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編給大家準備了:古代株連九族的文章,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快來看看吧!
株連九族的刑罰起源于上古時代的戰(zhàn)爭,戰(zhàn)勝的一方會將戰(zhàn)敗的一方全族屠盡,以免遭受報復(fù)。而在秦朝之后,族刑被正式列入法典當中,成為一項正式的刑法制度,在歷朝歷代中,族刑也被一直沿用,甚至還被后人發(fā)明出其他附加的刑罰,例如:“誅九族,夷三族”等。
歷史也有很多駭人聽聞的族刑慘案,尤其是在明清時期的文字獄期間,各種族刑輪番上演。而在明朝時期,朱棣以清君側(cè)為由謀權(quán)篡位,為了正其名,朱棣命令大學(xué)士方孝孺草擬即位詔書,但是方孝孺當場就拒絕了,大怒之下的朱棣立即處以誅連九族之罪,而方孝孺絲毫不懼,還說道:“就算你誅連我十族,我也不擬詔書”,隨后朱棣就下令將方孝孺處以“滅十族”的極刑,連方孝孺的門生弟子都被砍了頭,總共加起來有八百多人。
那古人面對這么殘忍的刑法,為何不跑呢?原因很現(xiàn)實,有以下幾點:
第一,古代通訊極其落后。
皇帝下令處罰速度很快,而通信又極其落后,讓其他的族人根本來不及反應(yīng),還沒等消息傳到自己的耳朵時,官府就會派人來抓捕了,抓捕之后再押進大牢,嚴加看管,秋后再予以問斬。
第二,存在僥幸心理
隨著歷史的不斷發(fā)展,許多封建統(tǒng)治者都意識到,株連九族這個刑罰太過于苛刻,很容易激起民憤,造成動蕩,從而影響國家安定,所以有些朝代的統(tǒng)治者會做出相應(yīng)的修改。東晉時期曾規(guī)定婦女可以不被牽連,唐代也有類似的舉措,使十四歲以下的未成年也免遭于難,之后的朝代大都沿襲這一規(guī)定,只不過將逃過一劫的人充軍或者發(fā)配邊境。如果逃跑,必然一死。
第三,根本跑不掉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這些人就算跑了,也很容易被追上,然后罪加一等,古代官府的追捕能力是非常強悍的,遠不是一般平民老百姓能夠逃脫的,況且攜家?guī)Э诘奶优?,其速度根本快不到哪里去,而且追到了又是罪加一等,所以根本跑不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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