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yè)

閩獅漁事件是中國大陸與臺灣關(guān)系中的1個歷史事件,產(chǎn)生于1991年7月21日。此事件起因于兩岸漁民屢次在海上產(chǎn)生沖突和糾紛,臺灣方面認為大陸漁船越界捕魚,而大陸則認為臺灣海峽兩岸漁民都在1個『傳統(tǒng)海區(qū)』作業(yè)。大陸記者及紅10字會人員首次正式獲準進入臺灣采訪及探望被扣漁民。1991年7月21日,福建省石獅市漁船閩獅漁2294號和2295號與臺灣高雄市漁船3鑫財號產(chǎn)生糾紛,臺灣軍方的海岸巡防司令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前身)臺中海巡隊把該兩艘漁船押回臺中港。大陸記者及紅10字會人員首次正式獲準進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以『閩獅漁』號漁民涉嫌海上搶劫為由,以海盜罪起訴7名漁民。8月30日,臺中地方法院判處5名『閩獅漁』漁民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8月20日,中國紅10字會總會副秘書長曲折、政策理論研究室副主任莊仲希抵達臺北探望被扣的石獅漁民,他們是海峽兩岸隔絕42年后大陸首次正式派遣進入臺灣的人員。8月23日,曲折、莊仲希同兩名大陸記者范麗青和郭偉鋒離臺返回北京。經(jīng)大陸紅10字會等與?;鶗M行商談,臺方同意先行釋放11名被扣押的漁民,8月24日?;鶗卜祻B門,被扣的漁船由海基會另雇他人同時駛回。另外7名漁民也于8月底返回了廈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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