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虎門銷煙,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保存了大量的清代檔案史料,這批珍貴的資料里記錄了一些鮮為人知的細節(jié)。
如何銷毀鴉片
1838年12月31日,林則徐被任命為欽差大臣,赴廣東禁煙。到達廣東之后,林則徐與英國駐華商務監(jiān)督義律等斗智斗勇,最終使義律屈服,表示愿意交出鴉片。
林則徐曾使用傳統(tǒng)的“煙土拌桐油焚毀法”,但膏余會滲入地中,吸食者掘地取土,十得二三。后經了解,得知鴉片最忌鹽鹵和石灰,于是林則徐找出第二種方法——“海水浸化法”。“于海灘高處,挑挖兩池,輪流浸化……每化一池,必清池之底,免套搭牽混,滋生弊端?!?/p>
從1838年6月3日至25日,在虎門海邊,林則徐親督銷毀鴉片19187箱、2119袋,除去箱袋,總重2376254斤,數量之巨,令人咋舌。
銷煙中的中毒事件
林則徐特別注重現(xiàn)場的監(jiān)督。他命人在銷煙現(xiàn)場設棚廠數座,以供文武官員查看。在每天傍晚銷煙結束后,“將池岸四周柵欄,全行封鎖,派令文武官員,周歷巡綽”。
現(xiàn)在想起來可能覺得官員們查看銷毀鴉片是何其風光,其實,這對他們來說可不是一件好事,很多官員因此病倒。因為在銷煙過程中,鴉片經過鹽水浸泡和石灰灼燒,化解為渣滓并下沉,同時散發(fā)出一股惡臭,讓人心生惡,不敢靠近。
1839年6月25日,“煙土全數浸透,開閘放人……一經澈底翻騰,淫毒之氣甚于往日,各員繞池巡視,無不掩鼻攢眉。”博羅縣典史陳熔在巡視過程中“大呼好臭”,然后突然暈厥,兩天后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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