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了解林沖休妻的事情,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欣賞。
水滸,主要寫梁山一百零八將從上梁山到招安,從打遼國到征方臘的事兒。因為人物多,所以作者無法細說這些好漢的故事,故而只寫了幾位主要角色,比如宋江、武松、魯智深、林沖、李逵等。
所謂“人紅是非多”,這話一點也不假。作為水滸為數(shù)不多的男主角之一,林沖武藝高強,命運悲劇,所以常被人們拿來討論。
近年來,關(guān)于林沖有這樣一個問題。
林沖被高俅所害,誤入白虎堂,被開封府府尹脊杖二十,刺配到滄州。臨走之前,林沖寫了一紙休書,休了妻子張氏。
于是有人批判林沖,說他無權(quán)休妻;也有人說林沖當眾休妻,是對妻子的羞辱,因為古代女人被休是很恥辱的事;還有人說,林沖表面是休妻,實際上是“獻妻”——就是說林沖要把妻子獻給高衙內(nèi)。因為整個事件,就是由于高衙內(nèi)看中并調(diào)戲林沖妻子而起,所以林沖想把妻子獻給高衙內(nèi),借此希望高俅放過自己。
林沖寫休書,究竟是愛妻還是獻妻?該如何理解?接下來,我從三個方面,來就說說“林沖當眾休妻”之事。
第一方面:看林沖的為人。
林沖為人謹慎,輕易不肯惹事,但是在能力范圍內(nèi),他總會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救濟人。這從以下三件事,就可以看出來。
其一,幫助李小二
林沖在東京做教頭時,曾遇到這樣一件事。一個叫李小二的店小二,不知道什么原因,偷了店家的錢。店主人要把李小二送去官府,林沖很同情李小二,親自給店主人賠禮道歉,店主人這才放過李小二。林沖又資助李小二一些錢財,讓李小二去投奔人。
出錢出面地幫一個陌生人,足以看得出林沖是好人。
后來,林沖被發(fā)配滄州,看守草料場時,碰巧又遇到了李小二。那個時候,李小二已經(jīng)娶了媳婦,夫婦二人感激林沖當年的恩情,所以對林沖照料有加。也是因為李小二夫婦,林沖才知道陸謙又來害自己了。林沖去李小二酒店吃酒的時候,還會常常給李小二一些銀子。
其二,救濟犯人
林沖發(fā)配到滄州時,給了差撥和管營十五兩銀子,然后免去了殺威棒。其他犯人沒錢,就沒林沖這么幸運了。
但是,從八十萬禁軍教頭,一下淪落為犯人的林沖很有同理心,他完全明白那些犯人的感受。所以,他也常常給其犯人一些銀子等。用書中話來說,就是“那滿營內(nèi)囚徒,亦得林沖救濟”。
其三,饒恕董超薛霸
林沖被刺配滄州,押解他的人是董超和薛霸要打死林沖。關(guān)鍵時刻,魯智深及時出手,救了林沖。魯智深本想打死董超和薛霸,但是林沖阻止了他。
很多人認為林沖懦弱,說董超和薛霸要殺他,他竟然還不讓魯智深殺他們,實在太窩囊了。
實際上,董超和薛霸并非真正的殺人兇手,兩人也是被高俅所逼。董超一開始甚至是拒絕陸謙的,而薛霸則說,如果不做高俅完全可以整死自己,所以不得不殺林沖。打個比方,董超和薛霸不過是刀,真正的兇手是幕后的高俅。林沖完全知道這一點,所以才阻止魯智深。
從另一方面來說,林沖既然已經(jīng)認罪,自然不想再出意外,何況林沖還心心念念著回家團聚。如果林沖真的殺了董超和薛霸,就會犯下死罪,那時候他想回去也不能了。
所以,林沖饒恕董超和薛霸后,高俅還是派人繼續(xù)害他。火燒草料場就是最好的證明,即便不能燒死林沖,也能讓林沖落個死罪。由此可見,高俅就是希望林沖死,或者判個死罪。
所以,不管從哪方面來說,林沖都不能殺董超和薛霸。
其實,書中作者也說過林沖是好人。
林沖踏著那瑞雪,迎著北風,飛也似奔到草場門口開了鎖,入內(nèi)看時,只叫得苦。原來天理昭然,佑護善人義士。因這場大雪,救了林沖的性命?!端疂G傳》
從“善人義士”四個字,完全可以證明,在作者眼中,林沖就是個好人。注意,這句話是林沖寫了休書之后作者說的。
既然作者都說了林沖是“善人義士”,那么,善良的林沖,可能會把妻子獻出去嗎?顯然不可能。如果那樣的話,林沖就絕對算不上“善人義士”了。
第二方面,林沖能否休妻。
有人說,林沖無權(quán)休妻,因為她妻子沒有“七出”之過。
所謂七出,就是無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盜竊、妒忌、惡疾。林沖與妻子雖然結(jié)婚三年,沒有孩子,但是唐宋法律規(guī)定,女子必須到50歲無子,丈夫才可以休妻。49歲之前,女人還有生育能力,不代表不生孩子。
即便符合七出的條件,丈夫也不能輕易休妻,因為還有“三不去”。即:有所娶無所歸(無娘家可歸),不去;與更三年喪(為公婆守孝三年),不去;前貧賤后富貴(丈夫從窮到富),不去。
其實,小說之中不必一定要符合歷史,這一點從明清小說就能看出來。
《封神演義》中,馬氏嫁給了姜子牙后,姜子牙要帶著馬氏離開朝歌,但是馬氏不肯,就讓姜子牙寫一紙休書,姜子牙聽從大哥和嫂子的建議,最終寫了休書,馬氏也毫無眷戀,因為她可以憑著這份休書,繼續(xù)嫁人。
《金瓶梅》里幾次提到過休書。第十一回,潘金蓮因為用吳月娘房里的丫頭,心中怨恨,就問西門慶要休書,因為只有西門慶休了她,她才能嫁人;第五十七回,潘金蓮被吳月娘罵,也撒潑說等西門慶回來,就問他要休書。
《醒世姻緣傳》中,寄姐曾經(jīng)怒罵狄希陳,說自己不該跟他過日子,并且讓狄希陳寫休書送到她家,以后兩人各奔前程。
《十二笑》中,巫晨因為對空氏(人名)迷戀,冷落了妻子邢氏。邢氏知道后,不怒反樂,還巴不得巫晨能夠?qū)懶輹?,書中原話是“巴不得向巫晨新索一紙休書,便去脫舊換新鮮,又抱琵琶過別船了?!?/p>
《包公傳》中,鄭國材和徐淑云從小被父母定下婚姻,但后來鄭國材父母雙亡,他又為了讀書變賣了田產(chǎn)。徐淑云父親看鄭國材人窮,就想悔婚讓女兒改嫁,鄭國材知道后,也說愿意寫休書。不過,徐淑云倒是頗有志氣,說寧死不改嫁。
其實,在《水滸傳》里也多次提到過休妻。
比如武大郎要留武松在家,潘金蓮因為被武松罵了一頓,所以很不爽,逼著武大郎寫休書給她。潘金蓮之所以要武大郎寫休書,就因為她有了休書后可以改嫁,所以書中說“武大哪里敢再開口”。這一段,《金瓶梅》中同樣提到過。
王慶因為和童貫的干女兒私通,被脊杖刺配。王慶的老丈人牛大戶知道后,甚至花三十兩銀子,讓王慶主動休了自己女兒。牛大戶的女兒沒有任何錯,只是不牛大戶想因為王慶兒耽誤自己女兒一輩子幸福,所以才花錢買休書。
如果林沖寫了休書,就是對妻子的羞辱,那潘金蓮讓武大郎寫休書,難道是讓武大郎羞辱自己嗎?王慶的老丈人,難道花錢讓王慶來羞辱自己的女兒嗎?肯定不是,這根本不符合實際情況。
從上述這些例子可知,不管妻子有沒有錯,丈夫都可以寫休書。某些時候,妻子甚至主動求丈夫?qū)懶輹?。休書并不意味著是羞辱妻子,相反,妻子得了休書后,還可以自由改嫁。
第三方面,說歷史上的休妻。
退一步來說,即便是按照歷史上來,林沖休妻也不是羞辱妻子,更不是要獻妻。
北宋理學家程頤曾說: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很多人據(jù)此認為,宋代女性地位低,不能改嫁等。
這種理解是錯誤的。程頤本人并不反對婦女改嫁,他有一個侄女成了寡婦,程父幫她再嫁。程頤因此盛贊父親“嫁遣孤女,必盡其力”,程頤說“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主要是強調(diào)士大夫的氣節(jié)。
而且,程朱理學在兩宋時期并不是主流思想,那是元朝的事情了。
其實,古代女人被休,并不是很恥辱的事情。唐宋時期,夫妻離婚的證明也不是叫休書,而是叫“放妻書”。敦煌曾經(jīng)出土過一些唐朝的“放妻書”,內(nèi)容都很委婉客氣。有一份“趙宗敏謹立休放妻書”的唐朝放妻書,在網(wǎng)絡上很火。其實,這種放妻書并非一人所寫,而是唐宋時期,敦煌一帶很流行的民間休書樣本。
放妻書中的“放”,并不是放棄或者拋棄之意,而是放歸本宗,意思是讓女性回家,她們等于新人一樣,能夠自由嫁人。
說白了,所謂休妻就是夫妻離婚,只是在表述上仍叫“休妻”、“放妻”,這其實是男權(quán)社會的表現(xiàn)。
就歷史而言,宋代女性地位很高,不但可以改嫁,甚至可以休夫。事實上,縱觀歷朝歷代,宋代女性的地位可以說是最高了。他們不但可以休夫,甚至可以繼承父母財產(chǎn),這是唐朝女性都沒有的權(quán)利。而且離婚之后,女性還可以帶走當初的嫁妝。
綜上可知,林沖寫休書不會羞辱妻子,妻子有了休書,也可以自由再嫁。
最后,我們再回到原著中。
林沖休妻時,丈人和圍觀者什么反應?
書中說過,“張教頭那里肯應承,眾鄰舍亦說行不得”。大家都是勸林沖別休妻,沒有人指責林沖休妻是羞辱了妻子。而且張教頭不僅不責怪林沖,還說把女兒接回家,等林沖回來讓他們完聚。
有人說,后文說過這樣的話。
一個應道:“……這番張教頭沒的推故?!薄忠粋€道:“張教頭那廝,三回五次托人情去說:‘你的女婿沒了?!瘡埥填^越不肯應承,因此衙內(nèi)病患看看重了?!?/p>
這似乎是說,只要林沖死了,張教頭就能把女兒嫁給高衙內(nèi),所以高俅才加害林沖。
其實這不過是高俅自己想法,他以為林沖死了,林娘子沒了牽掛,就會嫁給高衙內(nèi),實際根本不是。后面也提到了,高衙內(nèi)再次去威逼林沖妻子時,她自縊而死。張教頭最后是“憂疑而死”,他是擔心林沖的安危,懷疑林沖真的死了,因為一直沒有林沖的消息,而且來為高衙內(nèi)說親的人也這么說。
還有,林沖妻子之所以會哭倒在地,不是因為休書有羞辱性,而是因為她看到了休書,知道以后和林沖不再是夫妻了,傷心過度。側(cè)面證明,林沖和妻子的感情很好。
林沖結(jié)婚三年,和妻子都沒爭吵過,兩人感情足見真摯。一個愛妻子的人,怎么可能會把妻子獻給一個卑鄙小人呢?
從今天的角度來看,我們也能理解。
試想:一個人剛結(jié)婚不久,結(jié)果老婆被別人調(diào)戲,他上去打架,因為傷人或者殺人而被判有期徒刑20年。如此,他會怎么對自己的老婆呢?我知道有一種人,肯定會和老婆離婚,讓她重新找個好人家,哪怕妻子很傷心,哪怕妻子不同意,他也要離婚。是男人負心嗎?不是,他不是不喜歡老婆了,也不是他要把老婆讓給別人,而是因為他覺得自己這輩子毀了,所以不想老婆因為自己守活寡,耽誤青春和人生。
林沖當時的心里,其實就是這樣,所以他幾次說怕耽誤娘子青春。
林沖雖然不是死刑,但是發(fā)配到滄州,路途遠,沒前程,關(guān)鍵是存亡不保,生死難料,因為高太尉很可能繼續(xù)加害于他。這種情況下,林沖怎么辦呢?只能狠心休妻,讓妻子忘了自己,找個好人家。他當眾休妻,也是為了讓大家都知道這事兒,這樣林娘子才能夠再嫁。
林沖火并王倫,在山寨穩(wěn)定后,還想著接回妻子和丈人。如果他當初是為了獻妻,難道后來還有臉去接老婆來嗎?林沖是這樣的人嗎?當然不是!
綜上可知:無論從哪一方面來說,林沖休妻都不是為了要獻給高衙內(nèi),他其實是為了妻子好,這是他愛妻子的表現(xiàn)。
我一直覺得,很多讀者是帶著有色眼鏡,或者是用先入為主的思想,去看水滸。很多人可能原著都沒看過,只是看了電視劇,就開始點評人物。一些人可能是受影響,覺得梁山108將里沒多少好人,所以覺得他們做的事肯定也不好。
為此,有些人甚至對原文進行偏見解讀。作者說宋江忠義,有些人就覺得這是反話;作者說林沖是善人義士,很多人就選擇性忽視。這種看法,顯然不夠客觀。
參考資料:《水滸傳》《金瓶梅》《宋史》《醒世姻緣傳》等。
離婚看人品,這句話說得非常對。林沖在妻子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便寫下了休書一份,無任何回旋之地,因此能夠看出林沖的人品很差。對于古代女子來說,他可以算得上是一名的渣男。
古代女子地位非常低,只要男子寫出休書便可以讓女子回家。因此,古代不像現(xiàn)代一樣有較為完備的法律來保障女方的權(quán)益。只要男性想要休妻就可以休妻,只是在古代很多丈夫礙于休妻借口,怕丟了面子而沒有休妻。
雖然林沖休妻是被高內(nèi)衙逼迫之下做出的一個不得已的決定。但是,我們在從中也可以看到林沖缺少在婚姻里的責任和擔當。但凡一個有責任、有擔當?shù)哪腥?,一定會為了保護自己的妻子,而不做如此讓妻子傷心的事情,在被壓迫之下,排除萬難,繼續(xù)與妻子在一起。
然而,他還是休了妻子。要知道,林沖的妻子知道自己被休之后,非常傷心。林沖休了妻子,把妻子被趕出家門,讓她沒有得到任何一點的財產(chǎn),就得回娘家了。隨林沖的妻子一起帶回娘家的是,他所寫的休書。
這份休書里先寫了自己做出休妻的行為是被人逼迫,這樣看來似乎休妻不關(guān)他的事情。隨后,他寫了自己為了不耽誤妻子的年華,特意放妻子回家,讓妻子可以早點改嫁他人。
最后他寫下了,早點把妻子休了,可以讓在妻子改嫁之后不被他人笑話。這最后一句話看起來是為了妻子好,其實是為了自己的私心,免得自己以后被他人笑話。
林沖的行為與休書,讓我們徹徹底底地知道林沖的人品非常差,簡直就是一個古代渣男。
遇到高衙內(nèi),林沖算是倒了大霉,打不能打,罵不能罵,甚至連躲也躲不開。林娘子先后兩次被調(diào)戲,他自己也被高俅陷害,誤入了白虎堂,不但被打了脊杖,臉上刺字,還被發(fā)配到滄州。丟官又落難,林沖可以說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了。
然而,林沖被刺配后,還面臨一個問題,那就是如何處理老婆。
在當時,林沖的選擇有很多。他可以直接走人,就把老婆留在家中;也可以帶著老婆,一起去滄州;他還可以休了老婆,讓她找個好人家等等。
最后,林沖的選擇是休妻。他在休書前和休書中,都說到了怕耽誤娘子前程,畢竟自己此去存亡不保。
按理說,這樣做完全沒問題,現(xiàn)實生活以及影視劇中,類似的橋段也有很多。比如:男主碰到了災(比如癌癥晚期或者因為女友被調(diào)戲而殺人入獄),無法與女主結(jié)婚,但他又不忍心與其分手,就故意和別的女人曖昧而氣她或者直接找借口把她趕走。其目的就是要她斷了念頭,讓她以后找個好人家,這是愛的表現(xiàn),就這么簡單。
當然,作者寫這樣的故事,主要是說當時高俅權(quán)勢盛,不干好事,世道太亂了。所以,在天子腳下,連禁軍教頭都不能保護老婆。也正是因此,所以高衙內(nèi)敢“專一愛淫垢妻女”,得了個“花花太歲”的綽號。
林沖的故事,重點就是這里。
所以,許多大師也都看到了這一點,像胡適、魯迅、張錦池、侯會、陳松柏、王利器、聶弩紺等人,都或多或少地提到了林沖故事,以證當時世道之黑暗。以前聽祖父輩、父輩的人說起水滸,也沒人會說林沖軟弱無能,休妻是為讓出,自保前程等。
然而,近來總是有人唱反調(diào),大搞陰謀論。一些人甚至說,林沖休妻是為了讓給高衙內(nèi),是害怕得罪高俅,是要甩掉林娘子,保住自己的前程等。
其實,個人以為,從很多方面都可以否定這種說法。
首先,作者寫水滸,本意就是說好漢們被逼無奈,不得不上梁山落草為寇之事,像林沖、魯智深、武松、宋江等都是;其次;好漢們本質(zhì)并不壞,只是前期有魔化期,就好像西游中的八戒、沙僧一樣,被貶下凡會吃人度日,但取經(jīng)時卻能降妖除魔,力保唐僧取經(jīng);第三,若林沖真是要把妻子讓給高衙內(nèi),左鄰右舍看不出來嗎?林沖的岳父張教頭看不出來嗎?高俅看不出來嗎?若林沖真有此意,高俅恐怕也不會趕盡殺絕了。
還有,林沖若不休妻,要么把她留在家里,但這樣就會被高衙內(nèi)逼迫;若是帶著去滄州,恐怕林娘子小腳小身子也走不了多遠,性命也難保,畢竟林沖也無能為力。而休妻就可以讓她回娘家,想改嫁也不難。
故而,每次看到名著里的人物被這樣曲解誤解,都倍覺難受。有人說這是批判,其實批評當然可以,但這樣曲解,卻不屬于批判了。
很多人可能先入為主,對梁山108將有偏見和成見,心中先認定了林沖不好,所以對林沖休妻之舉有誤解。
所以,林沖即便不休妻,也還是難免被曲解。林沖若是直接暴打高衙內(nèi),殺了高俅,只會落得個自己被殺,全家流放。這樣的話,會有人說他情商低,無腦沖,小小教頭竟然敢直接跟正二品的太尉沖突。林沖若是帶著林娘子去滄州,有人會說他窩囊,身為男人連老婆也保護不了。
總之,若不能站在作者角度,以林沖當時的條件去考慮問題,都不能客觀評價林沖。
我想,若是施公在世的話,一定會對那些曲解林沖(不管是有意無意,還是善意惡意)的人說:林沖是我塑造的人物,他可能很普通,但他的一切舉動都很真實,也是當時世道的真實反應,東京城連一個潑皮牛二都治不住
首先,對妻子絕情忘義。原著第六回中林沖與妻子去岳廟進香還愿,遇高衙內(nèi)調(diào)戲林娘子,于是喝道:“調(diào)戲良人妻子當?shù)煤巫铮 鼻〈氯驎r,認得是本管高太尉螟蛉之高衙內(nèi),先自軟了,引妻子和使女錦兒離去,待魯智深提著鐵禪杖,引著那二三十個破落戶前來出頭時,林沖卻說道:“原來是本官高太尉的衙內(nèi),不認得荊婦,時間無禮。林沖本待要痛打那廝一頓,太尉面上須不好看。自古道:‘不怕官,只怕管。’林沖不合吃著他的請受,權(quán)且讓他這一次。”勸退了魯智深,生怕惹怒了自己的頂頭上司高太尉,寧可舍了林娘子的名節(jié),也不能耽誤了自己的錦繡前程。而第八回中,林沖誤闖白虎節(jié)堂,被判脊杖二十,刺配滄州,臨行之時,林沖做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舉動,向自己的丈人提出休妻,美其名曰妻子青春年少,休為自己誤了前程,可謂是聲淚俱下,情動人心,逼迫自己的丈人簽下休書。真的是怕耽誤妻子?恐怕不是,林沖在時,高衙內(nèi)尚且?guī)状稳髨D霸占林娘子,如今寫下休妻文書,豈不是成全了高衙內(nèi),送妻入虎口,從而討好太尉高俅,有朝一日能得重用。 來源:教育周報·教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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