代表實,積久而以實為名,于是產(chǎn)生姬、姜之類姓之名號就是姓的概念。司馬遷在《史記》中常言姓某氏,沒能區(qū)別古代姓與氏之不同,但他所說的“姓”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號。
氏在先秦的含義:
“氏”字在殷墟甲骨刻辭中僅一見,刻辭殘破,含義亦不明。西周文字中“氏”字巳較常見,其字義與東周文獻中“氏”的含義有彼此相同者,其主要用法大致是:
其一,指稱個人。有多種用法:如可以接在官名后,作官稱,像師氏、尹氏等?!蹲髠鳌ふ压分v少昊氏諸鳥官名,亦是鳥名加氏為稱,接在爵位后表示尊稱,如“侯氏”。接在字或親稱后表示一種較親近的稱謂。接在姓后,指屬于該姓族的女子,如“姜氏”“姞氏”“任氏”等等。
接在作為家族組織講的“氏”之名號后,指稱屬于該家族的個人,如叔孫氏、雍氏、莊氏。[16]除以上用法外,東周典籍中稱上古傳說中的帝王、部落首領(lǐng)亦在其名后加氏為稱,如“黃帝氏”、“少昊氏”、“共工氏”等。
其二,與表示姓族之“姓”義同,如《左傳·昭公》:“姜氏、任氏,實守其地?!庇秩纭秶Z·周語上》:“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此“姜氏”即“姜姓”,但這種用法較少見。
其三,指一些上古的部族,其實質(zhì)乃是一種非單純血緣關(guān)系的政治區(qū)域性集團。先秦典籍在記述商周時代的歷史時,已很少使用此種含義的氏的概念,只是偶用以稱一些邊遠地外的部族,如《國語·周語上》中“犬戎氏以其職來王”之“犬戎氏”。
其四,指一種家族組織。此種例子很多,如《左傳·昭公》叔向曰:“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笨梢娧蛏嗍霞词逑蛩鶎僮谧宓氖恢Х肿逯?。實際上《左傳》、《國語》中凡列國卿大夫家族多稱“某氏”,如魯桓公之后稱“孟氏”、“叔孫氏”、“季氏”,齊國的“崔氏”、“田氏”,鄭穆公之遺族統(tǒng)稱“穆氏”等,皆屬于氏的此種用法,顯然不同干上述那種非單純血緣關(guān)系的政治區(qū)域性集團之氏。
其五,“氏”亦可專指族氏這種血緣親族組織之名號,也可以說只是一種標(biāo)志?!笆稀币嗯c“姓”一樣,具有名(族名)實(族之實體)兩種含義。由此也可以進一步領(lǐng)悟到作為親族組織的氏的一個重要特征,即凡稱“氏”,皆表未該親屬組織有自己獨特的名號。按照典籍中舊有說法,也可以說是有個獨特的家名。所以所謂“立氏”不僅意味著在組織上相對獨立,而且意味著起一個足以表示其獨立性的名號。
其六,在西周、春秋時代,作為貴族家族之“氏”,雖本身是血緣組織,但往往不是以單純的血緣組織形式而是以一種政治、軍事、經(jīng)濟共同休的形式存在,其自身只作為這共同體的核心。此種共同體有時亦可以“氏”相稱。
姓與氏的共同點:
第一:皆是血緣親屬組織。
第二:以外婚制為正常屬性。
第三:均是一種單系的繼嗣群,即父系的繼嗣群。
姓與氏的不同點:
第一:姓族在早期即因存立時間久遠,親屬數(shù)目的龐大,分支族氏的增多,其成員間仍以自認(rèn)的單系共同來源為親屬紐帶,但未必已能追溯到一個共同明確的祖先,亦未必都可以找到彼此間明確的譜系關(guān)系。而氏一般皆有明確的、可以追溯到一個人的始祖。
第二:對于所有同姓成員來說,其所屬姓是同定的。氏名來源較多樣,如以邑為氏,以謚為氏,以官為氏等,同一家族可因居邑為氏,也可以族長的官職為氏,當(dāng)時也經(jīng)常出現(xiàn)命氏、別族等情況。在這種背景下,父子、兄弟不必同氏,人也可以有幾個氏,如晉卿士會,以士為氏,是承其祖氏,士氏初當(dāng)是以官為氏,但士會由于食采于隨、范。
第三:姓是統(tǒng)一的,即姓族本身未有層次區(qū)別,雖有氏為分支,但沒有更小的姓族。而氏卻可以是多層次的。一個大氏可以包括由其分化出來的若干小氏。從史料看,這在商代比較明顯,卜文所要論述的商代晚期青銅器銘文中的所謂“復(fù)合氏名”即顯示了此種多層次的氏的存在形式。多層次的氏組織隨著血緣關(guān)系與其作用范圍的減弱而漸漸不再盛行,漸向單層次發(fā)展。但較大的氏組織內(nèi)仍包括若干分支,只是分支未必皆另立新氏。
第四:女子不論出嫁與否,皆有同定的姓。但女子出嫁前與父同氏,出嫁后屬夫氏,所以可以夫氏為稱,但亦可以仍以父氏為稱。此從周代青銅器銘文資料可知,如:父為其女制媵器,在銘文中稱其女名為“夫氏加女姓”,如輔伯鼎銘。
出嫁女子在夫家自己制器亦自稱其名為“夫氏加己姓”。夫為其婦制器,在器銘中稱婦名為“婦之父氏加婦之姓”,如善夫旅伯鼎銘??梢姵黾夼釉诜蚣也⑽赐耆プ约旱母甘?。
秦漢以來,姓氏合而為一,《通志·氏族略》載,“秦滅六國,子孫該為民庶,或以國為姓,或以姓為氏,或以氏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茲姓與氏渾為一者也?!弊源艘院?,姓即氏,氏即姓,姓氏或氏姓成了姓或氏的一種書面用語。
“姓”是家族的標(biāo)志,“氏”指家族中的某一支,“姓”“氏”只在先秦有分別,秦之后基本合一。
“名”和“字”分家一直到新中國之前,“名”是正式場合下才使用的,“字”是朋友之間日常稱呼的,因為古人覺得直接稱名字不太禮貌,稱呼“字”就比較禮貌,也顯得親密一點。
“名”基本上是由父母起的,“字”可以是成年之后自己起的,也可以是朋友贈與的,而且一般有文化的人才會取“字”。
至于“號”,自己可以起,以表達自己的志向、興趣、愛好等;也可以是朋友起的,也可能是崇拜者起的,這些人覺得直接稱呼“字”依然不禮貌、不夠恭敬。
有號的人不僅是文化,而且往往社會地位不低。
不僅男性有,杰出的女性也會有,比如李清照就有號“易安居士”。
名,字,號的區(qū)別和使用
“名”就是一個人的稱謂。中國的“名”,由古至今,一般都由一個字或兩個字組成。
“字”又叫“表字”。今人把“名”與“字”合稱為“名字”表示一個人的姓名。
“號”是除了“名”、“字”以外的又一種稱謂,分為“自號”與“人號”?!白蕴枴本褪歉鶕?jù)自己的志趣、愛好而對自己的一種雅稱。
名、字、號的由來
皇帝賜姓和避諱改姓。
“名”就是一個人的稱謂。
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名”字的解釋是:“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命?!?。
意思是說,兩個人在晚上相遇,由于看不清楚,為了讓對方知道自己是誰而用口說出的對自己的稱呼。
中國的“名”,由古至今,一般都由一個字或兩個字組成。
在“姓”與“氏”合一之前,“名”只與“氏”聯(lián)用,姓氏合一之后,“名”與“姓”并稱就成為人們互相稱呼的一種習(xí)慣。
中國人對后代的“命名”是非常重視和講究的,同時“命名”又有一定的規(guī)則和規(guī)律。
“家族范字”是中國人命名的一個主要根據(jù)。中國人具有強烈的宗族觀念,范字的意義就在于區(qū)分家族內(nèi)的“輩分”。
“字”又叫“表字”。
今人把“名”與“字”合稱為“名字”表示一個人的姓名。
而在從前,“字”是“名”之外的另一種稱謂,二者相互聯(lián)系又相互區(qū)別。
古人之所以“名”外取“字”,主要是為了別尊卑。
古時,人們認(rèn)為“名”是少、小、卑、劣的稱呼,只能用于面對長輩、平輩時的自稱,或者是長輩對小輩的稱呼,小輩對長輩甚至是平輩說話時,直呼其“名”是不尊重的表現(xiàn),只能呼“字”。
南宋以后,平輩之間互相稱“字”,對長輩不僅不能叫“名”,甚至不能呼“字”。
古人取“字”還要經(jīng)過“資格審查”,《禮記·曲禮上》云:“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
就是說,男子只有到了二十歲舉行冠禮之后才能取“字”;女子只有經(jīng)過笄禮才能取“字”。
古人取“字”也是非常講究的,要求“字”要與“名”有一定的聯(lián)系。
“字”與“名”之間的聯(lián)系又大致可以分為:含義上的聯(lián)系和字形上的聯(lián)系。
“號”是除了“名”、“字”以外的又一種稱謂,分為“自號”與“人號”。
“自號”就是根據(jù)自己的志趣、愛好而對自己的一種雅稱。
信史記載的最早擁有自號的,是戰(zhàn)國時期越國大夫范蠡,他幫助越王勾踐實現(xiàn)霸業(yè)后,歸隱民間為商賈,自號“陶朱公”。
唐朝詩人李白,一生志向高潔,不肯與權(quán)貴同流合污,遂以脫俗潔凈的蓮為標(biāo)志,自號“青蓮居士”。
“人號”是別人所起或后輩對前人的稱號,一般含有尊敬、仰慕的含義。
“人號”一般根據(jù)此人的官職或籍貫而起。
起“號”不像取“名”、“字”那樣刻板和講究,往往比較隨意,能自由地抒發(fā)、寄托某種情感。同時,正由于取號比較隨意任性,所以很多人的“號”并不止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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