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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年,穿越小說在網(wǎng)上特別流行,穿越題材的電視劇、電影也紛紛進入我們的視野,“穿越”主題曾經(jīng)引發(fā)了一個大的話題,“如果可以穿越到歷史的某個朝代,你最希望去哪里?”很多人認為唐朝是一個絕佳的選擇,唐朝的繁榮與輝煌,直到今天仍然讓無數(shù)人心向往之。然而,即便是泱泱大唐、舉世矚目的明珠,最終還是走向了滅亡,狀況慘烈。
大唐的亡國之君——哀帝李柷,原名李祚,唐昭宗李曄的第九子,生于景福元年(公元892年),生母情況不詳。由于唐末政局地動蕩,宮檔大多缺失,因而關于他的記載,史料中非常簡略。在具體談論這位末代皇帝之前,有一人不得不提,他的父親,唐昭宗李曄。唐昭宗李曄是唐朝晚期難得的一位明君,他自幼便愛好讀書,非常注重儒術學習 ,是一位滿懷抱負的君王。只是,李曄登基前,懿宗、僖宗這兩任皇帝非常荒唐,敗壞了朝政。
另外,晚唐時期,朝外有眾多割據(jù)一方的藩王,朝內(nèi)有許多宦官禍亂朝政,致使民不聊生,農(nóng)名起義四起。內(nèi)憂外患形勢嚴峻,但李曄無畏無懼,希望憑借自己的才能和力量,扭轉(zhuǎn)大唐局勢。為了挽救大唐,恢復昔日盛況,唐昭宗李曄兢兢業(yè)業(yè)的,對國事勵精圖治,對大臣以禮相待,希望在君臣的齊心協(xié)力下,重振唐朝國威,再次號令天下。李曄登基之初,憑借魄力和才識,已開展了一番作為,無奈大唐王朝積弊難反,皇權(quán)也長時期的旁落,再加上藩鎮(zhèn)割據(jù)的現(xiàn)象日趨嚴重,唐昭宗多年來辛苦經(jīng)營,仍舊不能阻止唐朝走上滅亡的命運。
當時,宣武節(jié)度使朱溫經(jīng)過20余年的征戰(zhàn),占據(jù)了中原地區(qū),進一步控制了朝廷,公元903年,唐昭宗淪為了朱溫的傀儡。隨后,朱溫還下令,處死所有有權(quán)勢的宦官,將屬于宦官們的軍事集團——“神策軍”也直接解散。自此以后,控制唐朝150余年的宦官勢力被徹徹底底地清除,被封為梁王的朱溫,則成為大唐真正的主宰。朱溫控制住唐昭宗后,以長安飽受戰(zhàn)亂侵襲、不能保護皇帝為由,脅迫朝廷遷都洛陽。為了早日登基稱帝,朱溫強迫唐昭宗就范,甚至將皇帝身邊的小黃門等200 余親信,殘忍縊殺。
朱溫在欺凌唐昭宗之余,還三番五次提出讓皇帝給他加官進爵,并讓李曄做好退位的準備。非常憤怒的唐昭宗,怨恨的情緒也不由自主地流露,言語間也透露出絲絲的拒絕。朱溫見皇帝不再順從他,偷偷派人將皇帝弒殺,年僅38歲的皇帝李曄,就此命喪洛陽。李曄死后,朱溫為了繼續(xù)幕后操縱、把控朝政,尋找了傀儡皇帝——九皇子李柷,即歷史上的唐哀帝。哀帝登基時年僅13歲,他很清楚父親、兄弟都命喪朱溫之手,毫無反抗之力的他,只能按照朱賊的要求,要官給官,要爵加爵。
但是,李唐的大多數(shù)皇室和忠心的大臣公卿,都還在朝在野,只認李家人為天下主人,為清除阻礙,公元905年,朱溫設下圈套,將先帝李曄的皇子們?nèi)靠O殺,徹底斷絕李唐皇室登基的可能。事后不久,朱溫又將效忠李唐皇室的大臣和親王全部罷免,不分善惡的全部處死,扔進黃河。李唐皇室的支持大臣全部橫死,朱溫便開始逼迫哀帝主動退位,公元907年3月,朱溫登上皇位,延續(xù)了289年的大唐王朝覆滅。
然而,退位后被送到曹州擔任濟陰王的哀帝,仍然未能躲過死亡,一年后,對他恨不放心的朱溫,悄悄將哀帝毒死了,哀帝去世時年僅16歲。然而,歷史中總會發(fā)生一些令人意外的事情,4年后,朱溫竟然被自己的親兒子砍死,因為他當年弒殺兩任皇帝和諸多大臣,世人對他毫無憐憫,反認為他是罪有應得。
人物生平
姚崇處理得當,有條有理,深受武則天賞識,被擢升為夏官侍郎。 698年(圣歷元年),姚崇升任同鳳閣鸞臺平章事,成為宰相,后改任鳳閣侍郎,又兼任相王府長史。
704年(長安四年),姚崇因母親年邁,請求辭去官職。武則天遂免去他的宰相之職,但保留其相王府長史一職,讓他奉養(yǎng)老母。不久,武則天又讓姚崇兼任夏官尚書,同鳳閣鸞臺三品。姚崇推辭道:“夏官執(zhí)掌兵權(quán),臣是相王府屬官,兼任夏官不利于相王?!蔽鋭t天深以為然,便改任他為春官尚書。
當時,武則天的男寵張易之欲把長安大德寺中的十名僧人調(diào)到定州,充實私置寺院,致使僧人上訴。姚崇不顧張易之的屢次說情,斷停此事,因此得罪張易之,被貶為司仆寺卿,但仍保留宰相頭銜。九月,姚崇出鎮(zhèn)靈武,充任靈武道行軍大總管、安撫大使,并舉薦秋官侍郎張柬之為宰相。
710年(景云元年),唐睿宗繼位。姚崇被征召回朝,擔任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又升任中書令。姚崇與宋Z協(xié)力合作,革除中宗時期弊政,任用忠良,貶黜奸邪,賞罰分明,杜絕請托,使得各項法度重新得到整飭,朝野都認為國家復有貞觀、永徽之風。
當時,太平公主干擾朝政,諸王手握兵權(quán),對皇太子李隆基構(gòu)成威脅。711年(景云二年),姚崇與宋Z密奏睿宗,建議將宋王李成器、豳王李守禮外放為刺史,將岐王李范、薛王李業(yè)由羽林將軍改為東宮屬官,并讓太平公主遷居東都。太平公主大怒,指責李隆基。李隆基無奈,只得上奏皇帝,稱姚崇離間宗室。姚崇因此被貶為申州刺史,后歷任揚州長史、淮南按察使、同州刺史。他政法簡肅,吏治清明,得到百姓立碑頌揚。
實行仁政,廢除嚴刑峻法。
息兵休戰(zhàn),不求邊功。
法行自近,公平執(zhí)法。
宦官不得干政。
拒絕租賦外的貢獻。
皇親國戚不得擔任臺省官。
禮待朝臣。
虛懷納諫。
不再增建道觀、佛寺。
以兩漢外戚專權(quán)為鑒戒。
唐玄宗欣然接受。次日,姚崇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封梁國公,后升任紫微令。
姚崇拜相后,佐理朝政,革故鼎新,大力推行社會改革,興利除弊。他從整飭制度入手,罷去冗職,選用官吏,并抑制皇親、國戚和功臣的權(quán)勢,注意發(fā)展生產(chǎn),為開元盛世奠定了政治基礎和經(jīng)濟基礎。
《詩經(jīng)》道:‘秉彼蟊賊,付畀炎火。’漢光武帝也曾下詔道:‘勉順時政,勸督農(nóng)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賊?!@些都足以證明滅除蝗蟲是應該的。蝗蟲怕人,容易驅(qū)除。田地都有主人,讓他們救護自己的莊稼,一定會很賣力。夜間焚火,在旁挖坑,邊燒邊埋,蝗蟲才能滅盡。古代有除蝗而沒能滅盡的,只是因為沒有盡力?!庇谑桥沙鲇窞椴痘仁梗酱俑鞯販缁?。 當時,朝議鼎沸,都認為蝗蟲不宜捕殺,唐玄宗猶豫不定。姚崇進言道:“庸儒拘泥不化,不知變通。事物的發(fā)展常有違反經(jīng)典而切合潮流的,也有違反潮流而合乎權(quán)宜的。古時曾有蝗災,只因不肯捕殺,以致發(fā)生饑荒,百姓相食。如今飛蝗遍地,反復繁殖,河南河北家無宿糧,若無收獲則百姓流離,關乎國家安危。滅蝗即使不能盡滅,也比留下來形成災患為好!”唐玄宗深以為然。
唐玄宗雖被說服,但百官仍疑懼不安。黃門監(jiān)盧懷慎道:“蝗蟲乃是天災,豈是人力所能除。況且殺蟲太多,有傷天和?!币Τ绲溃骸俺萃跬舔沃魏灭蠹?,孫叔敖斬蛇得到福報。如今蝗蟲可以驅(qū)除,若任其成災,糧食將被食盡,到時百姓怎么辦?滅蝗救人,如果天降災殃,有我姚崇承擔,絕不會推諉給您。”盧懷慎無言以對。
地方官員對滅蝗之舉仍有反對意見。汴州刺史倪若水進言道:“只有修德才能消除天災,前趙劉聰除蝗不成反而招致更大的危害?!彼芙^御史的指揮,不肯滅蝗。姚崇寫信責備道:“劉聰篡逆之君,德不勝妖,陛下圣明之主,妖不勝德。古時州有良守,蝗蟲不敢入境,如果說修德可以免除蝗災,發(fā)生蝗災就是無德造成的么?”倪若水不敢抗拒,只得配合捕殺蝗蟲。在姚崇的堅持下,蝗災的危害被減小到最低限度,雖然連年蝗災,也沒造成大面積的饑荒。
都命黃門監(jiān)源乾曜去征求他的意見。后來,唐玄宗采納源乾曜的建議,命姚崇搬入四方館居住,并準許他的家屬侍疾。姚崇認為四方館存有官署文書,不是病人居住之地,極力推辭。唐玄宗道:“設置四方館本就是為官員服務,朕安排您住進來,是為國家考慮。如果可能,朕恨不得讓您住進宮里,您不要推辭!” 姚崇雖是一代賢相,但卻教子無方。其子姚彝、姚異廣交賓客,招權(quán)納賄,遭到輿論的非議。中書主書趙誨接受胡人賄賂,因事情敗露,被唐玄宗定為死罪,姚崇也極力營救。玄宗對此非常不悅,在赦免京城罪囚時,特意在敕文中注明,將趙誨流放嶺南。姚崇為此憂懼不安,數(shù)次請辭相位,并推薦廣州都督宋Z繼任宰相。不久,姚崇被罷去宰相之職,改任開府儀同三司。
唐玄宗雖將姚崇罷相,但對他仍極為尊崇,讓他五日上朝一次,遇到重大政事也專門征詢他的意見。720年(開元八年),唐玄宗封姚崇為太子少保,但他卻因病沒有接受。
721年(開元九年),姚崇病逝,終年七十二歲,追贈揚州大都督,謚號文獻。729年(開元十七年),唐玄宗又追贈姚崇為太子太保。
軼事典故
姚崇擔任同州刺史時,張說曾因舊怨,唆使趙彥昭彈劾他。姚崇拜相后,張說非常惶恐,到岐王府中暗通款曲。一日,姚崇在退朝后故意落在后面,并在唐玄宗詢問時稱有足疾。玄宗問道:“是不是很痛?!?/p>
姚崇答道:“我心里擔憂,痛楚不在腳上!岐王是陛下愛弟,張說是朝中輔臣,他秘密出入岐王家中,恐怕岐王要為張說所誤,所以我很擔憂?!碧菩谝虼藢堈f貶到相州。 魏知古早年曾得到姚崇的引薦,后與姚崇并列相位,對他略有輕慢。姚崇便排擠魏知古,讓他擔任吏部尚書,到洛陽主持選官。魏知古非常不滿。姚崇之子趁機請托于魏知古,被魏知古告知玄宗。玄宗假意問姚崇道:“你兒子才能如何?現(xiàn)在何處?”姚崇揣知玄宗的心意,便答道:“臣有兩個兒子在洛陽任職,欲望很多但不謹慎。臣早年曾有恩于魏知古,他們一定是借此請托于魏知古?!碧菩谡J為姚崇公正無私,而魏知古卻有負于姚崇,欲罷免他的官職。姚崇道:“臣的兒子行為失檢,擾亂法紀,陛下卻罷免魏知古,天下人一定會以為陛下偏私于臣?!碧菩陔m然作罷,最終還是將魏知古罷為工部尚書。
劉幽求、鐘紹京也都因為姚崇的彈劾而遭到貶黜。
人物評價 張說:有唐元宰曰梁文貞公者,位為帝之四輔,才為國之六翮,言為代之軌物,行為人之師表:蓋維岳降神,應時間出者也。
柳芳:玄宗以雄武之才,再開唐統(tǒng),賢臣左右,威至在已。姚崇、宋Z、蘇F等,皆以骨鯁大臣,鎮(zhèn)以清靜,朝有著定,下無覬覦。四夷來寇,驅(qū)之而已;百姓富饒,稅之而已。繼以張嘉貞、張說,守而勿失。
李巽:姚元崇、宋Z、劉幽求,或輔相一代,致理平之化;或忘身徇難,成中興之業(yè)。
崔群:玄宗初得姚崇、宋Z、盧懷慎、蘇F、韓休、張九齡則治,用宇文融、李林甫、楊國忠則亂,故用人得失,所系非輕。
元?。何粑倚诿骰实鄣靡υ?、宋Z,使之鋪陳大法,以和人神,而又益之以張說、蘇F、嘉貞、九齡之徒,皆能始終彌縫,不失紀律。
崔植:明皇守文繼體,嘗經(jīng)天后朝艱危,開元初,得姚崇、宋Z,委之為政。此二人者,天生俊杰,動必推公,夙夜孜孜,致君於道。
杜牧:姚梁公元崇,登第下筆成章舉,首佐玄宗起中興業(yè)凡三十年,天下幾無一人之獄。
李蔚:仁杰天后、高宗朝上公也,元崇先天、開元中賢哲也。
劉d:⑴
履艱危則易見良臣,處平定則難彰賢相。故房、杜預創(chuàng)業(yè)之功,不可儔匹。而姚、宋經(jīng)武、韋二后,政亂刑淫,頗涉履于中,克全聲跡,抑無愧焉。⑵ 姚、宋入用,刑政多端。為政匪易,防刑益難。諫諍以猛,施張用寬。不有其道,將何以安? 宋祁:姚崇以十事要說天子而后輔政,顧不偉哉,而舊史不傳。觀開元初皆已施行,信不誣已。宋Z剛正又過于崇,玄宗素所尊憚,常屈意聽納。故唐史臣稱崇善應變以成天下之務,Z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二人道不同,同歸于治,此天所以佐唐使中興也。嗚呼!崇勸天子不求邊功,Z不肯賞邊臣,而天寶之亂,卒蹈其害,可謂先見矣。然唐三百年,輔弼者不為少,獨前稱房、杜,后稱姚、宋,何哉?君臣之遇合,蓋難矣夫!
趙元僖:唐太宗有魏玄成、房玄齡、杜如晦,明皇有姚崇、魏知古,皆任以輔弼,委之心膂,財成帝道,康濟九區(qū),宗祀延洪,史策昭煥,良由登用得其人也。
司馬光:⑴ 元之吏事明敏,三為宰相,皆兼兵部尚書,緣邊屯戍斥候,士馬儲械,無不默記。上初即位,勵精為治,每事訪于元之。元之應答如響,同僚皆唯諾而已,故上專委任之。⑵ 姚、宋相繼為相,崇善應變成務,Z善守法持正;二人志操不同,然協(xié)心輔佐,使賦役寬平,刑罰清省,百姓富遮。唐世賢相,前稱房、杜,后稱姚、宋,他人莫得比焉。⑶ 上即位以來,所用之相,姚崇尚通,宋Z尚法,張嘉貞尚吏,張說尚文,李元、杜暹尚儉,韓休、張九齡尚直,各其所長也。
蘇轍:⑴ 玄宗初用姚崇、宋Z、盧懷慎、蘇F,后用張說、源乾曜、張九齡;憲宗初用杜黃裳、李吉甫、裴、裴度、李絳,后用韋貫之、崔群。雖未足以方駕房、杜,然皆一時名臣也。故開元、元和之初,其治庶幾于貞觀。⑵ 開元之初,天下始脫中、睿之亂。玄宗厲精政事,姚崇、宋Z彌縫其闕,而損其過,庶幾貞觀之治矣。
徐鈞:天資權(quán)譎性圓通,相業(yè)開元治效中。至死未能忘故智,乞銘猶自算燕公。
洪邁:蕭、曹、丙、魏、房、杜、姚、宋為漢、唐名相,不待誦說。然前六君子皆終于位,而姚、宋相明皇,皆不過三年?!捄吻宜?,所推賢唯曹參;魏、丙同心輔政;房喬每議事,必曰非如晦莫能籌之;姚崇避位,薦宋公自代。唯賢知賢,宜后人之莫及也。
歸有光:姚元之尤長吏道,決事無淹思。三為宰相,常兼兵部,屯戍斥堠,士馬儲械,無不諳記。帝方躬萬機,朝夕詢逮,他宰相畏威謙憚,惟獨元之佐裁決,以得專任。承權(quán)戚干政之后,紀綱大壞,而能先有司罷冗職,修制度,擇百官各當其才,故天下稱其通。雖然,元之雖善應變,以成天下之務,然天資權(quán)譎,計出張說于相州,罷魏知古為尚書,而東都壞廟之對,幾于佞矣。
蔡東藩:⑴ 唐室賢相,前稱房杜,后稱姚宋,竊謂姚宋之才識有余,而度量不足,觀其排擠張說,牽及岐王,假令因此窮治,輾轉(zhuǎn)株連,豈非一場大獄?⑵ 姚有為,宋有守,固皆良相也。然姚以救時自喜,才具非不可觀,而機械迭出,終非正道,即如病歿之后,猶計賺張說,史傳上雖未明載,而姚崇神道碑,明明為說所作,稗乘未嘗無據(jù),生張說不及死姚崇,泉下有知,崇且自夸得計,然亦何若生前之推誠相與,使人愧服之為愈也。
毛澤東:大政治家、唯物論者姚崇,如此簡單明了的十條政治綱領,古今少見。
個人作品
《全唐文》收錄有其文24篇:《撲滿賦》、《請褒賞劉子元吳兢奏》、《請東都別立義宗廟奏》、《請宣示豫州鼎銘符瑞奏》、《對太廟屋壞奏》、《諫造寺度僧奏》、《答捕蝗奏》、《對問冤獄疏》、《請遣捕蝗疏》、《東幸疏》、《答張九齡書》、《報倪若水捕蝗牒》、《造像記》、《遺令誡子孫文》、《先師冉伯牛贊》、《口箴》、《執(zhí)秤誡》、《彈琴誡》、《執(zhí)鏡誡》、《辭金誡》、《冰壺誡》、《十事要說》、《答盧懷慎捕蝗說》、《兗州都督于知微碑》。
家庭成員 父親:姚懿,官至`州都督,謚號文獻。
母親:劉氏,襄州長史劉志逵之女,封彭城郡夫人。
兄弟:姚元景,曾任宗正少卿。
兒子:姚彝,官至光祿少卿。
兒子:姚異,官至坊州刺史。
兒子:姚弈,曾任禮部侍郎、尚書右丞,后受侄子姚閎牽連,貶為永陽太守。
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九十六·列偉第四十六》
《新唐書·卷一百二十四·列傳第四十九》
《資治通鑒·卷二百五·唐紀二十一》
《資治通鑒·卷二百六·唐紀二十二》
《資治通鑒·卷二百七·唐紀二十三》
《資治通鑒·卷二百八·唐紀二十四》
《資治通鑒·卷二百九·唐紀二十五》
《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唐紀二十六》
《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一·唐紀二十七》
《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二·唐紀二十八》
公元663年8月,在今天韓國錦江入??谏?,日本以戰(zhàn)船1000余艘、約4萬2千人的軍隊,與唐朝的170艘戰(zhàn)船和大約1萬3000人的軍隊,展開了一場激烈的海戰(zhàn)。這場海戰(zhàn),叫做白江口之戰(zhàn)。這場一千多年前的戰(zhàn)爭,是中國和日本作為國家實體的第一次交手。
唐朝面對幾倍于己的日軍,依然連戰(zhàn)連捷,日軍大敗。日本的上千名士兵或溺水而死,或被斬殺,沉入白江口水底。日軍的四百多艘木船,也被唐軍的火箭點燃,一時間,''煙火漲天,海水皆赤。''
白江口之戰(zhàn)
這場海戰(zhàn)結(jié)束之后,奠定了此后一千余年的東北亞地區(qū)的政治、經(jīng)濟與文化格局,唐朝作為東亞地區(qū)的地位也基本確立。那么,這場一千年前的戰(zhàn)爭,到底是怎么引起的呢?
01、 高句麗與唐朝修好
公元前57年至公元668年,在朝鮮半島上,并立著高句(gōu)麗(l?)、新羅和百濟三個國家。這段時期,稱為朝鮮半島的''三國時代''。
朝鮮半島的三國時代
而這三個國家,高句麗最為強大。在隋煬帝繼位后,隋煬帝要求高句麗王高元入朝,高句麗王不僅不入朝,還不遵藩國應有的禮節(jié)。于是,隋煬帝三次御駕親征,討伐高句麗。結(jié)果,致使隋朝民生凋敝,隋朝大亂,繼而滅亡。
公元618年,李淵在長安稱帝,建立唐朝。李淵稱帝之后,對臣下說:''高句麗雖臣于隋,而終拒煬帝,何臣之為。朕務安人,何必受其臣。''裴矩、溫彥博諫勸:''遼東本箕子封國,魏晉時故封內(nèi),不可不臣。中國與夷狄,猶太陽于列星,不可以降。''
當時,高句麗的國王是榮留王高建武,他是前任國王高元同父異母的弟弟。新帝國唐朝建立之后,他想一探虛實,于是遣使到唐朝,獻上了疆域圖,以表臣服。李淵想起了隋朝末年,因隋煬帝攻打高句麗而死在高句麗的士兵,于是他寫信給高建武,約定把留在唐朝的高句麗人送回國,同時也把留在高句麗的唐朝人送回國。
唐高祖李淵還命人去隋朝征高句麗的戰(zhàn)場收埋陣亡的隋朝將士的尸骨,并且毀掉高句麗人為了炫耀武功而修筑的京觀。高建武十分害怕,擔心唐朝會攻打高句麗,于是下令''建長城千里,東北首扶余,西南屬之海。''公元624年,唐高祖李淵派沈叔安前往高句麗,冊封高建武為上柱國、遼東郡王、高麗王,并派道士給高建武講授《老子》。
02、 高句麗內(nèi)亂
公元642年的一天,榮留王高建武的大臣們正準備去參加一場豐盛的酒宴。
他們不知道,前方正在等待他們的,將會是死亡。
當他們到達酒宴現(xiàn)場之后,卻全部都被殺死,死亡人數(shù)達一百多人。而設計殺死他們的,是高句麗的西部大人(中國史書為了避李淵的名諱,記為泉蓋蘇文),然后又進入宮中,殺死了榮留王高建武,并將其分尸,丟進溝里。這就是高句麗內(nèi)亂的過程。之后,他扶持傀儡,立高建武的弟弟高大陽之子高葬為王,史稱''寶藏王''。而他自封為''大莫離支'',莫離之相當于首相。
他的父親,是淵太祚。淵太祚去世后,職位便由他繼任。不過,他性格兇猛殘暴,百姓們都不喜歡他,因此不能繼任。后來他向百姓們道歉,才得以任職。但任職后,性格依然殘暴,于是在642年,高建武與大臣們便密謀除掉他。不料,這個消息被他知道了,他假裝閱兵,還設置了酒席,并請榮留王和大臣們前來赴宴,檢閱軍隊,于是就發(fā)生了這場政變。
03、 唐朝擊滅百濟
高句麗政變的消息傳到唐朝后,大臣們勸唐太宗討伐他的弒君之罪。不久,高句麗聯(lián)合百濟,大舉進攻新羅,新羅向唐求援。唐太宗派兵討伐高句麗,攻取了高句麗大量城池,殲滅高句麗兵四萬多人。
不料,由于寒冷冬季的到來,唐軍無法適應,唐軍被迫班師。公元648年,唐太宗集結(jié)30萬大軍,準備一舉擊滅高句麗,不料,唐太宗因病去世,這次戰(zhàn)爭計劃被取消。
公元655年,高句麗、百濟和靺鞨聯(lián)合,攻取新羅三十多座城池,百濟向唐朝告狀。由于高句麗和百濟阻礙了新羅和唐朝的交通與納貢,唐高宗多次勸和,并威嚇百濟,但百濟不聽。
公元660年,唐朝派出了大將軍蘇定方,討伐百濟。這次戰(zhàn)爭的結(jié)果是唐軍大勝,扶余義慈和扶余隆向唐軍投降,唐軍俘虜了扶余義慈父子,并把他們押送到了洛陽城。劉仁愿和劉仁軌繼續(xù)留守在百濟。
04、 百濟向日本求援
唐朝擊滅了百濟之后,百濟的殘余勢力還在負隅頑抗。百濟的將軍鬼室福信(又名扶余福信)想要奪回被占領的城池,組織復國運動,于660年向日本請求救援,并要求放回在日本作為人質(zhì)的扶余豐王子。日本朝廷為了恢復威信,決定出征百濟。
661年正月,日本齊明天皇向筑紫郡進發(fā),為支援百濟作準備。不料,齊明天皇于7月病死,于是日本出征百濟的計劃被推遲。8月,齊明天皇的兒子中大兄皇子送百濟王子扶余豐回國,以圖復興百濟,鬼室福信和僧侶道琛擁立他為王,并與高句麗組織聯(lián)軍,企圖復國。662年正月,日本向百濟贈送物資,5月,日本派將軍阿曇比邏夫率170艘船師抵達百濟。663年3月,日本又增兵27000人。
05、 唐朝和日本爆發(fā)白江口之戰(zhàn)
公元661年,唐將蘇定方再次討伐高句麗,結(jié)果又遇到了大雪,唐軍不得不班師。但是,劉仁軌卻堅守在百濟。后來,他率兵攻取鬼室福信修建的真峴城。
唐將劉仁軌向道琛和鬼室福信勸降。鬼室福信覺得復國無望,而道琛卻堅決拒絕投降,于是鬼室福信便殺死了道琛,這一舉動,無疑是背叛了扶余豐。扶余豐已經(jīng)意識到了鬼室福信的謀反,于是便逮捕了鬼室福信,并將他處死。百濟的這次內(nèi)訌,使得百濟的勢力銳減。
公元663年,唐羅聯(lián)軍對扶余豐的據(jù)點周留城發(fā)動了圍攻,唐將劉仁愿、劉仁師和新羅王金法敏率領陸軍,唐將劉仁軌、杜爽以及百濟降將扶余隆率領水軍,在白江口與陸軍配合,夾擊周留城。8月13日,扶余豐王子為了迎接日本的援軍,率領水軍在白江口等候。17日,日本的援軍到達白江口,不過,唐羅聯(lián)軍也跟日軍同時到達,慘烈的白江口海戰(zhàn)拉開序幕。
白江口之戰(zhàn)形勢圖
當時,日本的戰(zhàn)船有400多艘,唐羅聯(lián)軍只有170艘,兵力也少于日本。所以,日本和百濟高估了自己的優(yōu)勢,低估了唐羅聯(lián)軍的實力。在隋唐時期,中國的造船技術十分高超,設計精良。相比之下,日本的船就比較落后。結(jié)果,日本的戰(zhàn)船都被唐軍焚毀,唐軍大勝。
白江口之戰(zhàn)
戰(zhàn)爭結(jié)束之后,激發(fā)了日本學習唐朝的熱情,開始派遣大規(guī)模的遣唐使,日本用簡陋的船只,將唐朝燦爛的文化技術,源源不斷地運到日本。那個時候,日本和唐朝之間的文化交流更加密切。白江口之戰(zhàn)的慘敗,使得日本意識到自己的實力遠遠無法與唐朝抗衡,此后的幾百年間,一直與中國修好,全面學習中國先進的文化技術。
06、 唐朝擊滅高句麗,完成隋煬帝未竟之業(yè)
公元666年,他去世,長子泉男生繼任莫離支,他的弟弟泉男建、泉男產(chǎn)負責治理政事。后來,泉南建發(fā)動反叛,自任莫離支,發(fā)兵討伐泉男生。唐朝派兵拯救泉男生,并任命泉男生為特進、遼東大都督,兼平壤道安撫大使,封玄菟郡公。唐朝先后任命薛仁貴、李勣出征,連戰(zhàn)連捷,一路踏平高句麗,并生擒高藏、泉男建等人。最終,存在705年的高句麗最終滅亡。
唐朝在白江口海戰(zhàn)中戰(zhàn)勝日本,并且擊滅百濟、高句麗兩國,基本確立了唐朝在東亞的中心地位,并奠定了此后一千余年在東北亞地區(qū)的政治、經(jīng)濟與文化格局。
唐代的官制基本是沿襲隋制。《新唐書·百官志》云:“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抵皆沿隋故?!?
以皇帝為首的封建國家體制,在唐高祖武德時期就比較完備地建立起來。皇帝掌握著國家的最高權(quán)力,操有對一切臣民生殺予奪的大權(quán)。法律和法令都以皇帝的名義頒布,皇帝有權(quán)修改法律和法令,并可以不受法律和法令的約束。在皇帝之下,有三省、六部、九寺、五監(jiān)等職官體系。在中樞機構(gòu)中,制令機關、封駁審議機關與行政事務機關是分工而又合作的。政務機關和事務機關的職責是很分明的,監(jiān)察機構(gòu)也很完備。此外,還有一套比較完備的品階勛爵制度?!缎绿茣ぐ俟僦尽氛f:
其辯貴賤,敘勞能,則有品、有爵、有勛、有階,以時考核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方唐之盛時,其制如此。
隨著社會矛盾的發(fā)展和政治形勢的變化,唐代的職官制度也發(fā)生了變化?!笆孤毑钋病敝饾u侵奪了原來職官的權(quán)力,新出現(xiàn)的一些使職,使得原來的一套官僚體系發(fā)生了紊亂。他們占據(jù)了中央與地方的大部分權(quán)力。當時的局面,正如李肇《唐國史補》所說的“為使則重,為官則輕”。這種現(xiàn)象對宋代官制也有一定的影響。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以下幾個系統(tǒng):
一、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政事堂
唐代初年,以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門下侍中、尚書省長官尚書令共議國政,都是宰相。宰相是輔佐皇帝總領天下大政的官員?!缎绿茣ぐ俟僦尽氛f:“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后來,因為唐太宗即位前雖曾任過尚書令,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職,便以仆射為尚書省長官,與門下侍中、中書令號稱宰相。據(jù)《冊府元龜·宰相總序》說,自隋代以來,就有“或以他官參掌機事及專掌朝政者,并為輔弼”。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輕易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并假借他官之稱。如唐太宗時,杜淹以吏部尚書參議朝政,魏征以秘書監(jiān)參預朝政,其后,或稱“參議得失”,或稱“參知政事”等等,名稱不一,都是宰相之職。《舊唐書·李靖傳》載貞觀八年(公元634年),中書令(《百官志》作仆射)李靖因足疾上表“乞骸骨”,其言辭極為懇切,唐太宗為之感動,說:朕觀古往今來,身居富貴,能知足者甚少??v然才能不堪,身患疾病,猶自強居職位。公能識大體,精神誠可嘉。于是,太宗除下優(yōu)詔,令其在家調(diào)養(yǎng)外,又命其疾小愈,兩、三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貞觀十七年(公元633年),太宗以李績?yōu)樘诱彩拢|宮百官之長),并特加“同中書門下三品”之銜,使其與侍中、中書令一樣參預宰相職事。從此之后,就有“平章事”與“同三品”的銜號,就是品級再高的官,也不例外,否則,就不能行使宰相的職權(quán),只有三公、三師及中書令不加,永淳元年(公元682年),以黃門侍郎郭侍舉,兵部侍郎岑長倩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自此以后,“同平章事”也成為宰相的銜號。開元以后,為仆射者例不加“同平章事”,結(jié)果就不能參與宰相機務,而被擠出宰相行列。
安史之亂以后,宰相名號又有了變化。由于代宗大歷十二年(公元777年)升中書令和門下侍中為正二品,所以就廢除了“同中書門下三品”的職銜。與此同時,中書令和門下侍中基本是藩帥兼領,幾乎不單獨作為宰相來設置,因此,唐后期的宰相名號基本上就是“同平章事”了。
唐代初年,三省長官在門下省議事。這個議事地點稱為政事堂?!段墨I通考·職官四》說:“中書出詔令,門下掌封駁,日有爭論,紛紜不決,故使兩省先于政事堂議定,然后奏聞”。其后,高宗時的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于中書省。玄宗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張說為中書令,又改政事堂為“中書門下”,并且列吏房、機務房、兵房、戶房、刑禮房五房于后,“分曹以主眾務?!敝链?,政事堂已從“議事”之所變成宰相的辦事機關了。產(chǎn)生這個變化的原因是因為唐玄宗以前,宰相都是三省長官兼職的(因三省長官尚有本省常務),他們上午在政事堂議事,下午就回本省辦公,因此,不必要另立宰相的辦公機關。玄宗開元以后,宰相數(shù)量少了,其職位更為尊崇,基本上是專職的(楊國忠雖身兼四十余職,但也以相職為主),于是就有必要設立一個固定的宰相辦事機關,并列五房以處理日常行政事務。
政事堂會議是協(xié)助皇帝統(tǒng)治全國的決策機關。軍國大事經(jīng)政事堂會議商定,奏請皇帝最后裁決;機密大事以及五品以上官員的升降任免,只在政事堂議論,他官不得預聞。在政事堂(或中書門下)議事的幾位宰相中,有一位是首席宰相,稱為“執(zhí)政事筆”。唐玄宗時,李林甫、楊國忠為相,他們之所以能專權(quán)用事,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們長期竊居了“執(zhí)政事筆”的職位。安史之亂后,肅宗鑒于相權(quán)集中而造成個人專斷之弊,乃“令宰相分直政事筆、承旨,旬日而更”。宰相十天一秉筆的制度,到唐德宗貞元十年(公元794年),才改每日一人輪流秉筆,其用意顯然是在于防止宰相專權(quán),但德宗以后,這個制度并沒有沿續(xù)下去,如穆宗、敬宗時的李逢吉,武宗時的李德裕都是獨秉國政的。宰相權(quán)力的大小,都是取決于皇帝(還有中晚唐時期的宦官)的態(tài)度的。
二、三省六部
唐沿隋制,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同樣是國家最高的政務機構(gòu),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zhí)行國家的政務,同時把原尚書省諸曹正式確定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部下有司,部的首長稱尚書,副首長稱侍郎,各司正、副負責人稱郎中、員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確立,是秦漢以來封建國家中央官制不斷變化的結(jié)果。其組織較完備,分工較明確,是封建社會發(fā)展至成熟階段的一個標志。這些一直沿續(xù)到清代,基本上沒有改變。但有一點與明清不同的,唐代的尚書省有一個總機構(gòu),名為“都省”,都省之中以左右丞及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分管吏、戶、禮左三部,兵、刑、工右三部。左右丞處于行政監(jiān)督地位,而左右司則兼有總務管理的性質(zhì)。
唐代中書?。ㄋ逡虮苤M作“內(nèi)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中,關系最為密切的是中書省與門下省,它們合稱為兩省或北省(尚書省稱為南?。?,長官為中書令、侍中,開元時皆為正三品(代宗時升為正二品)。中書省與門下省同秉軍國政要,中書省掌制令決策,門下省掌封駁審議。凡軍國要政,皆由中書省預先定策,并草為詔敕,交門下省審議復奏,然后付尚書省頒發(fā)執(zhí)行。門下省如果對中書省所草擬的詔敕有異議,可以封還重擬。凡中央各部、寺、監(jiān)及地方各部門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須通過尚書省交門下省審議,認可以后,方送中書省呈請皇帝批閱或草擬批答,門下省如認為批答不妥,也可駁回修改。唐太宗非常重視中書、門下兩省在中樞政務機構(gòu)中所發(fā)揮的作用,他曾多次稱中書門下為“機要之司”?!顿Y治通鑒》卷192記載:他于貞觀元年十二月對群臣說:
中書詔敕或有差失,則門下當然駁正。人心所見,至有不同,茍論難往來,務求至當,舍己從人,亦復何傷!比來或護己之短,遂成怨隙,或茍避私怨,知非不正,順一人之顏情,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國之政也。
可見唐太宗非常注意集體的智慧,防止個人專斷而造成“兆民之深患”。中書、門下協(xié)助皇帝決定大計方針,就是防止個人專斷的有效措施。
中書省,置中書令二人,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高宗龍朔元年(公元661年)改中書省為西臺,中書令稱右相。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中書省為鳳閣,中書令稱內(nèi)史。開元元年(公元713年)又改中書省為紫微省,中書令稱紫微令。后復舊稱。中書令為一省之首官,《新唐書·百官志》云:“中書令……掌佐天子執(zhí)大政,而總判省事”。又置侍郎二人,正三品,為中書令之副,參議朝廷大政,臨軒冊命,若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又置中書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書省的骨干官員,掌侍進奏,參議表章、草擬詔旨制敕及璽書冊命。因其所掌皆機務要政,故特規(guī)定四條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緩,禁違失,禁忘誤。他們可以就省內(nèi)所討論的軍國大政及報上的奏狀,發(fā)表自己的初步處理意見,并簽上自己的名字,謂之“五花判事”。省內(nèi)的意見經(jīng)中書令、侍郎匯集后,再交付中書舍人,然后根據(jù)皇帝的意旨草成制敕,這個專門負責執(zhí)筆草詔的舍人稱為“知制誥”,其余舍人也要分別在制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選擇一個資格最老的,稱為“閣老”,負責處理本省雜事。舍人六人分押尚書省六部,并輔佐宰相判案。宰相的議事處政事堂就有一個門通往中書舍人辦公廳,宰相常從這個門經(jīng)過,找中書舍人咨詢政事。據(jù)《舊唐書·常袞傳》載,代宗大歷時,常袞為相,才把這個門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來”。肅宗時,常以他官知中書舍人事,《新唐書·百官志》說當時因“兵興,急于權(quán)便,政去臺閣,決遣顓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復押六曹之奏?!敝敝廖渥跁┠辏紫嗬畹略T俳ㄗh:“臺閣常務,州縣奏請,復以舍人平處可否。”但這一制度在當時似乎未認真執(zhí)行過。唐代的中書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職,所謂“文士之極任,朝廷之盛選”,是躍居臺省長貳以至入相的一塊重要跳板。此外,中書省的屬官還有起居舍人2人,從六品上,《新唐書·百官志》云:“掌修記言之史,錄制誥德音,如記事之制,季終以授國史”。通事舍人16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舍人則導其進退,而贊其拜起、出入諸禮節(jié)。四方蠻夷納貢,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進。軍士出征,則受命勞遣,并每月慰問將士家屬。又有主書4人,從七品上。主事4人,從八品下。右散騎常侍2人,右諫議大夫4人,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
門下省,置侍中二人為省長,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唐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門下省為東臺,侍中稱左相,武后光宅元年(公元684年)稱納言,垂拱元年(公元685年)改門下省為鸞臺。開元元年(公元713年)改稱黃門省,侍中稱監(jiān),天寶元年(公元742年)改稱左相?!缎绿茣ぐ俟僦尽吩疲骸笆讨小瞥黾{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有門下侍郎2人,正三品,為侍中之副,龍朔二年改稱東臺侍郎。武后垂拱元年,稱鸞臺侍郎,天寶元年,又稱門下侍郎。《百官表》云:“門下侍郎……掌貳侍中之職。大祭祀則從;■則奉巾,既帨,奠巾;奉匏爵贊獻。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闕,則蒞封符券,給傳驛?!遍T下省的屬官有左散騎常侍2人,正三品下。掌規(guī)諷過失,侍從顧問。左諫議大夫4人,正四品下,掌諫諍得失,侍從贊相。武后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有一個名叫魚保宗的,上書建議置銅匭以接受四方之書。武則天接受了這個意見,鑄銅匭四個,涂以四方顏色,排列在朝堂:東方青匭,稱為“延恩”,凡是告養(yǎng)人勸農(nóng)之事者投之;南方紅匭,稱為“招諫”,凡是論及時政得失者投之;西方白匭,稱為“申冤”,凡是陳述受抑屈者投之;北方黑匭,稱為“通玄”,凡是告發(fā)天文或秘密謀反者投之。朝廷派諫議大夫、補闕、拾遺各1人為使者,管理四方銅匭;又派御史中丞、侍御史各1人為理匭使。天寶九載(公元750年),唐玄宗以“匭”聲近“鬼”,故改理匭使為獻納使。肅宗至德元年(公元756年)恢復舊稱。德宗建中二年(公元781年),以諫議大夫1人為知匭使。又有給事中4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監(jiān)察弘文館繕寫讎校之事。凡百司奏抄,侍中審畢,則駁正違失。凡是詔敕有不便者,涂竄而奏還,謂之“涂歸”。白居易在《鄭覃可給事中敕》中說,給事中的職責是“凡制敕有不便于時者,得封奏之;刑獄有未合于理者,得駁正之;天下冤滯無告者,得與御史糾理之;有司選補不當者,得與侍中裁退之”。《舊唐書·李藩傳》載,唐德宗貞元年間(公元785—805年),李藩任給事中,“制敕有不可,遂于黃敕后批之”。當時有人對他說,這是皇上的圣旨,應該把自己的意見另紙寫上,那能隨便擬在圣旨上?李藩說,如果用另紙寫,便是文狀,那能稱為擬敕?李藩之所以敢于發(fā)此大言,就是因為制度規(guī)定給事中有權(quán)在認為不合適的詔敕上“涂竄而奏還”。白居易所謂“刑獄有未合于理者,得駁正之”,就是《大唐六典·門下省》說的“凡國之大獄,三司詳決,若刑名不當,輕重或失,則援法例,退而裁之”的意思一樣。《新唐書·百官志》說,給事中可“與御史、中書舍人聽天下冤滯而申理之”,就是指他們可以組成“三司”,越過執(zhí)法機構(gòu),受理天下冤錯案件,聽其訴訟,這種制度稱為“三司受事”或“三司詳決”。白居易所謂“有司選補不當者,則與侍中裁退之”,就是《新唐書·百官志》所指的“六品以下奏擬,則校功狀殿最、行藝,非其人,則白待中而更焉?!边@種制度稱為“過官”。又有起居郎2人,從六品上,掌錄天子法度。天子御正殿,則起居郎居左,舍人居右。若天子有詔命,起居郎俯陛以聽,退而書之,每季終了時交給史官。貞觀初年,以給事中、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唐高宗時,許敬宗、李義府為相時,為了防止泄密,上言減少預聞機密的人員,故命起居郎、舍人承旨之后,與百官同出,不得與聞機務。至文宗大和九年(公元835年)才詔令起居郎、舍人于入閣之日,具紙筆立于螭頭下,恢復貞觀時期的制度。
此外,門下省還設有錄事4人,從七品上;主事4人,從八品下;左補闕6人,從七品上;左拾遺6人,從八品上;典儀2人,從九品下。掌贊唱及殿中版位之次序。城門郎4人,從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宮殿諸門開關之節(jié)。符寶郎4人,從六品上,掌天子八寶及國家之符節(jié),大朝會,則奉寶進于御座,天子行幸,則奉寶隨從。凡命將、遣使,皆請旌、節(jié)。旌以顓賞,節(jié)以顓殺。
中書省與門下省還各有補闕拾遺,它們均分左、右置,“左”隸門下省,“右”隸中書省。左右補闕,從七品上;左右拾遺,從八品上,均是武則天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創(chuàng)置的。據(jù)《舊唐書·白居易傳》載,白居易于憲宗元和二年(公元808年)曾任過左拾遺,他說:“左右拾遺,掌供奉諷諫,凡發(fā)令舉事,有不便于時,不合于道者,小則上封,大則廷諍”?!俺⒌檬o不察,天下利弊無不言,此國朝置拾遺之本意也”。諫官有直接向皇帝提意見的機會,所以,官品雖低,也頗為時人所重。從理論上說,諫官的本職,就是建言諷諫,即使言辭激烈,也無可責難,白居易在任拾遺、補闕期間,曾盡其職而力諫,屢次上書言事,甚至當面和皇帝爭執(zhí),據(jù)《通鑒》卷238記載:“白居易因議事,言陛下錯,上色莊而罷,密召承旨李絳,謂‘白居易小臣不遜,須令出院’?!彼?,元和八年(公元813年),白居易被改任太子左贊善大夫,這是一個不得過問朝政而專門陪伴太子讀書的閑官。元和十年(公元815年),宰相武元衡被平盧節(jié)度使李師道派人刺死,白居易激于義憤,首先上書“急請捕賊,以雪國恥”,而當時舊官僚集團卻攻擊他說“宮官非諫職,不當先諫官言事”,并借機加以誣陷,把他貶為江州司馬。這件事既說明了諫官有言事的特權(quán),也說明諫官處境的艱難。
三、尚書都省
尚書省置令1人,正二品。唐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稱東臺,廢尚書令,改尚書為太常伯,侍郎為少常伯,武則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又改稱文昌臺,不久再改為文昌都省。垂拱元年(公元685年)稱為都臺,長安三年(公元703年)稱為中臺。唐代尚書省的辦事機構(gòu)設在長安皇城的承天門大街東側(cè),位于中書、門下二省之南端,所以又別稱南省或南宮。從中書門下發(fā)出的詔令制敕,均經(jīng)由尚書省轉(zhuǎn)發(fā)到中央各部門及地方各州縣,或者根據(jù)詔令制敕的精神制成政令,下達到有關部門。《新唐書·百官志》說:
諸州計奏達京師,以事大小多少為之節(jié)。凡符、移、關、牒(按:皆公文名),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決者,皆上尚書省。這說明尚書省的權(quán)位相當重要,據(jù)《舊唐書·戴胄傳》記載,唐太宗曾說:“尚書省,天下綱維,百司所稟,若一事有失,天下必受其弊者。”這幾句話就足以說明尚書省在中樞行政機構(gòu)中的重要地位了,也就是說在三省中,尚書省才是行政的實際總匯。唐代的尚書省組織更加整齊嚴密,由隋之六曹固定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而每部的組織,則以隋之侍郎升為尚書的佐貳,在尚書左右丞下,每部有4個屬司,共24個司。
尚書省的長官是尚書令,掌典領百官。因為唐太宗即位前曾任其職,故唐代例不復置。以左右仆射為本省的實際長官。另有左丞1人,正四品上,右丞1人,正四品下,主持省內(nèi)日常事務,《新唐書·百官志》云:“掌辯六官之儀,糾正省內(nèi),劾御史舉不當者”。有左右司郎中各1人,從五品上,員外郎各1人,從六品上,為丞的助手,分判本省六部諸司事務。唐高宗龍朔元年(公元661年),改左右丞為左右肅機,郎中為左右承務,諸司郎中為大夫。唐初,仆射的地位十分尊崇,因為在中樞的職事官中,正一品的三公、三師不單獨設置,而正二品的尚書令又被廢,只有從二品的仆射官階最高,其他兩省的副官如門下侍郎、中書侍郎以及各寺、監(jiān)的長官均在三品以下。所以《唐會要》稱左右仆射為“師長百僚,雖在別司,皆為統(tǒng)屬”。據(jù)說仆射于都堂上書,宰相皆送,文武三品以上官均升階列坐,左右丞、各部侍郎、御史中丞以及四品、五品以下者皆羅拜階下,仆射不答拜,可見其威權(quán)之重。自中唐以后,由于仆射被排斥于宰相行列之外,尚書省的地位因受到使職差遣的沖擊,加上用非其人,其享有的地位就逐漸下降了。
據(jù)《唐會要》記載,貞觀時,唐太宗曾規(guī)定:“尚書細務屬左右丞,惟大事應奏者乃送仆射”??梢娮笥邑┰谏袝?nèi)的權(quán)位也是相當重要的,其中左丞統(tǒng)吏、戶、禮三部;右丞統(tǒng)兵、刑、工三部。六部諸司文案均需送都省由左右丞勾檢后,方下達到有關部門。因為規(guī)定省內(nèi)有大事才向仆射請示,其余細務均由左右丞處理。這樣,左右仆射已漸被架空,都省的實權(quán)自然落在左右丞手中了,所以到宋代,左右丞也是執(zhí)政官之一。
尚書都省所屬的六部二十四司,負責處理全國軍政、財文、兵刑、錢谷等一應行政事務。其中吏部掌文選、勛封、考課之政,下統(tǒng)吏部、司封、司勛、考功四司。唐代規(guī)定官員的選授制度是:三品以上者由皇帝親自選授,五品以上者由宰相提名呈報皇帝御批,吏部聽制授官;六品以下者由吏部根據(jù)其身材、資歷、才能、功勞、德行、言辭、書判諸方面的優(yōu)劣予以“注批”,并報請門下省審復后授職。四司官員分掌如下:吏部郎中,掌文官階品,朝集、祿賜、給假告身、假使,其中有一人專掌選補流外官。員外郎二人,從六品上,一人判南曹,均為尚書、侍郎之副貳。司封郎中,掌封命、朝會、賜予之級。司勛郎中,掌官吏勛級;考功郎中,掌文武百官功過、善惡之考法及其行狀。若官員死亡后,史官要為其立傳,太常要議謚,若要銘于碑者,則會同百官議其宜記述的事跡上報,然后考功郎中通報其家屬。唐玄宗開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以前,由考功員外郎主持科舉考試。戶部,掌天下財政、民政,包括土地、人民、婚姻、錢谷、貢賦等,所屬有戶部、度支、金部、倉部四司。其中戶部郎中、員外郎,掌戶口、土地、賦役、貢獻、蠲免、優(yōu)復、婚姻、繼嗣之事;度支郎中、員外郎掌天下租賦、物產(chǎn)豐約之宜、水陸道涂之利,歲計所出而支調(diào)之,與中書門下省議定上奏;金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庫藏出納、權(quán)衡度量之數(shù),管理兩京市、宮市等交易之事,并供給宮人、王妃、官員奴婢衣服;倉部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庫儲、出納租稅、祿糧、食稟之事。禮部掌禮儀、祭享、貢舉之政。所屬有禮部、祠部、膳部、主客四司。其中禮部郎中、員外郎,掌禮樂、學校、衣冠、符印、表疏、圖書、冊命、祥瑞、鋪設,及百官、宮人喪葬贈賻之數(shù),為本省尚書、侍郎之副;祠部郎中、員外郎掌祠祀、享祭、天文、漏刻、國忌、廟諱、卜筮、醫(yī)藥、僧尼之事;膳部郎中、員外郎,掌陵廟之牲豆酒膳;主客郎中、員外郎,掌諸蕃朝謹之事。開元二十四年玄宗詔禮部侍郎主持科舉考試。這樣,禮部的地位就大大提高了。兵部掌六品以下武官選授、考課、主持武舉,以及軍令、軍籍和中央一級的軍訓,但并不直接帶兵。所屬有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四司。其中兵部郎中一人判帳及武官階品、衛(wèi)府眾寡、??肌⒔o告身諸事;一人判簿籍及軍戎調(diào)遣之名數(shù)。
員外郎一人掌貢舉、雜請,一人判南曹,歲選解狀。皆為尚書、侍郎之副;職方郎中、員外郎,掌地圖、城隍、鎮(zhèn)戎,烽候、防人道路之遠近及四夷歸化之事。凡蕃客至,鴻臚寺先詢問其國山川、風土,然后制成地圖上奏,并送副圖于職方司,殊俗入朝,則圖其容狀及衣服樣式通達于上;駕部郎中、員外郎掌輿輦、車乘、傳驛、廄牧馬牛雜畜之籍;庫部郎中、員外郎,掌兵器、鹵簿儀仗。刑部掌律令、刑法、徒隸并平議國家之禁令。其屬有刑部、都官、比部、司門四司。其中刑部郎中、員外郎掌律法,按覆大理寺及天下上奏諸案件,為尚書、侍郎之副貳。凡是審理大案件,可用尚書侍郎之名義與御史中丞、大理卿組成“三司”,共同參議。國家發(fā)布大赦令,可代表刑部召集囚徒宣布赦免名單;都官郎中、員外郎,管理俘虜,奴隸的簿錄,給以衣糧醫(yī)藥,并審理其訴訟事件;比部郎中、員外郎負責通會內(nèi)外賦斂、經(jīng)費、俸祿、勛賜缺乏物資,以及軍用物資、器械、和■等事;司門郎中、員外郎,管理門禁關卡出入登記,以及各地上繳失物的處理。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和國家農(nóng)、林、牧(軍馬除外)、漁業(yè)之政,以及諸司官署辦公所需紙筆墨之事。所屬有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其中工部郎中、員外郎,掌城池之工役程式,為尚書、侍郎之助手;屯田郎中、員外郎,掌天下屯田及在京文武官員之職田、諸司官署公田的配給;虞部郎中、員外郎,掌苑囿、山澤草木以及百官蕃客菜蔬薪炭的供給和畋獵之事;水部郎中、員外郎,管理河流過渡、船艫、溝渠橋梁、堤堰、溝洫的修繕溝通,以及漁捕、漕運諸事。
六部長官稱為尚書,正三品,副官為侍郎,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正四品上)。唐初以來,尚書的地位很高,據(jù)《通鑒》開元二十四年的記載:“惟舊相及揚歷中外有德望者乃為之”。正因為如此,尚書實際上成為高官權(quán)臣的兼職,不能具體處理本部事務,這自然就被架空而失去實權(quán)。唐代六部尚書分為三行:吏、兵為前行;刑、戶為中行;禮、工是后行。各部官員的遷轉(zhuǎn)就是按照這個次序的,由后而中而前的,所以擔任某部尚書,并不等于熟悉這部的職務,而只是由于資格的關系。因此,中唐以后,六部尚書基本上成為官員遷轉(zhuǎn)之資,其官稱只代表一種身分,而不一定說明所任的職務。這就是宋代六部等于虛設,而另以其他機構(gòu)代替六部的由來。
四、唐代的監(jiān)察機關——御史臺
唐承隋制,置御史臺,為全國最高監(jiān)察機關。設御史大夫1人,正三品?!缎绿茣ぐ俟僦尽吩疲骸按蠓蛘埔孕谭ǖ湔拢m正百官之罪惡”?!短茣び放_》云:“正朝廷綱紀,舉百家紊失”。在隋朝及唐初,御史臺只管揭發(fā),并且只要根據(jù)傳聞即可奏劾,不需要什么證據(jù),更不受理訴訟,這就是《通典·御史臺》所說的“但風聞彈事,提綱而已”。唐太宗非常重視御史臺的作用,他要求三省和御史臺官員各盡其責,真正起到互相檢查的作用。《貞觀政要》卷1記載他對大臣說:隋朝所以二世而亡,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當時皇帝“不肯信任有司,每事皆自斷”,結(jié)果群臣有意見都不敢直言,“宰相以下,惟即承順而已”。而他自己則要“擇天下賢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事”,凡事都要交給有司商量,然后經(jīng)宰相籌畫,于事穩(wěn)便,才能上奏施行。他為了充分發(fā)揮御史臺的監(jiān)察職能,貞觀元年(公元627年)規(guī)定:凡是中書、門下及三品以上官吏入閣議事,都要有諫官隨同,有不當?shù)碾S時進諫。御史臺的地位由此提高,對于糾正官吏的違失起了一定作用。貞觀以后,御史臺也受詞訟,并且設置了“臺獄”,《新唐書·百官志》說:“凡冤而無告者,三司詰之。三司,謂御史大夫、中書、門下也”?!坝兄聘睬?,則與刑部尚書平閱”。對于百司不法事件,“大事奏裁,小事專達”。在糾舉之前,往往要“推覆理盡,然后彈之”。
御史臺的次官,唐初依隋舊制,稱治書侍御史中丞,高宗李治即位,因避帝諱,改稱御史中丞,正五品下?!短茣贰坝反蠓颉睏l云:由于“大夫秩崇,官不常置”,故實際上以“中丞為憲臺之長”。
高宗龍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御史臺曰“憲臺”,大夫曰“大司憲”,中丞曰“司憲大夫”。武后文明元年(公元684年),改御史臺為肅政臺。光宅元年(公元684年),分左右臺、左臺知百司、監(jiān)軍旅;右臺察州縣,省風俗。不久,又命左臺兼察州縣。兩臺每年派使者八人,春季稱為風俗,秋季稱廉察,以四十八條監(jiān)察州縣官員。唐肅宗至德以后,諸道使府參佐,皆以御史為之,謂之“外臺”。東都洛陽設留臺,有中丞1人,侍御史1人,殿中侍御史2人,監(jiān)察御史三人;元和后,不置中丞,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jiān)察御史主持留臺事務,而三院御史也不常備。
在御史臺內(nèi)設有三院,即臺院、殿院、察院,分別由侍御史(從六品下)、殿中侍御史(從七品上)、監(jiān)察御史(正八品上)居其職,合稱“三院御史”。其中侍御史6人,掌糾舉彈劾百僚,推鞠獄訟、知公廨等雜事。所謂推鞠獄訟,是指對被告發(fā)官員進行審理,這主要是“制獄”,即皇帝親自命令辦理的案子。彈劾指按朝廷行政法規(guī)指控官員的不法行為。知公廨雜事是指處理臺內(nèi)日常雜務。這一職務一般由資格較老的人擔任,稱為“雜端”,殿中監(jiān)察職掌進名、遷改及令史考第,臺內(nèi)一切事務由他專決,所以也稱為“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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