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由書孟德事見寄。余既聞而異之,以為虎畏不懼己者,其理似可信。然世未有見虎而不懼者,則斯言之有無,終無所試之。然曩余聞忠、萬、云安多虎。有婦人晝?nèi)罩枚荷成隙揭掠谒?。虎自山上馳來,婦人倉皇沉水避之。二小兒戲沙上自若?;⑹煲暰弥烈允子h觸,庶幾其一懼,而兒癡,竟不知怪,虎亦卒去。意虎之食人,必先被之以威,而不懼之人,威無所從施歟?有言虎不食醉人,必坐守之,以俟其醒。非俟其醒,俟其懼也。有人夜自外歸,見有物蹲其門,以為豬狗類也。以杖擊之,即逸去。至山下月明處,則虎也。是人非有以勝虎,而氣已蓋之矣。使人之不懼,皆如嬰兒、醉人與其未及知之時,則虎畏之,無足怪者。故書其末,以信子由之說。
———《蘇軾文集》
【文章鑒賞】
世人大多畏“虎”,因為這位“百獸之王”好吃人。蘇轍所書《孟德傳》,卻有虎反畏人的說法,這便引發(fā)了乃兄探討虎“心理”的濃厚興趣。
東坡列舉了兩則傳聞:一則是虎與“二小兒”在沙地上的對峙。文中以“虎熟視之”,狀其窺探小兒的遲疑心理;以“以首觝觸”,表現(xiàn)其“先被之以威”的可笑情態(tài)。運筆頗見韻致。誰知小兒傻乎乎的,根本不知道害怕,依然嬉戲“自若”?!鞍佾F之王”便只好從對峙的陣地上,怏怏地退了出來。另一則中的“山大王”遭遇更慘:它滿以為守在門邊,可以突如其來嚇人一跳。誰知那“夜歸”者竟把它認作了“豬狗”,舉杖就“擊”,還要追趕不舍?!吧酱笸酢卑ち舜颍K于在月色下連吼帶奔,逃了。
蘇軾由此得出結(jié)論:虎之吃人“心理”,全在以“威”凌人,令你畏懼。倘若你能像“二小兒”一樣,全不知懼,它就“威無所施”;倘若能像“夜歸”者那樣,以氣概壓倒它,那就更妙!
不要以為東坡所記,只是對付“老虎”的閑聞趣談。他的小品文往往言在此而意在彼。山野中有老虎,社會中何嘗沒有魚肉百姓的壞家伙?人們受他們欺凌多了,常常就增生了怯弱之心,一見到他們就害怕,唯恐避之不及。他們呢,也把握了人們的這種心態(tài),欲有所奪掠,必先“被之以威”。人們既先就嚇得“靈魂出竅”,哪還有反抗的余力?于是只好眼睜睜被“吃”。其實,壞人之于世亦如老虎,不過那么幾匹。要與人眾為敵,難道就不怕被揭露、打倒?對付他們,本不該如“浣衣”之婦那樣惶恐,而應如“二小兒”那樣不懼;非但不懼,還要如“夜歸”者那樣,將其視為“豬狗”,毫不手軟地“以杖擊之”。倘若人們都有這種疾惡如仇、視死不懼的勇氣,則好人之浩浩蕩蕩、千軍萬馬,又何懼幾匹色厲內(nèi)荏之“虎”的猖獗!
就這一點說,東坡這則小品,真可令怯者陡生勇猛之志,而令“虎冠”者為之氣沮。但要仔細考究起來,則虎在通常情況下并不吃人,即使真要吃人,也如魯迅所說:“抓著就是一口,決不談道理、弄玄虛?!保ā断娜x》)社會上的人,有些要比老虎狡詐和有心計得多。從小處說,王熙鳳之害尤二姐,根本不露兇相,反而讓她感到親熱得像姐姐一樣,至死都不明白怎么被害的!從大處說,遭萬世唾罵的秦檜,還能“拉大旗作虎皮”,借用皇帝的金牌,以“莫須有”的罪名,置岳飛于死地。這些受害者,僅憑一個“不懼”,又何能對付這種“虎”類?
盡管如此,“不懼”仍為第一要義。倘要懼死,便什么都談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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