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洞庭湖畔的岳陽樓,與武昌黃鶴樓、南昌滕王閣并稱為“江南三大名樓”。據(jù)說岳陽樓始建于魏晉時期,不過今天我們對岳陽樓的盛名如雷貫耳,則源于北宋時滕宗諒貶謫岳州,重修了岳陽樓,樓成,請范仲淹寫了一篇《岳陽樓記》。你念中小學時應該背誦過這一名篇,記得里面的一句千古名言:“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
重修岳陽樓的滕宗諒,字子京,與范仲淹為同年進士,是一位有著豪俠氣概的士大夫,能領兵殺敵,喜結(jié)交朋友,行事豪邁,出手慷慨,常一擲千金,《宋史?滕宗諒傳》稱他“尚氣,倜儻自任,好施與”。
慶歷三年(1043)九月,滕宗諒在慶州(今甘肅慶陽)知州任上,陜西四路都總管兼經(jīng)略、安撫、招討使鄭戩向朝廷檢舉:滕宗諒之前擔任涇州(今甘肅涇川)知州時,“枉費公用錢十六萬緡” 。同時,監(jiān)察御史梁堅也對滕宗諒發(fā)起嚴厲的彈劾:滕宗諒“用過官錢十六萬貫,有數(shù)萬貫不明,必是侵欺入己” 。
這里我們需要先弄明白一個概念:什么是“公用錢”。范仲淹解釋過公用錢的性質(zhì):“國家逐處置公使錢者,蓋為士大夫出入及使命往還,有行役之勞,故令郡國饋以酒食,或加宴勞,蓋養(yǎng)賢之禮,不可廢也?!?換成現(xiàn)在的說法,公用錢就相當于臺灣地區(qū)實行的“特別費”,主要用于出于公務需要的宴請、招待、饋贈、捐贈、補助。公用錢的數(shù)額,“隨州郡大小立等,歲自二百貫至五千貫止”,如宋真宗年間,朝廷撥給廣州的公用錢為“五十萬”錢(500貫)。公用錢的使用,必須由知州與通判聯(lián)署簽字才可以領用,“皆長吏與通判署籍連署以給用” ,每一筆支出都要在賬籍上登記清楚,接受審計。
公用錢有時也被寫成“公使錢”。但是,在宋朝,“公用錢”與“公使錢”實際上是兩回事,只不過常常被人混淆了。公使錢是朝廷撥給領有節(jié)度使兼使相、節(jié)度使、節(jié)度觀察留后、觀察使、防御使、團練使、刺史等榮銜的長官的個人津貼,“皆隨月給受,如祿奉焉”。公使錢的數(shù)額,依長官的官階分為若干等,從五百貫至二萬貫不等。長官可以自由支配屬于他的公使錢:“舊制,刺史以上所賜公使錢得私入”;“方鎮(zhèn)別賜公使錢,例私以自奉,去則盡入其余”;“(公使錢)不隸州府,(長官)自以親吏領之,歲杪上計則入其余” 。
今日臺灣地區(qū)的“特別費”,其實也是分為兩塊:其中二分之一需要用票據(jù)報銷,并接受審查,類似于宋朝的公用錢;另外二分之一則由行政長官按月簽字領取,自由支配,無須記賬、結(jié)算,類似于宋朝的公使錢。你應該記得,2007年,馬英九曾被檢察官控以在擔任臺北市長期間涉嫌貪污“特別費”。但法官最后裁定,行政長官簽字領取的那一半“特別費”,為“法定薪資外之實質(zhì)補貼”,馬英九不存在貪污“特別費”的行為。
時光倒流回到一千年前,滕宗諒面臨的指控,跟馬英九差不多。不過,有一點我們應該先說明:滕宗諒涉嫌濫用的,是屬于地方政府公務經(jīng)費性質(zhì)的公用錢,而不是屬于長官個人津貼性質(zhì)的公使錢。這是跟馬英九的情況又不一樣的地方。
既然有御史彈劾滕宗諒濫用公用錢,仁宗皇帝便委派太常博士燕度前往“鞫其事”,將滕宗諒從慶州帶到邠州(今陜西彬縣)接受調(diào)查。滕宗諒聞訊,“恐連逮者眾,因焚其籍以滅姓名” ,將登記公用錢使用情況的賬簿焚燒掉。
但燕度也是一個狠角,你滕宗諒不是燒掉了物證么?那好,那就從人證入手——將所有稍受牽連的人全都抓起來,“枝蔓勾追,直使盡邠州諸縣枷杻”,“囚系滿獄” 。不審出滕宗諒的罪證決不罷休。
滕宗諒堅決不承認自己挪用了16萬貫公用錢,只稱在涇州任上時,因為招待“諸部屬羌之長千余人”,才動用了3000貫公用錢 。以滕宗諒花錢豪邁的性情,交游又廣,“間以饋遺游士故人” ,經(jīng)手花出去的公用錢,肯定不止3000貫。但是到底花了多少錢,又是怎么花的,又是哪些人接受了饋贈,卻是一筆糊涂賬,因為賬本都被滕宗諒燒掉了。
但若說滕宗諒挪用了16萬貫公用錢,那顯然也是不實之詞,因為朝廷撥給涇州的公用錢數(shù)目都不可能有16萬貫之多。按范仲淹的說法,那16萬貫錢其實包含了涇州諸軍請用的經(jīng)費,“已有十五萬貫是加誣,錢數(shù)物料是諸軍請受,在十六萬貫之內(nèi),豈可諸軍請受亦作宗諒使過” 。如此說來,滕宗諒經(jīng)手使用的公用錢,應該是1萬貫左右。
我也不相信滕宗諒是一名貪官,私吞了公用錢。滕宗諒并不貪財,只是花費公款一直大手大腳,之前他知湖州,“大興學校,費錢數(shù)十萬”,通判、僚吏都認為滕宗諒從中撈足了油水,因此滕宗諒離任審計時,不肯給他簽字,還是大學者、新任知州胡宿出來為滕宗諒證明清白。滕宗諒去世時,身無長物,“及卒,無余財” ,生前他經(jīng)手的公用錢,應該都用于公務接待與饋贈游士故人了,而非入了他私囊。但說他“枉費公用錢”,卻是確鑿無疑的。
那么應該如何處分滕宗諒呢?朝廷出現(xiàn)了兩種對立的意見。時任樞密使的杜衍力主從嚴處罰,“欲深罪滕宗諒”。杜衍的意見并非沒有道理,因為滕宗諒燒掉賬本的行為,顯然是對國法的挑戰(zhàn)。參知政事范仲淹與諫官歐陽修“則力爭而寬之” ,畢竟滕宗諒并無貪贓入己的行為,以公用錢“饋遺游士故人”也是本朝慣例。
范仲淹還告訴仁宗皇帝:他和韓琦以前在涇州時,也是這么使用公用錢的,“曾為慶州簽判、秘書丞馬倩身亡,本人家貧親老,與錢一百貫文;又涇州保定知縣、大理寺丞劉襲禮丁父憂,家貧起發(fā)不得,與錢一百貫文;又虢州推官、監(jiān)環(huán)州入中陳叔度丁父憂,家貧無依,與錢五十貫文;又進士黃通來涇州相看,與錢五十貫文”。如果這么做有罪,那么請皇上“將臣與韓琦用錢事狀,一處定斷,以正典刑” 。
宋仁宗權(quán)衡再三,聽從范仲淹之言,對滕宗諒從輕發(fā)落,奪一官(降一級官階),徒知虢州(今河南靈寶)。時為慶歷四年(1044)正月。
但是,仁宗的這個處分決定,立即受到御史中丞王拱辰的強烈反對。王拱辰上書說:“賞罰者,朝廷之所以令天下也。此柄一失,則善惡不足以懲勸。今滕宗諒在邊,盜用公使錢,不俟具獄,止削一官,皆以謂所坐太輕,未合至公?!庇终f,如果不對滕宗諒嚴肅處理,他就辭職不了,“臣所以不避而固爭者,誠恐來者相效,而陛下之法遂廢矣。臣明日更不敢入朝,乞賜責降一小郡,以戒妄言” 。
王拱辰可是一個招惹不得的人物,以前他向宋仁宗提意見,仁宗未答應,他情急之下便扯住皇帝的衣裾不放,“極論之,帝未省,遽起,拱辰前引裾,乃納其說”?,F(xiàn)在他要求朝廷對滕宗諒施以重責,而仁宗未聽,王拱辰真的就辭職不干了,“即家居,求自貶” 。
其他御史也“執(zhí)堅奏劾宗諒不已”。最后,宋仁宗不得不“用御史中丞王拱辰之言”,在二月份重新下詔,“徙知虢州滕宗諒知岳州” 。
北宋時,岳州(今湖南岳陽)差不多就是一個蠻荒之地。不過,滕宗諒到底是豪爽之人,不會太計較窮山惡水。他上任不久,便決定重新修葺岳州的岳陽樓。
這一次,滕宗諒不敢動用公款,而是采用了“眾籌”的辦法——岳州有不少“老賴”,欠債不還。滕宗諒便發(fā)布一個通告:“民間有宿債不肯償者,獻以助官,官為督之”,意思是說,凡是討不回債款的債主,如果愿意將他們的一部分債權(quán)捐獻給政府修建岳陽樓,政府將協(xié)助他們追債。于是“民負債者爭獻之,所得近萬緡”。
滕宗諒自己掌管這筆巨款,“自掌之,不設主典案籍。樓成,極雄麗,所費甚廣”。按王拱辰的說法,滕宗諒從中撈到了不少油水,“自入者亦不鮮焉”,可是“州人不以為非,皆稱其能” 。
滕宗諒顯然是一個具有人格魅力的人,其操守也不必懷疑,但我們不能不指出,他也是一個藐視制度的人。一些人很欣賞他,如范仲淹、歐陽修;另一些人則很不慣他,如杜衍、王拱辰。
岳陽樓建成,滕宗諒請老朋友范仲范寫了那篇千古傳誦的《岳陽樓記》;又請大書法家蘇舜欽手書《岳陽樓記》,刻于石碑;再請著名篆書家邵觫為《岳陽樓記》石碑“篆額”,時人將滕樓、范記、蘇書、邵篆合稱為“天下四絕”。
滕子京成就《岳陽樓記》
文/石巖磊
“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這是北宋范仲淹在《岳陽樓記》里的千古名言,文中還有許多描寫景致的精美詞句:“沙鷗翔集,錦鱗游泳,岸芷汀蘭,郁郁青青。而或長煙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躍金,靜影沉璧。漁歌互答,此樂何極!”煙波浩渺的洞庭湖仿佛就在人們眼前,令人有身臨其境之感,然而,讓人匪夷所思的是作者并未到過岳陽樓。
范仲淹在慶歷新政失敗后,遭貶到了河南鄧州,他的朋友滕子京也因受到誣告而被發(fā)配到了湖南。在湖南的任上,滕子京頗有建樹,可稱得上是政通人和百廢俱興,第二年他主持重修了岳陽樓,并把畫工繪的《洞庭晚秋圖》送給范仲淹看,請他作篇文章記錄修建之事。范仲淹揮舞如椽之筆一蹴而就,彪炳史冊的歷史名篇橫空出世。
但范仲淹的作品也引來了一些微詞,有人認為“憑空臆造”的文章不值得稱道,這實屬無稽之談。司馬遷沒有經(jīng)歷前朝之事,不是照樣編纂出了名垂千古的《史記》嗎?范仲淹不曾登上岳陽樓,不等于說他不可以感同身受,他走南闖北的任職經(jīng)歷和跌宕起伏的人生履歷足可以為其寫此文打下堅實基礎。正如有人沒有爬過泰山,可當他登臨家鄉(xiāng)的一座高山時,同樣可以和杜甫有“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的感覺。
《岳陽樓記》凝結(jié)著范仲淹憂國憂民的情懷,同時也凝聚著滕子京的寬宏大度。本來滕子京是想讓好友給他歌功頌德一番,沒成想?yún)s勾起了范大人的很多人生感悟,洋洋灑灑的長文里僅提到,“乃重修岳陽樓,增其舊制,刻唐賢今人詩賦于其上”,用寥寥數(shù)語就一筆帶過了。滕子京并未因此不滿,而是如獲至寶般將朋友的作品懸掛在了新樓之中??梢哉f,寫就文章的是范仲淹,而讓它青史留名的是滕子京。
從“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之中,我們也多少可以體會到范仲淹不得志的郁悶,自己滿腔的報國之志難以施展,而讓他深感欣慰的應該是,好友沒有因為他的官場失意而將其遺忘,而且仍然對他敬重有加,這才是范仲淹能夠把美文汩汩付諸筆端的真正原因吧。法國詩人雨果說:“世界上最寬闊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寬闊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寬闊的是人的胸懷?!彪泳┑男亟罂氨忍炜樟?,因為他不僅修造了一座名樓,更是成就了一個文學傳奇。
? ? ? 2018.8.24
中國對于文化但發(fā)展是處于非常包容的態(tài)度,不同的朝代中也有著各種各樣有思想的文人通過各種各樣的文學作品來抒發(fā)自己的情感。說到《岳陽樓記》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范沖淹出生于公元989年8月,從小就對詩詞歌賦格外喜愛,慶歷六年(1046年),創(chuàng)作出《岳陽樓記》,在文章里表達出的愛國之情現(xiàn)在看來都非常令人震撼。
所以大家回顧歷史文人時,范沖淹的文學素養(yǎng)在大家看來還是保留至一定的地位的。這么優(yōu)秀的作品自然也會得到廣泛流傳,范沖淹的《岳陽樓記》也不例外。范沖淹是北宋時期的文學家,為我們留下了很多有才氣的作品,細細品來也都蘊含著相當重要的文化價值和思想價值。
所以在設計語文教科書內(nèi)容的時候,范沖淹的代表作《岳陽樓記》也被選為了教材。課本對于學生來說可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對于學生產(chǎn)生了影響力。所以對于課本的內(nèi)容要經(jīng)過非常認真的篩選。大家仔細了解就可以發(fā)現(xiàn),課本所包括的內(nèi)容不是一成不變的,為了保證課本的進步以及內(nèi)容的完善,很多之前加入了課本內(nèi)容的文章都被移除。
很多家長對于《岳陽樓記》也提出了移出的建議,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原來在《岳陽樓記》的開篇涉及的一重要人物就是滕子京,一開始就在文章中出現(xiàn)了。作為文章中的重要一部分在文章中也有著很大的篇幅。那這滕子京又是何人?范仲淹又為什么要如此大動篇章的描述他呢?
其實,滕子京與范沖淹是認識多年的好友。公元1015年,兩人一同考取進士。后來滕子京被貶后治理岳州,范沖淹感嘆他勤勤懇懇為了百姓,便下書一篇《岳陽樓記》讓滕子京的名聲也打響。因為滕子京之前只是一個小官員,大家都是通過范沖淹的文章了解到他的,所以在很多人的印象中他就是一個愛民如子的好官。
但《宋史》卻對滕子京有了不一樣的評價。其中表示滕子京與《岳陽樓記》中的形象并不相干,當時滕子京被貶也是因為他貪污官費,被貶官還是有所通融才被下放。當然歷史不僅僅只有一個說辭。也有人說其實滕子京不是貪污。滕子京于甘肅涇州做官時撥動官款是為了讓邊關將士得到安撫,撫恤遺屬。
在司馬光的《涑水記聞》中卻又說道,滕子京在岳州也有著貪污受賄的行為。事實到底怎么樣,我們現(xiàn)在也不可以得知了。畢竟時間過去了太久,在追尋起來也沒有什么意義。但可以讓我們確認的是,滕子京的行為是存在著爭議的,那么我們來判斷滕子京這個人的時候自然就不可以提出完全正面的觀點。
很多人對于滕子京的了解也是通過《岳陽樓記》才知曉一二,而在深入研究發(fā)現(xiàn)滕子京存在著爭議,也難怪現(xiàn)在有些家長希望再進行課本編寫時可以把《岳陽樓記》移出去呢,因為滕子京在其中可以說是主要角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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