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司馬諫議書
答司馬諫議書
【原文】
某[26]啟:昨日蒙教,竊以為與君實游處[27]相好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shù)[28]多異故也。雖欲強聒[29],終必不蒙見察,故略上報[30],不復(fù)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實視遇[31]厚,于反復(fù)不宜鹵莽,故今具道所以[32],冀[33]君實或見恕[34]也。
蓋儒者所爭,尤在名實[35],名實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實所以見教者,以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36],以致天下怨謗也。某則以謂:受命于人主,議法度而修[37]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為侵官;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辟邪說,難壬人[38],不為拒諫。至于怨誹之多,則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習(xí)于茍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39]國事、同俗自媚于眾為善,上乃欲變此,而某不量敵之眾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則眾何為而不洶洶然[40]?盤庚之遷,胥[41]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盤庚不為怨者故改其度,度[42]義[43]而后動,是而不見可悔故也。如君實責(zé)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44]斯民,則某知罪矣;如曰今日當(dāng)一切不事事[45],守前所為而已,則非某之所敢知。
無由會晤,不任區(qū)區(qū)向往之至[46]。
【注釋】
[26]某:作者自稱。
[27]游處:交往共處。
[28]所操之術(shù):所堅持的思想、觀點及治理國家的辦法、措施等。
[29]強(qiǎng)聒(guō):強力喧爭。
[30]上報:回信。
[31]視遇:看待。
[32]具道所以:詳細陳述之所以這樣做的原因。具,全、都。道,講說,陳述。
[33]冀:希望,期待。
[34]見?。旱玫剿藢ψ约旱膶捤?。
[35]名實:概念、名稱與實際的事物。
[36]侵官、生事、征利、拒諫:這是司馬光信中指責(zé)王安石變法的四條罪狀。侵官,增設(shè)新官,侵犯原來官吏的職權(quán)。生事,廢舊立新,名目繁多,生事擾民。征利,設(shè)法生財,與民爭利。拒諫,拒絕接受別人的意見。
[37]修:修正。
[38]難壬(rén)人:批駁巧言獻媚的人。壬人,奸人,佞人。指巧言諂媚、不行正道的人。
[39]恤(xù):顧惜,憂慮。
[40]洶洶然:大聲吵鬧的樣子。
[41]胥(xū):相與,都。
[42]度(duó):考慮,謀慮。
[43]義:適宜。
[44]膏澤:恩惠。
[45]不事事:做事,辦事。
[46]不任區(qū)區(qū)向往之至:不勝敬仰。舊時寫信的客套話。不任,不勝。區(qū)區(qū),情意誠摯。小,指自己。自稱的謙詞。向往之至,仰慕到極點。
【譯文】
安石敬白:昨日承您來信指教,我私下覺得與您交往深厚密切已非一朝一夕,可是議論國事時常常意見不同,這大概是由于我們所持的政治主張和方法不同的緣故吧。即使想要勉強多說幾句,最終也必定不被您所諒解,因此只是很簡略地復(fù)上一信,不再一一替自己分辨了。后來又想到蒙您一向看重和厚待,在書信往來上不宜馬虎草率,所以我現(xiàn)在詳細地說出我這樣做的理由,希望您看后或許能諒解我。
本來知書識禮的讀書人所爭辨的,尤其在于名義和實際的關(guān)系。名義和實際的關(guān)系一經(jīng)辯明,天下的是非之理也就解決了。如今您來信用以指教我的,是認為我的做法是侵犯了官員的職權(quán),惹事生非制造事端,聚斂錢財與民爭利,拒不接受反對意見,因此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誹謗。我則認為遵從皇上的旨意,在朝堂上公開討論和修訂法令制度,責(zé)成有關(guān)部門官吏去執(zhí)行,這不是侵犯官權(quán);效法先皇的英明政治,用來興辦好事,革除弊端,這不是惹事生非;替國家整理財政,這不是搜括錢財;抨擊荒謬言論,責(zé)難奸佞小人,這不是拒聽意見。至于怨恨和誹謗如此眾多,那是早就預(yù)知它會這樣的。
人們習(xí)慣于茍且偷安、得過且過,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士大夫們大多把不關(guān)心國事,附和世俗之見以討好眾人為得計。因而皇上才要改變這種狀況,而我不去考慮反對的人有多少,愿意竭力協(xié)助皇上來對抗他們,那眾多的反對者怎會不對我氣勢洶洶呢?商王盤庚遷都時,連百姓都埋怨,還不僅僅是朝廷里的士大夫而已。盤庚并不因為有人埋怨反對的緣故而改變計劃,這是因為遷都是經(jīng)過周密考慮后的行動,是正確的而看不到有什么可后悔的緣故。假如您責(zé)備我占據(jù)高位已久,沒有能協(xié)助皇上大有作為,使百姓普遍受到恩澤,那么我承認自己是有錯的;如果說現(xiàn)在應(yīng)當(dāng)什么事也別干,只要墨守從前的老規(guī)矩就行,那就不是我所敢領(lǐng)教的了。
沒有機會見面,衷心想念和仰慕您。
【解析】
這篇文章寫于熙寧變法初期,是王安石寫給司馬光的一封信。寧熙二年,宋神宗以王安石為參知政事。三月,王安石與陳升之創(chuàng)置三司條例,議行新法。此后,守舊派對王安石的攻擊此起彼伏,接連不斷。寧熙三年,諫議大夫司馬光致書王安石,寫了一封長達三千三百余字的信——《與王介甫書》,謂王安石行新法為侵官、生事、征利、拒諫。王安石這封信就是回答司馬光的指責(zé)的。
針對司馬光的指責(zé),王安石用簡潔有力的答復(fù)對保守派的反對毫不遷就。在信中他就幾個關(guān)鍵性的問題——關(guān)于“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的指責(zé)跟對方辯論,論點鮮明而具有無懈可擊的邏輯性。他態(tài)度堅決,斬釘截鐵,充分表現(xiàn)出一個改革家的氣度。
這篇文章見識高超,論辯犀利,令人味之不盡。清末教育家吳汝綸評曰:“固由傲兀性成,究以理足氣盛。故勁悍廉厲無枝葉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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