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人口,在中國至少在夏朝就存在了。
“自賣”、“和賣”與官賣,國家是支持的
販賣人口,在中國至少在夏朝就存在了。進行奴隸社會以來,奴隸的最方便來源,便是罪犯、戰(zhàn)俘及欠債還不起的平民。而奴隸因為失去自由,形同商品,因此是可以買賣的。夏朝末朝的名相伊尹便是個奴隸出身,且是奴隸世家,因為他的父親是個既能屠宰又善烹調(diào)的家用奴隸廚師,母親是居于伊水之上采桑養(yǎng)蠶的奴隸,他自己作為陪嫁的奴隸去了商地,可以說是“官賣”。伊尹是個奴隸也是個賢才,商湯“買”到了他可說是所“買”得人,幫助商湯打下了六百年天下;另一名賢相傅說,也是個奴隸,但傅說是個“自賣”型,因生活窮厄自賣自身去當勞工,《韓非子》一書說記載“傅說轉(zhuǎn)鬻,舂于深巖以自給”,最后傅說被武丁訪賢,輔佐武丁實現(xiàn)了“武丁中興”;第三名賢相百里奚也是個奴隸,秦穆公用五張黑羊皮有價格從市場里買回,所以被稱為“五羖大夫”,為了怕引起楚成王的注意,秦穆公“貴物賤買”,買百里奚的價格,就是一個普通奴隸的價格。
周代時,出現(xiàn)了專門負責人口買賣的官員,稱為“質(zhì)人”?!吨芏Y·地官》記載,“質(zhì)人掌成市之貨賄、人民、牛馬、兵器、車輦、珍異”,將“人民”與貨物、牛馬、兵器、車輦和奇珍異寶并列,成為交換的商品。當然這個“人民”并非平民,而是奴隸。奴隸成交后是需要開發(fā)票的,稱為“質(zhì)劑”。西漢初年鬧災荒,漢高祖劉邦公開下令可以買賣人口,“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當然,這個買賣人口是有序進行的,目的是為了活命。因為那個時期的災荒已造成“人相食”,饑民餓死了一半。與其活活餓死,哪如被賣了有口飯吃保存性命。因為四川那個地方?jīng)]有鬧災荒,所以很多人被賣到了四川。
東晉時期,買賣人口成為國家稅收的一部分,史載“晉自過江,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卷,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無文卷者,隨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為散估”。
周代時,出現(xiàn)了專門負責人口買賣的官員,稱為“質(zhì)人”。
一直到清朝,仍然有可以買賣人口的法律條文存在,雍正、乾隆年間,政府允許外省民人到貴州收買“窮民子女”,條件是必須通過“官媒”,地方官府在“賣身契”上加蓋印章證明,且一次購買不超過四五人,“貴州經(jīng)驗”成功后,通過官媒買賣人口的法律又擴大到云南。在幾千年的歷史中,販賣人口的合法化有兩大特征,一是被賣人同意被賣,稱為“和賣”或“自賣”,二是通過官媒,有國家正式的賣身契。賣身契和房契、地契一樣,具有法律約束作用,被賣者或成為奴仆,或成為婢妾。古代的大家士族里,家里豢養(yǎng)的家奴與婢妾,大多是通過合法的買賣渠道而來的。
買賣人口,還分為“活賣”與“絕賣”。活賣也叫典賣,可以贖回的。因為生活困難,規(guī)定一定期限和條件,到時候再將賣出去的人口贖回來。比如典妻,丈夫把妻子典賣出去,等以后日子好了籌夠錢再把老婆贖回來。另一種叫“絕賣”,也就是一次性交易,賣了就沒有贖回的權(quán)利了。比如那些被賣到妓院里的娼妓,或終身為奴的人。想把他(她)再贖身,要花費超過當年數(shù)倍乃至幾十倍的價格。杜十娘被李甲贖走,就屬于這種情況。著名的梁紅玉,也是韓世忠從妓院里贖出來的。
略賣與掠賣,國家嚴厲打擊
國家嚴厲打擊的販賣人口現(xiàn)象,是指“略賣”與“掠賣”。略賣是指通過威脅、利誘、欺騙等手段拐賣人口,“掠賣”更嚴重,通過暴力手段綁架人口,然后將其賣出去獲利。歷史上有許多略賣和掠賣的例子,西漢的著名大將欒布,被燕、齊之地的人民供為土地神,他就有過一段被略賣的經(jīng)歷,“為人所略賣,為奴于燕”;漢景帝之母竇太后的弟弟竇廣國,也曾在小時候被人販子略賣,做了很長時間的燒炭工,經(jīng)歷一番悲歡離合終于找到了當了太后的姐姐;《清高宗實錄》記載了兩名賣業(yè)從事略賣的人販子,一名叫馬占文,安徽鳳陽人,用川烏、草烏、人腦等物配成迷藥販賣人口;一名王劉氏,北京人,用藥迷倒幼女后略賣達16人。晚清縣令何耿繩審理略賣案經(jīng)驗豐富,他撰寫的《學治一得編》一書,專門介紹了誘拐、販賣人口案的審理經(jīng)驗。
幾千年來,國家對于略賣與掠賣人口,是堅決打擊,毫不留情的
幾千年來,國家對于略賣與掠賣人口,是堅決打擊,毫不留情的。秦漢時期,略賣人口者,要被處以“磔刑”,這種刑罰很殘酷,不但要將犯人處死,而且要將死尸肢解。不但略賣人口者有罪,知情并且收買人口者,“與同罪”,這就是行賄受賄一個罪過一樣,買賣人口同樣是有罪的。如果不知情,買了人口,或?qū)⑷丝谵D(zhuǎn)賣了,罪不致死,但也要嚴厲懲處,“黥為城旦舂”,這是什么意思呢,將犯人處以黥刑,男人去筑城,女犯去舂米,都要去服苦役。買時不知情,買來后知情的,也要遭受同樣的處罰??梢哉f,秦漢對略賣人口處罰的嚴厲程度,遠遠超過了當代。
唐朝對于略賣人口的處罰,分得更加詳細。處罰點在于被販賣人口的使用情況,被販賣的人口做了奴婢,略賣人處以絞刑;被販賣的人口做了“部曲”,略賣人流放三千里;如果被販賣的人口做了妻妾,略賣人僅僅判有期徒刑三年。元朝對于略賣人的處罰稍輕一點,販賣人口當奴婢,“處杖一百零七下、流放邊遠地區(qū)”,但如果略賣人口達到兩人或以上,就要處死刑了。明朝對于略賣人口更輕,略賣人口當奴婢不再判死刑,而只是“處杖一百、流三千里”。清朝對于略賣幼童,嚴厲打擊,首犯“絞監(jiān)侯”,從犯杖一百、流三千里。
古代對販賣人口者,稱為“奸人”,是持鄙視態(tài)度的。
古代對販賣人口者,稱為“奸人”,是持鄙視態(tài)度的。新朝的皇帝王莽就說,“奸人緣利,至略賣人妻、子”。所以說國家打擊略賣人口者,民間是支持的。但在暴利的誘惑下,古代販賣人口還是形成了一種職業(yè)。專門從事拐騙、掠奪、販賣人口的人,稱為“牙儈”,俗稱“人販子”,拐賣人口則稱為“誘口”。但縱使老鼠過街,人人喊打,販賣人口的行為也貫穿了整個古代,殺頭之罪也阻止不了買賣人口的瘋狂。
昆侖奴:販賣人口的國際化
販賣人口不只限于中國人,古代販賣人口的生意,也開拓到了國外市場。最有名的就是“昆侖奴”。昆侖奴的“昆侖”跟昆侖山?jīng)]有半毛錢關(guān)系,這個“昆侖”是黑色的意思,昆侖奴就是黑奴,也就是中國人從外國販賣來的黑人。大唐時期,中國的長安與洛陽是世界性大都市,昆侖奴因為體壯如牛,性情溫良,踏實耿直被貴族豪門所喜歡,因此撬動了人口販賣市場,許多人販子便從國外販賣昆侖奴賣給大都市的豪門做奴仆。史載“在林邑以南,皆卷發(fā)黑身,通號昆侖”,“西南海上有昆侖層期國,連接大海島……海島多野人,身如黑漆,拳發(fā),誘以食而擒之,動以千萬,賣為蕃奴”。
這些昆侖奴從哪里買來的,據(jù)考證有三條渠道,一是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人;二是北非人,北非的黑人也叫“僧只奴”;三是印度人。唐朝是個開放的社會,這些昆侖奴或作為“貢品”進入中國,或阿拉伯國家擄掠販賣而來,或人販子從南海土著掠賣到沿海、內(nèi)地。唐朝人是分清這些黑人來自哪里的,統(tǒng)稱為昆侖奴。
除了昆侖奴外,還有“新羅婢”,新羅就是現(xiàn)在的朝鮮半島,戰(zhàn)亂或災荒年頭,海盜們將新羅女子劫掠到唐朝,據(jù)說這些新羅女子經(jīng)過專門訓練后,乖巧柔順,頗知禮儀,而且學會了說中國話,頗受唐朝人的喜受。
元朝因為國土廣大,也是一個開放的國度,人口販賣絲毫不亞于唐朝,高麗女子最受豪門喜愛,史載“京師達官貴人,必得高麗女,然后為名家”。清朝時期,因為中國國力的衰退,受西方國家的欺凌,許多中國人被賣到南洋、美洲打工,被稱為“賣豬仔”。外國人到中國成了“大爺”,而中國人被稱為“東亞病夫”,倫為他國的奴隸了。(陸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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