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1年前的今天,1902年6月28日 ,美國決定開鑿巴拿馬運河。
美國著名的實業(yè)界和政界人士幾年來一直在爭辯在中美的甚么地方開鑿運河的問題。1902年6月28日,國會通過了參議員斯普納的議案。從而邁出了有決定性意義的1步。這一新的法案規(guī)定,應橫跨巴拿馬地峽開鑿運河。這項法案還授權羅斯??偨y(tǒng)支付4000萬美元以獲得開鑿巴拿馬運河的許可。
在巴拿馬開鑿運河的決定,是在一些層次非常高的爭取以后作出的。在上1世紀,美國和英國為在尼加拉瓜開鑿運河而展開競爭。僅僅在前1年,英國才在1個協(xié)約中同意不再競爭開鑿運河權。當時美國的1個考察團還建議運河應在尼加拉瓜境內(nèi)開鑿。
與此同時,1家在巴拿馬具有特權的法國公司極力到處游說,爭取在巴拿馬開鑿運河。這家法國公司的代表們向白宮施加壓力,最后說服了羅斯福購買開鑿運河的權利,將運河開鑿地定在巴拿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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