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7年前的今天,1926年7月19日
1926年7月19日《大公報)上發(fā)表署名摩得樂的文章《孫傳芳兩大禁令--旗袍與模特兒》
。文章說:孫傳芳兩月前來上海1次,照他的言論,恍如要在上海行若干善政,其實一樣也沒有做,就是和模特兒過不去,雷厲盛行,非將美專學(xué)校封閉不可。以5省總司令赫赫威權(quán),與幾個窮苦女子、無力文人劉海粟作對,以虎搏兔,勝之不武。模特兒的糾紛
律師吳經(jīng)熊擬與劉私下協(xié)商,表面上以罰劉50塊大洋了結(jié)此案
,50塊錢也沒必要劉拿出,但請劉海粟不要上訴。緣由是此2人覺得壓力太大,非這樣作不能停息此糾紛,希望劉能體諒。劉不得已認(rèn)可了。過了56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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