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是古代主管官員的官署。東漢始置吏曹,改自尚書常侍曹,魏晉以后稱吏部。隋、唐、五代,列為尚書省六部之首,長官稱為吏部尚書?!袄簟敝肝穆毠賳T,多是“官吏”齊稱,相當于現(xiàn)代的文職公務員。
吏部下設吏部司、司封司、司勛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勛封、調(diào)動等事務,類似今天的中共中央組織部。唐朝前期主持科舉考試,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將主試權(quán)轉(zhuǎn)禮部管轄。唐朝中期,尚書省職權(quán)為諸使職侵奪,本部對于官員的任免權(quán)力也日漸削弱。長官稱吏部尚書,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稱司列、天官、文部,旋復舊。后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職盛行,吏部職務為審官院、東西銓所掌,吏部尚書亦不治本部事。
受中國文化影響,朝鮮半島的高麗王朝也設有吏部,其首長為吏部尚書。至朝鮮王朝時期,改稱吏曹,首長改稱吏曹判書。越南古代亦設有吏部的機構(gòu)。
吏部,官署名稱。三國時魏始置,晉沿其制。《晉書·職官志》:“及魏改選部為吏部,主選部事……及晉置吏部、三公?!弊源艘院?,除北周和遼兩代不置吏部外,其余各朝均置吏部。起初權(quán)勢不太重,后來權(quán)勢漸重。唐置六部,吏部為首,掌文選、勛封、考課之政。其后各朝也大致相同?!缎绿茣ぐ俟僖弧だ舨俊罚骸吧袝蝗?,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掌文選、勛封、考課之政。以三銓之法官天下之材,以身、言、書、判、德行、才用、勞效較其優(yōu)劣而定其留放,為之注擬。五品以上,以名上而聽制授;六品以下,量資而任之。其屬有四:一曰吏部,二曰司封,三曰司勛,四曰考功。”
隋、唐、五代為尚書省六部之首,掌全國文職官員銓選、勛封、考課之政。隋初設尚書為長官,領吏部(選部)、司封(主爵)、司勛、考功等署;煬帝大業(yè)三年(607年)增設侍郎一員為次官。唐增侍郎為二員,諸司各設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員。高宗龍朔二年(662年)改名司列,咸亨元年(670)復舊;武則天光宅元年(684)改名天官,中宗神龍元年(705)復舊;玄宗天寶十一載(752)改名文部,肅宗至德二載(757)復舊。唐前期兼管貢舉,玄宗開元二十四年(736)始移其事歸禮部。
唐朝時吏部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
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勛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唐朝武德五年改選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貞觀二年復置。龍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寶十一載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載復舊。有吏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四人;甲庫令史十一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勛令史三十三人,書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吏部是中國古代官署之一。東漢始置吏曹,改自尚書常侍曹,魏晉以后稱吏部。隋、唐、五代,列為尚書省六部之首,長官稱為吏部尚書。"吏"指文職官員,多是"官吏"齊稱,相等于現(xiàn)代的文職公務員。以下是我為你精心整理的吏部的基本介紹,希望你喜歡。
吏部基本簡介
官署名。東漢始置吏曹,改自尚書常侍曹,魏晉以后稱吏部。隋唐五代列為尚書省六部之首。
吏部下設吏部司、司封司、司勛司、考功司,掌管天下文官的任免、考課、升降、勛封、調(diào)動等事務,類似今日的中華民國考試院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唐朝前期主持科舉考試,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將主試權(quán)轉(zhuǎn)禮部管轄。唐朝中期,尚書省職權(quán)為諸使職侵奪,本部對于官員的任免權(quán)力也日漸削弱。長官稱吏部尚書,置吏部侍郎二人。一度曾改稱司列、天官、文部,旋復舊。后代相沿不改。唯宋代使職盛行,吏部職務為審官院、東西銓所掌,吏部尚書亦不治本部事。
吏部基本信息
中國古代官署。西漢尚書有常侍曹,主管丞相,御史,公卿之事。東漢改尚書常侍曹為吏曹,又改為選部,魏晉以后稱吏部,置尚書等官。隋唐列為六部之首。長官為吏部尚書(一稱大宰,冢宰),副長官稱侍郎。歷代相沿。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調(diào)動等事務。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勛司和考功司。司的長官為郎中,副長官為員外郎,其屬官有主事,令史,書令史等。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diào)、辦理月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蔭、請封、捐封等事務?;鼊姿菊莆穆毠賳T守制、終養(yǎng)、辦理官員之出繼 、入籍、復名復姓等事??脊λ菊莆穆毠僦幏旨白h敘,辦理京察、大計。宣統(tǒng)三年(1911),清政府的責任內(nèi)閣設立制誥、銓敘等局,吏部遂撤。
明朝吏部
明朝首任尚書是滕毅,樊魯璞與汪河分任左右侍郎。
洪武六年,吏部分為總部、司勛部、考功部;洪武十三年,增設司封部;洪武二十六年,改總部為選部。
洪武二十九年八月,吏部下設定為四清吏司,即文選司、驗封司、考功司、稽勛司。
別稱
吏部別稱銓部、天官(武則天當政時改)、文部(唐明皇天寶12年改),吏部尚書別稱典銓。
其他
除此以外,還有戶部、禮部、刑部、兵部和工部五部。
唐朝吏部
唐朝時吏部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
吏部
中國古代官署。東漢改尚書常侍曹為吏曹,又改為選部,魏晉以后稱吏部。隋唐列為六部之首。長官為吏部尚書。歷代相沿。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課、升降、調(diào)動等事務。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勛司和考功司。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diào)、辦理月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蔭、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勛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yǎng)、辦理官員之出繼 、入籍、復名復姓等事??脊λ菊莆穆毠僦幏旨白h敘,辦理京察、大計。宣統(tǒng)三年(1911),清政府的責任內(nèi)閣設立制誥、銓敘等局,吏部遂撤。吏部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上;郎中二人,正五品上;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吏部主事四人,司封主事二人,司勛主事四人,考功主事三人。武德五年改選部曰吏部,七年省侍郎。貞觀二年復置。龍朔元年改吏部曰司列,主爵曰司封,考功曰。武后光宅元年改吏部曰天官。垂拱元年改主爵曰司封。天寶十一載改吏部曰文部,至德二載復舊。有吏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四人;甲庫令史十一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司封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司勛令史三十三人,書令史六十七人,掌固四人;考功令史十五人,書令史三十人,掌固四人。
戶部
中國古代官署名。三國時設度支尚書,掌財政。隋代以度支尚書為民部尚書。唐代改稱戶部,遂為六部之一,長官為戶部尚書。歷代相沿。明清時期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 、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其內(nèi)部辦理政務按地區(qū)分工而設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他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清還設有掌管八旗事務的八旗俸餉處及現(xiàn)審處。隸于戶部的機構(gòu)有:掌鑄錢的錢法堂及寶泉局;掌庫藏的戶部三庫;掌倉儲及漕務的倉場衙門。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將戶部改為度支部。戶部遂廢。戶部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二人,正四品下。掌天下土地、人民、錢谷之政、貢賦之差。其屬有四:一曰戶部,二曰度支,三曰金部,四曰倉部。戶部巡官二人,主事四人;度支主事二人;金部主事三人;倉部主事三人。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戶部。龍朔三年,改戶部曰司元,度支曰司度,金部曰司珍,倉部曰司庾。光宅元年,改戶部曰地官。天寶十一載,改金部曰司金,倉部曰司儲。有戶部令史十七人,書令史三十四人,計史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度支令史十六人,書令史三十三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金部主事三人,令史十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倉部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三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
工部
中國封建時代中央官署六部之一。掌管營造工程事項。漢代有民曹。西晉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隋代始設立工部,與吏、民(度支)、禮、兵、刑并稱六部。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長官為工部尚書。歷代相沿不改。清代工部設于天聰五年(1631),是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在“籌備立憲”、改革官制時,將工部并入商部,改為農(nóng)工商部。工部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山澤、屯田、工匠、諸司公廨紙筆墨之事。其屬有四:一曰工部,二曰屯田,三曰虞部,四曰水部。工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城池土木之工役程式,為尚書、侍郎之貳。凡京都營繕,皆下少府、將作共其用,役千功者先奏。凡工匠,以州縣為團,五人為火,五火置長一人。四月至七月為長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為中功,十月至正月為短功。雇者,日為絹三尺,內(nèi)中尚巧匠,無作則納資。凡津梁道路,治以九月。工部主事三人,屯田主事二人,虞部主事二人,水部主事二人。武德三年,改起部曰工部,龍朔二年,曰司平,屯田曰司田,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川。光宅元年,改工部曰冬官。天寶十一載,改虞部曰司虞,水部曰司水。工部有令史十二人,書令史二十一人,計史一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屯田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二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虞部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水部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
禮部
中國古代官署。南北朝北周始設。隋唐為六部之一。歷代相沿。長官為禮部尚書??技⒓?、軍、賓、兇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兇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四司之外,清設有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nèi)外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將原設之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并入禮部。禮部內(nèi)部機構(gòu)中添設承政、參議二廳,儀制、太常、光祿三司及禮器庫、禮學館。宣統(tǒng)三年(1911),將禮部改為典禮院,成為清政府專管朝廷壇廟、陵寢之禮樂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禮樂、更定章制的機關。禮部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禮儀、祭享、貢舉之政。其屬有四:一曰禮部,二曰祠部,三曰膳部,四曰主客。
兵部
官署名。三國魏置五兵尚書,掌中兵、外兵、騎兵、別兵、都兵。晉代又增駕部、車部、庫部,掌車馬兵械等。隋唐因北周兵部舊名,設為尚書省六部之一。掌管全國武官選用和兵籍、軍器、軍令之政,長官本兵部尚書。后代沿置,取權(quán)范圍不盡相同。《通典.職官五.兵部尚書》:“《周禮.夏官》大司馬之職......即今兵部之任也。魏置五兵尚書?!庇帧昂笾苤么笏抉R,其屬又有兵部......至隋乃有兵部尚書,統(tǒng)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曹,蓋因后周兵部之名,兼前代五兵之職?!薄缎绿茣?百官志一》:“兵部。凡將出征,告廟,授斧鉞;軍不從令,大將專決,還日,具上其罪。凡發(fā)兵,降敕書于尚書,尚書下文符。放十人,發(fā)十馬,軍器出十,皆不待敕。衛(wèi)士番直,發(fā)一人以上,必覆奏。諸蕃首領至,則備威儀郊導。凡俘馘,酬以絹,入鈔之俘,歸于司農(nóng)。兵部主事四人,職方主事二人,駕部主事二人,庫部主事二人。龍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職方曰司城,駕部曰司輿,庫部曰司庫。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寶十一載曰武部,駕部曰司駕。有兵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二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職方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駕部令史十人,書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庫部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刑部
中國古代官署。東漢尚書置二千石曹掌刑獄,三公曹掌決案。魏晉以后有都官、比部各曹。隋初設都官尚書,后改為刑部尚書,刑部遂為六部之一。長官為刑部尚書。歷代相沿。明清兩代,刑部作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審核刑名的機構(gòu),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審理和復核,共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復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jiān)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qū)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內(nèi)部組織機構(gòu)的設置是按省設司。清代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職掌他省及衙門的部分文書收發(fā)和某些日常政務。此外,清設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審處,掌核秋審、朝審各案;減等處,掌匯核各省及現(xiàn)審各案之遇赦減等事;提牢廳,掌管獄卒,稽察南北所監(jiān)獄的罪犯,發(fā)放囚衣、囚糧及藥物等;贓罰庫,掌收放現(xiàn)審案內(nèi)贓款及沒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現(xiàn)銀及堂??;贖罰處,掌罰罪事;律例館,掌修訂法律。光緒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宣布“仿行憲政”,將刑部改稱法部。刑部之稱遂撤。刑部一般設有:尚書一人,正三品;侍郎一人,正四品下。掌律令、刑法、徒隸、按覆讞禁之政。其屬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門。刑部郎中、員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及天下奏讞,為尚書、侍郎之貳。凡刑法之書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凡鞫大獄,以尚書侍郎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為三司使。凡國有大赦,集囚徒于闕下以聽。刑部主事四人,都官主事二人,比部主事四人,司門主事二人。龍朔二年,改刑部曰司刑,都官曰司仆,比部曰司計,司門曰司關。光宅元年,改刑部曰秋官。天寶十一載,改刑部曰司憲,比部曰司計。有刑部令史十九人,書令史三十八人,亭長六人,掌固十人;都官令史九人,書令史十二人,掌固四人;比部令史十四人,書令史二十七人,計史一人,掌固四人;司門令史六人,書令史十三人,掌固四人。
在中國古代封建王朝,有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制,即三省六部制。這一套確立于隋朝,職能承襲秦漢,直到清末才廢除的中央官制,在上千年的時間中,尚書六部基本上沿襲未改。隋唐年間,尚書省由六部組成;元朝年間,六部又歸中書省管轄;明朝初年廢除中書省后,六部此后直接對皇帝負責;由于清朝末年續(xù)添新部,六部之名因此廢除。雖說人人皆知六部之名,但是,許多人對于各部獨立的六部到底是管什么的卻不知其所以然,那么,六部的具體分工又是如何呢?
三省六部制
在六部之中,最重要的部門為吏部,自隋唐時起,吏部就被定為了六部之首,其余的五部組織皆要依照吏部的模式。吏部的主要職責為:負責朝廷文官的挑選、考課、任免、升降、調(diào)動等諸多事務,內(nèi)部的工作性質(zhì)就類似于現(xiàn)在的中央人事部、組織部,宋元明清也基本延續(xù)了隋唐年間的吏部職責,不過,每朝每代的吏部主要職責皆有所變化。
吏部
比如在唐朝年間,參加過科舉考試的文官,必須要接受吏部的考試,才能夠獲得官職;到了宋代元豐改制后,吏部尚書甚至還能管較高級的武官的選拔;明朝的吏部最受重視,甚至達到了可以把持朝政的局面。可是發(fā)展至清朝后,由于中央集權(quán)制的加強,吏部尚書的職能又與其他尚書相等,不再凌駕于其他五部之上。
戶部管制的光緒元寶
再來說說戶部,戶部的主要職能為負責全國土地、戶籍、貨幣、財政、賦稅、官員俸祿等諸多事務。由此來看,戶部的工作皆與財銀掛鉤,所以戶部是六部之中總掌一國國用、主管國家最高財政的機構(gòu),從其職能來看,戶部就相當于現(xiàn)在的中央財政部。
至于禮部,歷代皆有沿置,這個部門的主要職能為掌管禮儀制度、祭祀、貢舉等事,后來在發(fā)展過程中,由于國家的禮儀文教事物經(jīng)歷了漫長而復雜的演變過程,禮部也增加了掌管科舉考試、風俗教化、宗教接待外事等諸多事務。綜合禮部職能來看,這個部門就相當于今天的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的綜合體。
兵部尚書令牌
其次就是兵部,自三國時代起,朝廷就設有五兵尚書掌管武官選用、軍事行政;隋唐年間,兵部成為了朝廷六部之一;明清年間,掌管全國武官、選用士兵訓練、軍械制造與保管、軍令發(fā)布的兵部,成為了六部之中職權(quán)最重的部門之一。如果把兵部放在當今的中國社會,它就相當于現(xiàn)如今的國防部、解放軍三總部。
工部的職責與前幾個部門相比其職能并不復雜,這個部門主要負責全國的水利、交通、工程、屯田、等工作。最后一個部門刑部,主要負責中央的司法事務,比如對于案件的審判、死刑復奏、案件復核是刑部的工作。以上就是朝廷六部的主要職能,正是因為有了尚書部的存在,封建王朝才能夠正常平穩(wěn)地運轉(zhuǎn)千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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