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兩漢·武帝以俳優(yōu)畜賦家先秦兩漢·武帝以俳優(yōu)畜賦家
漢武帝即位后,招延四方文學辯說之士待詔金馬門
,命他們作賦頌并予以獎勵
。但是武帝網(wǎng)羅賦家,并不重視他們的政治才華
,而只是把他們當作俳優(yōu)看待,讓他們給宮廷娛樂增加一點風雅而已
?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稘h書·枚乘傳》曰:“皋不通經(jīng)術(shù),詼笑類俳倡
,為賦頌好嫚戲
,以故得媟黷貴幸,比
東方朔 、郭舍人等
。”《漢書·嚴助傳》曰:“其尤親幸者
,東方朔
、枚皋、嚴助
、吾丘壽王
、司馬相如。相如常稱疾避事
,朔
、皋不根持論,上頗俳優(yōu)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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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劉徹時期的選官制度,是怎樣的
?漢初
,西漢官員的選官制度主要依靠“任子”和“貲選”制。
畜賦家.png)
“任子”是漢初選官
、任官時一項最重要的制度
,被明確于西漢的律法條文之上,《漢書.哀帝紀》載:“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
,顏師古注:“應(yīng)劭曰:‘任子令者
,《漢儀注》:“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得任同產(chǎn)若子一人為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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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辈灰缘逻x,故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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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保也?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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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子”是西漢二千石以上官員專屬的一項特權(quán)
,始于文帝時期,“及孝文帝即位,盎兄噲任盎為中郎”(《史記.袁盎傳》)
,這是西漢關(guān)于“任子”為官的一條最早的記載
。
“任子令者,吏二千石以上視事滿三年
,得任同產(chǎn)若子一人為郎”就是說官秩在二千石以上的官員
,只要任職滿三年,皆可推薦子孫一人為官
,在這之中朝廷不問子弟德行
、才干如何,只要推薦就能直接被選為“郎官”
。當然如果是功勞特別卓著的文官武將或是皇親國戚
,他們可薦舉子孫兩人或數(shù)人以上為“郎官”,如平陵侯蘇建
,他三個兒子都因“任子”得“郎官”職
,再如武陽侯史丹,他的九個兒子也都因“任子”相繼得“郎官”職
。
“郎官”就是議郎
、中郎、侍郎
、郎中等官職的統(tǒng)稱
,漢時“郎官”屬郎中令(武帝改光祿勛),主要職責就是“掌守門戶
,出充車騎”(《漢書.百官公卿表》)
,亦也作為皇帝的顧問。因郎官多是天子的近臣
,所以極易得到皇帝的寵信
,因此非常容易獲得高位,如武帝朝丞相田蚡
,他就是“郎官”出身
。
當然大多數(shù)依靠“任子”的“郎官”職的貴族子弟,若想獲得正式的官職
,還得需要進行考核
,當時“郎署”每年都會對“郎官”進行考核,考核優(yōu)異者大多可直接出任地方縣令
、長(《漢書.董仲舒?zhèn)鳌份d:“夫長吏多出于郎中
、中郎”)之職,或是升任更高的職務(wù)
,如武帝時期
,李廣之子李椒因“任子”得郎官,后考核優(yōu)異就直接升任代郡太守
,成為地方上的封疆大吏
。
因漢初郡太守、九卿有不少都是由“郎官”升上去的
,因此當時“任子”可以說是二千石以上官員子弟入仕做高官的最快捷徑
。
“貲選”是文景時期所推出的一項面向全國的選官制度,如果說“任子”是貴族子弟入仕的最快捷徑
,那么“貲選”就是地方富豪子弟入仕的最快捷徑
。
“貲”通“資”,意指財貨
、資財
,所謂的“貲選”就是憑財產(chǎn)多少來做官,漢初除有市籍的商人
、贅婿及吏坐贓者(犯貪污罪的小吏)外
,只要滿足相應(yīng)的財產(chǎn)條件,然后向政府繳納一定數(shù)量的錢財
,就能有做官的資格
。如文帝時期廷尉張釋之就是靠“貲選”入仕為“騎郎”(《漢書.張釋之傳》載:“以訾為騎郎,事文帝”)
,然后逐漸做到了九卿之位
。再如景帝時期司馬相如也是靠“貲選”入仕為“武騎常侍”(《漢書.司馬相如傳》載:“以貲為郎,事孝景帝
,為武騎常侍”)
。
漢初,需資財達十萬錢才可任“郎官”
,而后因景帝認為“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
,廉士算不必眾。有市籍不得宦
,無貲又不得宦
,朕甚愍之?div id="d48novz" class="flower left">
!?《漢書.景帝紀》)
,就是景帝認為漢初用家產(chǎn)十萬錢來限制富豪子弟為官有點苛刻,尤其對廉潔的人更是不公平
,如按原規(guī)定商人有錢不得為官
,廉潔的人沒錢也不能為官
,這就等于是徹底的堵住了廉潔的人想為朝廷效力的道路。
所以在后元四年
,景帝下詔:“貲算四得宦
,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漢書.景帝紀》)
,就是后元二年以后
,只要資財達四萬錢,然后繳納少量的資產(chǎn)就可為“郎官”
,借此避免讓廉潔之士不得其職
,而讓貪夫久據(jù)其位,自此家產(chǎn)達四萬錢即可參加“貲選”
。
當然
,相對于不問德才的“任子”,“貲選”的條件算是十分苛刻的
。
首先
,“貲選”者必須擁有雄厚的資產(chǎn),顏師古言:“貲
,財也
,以家財多得拜為郎也”,就是說你要想“貲選”
,你家就必須有錢
。如此,文景時期家產(chǎn)必須達十萬或四萬錢才有“貲選”的資格
,而后在做“郎官”期間
,他們每年都還需要支持一定的錢財來供郎署使用(《漢書.楊惲傳》載:“郎官故事,令郎出錢市財用
,給文書
,乃得出,名曰山郎”)
,同時還得自備鞍馬
、服裝、兵器等一切物品(《史記.田叔列傳》載:“其后有詔募擇衛(wèi)將軍舍人以為郎
,將軍取舍人中富給者
,令具鞍馬、絳服
、玉具劍
,欲入奏之。”)
,如此當時參加“貲選”的費用絕對是一般家庭所不能承擔的
,“貲選”者必須擁有不菲的家產(chǎn)才能支撐為官時的費用。
之后
,對“貲選”者
,西漢也有著嚴格的身份規(guī)定,“孝文皇帝時
,貴廉潔,賤貪污
,賈人
、贅婿及吏坐贓者,皆禁錮不得為吏”(《漢書.貢禹傳》),就是說有市籍的商人
、贅婿及吏坐贓者都沒有參加“貲選”的資格
。
再是,“貲選”者需才能卓越
,如文景時期
,通過“貲選”入仕的司馬相如、張釋之都是當時的大才
,司馬相如以一篇《子虛賦》得到武帝的賞識(《史記.司馬相如列傳》載:“上讀《子虛賦》而善之
,曰:‘朕獨不得與此人同時哉!”)
,張釋之也是以卓越的才能被看中(《漢書.張釋之傳》載:“中郎將爰盎知其賢
,惜其去,乃請徙釋之補謁者”)
,從以上記載可以看出
,要想通過“貲選”入仕的,主要還得靠才能
,如果你沒才
,朝廷也不會用你。
所以總的說
,“貲選”雖面向全國
,但相對于“任子”來說卻是有著嚴格的財產(chǎn)、身份
、才能等苛刻的要求
,如果滿足不了這些要求,要想通過“貲選”做官幾乎是不可能的
。
綜上所述
,可以說,漢初能坐到“三公九卿”高位的要嗎是家里有錢的,要嗎是家里有權(quán)的
,平民百姓無任何的機會
。以丞相為例,從高祖到武帝九十余年里
,如蕭何
、曹參、王陵
、陳平
、審食其、周勃
、灌嬰
、張蒼、申屠嘉等都是開國功臣
,位列“列侯”
。而后來的陶青、周亞夫
、劉舍等都是功臣之后
,都繼承著祖上的“列侯”爵位。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漢初并沒有一套成熟的官吏選拔任用制度
,當時大多數(shù)的高位都被官僚富豪所壟斷
,他們把持著漢初的朝政大權(quán),對于貧窮子弟來說鮮有任職的機會
。
而這種由功臣勛貴集團把持朝政大權(quán)的制度雖然在漢初的確有穩(wěn)固政權(quán)的作用
,但是到之后勢必會影響西漢對于天下的統(tǒng)治,畢竟這種“父死子繼”的方式很容易讓大量無才無德的人進入官場
,而在這些人的治理下
,西漢豈能好呢?
因此到了武帝時期
,雄才大略的武帝有感“任子”
、“貲選”對西漢的危害性,遂開始對西漢的選官制度進行了大幅度的變革
。
首先
,武帝時期,武帝開始不定期的下詔“舉賢良”
,要求全國各地官員向朝廷舉薦有德行
、才能的人,借此從中選拔出真正對朝廷有用的大才
。
前140冬十月
,漢武帝“詔丞相、御史、列侯
、中二千石
、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漢書·武帝紀》)
,就是讓三公九卿
,地方郡守,諸侯替武帝薦舉全國各地的“賢良方正”(品行端正)
、“直言極諫”(敢于評議時政和進諫皇帝)之士
,如會稽太守嚴助就是在這次“舉賢良”中被武帝選中,然后選為中大夫(《漢書.嚴助傳》載:“郡舉賢良
,對策百余人
,武帝善助對,由是獨擢助為中大夫”)
。
前134年五月,武帝又下詔全國推舉良賢人才
。也就是在這一年的“舉賢良”中
,誕生了對中國2000余年的封建史影響最為深遠的“天人三策”?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疤烊巳摺笔嵌偈嬖凇芭e賢良”中針對武帝的三問而分別作答的三篇策論
,這三篇策論的內(nèi)容主要有以下幾點:1)天人感應(yīng),君權(quán)神授
。2)推崇孔氏
,抑黜百家。3)春秋大一統(tǒng)
,尊王襄夷
。4)建立太學,改革人才選撥制度
,反對任子
、貲選制。
“天人三策”誕生不久后
,武帝就根據(jù)董仲舒所提出的意見
,有針對性的開始對西漢的官員選拔、任用制度進行了全面性的改革
。
前134年
,武帝正式將原屬于不定期舉行的“舉賢良”變成了定期舉行的“察舉制”(《漢書.武帝紀》載:“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
、廉各一人”)
,自此西漢在選拔官吏上開始逐漸采用以儒術(shù)取士的“察舉制”,以才能來選撥官員,而不再單純的以權(quán)
、財來作為選官的依據(jù)
。
“察舉制”的主要特征就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qū)內(nèi)考察、選取人才并推薦給上級或中央
,經(jīng)過試用考核后再任命官職
。自武帝開始,地方長官可以隨時向朝廷薦舉轄區(qū)內(nèi)有德有才的學子
,然后由朝廷經(jīng)過考核
,考核通過者即可為官,而在此過程中朝廷不問出身
,地位
,及財勢,一律以才學
、德行為選拔要求
,只要有才學,有德行
,朝廷就讓你做官
。
武帝時期“察舉制”分為常科和特科兩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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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啤本褪敲磕甓紩e行的科目
,武帝時期的?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瓢ㄐ⒘⒉炝?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div id="4qifd00" class="flower right">
!疤乜啤本褪遣欢ㄆ谂e行的科目,武帝時期的特科包括秀才(東漢為避光武帝劉秀諱
,改“茂才”)
、賢良方正、孝弟力田
、明經(jīng)
、明法、明陰陽災(zāi)異等
。
其中“?div id="m50uktp" class="box-center"> ?啤敝凶顬橹匾木褪恰靶⒘笨?前134年始設(shè)),“孝廉”指的就是“孝順父母
,辦事廉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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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靶⒘笨茖偾辶髦浚袆e于靠蔭庇做官的“任子”和靠錢財做官的“貲選”
,“孝廉”不問出身
,不問錢財,只問德行
、才能
,因此它被漢朝學子視為官員晉升的正途,為世人所尊崇
。
從武帝開始
,各郡國每年都需向朝廷舉薦孝一人,察廉一人
,被舉為孝廉后
,會先前往郎署做郎官,然后朝廷會在一年后對這些郎官進行考核
,考核合格者就會被賜予官職
,或在中央任尚書、侍御史
,或在地方任縣令
、長、丞
。而若不合格者則會被撤換,同時薦舉者也會被懲罰
,如此就可防止一些別有居心的地方官以權(quán)謀私胡亂推薦人
。
而“特科”中最為重要的是就是“賢良方正”科(始于前178年,這一年文帝下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史記.孝文本紀》)
,“賢良方正”指的就是有才能
,德行好,又正直
,又敢于直言犯諫的人
。漢時“賢良方正”科一般只會在災(zāi)異危難之際舉行,借此匡正帝王的過失
,因此它屬“特科”
,而非“常科”
。當時皇帝會下詔讓地方上的官員舉薦所趙轄區(qū)內(nèi)有才學
、有德行,又正直的人
,然后將其送往朝廷
,由皇帝直接進行考核
,而皇帝則會根據(jù)他才能的高低,來授予其官職
。
可以說“察舉制”的出現(xiàn)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官僚富豪對于朝政大權(quán)的壟斷
,雖然此時西漢朝政大權(quán)大部分依然還掌握在權(quán)貴的手中,但是自此開始
,個人的社會背景
、家庭出身、財富狀況不再是西漢選撥官吏的唯一依據(jù)
。此時地方上只要有真才實學的
,無論出身如何,無論貧窮與否
,都有入朝為官的機會
,如此這個時候平民與權(quán)貴開始有了一絲的公平。
當然“察舉制”在武帝剛推行的時候其實并不順利
,當時有權(quán)力薦舉的官員對于此事并不積極
,他們或是懼怕自己的子孫因此得不到官位,或是害怕舉人不當
,從而讓自己背上責任
,總之就是對“薦舉”一事很不上心。
因此在“察舉制”實施的最初幾年
,“或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漢書.武帝紀》)這樣一年下來全國各郡國連一個人都不薦舉的情況是屢屢發(fā)生
。為此,漢武帝為了杜絕此事的再次發(fā)生
,前128年武帝下詔:“舉孝
,不奉詔,當以不敬論
。不察廉
,不勝任也,當免”(《漢書.武帝紀》)
,就是之后每年各郡國必須要舉薦孝廉各一人
,如果沒有或治罪,或免官
。
如此
,在武帝利用法令來強制的在全國推行“察舉制”的做法下,“察舉制”開始成為了兩漢用來選拔官吏
、任用官吏的主要制度
。
之后在前124年,漢武帝在推行“察舉制”的同時
,又采納了董仲舒“愿陛下興太學
,置明師
,以養(yǎng)天下之士”的建議,在長安置“太學”
,設(shè)《易》
、《書》、《詩》
、《禮》
、《春秋》等五經(jīng)博士,而后又在公孫弘“為博士置弟子員
,學者益廣”的建議下
,開始為“五經(jīng)博士”置弟子,名曰“博士弟子”
。隨后全國學子無論何身份
,只要有才能,通過考核就能成為“五經(jīng)博士”的弟子
。
當然武帝建立“太學”的目的可不是為了讓貧困子弟學到知識
,而是為朝廷選拔人才。因此
,武帝時期太學每年都會舉辦一次考試
,名曰“歲試”,當時只要“博士弟子”能夠掌握五經(jīng)中的其中一經(jīng)
,然后通過這一經(jīng)的考試就可被委任官職
。
“歲試”中最常用的一種考試方式就是“射策”(《漢書.儒林傳》載:“自武帝立五經(jīng)博士,開弟子員
,社科射策
,勸以官祿”),“射策”的考法就是由主考人根據(jù)儒經(jīng)內(nèi)容提出若干問題
,然后由“博士弟子”自行抽出一二道題來作答
,之后主考人就根據(jù)學生的解答來定出成績
,得甲等可直接在中央任“郎官”
,得乙等則可獲得補吏的身份,然后分配至地方任職
,當然大多數(shù)都是作為地方官的掾?qū)?輔佐地方官治理地方的官吏)
。
由此,在“察舉制”和“太學”相繼建立后
,武帝一朝開始形成了一套相對完善的官員選官制度:太學的博士弟子在通過每年的“歲試”后
,得乙者以補吏的身份入地方為職,然后在地方上有了一定的政績后
,通過郡國的“舉賢良”進入中央為“郎官”
,之后經(jīng)過一年的考查
,再經(jīng)過考核后,考核合格者就會被賜予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